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
马原什么是辩证法有哪些内容
原(3)同一以别和对立为前提;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二者不可分割,应全面看待二者关系,而不能割裂二者关系。理起源:辩证法是: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方法。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
辩证法的内容有:
一、对立统一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二、质量互变
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统一。
关于发展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循序渐进”、“不打无准备之仗”、“有备无患”、“防微杜渐”、“当机立断”等等,都是量变参考资料来源:质变规律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
三、否定之否定
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
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在肯定否定规律中重点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是事物发展的全过程,辩证的否定是这个规律的核心,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扩展资料:
辩证法的发展历程:
周易蕴涵人类早有文字记载的对称辩证法思想,比黑格尔的辩证法早3000多年。
把黑格尔唯心辩证法改造成唯物辩证法,把对立统一规律提炼为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 把对立统一规律概括为矛盾规律。
矛盾规律突出了对立统一规律的斗争性,导致了后来的阶级斗争扩大化。
对称辩证法恢复了同一性在对立统一规律中的主导地位。
从易经的对称辩证法思想到今天的对称辩证法理论体系是辩证法发展的否定之否定,是辩证法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
唯物辩证法中三大规律指的是什么?
同一性是以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三大规律、主要范畴是什么?
另一方面,具有个性的具体事物同时又蕴涵某种共性。例如,就汉语来说,没有“果(果实)”一词,就没有“苹果”和“芒果”等带有“果”字的名词。唯物辩证法是辩证法的形态,其本特征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很多,其中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可能性与现实性、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代表性。唯物辩证法的所有规律和范畴,都是从不同方面解释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本质的。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哲学定律
【正反律】有正面必然有反面;有正极必然有负极;有上必然有下;有左必然有右;有前必然有后;有新必然有旧。(王氏2020)
【对立统一律】对立双方构成统一整体,相互依存,如果失去一方,另一方便不能存在。(王氏2020)
例如:在磁铁中,N极和S极对立统一。在新陈代谢中,同化和异化对立统一。在商品交换中,买和卖对立统一。在经济活动中,生产和消费对立统一。
【均衡律】不均衡的事物通过自发运动终达到均衡。(王氏2020)
例如:水往低处流,达到水平后停止流动。
例如:热量从高温处向低温处传递,达到热平衡后停止热传递。
例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起伏不定的价格在均衡律的作用下会自发地趋向均衡。
【兴衰律】事物总是经历由兴到衰的周期性变化。(王氏2020)
质量互变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量变表现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质变表现事物发展的非连续性。世界发展的质量互变规律与事物发展的状态分析质、量、度 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要掌握这一规律,首先要了解事物的质、量、度。 质是使事物成为它自身并使它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一种内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质总是一定事物的质。质和属性是不可分的。质是事物内在的规定性,属性是它的外在表现。质通过属性表现出来,全面了解事物的属性,才能把握事物质的规定性。 认识事物的质有重要意义:认识质是认识的起点和基础。只有认识质,才能把不同的事物区别开来。同时,只有在认识质的基础上才能认识量。 量是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等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 认识量有重要意义: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化;在认识质的基础上,只有认识了量才能对实践进行准确、具体的指导;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是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的重要任务。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质总是有一定量的质,量总是有一定质的量;质规定量的活动范围,即质制约量;一定的量又是一定质的存在条件,即量又制约质。 反映特定质和特定量相统一的哲学范畴称为 度,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度,超出事物的度,一物就要变成他物。认识度有重要意义:认识度才能准确地认识事物的质;认识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在实际活动中掌握适度原则,才能掌握政策。 量变和质变及相互转化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微小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质变是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根本性质的显著的变化,是事物连续性的中断。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质变和量变的根本标志。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量变向质变的转化中,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在质变向新的量变转化中,质变体现和巩固着原来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的。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达到一定程度,超出度的界限,事物就发生质变,这就是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质变后出现了新事物,具有新质的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这就是质变到量变的转化。事物的发展,新旧事物的更替,就是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的互相转化的过程。 质量互变的复杂性和普遍性 在现实世界中,量变和质变以及二者的关系,其具体表现是丰富多彩、错综复杂的。 量变和质变的复杂性首先表现为量变和质变形式的多样性。从引起质变的角度分析,量变有两种基本形式: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质变也有两种基本形式: 爆发式飞跃和 非爆发式飞跃。 量变和质变的复杂性还表现为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量变中渗透着质变,即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部分质变又有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另一方面,质变中渗透着量变,即事物进入质变过程以后,新质因素有量的扩张,旧质因素有量的消亡,直到完成质变。 质量互变规律是客观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它的基本内容是:宇宙间事物的发展,由量变转化为质变,又由质变转化为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相互交替,以至无穷,形成了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态势。 实践和科学发展证明了质量互变规律的普遍性,无它揭示了客观存在(自然界、人类和人类思维等)具有的特点,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推动事物发展。论是在自然界、人类,还是思维领域,无论是宏观世界还是微观世界,无论是无机界还是有机界,质量互变规律都在普遍起作用。 质量互变规律对于实际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树立远大的革命目标和埋头苦干的精神结合起来;在一切实际工作中,必须把勇于改革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在个人品德修养中,必须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对坏事要防微杜渐,对好事要日积月累。
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范畴
量变质变规律: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范畴:
是对事物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现象和本质: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可能性和现实: 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辩证法认为形式逻辑不完备,这一点是正确的,形式逻辑确实是只研究了个体的“外属性”判断和命题而没有研究个体的“内归性”判断和命题。但辩证法的错误在于:把“内归性”问题错误地认为是形式逻辑所忽略了的一些“外属性”问题,而武断地用处理“外属性”问题的方式来处理这些“内归性”问题。“同时存在着两个互为正反的性质”是“内归性”命题,而形式逻辑确实没有研究到这类命题。
在辩证法的条规律:“矛盾的对立统一”中,“矛盾”是命题的互否定关系,不管是内归性命题还是外属性命题都存在着“矛盾”。两个互相否定的命题如果同时出现就叫做“矛盾”例如这个磁极既是正极又不是正极(或既是正极也是负极);而“对立统一”是内归性命题,表明两个具有正反关系的性质总是同时存在的,例如磁铁同时具有正负两极。 “矛盾的对立统一”武断地按照形式逻辑的概念定义法,把“矛盾”当“类”而把“对立统一”当“种”堆砌成了一个新的概念。阴阳论的一分为二、二合为一,其实是对于“性质”来说的。阴和阳指的都是“性质”。虽然阴阳论对“分”与“合”都没有严格定义,但其哲学意思与“对立”和“统一”是相同的。不同之处只是阴阳论从“事”的角度来说话而辩证法则从“物”的角度来说话而已。正确地说来,不是“命题矛盾的对立统一”而是“正反性质合一”。辩证法把“命题矛盾”与“性质正反”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了。还有,这里也必须强调一下,个体性质与个体不是一回事,正反性质同时存在与个体间具有异也不是一回事。正反就是矛盾固然不对,但异就是矛盾也不对,有异就会有矛盾也不对,有异就有对抗也不对,甚至正反就是对抗也是不对的。因为在中文里“矛盾”一词所表达的是“同时肯定两个不能同时存在的命题”的意思,而且由一个典故形象地固定了其含义。如果用“矛盾对立统一”来表达“两个互为正反的性质总是同时存在”这层意思,便会造成矛盾与正反两个概念在内涵上的混淆。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正反性质合一”而不是“矛盾对立统一”。矛盾一词仅仅表达“命题矛盾”,而不表达“性质互反”或“种类异”。命题间才有矛盾;物体性质间则只有互反而没有矛盾;至于物体种类间则只有异而既没有矛盾也没有正反。例如“他是男人同时又不是男人”这句话是矛盾命题;在人类中男性和女性两个互反的性质总是同时存在的,并无矛盾;男人、女人、孩子、老人之间只有异而既没有矛盾也没有正反。
在辩证法的第二条规律:“量变质变”中,一方面,“量”概念把“量值”和“数值”两个概念笼统的综合到一起。“量值”是连续范畴下的归性概念,而“数值”是离散范畴下的属性概念,两者是不能够综合为“量”概念而只能够正反合成公值概念的,“公值是宇宙的本性”。另一方面,“质”如果是性质的简写,则包含了“公值” 这种“宇宙本性”,就是说“性质”概念包含了“量”这种性质,“量变”本身也是一种“质变”。“量变质变”这种说法把一个种概念与其所属的类概念并列处理,其逻辑错误十分明显。又“质”如果是“质量”的简写,那么“质量”是“量”的一部份,同样是犯了“局部和整体并列”的逻辑错误。事实上,体的公值的变化改变着体的归属而不是性质,不论这“体”是“部体、个体还是集体”。例如,一个孩子长大了(体量值变化),他就由属于孩子变为属于(体的归属改变),其中的“体量值”就是用以定义“体归属”的性质,即归属性。
在辩证法的第三条规律:“否定的否定”中, 因为两个性质的正反关系与两个命题的矛盾关系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所以不能够把“正反合”这种范畴结构用“否定的否定”来表达。在命题关系中,否定的否定=肯定,不需要用这种“玄之又玄”的表达方式来表达。之所以有这种玄奥的表达方式,无非是分不清“正反”关系与“矛盾”关系的区别,而企图用“肯否”来表达“正反”而已。
总之,所谓辩证法的三条规律的三句话的正确表达应该是:
一、正反性质合一;二、体的量数变化改变体的归属;三、正反两性合范畴。
可以看出,一和三是重叠的,其(一)矛盾就是对立统一。这就要求我们:实只有两句话:
一、正反性质合成范畴;二、量数归体改变种类。
前者是范畴的定义,后者是种类的定义。这两句话把“范畴”和“种类”两个概念清楚地区别开来了。这两个概念在形式逻辑中确实是混淆不清的,多把范畴看作是的种类,从亚里士多德起计,0年来都未能够搞清楚。现在搞清楚了。
范畴和种类对比的例子如:性别[男性/女性]是范畴,性别这个范畴由男和女两种相反的性质构成,不会再有第三个性质;人类(男人、女人、阉人、两性人、变性人)是种类,种类可以有多个。每个人所属的种类都是由归于他的性别器官的有无与变化来确定的,男人具有男、女人具有女、阉人除去了、两性人同时具有两、变性人是把一种变成另一种。
从上可知,在剔除了表达上的逻辑错误之后,辩证法其实是给“范畴”和“种类”分别下了定义,把两者区分开来而已。这点虽然很重要,但却并不是逻辑学研究的全部内容而只是部份内容而已。把这两个定义说成是“思维规律”则是言过其实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偶然性和必然性。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观点:
联系的观点: 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发其次,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本途径:展的观点: 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
一分为二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范畴:是对事物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偶然性和必然性: 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
联系的观点: 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发展的观点: 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
一分为二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怎样理解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③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还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量变和质原理分析:变的辩证关系:
①相互对立
量变和质变的对立集中表现为是否突破事物的度。
②相互统一
,相互转化。
量变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质变引起新的量变,量变在新质基础上进行。
第二,相互依赖。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
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没有质变,就没有新的量变。
辩证关系原理的现实意义:
①量变阶段不能急于求成,平时要善于积累;
②面临质变不能犹豫不决,关键时刻冲上去。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以及由于事物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这一规律,提供了事物发展是质变和量变的统一、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的观察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扩展资料:
事物的发展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
劳其筋骨,唯物辩证法矛盾观点就是唯物辩证法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原理。苦其心志的量变过程不是任何人都能坚持下来的,没有信念、毅力常常会半途而废,所以成功者毕竟不是多数。不仅量变的终点是有意义的,而且量变的过程也是有意义的,这意义的来源之一是质变的回溯。质变目标的回溯使量变过程的艰难困苦具有意义。
主义揭示了三个什么普遍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1)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对立统一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 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2.然性和偶然性 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 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 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 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 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 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 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 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 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主义(Marxi)是主义理论体系的简称,主义理论体系覆盖了本人关于未来形态——科学的全部观点和全部学说。
主义理论体系包含两个组成部分,即为现代唯物主义和现代科学。
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科学理论,包含两部分内容,科学革命理论(即政权理论部分),科学经济学原理。
科学经济学原理,包含两部分内容:部分内容,科学商品经济结构设计;第二部分内容,科学商品经济运行原理设计。
什么是哲学的范畴范畴和三大规律
可能性和现实: 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范畴指的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是范畴,而不是原则)
量: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1、内容和形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三大规律是指: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三大规律;2、现象和本质: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3、原因和结果: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4、可能性和现实性: 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5、偶然性和必然性: 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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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功用
哲学能够锻炼理论思维。由于哲学包含真、善、美几方面内容,因此理论思维也包括这些方面的内容。求真能培养科学精神,求善能提高道德水平,求美能造就艺术素养,融汇三者,贯通一切,就能升华为“境界”。
因此,有人认为哲学就是境界学。境界是人的总体文化素质,是对待世界人生的总态度。从这种意义上说,哲学就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也可以说是对人生的反思。概言之,提高人的思想境界,是哲学的主要功用。
三大规律指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范畴指: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偶然性和必然性.
范畴是:原因与结果,内容与形式,现象与本质,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
辩证法的总特征
辩证原因和结果: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法的总特征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坚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认为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三大基本规律,以及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内容和形式、偶然性和必然性、可能性和现实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性五对基本范畴。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客观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趋势。
辩证法的各对基本范畴则从不同方面揭示和反映了客观事物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变化。①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总体上看,唯物辩证法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这一基本特征的揭示和反映。
试述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他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首先,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以及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内容相当丰富,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而对立统一、质量互变以及否定之否定这三个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正是从不同角度揭示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
内容和形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对立统一规律是关于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它揭示了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指明了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曾经指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的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统一的学说。这样就抓住了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因此,贯穿唯物辩证法体系的中心线索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质量互变规律也是事物普遍联系和发展的一般规律之一。事物由于内部矛盾引起的发展,总是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是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量变的无限反复过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普遍状态或形式。
否定之否规律是关于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又一基本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内部肯定和否定的对立统一,即事物由肯定达到对自身的否定,进而再由否定到否定之否定,进而揭示出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在曲折中前进和螺旋上升的辩证过程。这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总之,对立统一、质量互变以及否定之否定这三个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的区别就在于它们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即分别从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事物发展的方向这三个不同的角度来揭示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之间存在着区别,但同样也存在着紧密地联系。矛盾构成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否定之否定则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离不开发展的状态、离不开发展的过程,因而一个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蕴含着事物发展的三个基本规律。在事物发展的初期阶段,事物矛盾的同一性使矛盾双方能够在统一体内相互依存,保持事物的相对稳定性,并且在这种相对的稳定性的背后矛盾的斗争性即促进事物向相反方向或另一事物转化的因素正在进行着量的积累。另外,矛盾的同一性规定着事物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所以,在事物发展初期(量变阶段),矛盾斗争性会推动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状态的变化,悄悄地进行否定矛盾一方的运动,造成双方力量的不平衡性,为事物向对立面的转化准备和创造条件。当对矛盾一方的否定达到一定量的积累之后,矛盾的斗争性会使矛盾双方突破原有的限度,从而使旧的矛盾统一体解体,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一事物变成他事物。新的事物产生之后,会继续进行新一轮的发展变化,进而产生新的事物。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之间的联系首先就表现在事物的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在质量互变中,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要以量变为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定的量变、质变是不会发生的;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对立统一,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开始新的量变。所以,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对立统一性,即质量互变规律中蕴含着对立统一规律。
在否定之否定规律中,任何否定都是质变,都是对旧事物的扬弃。而否定这个动作的发生又离不开之前否定性因素的不断积累即量变的积累这么和谐作为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并不意味着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一个过程。所以,否定之否定规律跟质量互变规律也是紧密联系的。
试析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怎样揭示了事物的发展
【宇宙质能守恒律】宇宙的总质量守恒,总能量守恒。(王氏2020)辩证唯物主义讲的是一切物质都是在不断运动和变化的,事物与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对立统一规律(事物矛盾规律),质量互(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自身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讲的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基本动力”.
矛盾有两点论和重点论,我们做事要既抓主要矛盾也要注意非主要矛盾,既要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注意矛盾的非主要方面.
2、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规律,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
我们做事要注意平时量的积累,当量积累的一定时,突破了度的限制,就达到了质的飞跃.
3、否定之否定规律指明了事物发展的过程,新的事物替代旧事物是历史的必然.
我们对待旧事物要注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正所谓“前途是美好的,道路是曲折的.”
从量变到质变规律的例子有哪些?
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种因素,其对立统一促使事物自身发展,由肯定阶段进入否定阶段。从量变到质变规,它是指导我们从事一切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原则。律的例子:
1、将食盐溶于水,少量食盐可溶于水,但当所加食盐不断增多,超过这水对食盐的溶解量,就会出现饱和,不再溶解;
2、化学反应中,反应物用量不同,生成物的类型也不同。如炭在氧气中燃烧,锌与硫酸反应等。实验条件不同,生成物也不同,如木炭还原氧化铜;
3、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二。其揭示了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以及由于事物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由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量变是质变的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变的然结果。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
扩展资料:
量变到质变规律介绍:
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统一。关于发展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循序渐进”、“不打无准备之仗”、“有备无患”、“防微杜渐”、“当机立断”,都是量变质变规律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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