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户籍有什么区别(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
户籍与户口的区别
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居民户口的法律凭证,俗称。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户口和户籍有什么区别(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
户口和户籍有什么区别(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
法律依据:《中华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户口和户籍有什么区别
户口,就是机关对公民身份的按住地管辖的档案资料。
籍贯,是公民报出生时的户口所在地。
户口,所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
一个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
扩展资料: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登记户口的册籍:古时也称户版、丁籍、黄籍、籍帐。我国户籍制度建立于商朝。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籍贯地,户籍地和某人籍贯地不同的情况: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不是户籍地而是原籍地或祖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和在的经济时代按照当时的要求从外地迁移到此地的。
按几千年来的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户籍的分类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如果某人与其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
二、某人户籍地和其籍贯地相同的情况:如果某人的父母的现在的居住地和其父母的祖先的居住地是相同,那么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的籍贯地-其祖先的居住地相同,
如果某人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此时某人和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住在某人的家族的祖籍地,那么此时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是相同的。
三、如果某人的现住地还是其祖先的居住地,那么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相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
户口和户籍有什么区别(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
户籍和户口的区别是什么?
不论我们填写什么表格,必少不了的内容之一就是“籍贯”,籍贯到底应该怎么写?这对你来说或许并不算是个问题,但对那些长期在外居住并且定居他乡的人来说,却是个令人头大的问题。
户口和户籍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是没有区别的,两者说的是同一个地方。说法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平常人们把自己户口在的地方叫户口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所以既可以说是户籍所在地,也可以说是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或者说户籍所在地都是以户口簿上的地址为依据。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法律依据】:《中华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户口和户籍有什么区别
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的区别:
一般情况来说,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基本上是一样的。
1、户口所在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特有的概念,有管理特色。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
2、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_上的户口所在地。
3、户口所在地是指户籍所在的地区。
(1)户籍所在的地区。
(2) 一般用“省级+县(市)级”表示户口所在地。(3)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
【法律依据】: 《中华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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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和户口的区别是什么?
户籍和户口两者间区别主要如下: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所谓册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从古到今,我国的户籍都是由部门设计制订的,因此,户籍也是个法定名称。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凭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1958年发布的《中华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有什么区别
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的区别:
一般情况来说,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基本上是一样的。
1、户口所在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特有的概念,有管理特色。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
2、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3、户口所在地是指户籍所在的地区。
(1)户籍所在的地区。
(2)一般用“省级+县(市)级”表示户口所在地。
(3)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和户籍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所谓册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从古到今,我国的户籍都是由部门设计制订的,因此,户籍也是个法定名称。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凭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户口是一个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户籍,一个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户籍是指登记居民户口的册籍。
【法律依据】
《中华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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