个体养殖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第十五条主管国税机关应当根据用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经营情况,核定其用票品种和。按照不超过一个月的用量供票。

现将《江苏省税务局收购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法律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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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手续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第十六条用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纳税情况及使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主管国税机关应根据其实际情况对其购票品种、每月供票数量进行核定调整。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3.排污许可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到畜牧局办理,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该证审批下来后,从事一般畜禽养殖的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 办理营业执照 ,然后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开启自己的养殖之路。 5.养殖证《养殖证》是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6.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比如养孔雀、野猪等野生动物的越来越多需要办理这个。 7.办理工商登记具备了上述所需证件后,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了。 8.备案手续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水产养殖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在四川地区,遂宁部分放养公山羊价格在20~23元/斤

《中华个体工商户条例》

但是,山雨欲来风满楼,随着春节期逐步收尾,需求支撑大幅下降,终端市场贸易商挺价情绪松动,随行就市的情绪升温,而养殖端鸡蛋库存累积,春节期间,鸡蛋走货不畅,购销停滞造成部分养殖端出现累库的现象,节后,养殖户顺势出栏,市场供强需弱下,产销地区,鸡蛋价格或将明显走低!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特别是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业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势头更是锐不可挡,的农民、农村、和农业与过去的几千年相比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年,的十一五规划中,再次加大对我国农业的支持力度,为我国的广大农民进一步发展创造一个更好的发展空间。的特种养殖也将从传统的“副业”逐渐的发展成为若干个地区的“主业”。 但是,特种养殖本身由于具有饲养总量相对较少、动物品种比较特殊、饲料和饲养管理方法特殊、加工方法特殊以及用途特殊。因此,在发展特种养殖的时候,我们要用冷静的头脑来考察、分析、发展特养。 特养的现状 1、种类丰富:特种动物,泛指除传统饲养的家畜(猪、牛、羊等)、家禽(鸡鸭、鹅等)和家鱼(草、鲢、鲤、鳙)以外的、能不同程度被人工驯养的各动物。这些动物,还没有达到“家畜化”。目前,我国饲养的品种达到了200多种。主要的包括: 特种兽类:如猫、狗、兔、小香猪、袖珍猪、狐狸、貉、水貂、灵猫、熊、麝鼠、花面狸、麝、黄鼬、海狸鼠、毛丝鼠、水獭、茸鹿、竹鼠、蝈蝈、各种宠物等等。 特种禽类:如肉鸽、信鸽、鹌鹑、乌骨鸡、斗鸡、山鸡、鹧鸪、珍珠鸡、鸵鸟、孔雀、各种观赏鸟等。 特种水产:如乌龟、鳖、河豚、牛蛙、林蛙、泥鳅、黄鳝、河蟹、河虾、河蚌、淡水龙虾、武昌鱼、红鳟等。 特种海产类:如海参、对虾、蛤、蛏子、扇贝、鳗鱼、鲍鱼等。 其他特种动物:如藏獒、蜂、蝎、蛇、蜈蚣、水蛭、蛤蚧、地鳖虫、林蛙、蜗牛、蚂蚁、蝉、蚕蛹、蝗虫、蝇蛆等。 不论什么特种动物,都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且能满足人类某些特殊需要,如食物、服饰、抗寒、美观、装饰、医疗保健、观赏、把玩等。 2、地域广阔:在我国,可以说,大部分地方都适宜发展适合当地的特种动物品种。比如在南海之滨,可以发展特种海产,在北国寒冷之地,适宜发展毛皮动物,在沼泽地可以发展淡水龙虾,在高山上可以发展山鸡、蛇等动物。 3、发展迅猛:我国现代的特种养殖,在1978年之前,主要由少量的国有单位或许可的特殊的村镇集中饲养。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特种养殖进入的蓬勃发展阶段。每年都有很多的品种和很多的人进入特种养殖行业。特别是在,近些年,特养中的一些品种,在一些局部的地方,发展速度达到200%,有的甚至更快。 4、利润丰厚:“物以稀为贵”。特养的产品也是如此。特养由于技术门槛比较高、风险比较大、数量比较少,因此,其中的利润相对于传统的养殖业而言,利润十分丰厚。 存在的问题 1、技术落后:特种养殖的发展历史短,品种繁多,而专业的研究机构和人员的缺乏,导致生产中很多的技术问题没有办法解决。特养量的发展速度与相应的技术发展速度十分不匹配,而相应的物、饲料和管理方法滞后,导致特养的风险很大。 2、小户散养:特养的领域十分的广,但大部分品种都是零星小户散养。养殖户开始饲养的时候,全凭经验去独自摸索,因此,技术、饲养方法、饲料、管理、物等有关配套的要素发展速度很慢,经常被一些问题给难住或导致“全军覆灭”的悲剧。同时,还导致产业链的不连续,就算养出来了,也不能加工,直接卖也不方便。 3、强行跟风:有一句俗话:“逢贵莫赶,逢莫懒”。但是,很多的养殖户,看到邻家的养殖户挣钱了,或者是行情很好的情况下,大规模、迅速地上马,这种强行跟风的做法,导致不少从事特养的养殖户倾家当产、血本无归。 4、盲目炒种:在特养行业,有部分人发财心切,一旦发现或者在当地饲养成功某个品种后,就盲目地、大肆地做宣传、登广告倒种、卖种。如果是种源纯正、相关的技术,服务能跟上,这无可厚非。但是,在生产中,一些人,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盲目地炒种,种源质量又没有保证、配套的服务又跟不上加上过分的暴利,最终坑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特养的发展前景 1、特养是保证野生动物满足人类需求的适宜途径:由于各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锐减,原来单纯依靠野生动物提供的资源已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如麝香等名贵材以及一些供人们食用的野生动物,其惟一出路是人工养殖。 2、分工的必然结果:随着的逐步地发展,要求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专业。特种养殖的行业,也必将逐渐的从传统的副业、辅业中逐渐地脱离出来,而将发展成为一个的产业。传统的畜禽养殖,必将逐渐地走向规模化、化、一体化和现代化。而相对比较弱小、并且覆盖面很宽的特养业,

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有关于水产养殖买卖,急求!!

第二十七条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建立对废旧物资、农业产品出售人的回访制度和以废旧物资为原料的使用单位的跟踪核实制度。

可以请养殖地水产管理部门,具第十条收购的印制用纸。体就是渔政部门出具鉴定意见,认定到底是鱼种问题还是养殖中养殖户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记得给分哦。

是草鱼么?如果是,那就是你的鱼苗质量【导读】春节期余额不足,大年初五到来,农村也显得格外的冷清,归家过年的游子陆续返程,过年又成了遥远的目标,而随着春节期即将收尾,国内农产品市场拐点来袭,春节后,生猪、水产以及鸡蛋、羊价“山雨欲来风满楼”,价格或将进入阶段性的“淡季”!那么,市场发生了啥?今天我们就具体分析一下!不行,很可能大规模感染了肠道绦虫...

专家来:单位水产养殖业需要领用何种?(急!!)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收购,是指税务局监制的废旧物资统一收购和农业产品统一收购。

国税局针对种养殖业应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划分不清、使用不规范等现象,规范种养殖企业的管理做到“三加强”。一是加强种养业纳税人的财务核算。要求纳税人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应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必须分别记帐,对无建帐能力的业户要建立销售情况登记薄,如实进行纳税申报。二是加强该类企业的。在取消《农林牧副渔》专用后,统一换版使用商业企业专用,对种养业纳税人要加强此类行业用票的日常管理,定期对企业用票情况进行清查。三是加强纳税申报的管理。要求纳税人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一份产品销售,便于税务机关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对该类企业有少缴税款性的严格按征管法进行补税,逐步规范我县种养业户的征纳管理。

(四)具备场地、仓库、人员等相应的经营条件。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总机构不得向外县、市的非核算分支机构发放收购。

一、各地在接到《办法》后,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并将《办法》及贯彻意见迅速传达到各所辖基层国税部门,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培训学习,确保加强收购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二、对《办法》实施前已取得收购领购资格的收购单位、个体工商户,要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核其购票资格,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章总则

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收购,保障税收收入,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废旧物资统一收购是指向城乡居民个人(不含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废旧物资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

废旧物资是指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

第四条农业产品统一收购是指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含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第五条鉴于粮食(油料)、棉花、鲜茧等农产品收购业务的特殊需要,农业产品统一收购式样另设“粮食统一收购”、“棉花统一收购”、“鲜茧统一收购”三种,只限于收购粮食(油料)、棉花、鲜茧专用,除此之外的其它农产品收购使用“农业产品统一收购”,以上四种式样的收购,统称为农业产品统一收购(下同)。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和农业产品收购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二章收购的印制管理

第七条收购的规格、版面金额、票样。

收购规格统一为190mmx105mm=40开。

废旧物资统一收购版面金额为百元(票样见附件一)。

农业产品统一收购(含棉花、鲜茧收购)版面金额为千元、万元两种(票样见附件二、三、四、五、六、七、八)。粮食统一收购版面金额和票样仍按苏国税发[2003]169号文件执行。

第八条收购的票面设计。在原普通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增加出售人签名、联系电话等栏目。

第九条收购的联次、印色、用途。

废旧物资统一收购基本联次为四联。联为存根联,印黑色,由收购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联,印棕色,由出售方收执;第三联为税务备查联,印绿色,报国税机关审核;第四联为记帐联,淡红色,由收购方作为记帐凭证。

农业产品统一收购的基本联次分三联、四联两种:

四联的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联为存根联,印黑色,由收购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联,印棕色,由出售方收执;第三联为抵扣联,印绿色,由一般纳税人作抵扣凭证;第四联为记帐联,印淡红色,由收购方作为记帐凭证。

三联的由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联为存根联,印黑色,由收购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联,印棕色,由出售方收执;第三联为记帐联,印淡红色,由收购方作为记帐凭证。

收购的存根联、联及抵扣联统一使用指定的紫色干色复写纸印制,税务备查联用黑色干式复写纸印制,记帐联用白纸印制。

第十一条收购的联和抵扣联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收购(“粮食统一收购”除外)由省辖市税务局组织在省税务局批准的定点印刷厂印制。

第十二条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初次领购废旧物资统一收购,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资格认定,经审核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其购票资格:

(二)实际从事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与《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内容完全一致;

(三)按规定设置收购台帐,帐证健全,能正确核算经营业务,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初次领购农业产品统一收购,应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资格认定,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购领。

第十四条有分支机构的收购单位领购收购:

核算分支机构应办理税务登记,单独领购收购、单独申报;

非核算分支机构不得领购收购,由总机构领购收购后向非核算分支机构发放,建立明细分类发放台帐,并在收购封面加盖非核算机构印记;

对农业产品年收购额在180万元以下的用票单位,不得批准其领购使用万元版农业产品统一收购。

第四章收购的使用管理

第十八条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向城乡居民个人或农业生产者发生收购业务并支付收购款时,应开具收购,不得用自制收购凭证代替。未发生收购业务或虽有收购但未支付收购款的,一律不得开具收购。

第十九条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发生收购业务时,必须向对方索取专用或普通,不得开具收购。

第二十条收购仅限于用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己填开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买卖、代开。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况一律不得开具废旧物资统一收购

(一)购进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无证贩运者)的废料、边角料、回收料;

(二)购进旧货和其他非废旧物资。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旧生产资料、旧生活资料;

(三)购进其他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无证贩运者)出售的废旧物资;

(四)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之间以及与其非核算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

(五)有关部门禁止收购的物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农业产品统一收购。

(一)向农场、养殖厂等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业产品;

(二)向个体经营者和有证据证明无证个体农业产品贩运者购进农业产品;

(三)非农业产品的收购。

第二十三条收购单位、个体工商户填开收购时,必须在收购现场按规定时限、号码顺序就每一笔收购业务逐笔开具,填写时应品名明确、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各联次一次填开,并加盖收购单位、个体工商户的财务印章或专用章。收购一律不得按多个出售人汇总开具。开具废旧物资收购时还应由出售人签字,联必须当场交付出售人。

第二十四条收购一律不得跨县(市)使用。

第二十五条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已开具的收购税务备查联或抵扣联必须按原本25份顺号装订成册,不足25份单独装订,与《废旧物资/农业产品收购统计表》和《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一并于纳税申报时,报主管国税机关审核。

第二十六条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执行《中华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收购领、用、存制度和相关帐簿,实行专人管理,按月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收购领、用、存等情况,自觉接受国税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下列行为属未按规定开具收购:

(一)废旧物资品名填开不明确、项目填开不齐全;

(二)按多个出售人汇总开具收购;

(三)收购时未当场开具收购;

(四)填开内容不真实;

(五)收购用于非废旧物资或非农产品的收购;

(六)废旧经营单位之间以及与其非核算分支机构之间业务往来使用收购的;

(七)未按规定申请使用收购,用自制收购凭证代替收购开具的;

(八)使用废止的收购开具;

(九)其他违反《中华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开具收购,进行偷税,造成其他纳税人少缴或不缴税款的,按《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罚。情节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违反税收法规和规定,经国税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主管国税机关可以收缴其收购或停止向其发售收购。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涉及的事项,按照《中华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江苏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普通的设计和印制是省一级税务机关负责,有的地方是市一级税务机关,因此全国各地的普通式样、种类等别相当大。您应该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使用何种。

使用与否并不影响征、免税的界定。

您原来在财政上领的票,也是不合法的,如果是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的企业,是不会接受这种的。因为办法规定,除、航空、邮政等专业外,的管理权限是税务机关。除非当地税务机关委托财政代售。

你直接问好了,

网上都有,

广东民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正规吗安全吗

第十七条主管国税机关应根据核定的品种和数量发售收购,严格实行验旧购新制度。收购单位季节性收购用票量很大时,可先向收购单位发售新票,旧票在一个月内完成审验。

正规,安全。根据查询天眼查得知,广东民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7月20日,位于鹤山市雅瑶镇凤亭路,拥有完善的生产管理系统和先进的养殖设备,注重科技创新和新品种培育,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一)《鸡蛋市场:工商营业执照》上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项目;

特种水产养殖许可证该如何办理

上述未按规定开具收购的行为应按《中华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一方面,节后猪价下行,势必会加剧养殖端亏损的压力,尤其是,猪粮比值进一步下行,猪价过度下跌或将进入新的预警周期,为了稳定养殖端的情绪,避免养殖户盲目进行产能出清,稳价措施不断显现,猪肉收储的预期大幅增强,2月份,年内首轮猪肉收储或将叠加,年后各行各业复工复产,餐饮旅业回归正常,化需求或将大幅改善,因此,猪肉消费的淡季或有“不同”的反馈,这也将改善市场供需的矛盾,支撑后市猪价偏强运行!来袭,市场看涨情绪也将逐步回升!规定处罚,对票面涉税金额,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依据。

拐点来袭!春节后,生猪、水产、鸡蛋、羊价“山雨欲来风满楼”!

第三章收购的领购管理

水产市场:

去年中秋、国庆期后,国内水产市场表现较,由于口罩问题的限制,贸易商走货不畅,餐饮行业持续萧条,多种淡水鱼价格震荡走低,部分养殖户亏损现象明显增加,进入元旦、春节期间,随着消费市场逐步改善,餐饮行业缓慢回升,水产流通逐步通畅,价格也呈现震荡偏强的走势!

年末,受居民囤货过节,水产市场购销升温,普水类草鱼、鲤鱼以及鲫鱼走货加快,市场进入购销两旺的阶段,其中,全国鲤鱼塘口均价涨至4.8元/斤,鲫鱼塘口均价涨至8元/斤,草没有这种类型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类型是根据组织形式来确定的,例如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等,淡水鱼是一种商品或者物种,经营范围要说明养殖还是销售,这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是销售,那么直接写产品销售,如果是养殖或者捕鱼,则要办理相关许可证(水产养殖业捕捞许可证),根据所捕鱼种类不同,还有就是特许专项的,需要不同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例如长江刀鲚。因为类目众多,无法一一说明许可证办理情况,下面重点介绍下营业执照的办理,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手续说明。鱼塘口均价涨至5.7元/斤!但是,同比去年仍有4~21%的跌幅,尤其是鲤鱼价格同比下跌达21%!

如今,春节期步入尾声,国内消费市场惯性走弱,对于水产市场来说,行情上涨稍纵即逝,鱼价拐点再次来袭,价格有震荡偏弱的走势,不过,由于年后市场购销双弱,而受“后口罩时代”,餐饮以及旅业逐步改善,预计,后市,鱼价仍有偏强的走势!

育肥羊市场:

春节前,国内育肥羊市场阴跌不止,虽然,口罩问题的现状解除,节前居民有囤货过节的情绪,但是,由于终端市场羊肉均价维持高位,而猪肉价格明显松动,消费者谨慎消费情绪较高,叠加,养殖端节前集中屠宰,普通养殖户也有变现过节的情绪,市场供应规模增加,居民购买力下滑,这也限制了育肥羊市场的压力,国内羊价走势偏弱!

其中,在山东盐窝以及河北唐县,主流育肥羊养殖地区,屠宰场集中收购价格11.5~13元/斤左右。

据网友反馈,节前河南地区,安阳以及南阳部分养殖户绵羊出栏价降至11~12元/斤,洛阳部分农户公山羊价17元/斤。

在山东潍坊育肥山羊价格在13~14元/斤,青州山羊出栏价在12.5元/斤,菏泽武城部分地区,绵羊价格13元/斤,山羊价格在15~16元/斤。

节前,育肥羊市场走势低迷,而随着春节期后,消费市场进一步走弱,育肥羊价格上涨支撑不足,价格仍三、从2004年7月1日起全省全面使用新版收购。原印制的收购使用期限截止2004年6月30日。对纳税人手中未使用完的收购,主管国税机关要及时收缴,并连同库存的收购,分别登记造册,按规定销毁。将处于底部震荡的阶段,但是,由于节后复工复产,学生陆续返乡,餐饮行业逐步恢复,居民聚餐团膳消费逐步升温,后期,羊价仍有上涨的支撑!

生猪市场:

节前,国内生猪均价止步15.4元/公斤,进入春节期间,由于购销基本缺乏有效的活动,猪价以盘整为主,但是,节前猪价止跌上涨,这势必会加剧节后养殖户逢高出栏的情绪,随着消费需求拐点来袭,猪肉消费进入年内的“淡季”,因此,春节后,猪价走势“山雨欲来风满楼”,价格有滑坡下跌的趋势!

目前,国内生猪产能维持在合理的区间,年后生猪供应整体宽松,节后短期内市场压栏猪源有集中出栏的表现,而节后居民采购猪肉的情绪较,化猪肉消费还未全面恢复,市场下行压力较高,猪价偏弱调整为主,个人认为,此轮猪价下行,国内生猪均价或将二次触底,猪价或将跌破此前14.06元/公斤的低值!但是,由于年后,生猪供应压力减弱,市场多空博弈较为激化,因此年后猪价下跌难以持续,进入2月份,猪价大概率呈现底部震荡的态势,不过,市场仍有筑底上涨的契机!

另一方面,生猪价格年后触底,市场炒作情绪升温,二次育肥以及屠宰场或有新动作,这势必会加剧养殖端挺价惜售的情绪,推动猪价筑底上涨!

但是,整体来看,由于年后消费需求处于淡季,因此,猪价上涨空间较为有限,价格缺乏大涨的支撑,市场仍将处于“磨底”的阶段!

节前,国内鸡蛋价格冲高回落,市场维持高位,其中,受居民返乡以及节前备货支撑,内销市场旺盛,产区鸡蛋走货价冲高5.08元/斤,而在终端市场鸡蛋零售价格达到了5.5~6元/斤,虽然,节前受下游备货减弱,蛋价震荡走低,但是,受节日气氛烘托,中下旬贸易商挺价情绪较浓,节日期间,下游市场蛋价维持高位!

不过,随着节后养殖端顺势出货,蛋价不断下行,市场抄底情绪逐步升温,叠加,学生逐步开学,工厂也全面复工,受限于鸡蛋产能维持偏弱的表现,蛋价短暂下行后,市场仍有波动偏强的走势,不过,个人认为,节后蛋价受消费整体偏弱限制,价格以底部震荡为主,产区鸡蛋均价或将徘徊在3.8~4.5元/斤左右!

拐点来袭!春节后,生猪、水产、鸡蛋、羊价“山雨欲来风满楼”!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以上为笔者个人观点,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