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必须经过哪个部门审核许可

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必须经过绿色食品协会审核许可。

绿色食品认证由哪里发证 绿色食品认证在哪个部门办绿色食品认证由哪里发证 绿色食品认证在哪个部门办


绿色食品认证由哪里发证 绿色食品认证在哪个部门办


绿色食品认证由哪里发证 绿色食品认证在哪个部门办


绿色食品协会负责制定绿色生资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组织开展标志使用许可的审核、领证和证后监督等管理工作。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负责受理所辖区域内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申请、现场检查、材料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能够承担民事;

2、具有稳定的生产场所及厂房设备等必要的生产条件,或依法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绿色生资申请产品;

3、具有绿色生资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营一年;

5、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

申请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的流程:

1、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2、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3、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

申请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产品(以下简称用标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经法定部门许可;

2、质量符合企业明示的执行标准(包括相关的、行业、地方标准及备案的企业标准),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不造成使用对象产生和积累有害物质,不影响人体健康;

3、有利于保护或促进使用对象的生长,或有利于保护或提高使用对象的品质;

4、在合理使用的条件下,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

5、非转基因产品和以非转基因原料加工的产品。

法律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在证书有效期内,标志使用人的单位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商标等发生变化的,应当经省级工作机构审核后向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产地环境、生产技术等条件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不再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的,标志使用人应当立即停止标志使用,并通过省级工作机构向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报告。

绿色食品认证办理流程

1.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人提出申请,并向县级农业工作机构提交相关申报材料。2.县级农业工作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机构印章,连同申报材料报市绿办。3.市绿办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组织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编制《现场检查报告》等材料,填写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机构印章,连同申报材料报省绿办审查。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认证评审 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法律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省级工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在产品及产品原料生产期内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完成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现场检查合格的,省级工作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委托符合第七条规定的检测机构对申请产品和相应的产地环境进行检测;现场检查不合格的,省级工作机构应当退回申请并书面告知理由。

怎样办理绿色食品认证?

1、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2、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3、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

如何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1、申请人条件: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质、强制要求的相关资质,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3、加工企业必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2、认证程序:认证申请。文件审核(文审)。现场检查、产品抽样。环境监测等。

绿色食品是我国近年来根据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保要求按照特定方式生产出来的食品,生产出来的绿色食品都必须要经严格检验,并发放相关和质量认证标志才能合法经营。那么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呢?我会在下文详细介绍清楚。

一、申请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的流程:

1、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2、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3、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 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标志申请人条件具体 做了如下规定:

1.申请人必须要能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落实绿色食品生产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2.申报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能承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

3.乡、镇以下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作为申请人,必须要有生产基地,并直接组织生产;乡、镇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隶属于本企业,稳定的生产基地;

4.申报加工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须一年以上。

综上所述,绿色食品认证标志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商标,更是对食品安全、健康等性质的检测依据和判断标准。然而,市场鱼龙混杂,总有些不法分子打着绿色食品的口号出售没有经过检测把关的食品,扰乱市场还危害人们的健康,因此,无论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应对此标准有所了解,合法经营,共同保障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