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设施设计规范 公共文化设施目录
今天小源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公共文化设施目录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公共文化设施设计规范 公共文化设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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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设施设计规范 公共文化设施目录
1、(1)设置位置、防火间距、耐火等级。
2、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以及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
3、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建公共娱乐场所。
4、在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上面、下面或毗邻位置,不准布置燃油、燃气的锅炉房以及油浸电力变压器室。
5、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在建设时,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通常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之间应留有不少于50m的防火间距。
6、而建筑物本身不宜低于二级耐火等级。
7、(2)防火分隔在建筑设计时应当考虑必要的防火技术措施:影剧院等建筑的舞台和观众厅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体隔墙,舞台口上部和观众厅闷顶之间的隔墙,可以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体,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舞台下面的灯光作室和储藏室,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体墙与其他部位隔开;电影放映室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体隔墙与其他部分隔开,观察孔和放映孔应设阻火闸门。
8、对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与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礼堂的舞台,以及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门窗洞口,都应设水幕分隔。
9、对于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与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的屋架下部,以及建筑面积超过400m的演播室、建筑面积超过过500m的电影摄影棚等,均应设雨淋喷水灭火系统。
10、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的防火分区设置。
11、商住楼内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12、(3)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1995)和有关装饰装修防火规定。
13、(4)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①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14、②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楼梯宽度应当满足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③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15、④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6、⑤禁止使用。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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