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满10年了,但是公司还是不给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合同,合法么?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一、不合法,违背劳动法第十四条。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予签订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同时可以向劳动门,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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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有关案例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参考资料

劳动者工作满10年,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2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公司工作年满十年,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已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可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第二款主张双倍工资。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你可要求确认你们之间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赔偿从应当签订那天起双倍工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定单位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内容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主要是无固定期限合同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新劳动法规定合同最短几年一签?是一年一签吗?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是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基本上法律上没有规定.签一年,签两年,甚至几个月都是(四)劳动报酬;可以的.

但是鼓励签长期合同.

签一年或者两年对你的影响不是很大,如果不想在这个单位做了,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就行了.规定这样的劳动期限的法规出发点就是保护劳动者.

要看劳动合同是固定期,还是不固定期,还是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以完成一定任务的多长时间都有,一个星期也有的。

以上说的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你要是问通常情况,一般企业工人是一年一签订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多少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是最少三个月。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

不合法

08年以后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规定的情形的,单位必须与你签订。

如果是08年后订立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未出现其他无效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必须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你自己提出要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决定权在劳动者本人。

《中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因此,合同到期,则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有权向单位提出调动好岗位的条件,但单位也有权不续签合同。如果合同期满后单位都未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则劳动者想继续留在该单位工作可能有点玄。建议劳动者找单位沟通,争取能有一个较好的结果。

有个前提,你已经签订的两次劳动合同必须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如果其中有一次是在08年1月1日前签订的,那么就不能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如果满足08年后订立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未出现其他无效的中华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必须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你自己提出要签订固定期限的,所以决定权在劳动者本人。

新的劳动法对10年以上的合同工有哪些保护?

有以下保护措施:

1、各劳动者在劳动单位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可以和劳动单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据《劳动法》规定: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在对10年以上和以下工作年限的工作者解聘时,计算经济补偿方面没有区别,都是按照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在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12年。

注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企业因各种原因需要裁员时,均应优先留用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没有遵守上述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并给予补偿。其他的保护适应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参考资料: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企业因各种原因需要裁员时,均应优先留用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没有遵守上述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并给予补偿。其他的保护适应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劳动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

不过《劳动法》对10年以上和以下工作年限职工解聘时,计算经济补偿方面没有区别,都是按照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在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12年。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扩展资料: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参考资料:

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10年是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参考链接:7、违反劳动合同的。

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不过《劳动法》对10年以上和以下工作年限职工解聘时,计算经济补偿方面没有区别,都是按照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在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12年。

参考资料:

根据我过《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企业因各种原因需要裁员时,均应优先留用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没有遵守上述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并给予补偿。其他的保护适应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劳动法第十四条项是什么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既然说到“项”,那么我想你要问的其实应该是劳动合同法,再准确的说应该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项(即“(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合同签订几年以上必须签订长期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伤满十年等的情形时,除了劳动者表示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一般都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劳动合同最多可以签几年

1、劳动合同最多可以签订为无固定期限,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最多可以签到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法律无明确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效力终止。

2、法律依据:《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2、工作内容;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三次劳动合同是不是就是合同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签三次合同之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连续与劳动者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终身合同。用人单位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解除双方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3.工作年限区别究刑事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3、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合同跟市场上因为其他的交易合作而达成的书面合同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国也是为了能够完善劳动合同的制度,明确劳资双方的各种权利跟义务所以才制定了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法的根本意义是要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下面我给大家介绍的内容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工龄规定是职工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是衡量职工工作时间长短的标志,是确定职工享受保险待遇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具体说来,工龄具有作用如下:

1工龄是指职工退休的条件之一。《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对职工退休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退休的条件。

一是年龄,

二是连续工龄,

三是因工致残。

除因工致残职工退休以外,其余正常退休和非正常退休,其连续工龄均须达到十年,否则即认为符合退休条件,而只能按退职处理。

2工龄的长短决定保险待遇的高低。连续工龄越长,保险待遇越高。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疾病、非因工负伤的劳保待遇就是按工龄来计算的。以因病或非因 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的六个月以内的病伤期工资为便,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为本人工资60%;满二年不满四年的为本人工资70%;满四年不满六年的为 本人工资80%;已满六年不满八年的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八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职工退休待遇的高低也取决于连续工龄的长短。劳动合同制工人因病或非因工伤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其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 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

3工龄是处理职工工资和工资性津贴问题的依据之一。由于工龄是衡量职工为劳动和所作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准之一。所以在处理职工工资和某些工资性 津贴问题时,往往对职工的工龄作了充分考虑,并给予适当的规定。例如:规定一定年限杠杆内职工标准工资应当达到的水平,低于或等于水平的可以升 级。又如: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务结构工资制,工龄津贴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工龄津贴的设置,就是对工龄长的职工的一种激励。

近几年来,工龄的作用范围更加广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如工资升级、职称晋升都有工龄规定,许多单位不把工龄作为享受医疗待遇、分配住房以及其 他待遇的条件,对连续工龄长的职工给予照顾和优先等等。这虽然不是所作的统一规定,但也说明了工龄的经济生活中所占的重要地位。

二、如何办理工龄证明

工龄证明的办理

(1)凡办理养老保险工龄证明须出具申办养老金手续单位的介绍信。

(2)按有关政策规定,凡失业、被单位开除、除名、自动离职期间不计为工龄。

(3)凡办理购房工龄证明须提供售房单位印制的表格。

(4)单位委托人事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个人须出具协议书。

(5)凡被原单位批准辞职的人员,被新单位重新录用后,可办理身份认定手续;

(6)接收单位应提供《流动人员接收函》一份;

(7)填写《辞职人员干部身份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8)辞职申请表原件一份;

(9)经审批同意后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干部明书》、《流动人员工作介绍信》,工龄证明。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的是对职工工龄的计算,其中提到对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职工的计算时间应该是当事人从公司天上班开始就计算的,因为职工的工龄跟后期的休,各种待遇等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所以在公司计算自己工龄的问题上职工个人也要引起注意的,通过书面劳动合同我们自己也能计算出来。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内容。

新劳动法第三次合同只签一年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三次合同只签一年不合法,第三次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年;

3.单位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

前二种,如员工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必须同意。后一种,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的优待,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就包括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能获得以下补偿: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长达两次以上,按道理第三次就应当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一个工作单位上连续工作了十年,那么公司也应当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既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也是维护用人单位的权益。

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主要区别:

1.隶属管理区别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劳务关系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报酬支付方式区别

劳动关系报酬支付方式多为定期支付,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即时结清或按合同规定阶段、分批次支付,没有什么规律性。

劳动关系是可累计工作年限,如计算可享受年休天数、同一家企业签订多次劳动合同,可累计工作年限等;劳务关系是没有什么工作年限可言。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