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会计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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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会计人员工作有序开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现对2015年会计人员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培训组织方式

继续分层分类开展会计人员培训,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形式双轨运行。市财政局统一负责高级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的工作并确认其学时,高级会计师必须参加市局组织或认可的高级会计人员专题培训,具体培训另行制订下达。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当地一般会计人员(含具有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以及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的培训工作。

对一般企业会计人员(含金融企业会计人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实行分类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有关培训机构应根据不同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培训课程,以便各行业会计人员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增强培训实效。

二、培训、考核时间

2015年宁波市会计人员培训、考核时间为2015年4月1日—11月30日。在此时间段之外,停止举办。

三、培训、考核内容

2015年宁波市一般会计人员仍采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企业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为管理会计基础知识、会计管理专题——成本形态及量本利分析;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为管理会计基础知识、预算法相关知识。一般会计人员必修课程不少于12学时。

2015年宁波市一般会计人员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会计人员登陆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面授机构或网络机构进行培训。选择网络机构的,应当在选择培训课程后采用网上支付形式支付培训费;选择面授机构的,在选择确定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及培训课程后,在培训开始前,到面授机构指定的场所支付培训费。

一般企业会计人员培训可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上海会计学院和东奥会计在线的企业相关网上培训或培训机构(单位)组织的面授培训。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可以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上海会计学院和东奥会计在线的行政事业相关网上培训或由属地门组织、委托的面授培训。

参加2015年网络培训和培训机构面授教育的一般会计人员,其必修课程的考核实行考培分离,考试方式为在门指定的考点进行集中机考,其中参加网络培训的集中机考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

集中机考的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宁波市财政局编写的《2015年宁波市会计人员教材》,考试题库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

集中机考由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委托当地会计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组织工作由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点或属地财政局指定的考点承担。会计学会应当与各培训机构签订会计人员考培分离协议以明确职责。未设考点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其他县区考点进行集中机考。

内部会计人员较多、具备组织集中统一培训的部门(单位)和企业,可以向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提出自行办班要求,在正式办班一个月前应当先行备案。备案时必须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其培训内容可以根据部门(单位)、企业实际确定,不受必修课程的限制。

非本部门(单位)和企业内的会计人员不得参加该部门(单位)和企业的自行培训,一经发现,取消该部门(单位)、企业下一年度的自行培训资格;受托的培训机构相应取消下一年度的培训资格。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管理部门不确认其学时和学分。

四、网上培训有关规定

宁波市财政局统一确定网上培训的运行模式、管理规程和培训课程,负责全市网上培训课程的需求调研、课程开发的研讨论证、课件审核、课件上线,并商定全市网上培训统一收费标准。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做好网上培训的宣传、业务咨询、日常管理、培训情况的后台管理以及培训信息数据的交换、传送等管理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增大集中机考容量,逐年提高网上培训人员集中机考的抽考比例。

五、面授培训的有关规定

各培训机构应于2015年3月1日前向管理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资料以确认2015年会计人员培训资格。宁波市财政局在3月底前向公告2015年度宁波市会计人员培训机构名单。

会计人员面授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培训。一般企业会计人员报名参加证书管理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举办的面授培训班,在学满规定学时的必修课程和其他课程后方可参加考核。面授学员参加集中机考成绩合格后,方可确认2015年度会计人员学时。

各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教学管理、严格培训签到考勤制度和课堂纪律,提高学员到课率,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各培训机构要为学员做好服务工作,加强与集中机考合作方的联系,及时预约集中机考时间,保证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就能获知准确的考试时间,努力使学员在必修课程考核中取得好成绩,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由于实行考培分离,学员面授培训时间减至21小时,其余3小时为集中机考复习和考试时间。各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额外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

六、培训与从业资格管理

1.为强化会计人员自觉参加培训的意识,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将会计人员每年度情况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记载登记。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参加培训并考核确认通过的会计人员,其信息将在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数据库中保存和处理,会计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打印信息。

2.要求调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应当完成以前年度培训课时,在10月1日以前调转的,当年度不作要求;在10月1日以后调转的,应当在完成当年度培训后再办理相关调转手续。会计人员开始培训(以完成缴费为准)至完成培训考核、确认学时期间,不得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

3.会计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其培训时间、内容、课时一律以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库登记的信息为准,并以统一格式出具培训证明。

4.会计人员(不含高级会计人员)以前年度未完成学时的,一律参加网上补培训。2012年至2014年未完成的一般企业会计人员,在网上补培训并参加必修课程集中机考成绩合格后,才可确认该年度学时。

高级会计师以前年度未完成学时的,必须参加宁波市财政局组织或认可的高级会计人员专题培训,一年内可累计参加,直至补齐学时为止。

七、培训管理要求

1.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把会计人员与加强财政管理、税收征管、会计改革等财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服务财税中心工作作为工作的立足点,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2.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培训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评估,督促其端正办学态度,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要严格规范部门(单位)、企业自行培训的管理,杜绝系统外会计人员参加系统内的集中培训。

3.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有效利用管理平台统筹做好信息登记工作,把信息登记和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及时掌握会计人员从业信息,提高会计管理服务水平。

宁波市财政局

2015年1月7日

陆华裕的介绍

陆华裕,1964年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宁波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预算二处、综合处处长,助理兼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宁波市财政局副等职。2000年11月-2005年1月,任宁波银行行长。2005年1月,任宁波银行。

财政局做国资管理工作到底是干些什么的?忙吗? 请真正懂的人给我讲一讲,不要网上的那些规章条例,

你好!财政局做国资管理工作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个问题是这样的,财政局是全县(市)的经济收入,付出的财政局,就是说,各个部门,单位的经济收入归到这个财政局,然后由财政局负责全县(市)的工资发放,以及拨出各种项目的开出,应该说,工作不那么忙,也多,是不错的职位。祝你开心好运!

楼上这位说的太轻松了,我就在财政局工作,我们局里人很多,可是照样忙成狗,不是外人眼中的那种清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