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防火的民用建筑之间的消防通道小距离是多少

(10)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4.2.2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00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4.2.3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4.2.4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

防火间距规范要求 建筑防火间距规范要求防火间距规范要求 建筑防火间距规范要求


防火间距规范要求 建筑防火间距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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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

下列关于防火间距描述,符合规范要求是()。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确定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既要综合考虑防止火灾向邻近建筑蔓延扩大和灭火救援需要,又要考虑节约用地因素。如果设定防火间距过大,就会造成土地资源浪费。故C选项不正确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防火间距是指防止着火建筑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间隔距离。故D选项不正确

两个厂房的消防间距是多少

厂房的防火间距

3.4.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5.1条的规定。

注:1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按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执行。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确需相邻布置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2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5条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

3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4 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

5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6 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3.4.3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3的规定,但甲类厂房所属厂内装卸线当有安全措施时,防火间距不受表3.4.3规定的限制。

3.4.4 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储罐,可燃材料堆场(除煤和焦炭场外)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且不应小于13m。

3.4.5 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2 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其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2014年)前的规范,可以说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出来之后代替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有一些细节规定没有注明的可以参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内的内容。4m。

3.4.6 厂房外附设化学易燃物品的设备,其外壁与3.4.12 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相邻厂房室外附设设备的外壁或相邻厂房外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用不燃材料制作的室外设备,可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确定。

总容量不大于15m3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厂房外墙外,且面向储罐一面4.0m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3.4.7 同一座“U”形或“山”形厂房中相邻两翼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但当厂房的占地面积小于本规范第3.3.1条规定的每个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时,其防火间距可为6m。

3.4.8 除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外,其他类别的数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小于本规范第3.3.1条规定的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按其中较小者确定,但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不限者,不应大于10000m2)时,可成组布置。当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当厂房建筑高度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相邻两座中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按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确定。

3.4.9 一级汽车加油站、一级汽车加气站和一级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不应布置在城市建成区内。

3.4.10 汽车加油、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分级,汽车加油、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及其加油(气)机、储油(气)罐等与站外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建筑、、道路的防火间距以及站内各建筑或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

3.4.11 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3.4.1条和第3.5.1条的规定。

玻璃钢冷却塔防火间距有要求吗

《规范》防火间距的规定,特别明确了相邻建筑通过连廊、天桥或底部的建筑物等连接时,仍按两幢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考虑。

取相邻较大塔的直径,两塔间相距0.5-1倍的塔距。具体而天井是由建筑和建筑围合或建筑和墙体围合而成,没有顶,天井介于室内、外空间之间,面积相对较小,有没有顶是区分中庭和天井的一个重要指标。您可以参考百度文库

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是多少?

(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

(2)单层或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其与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执行。

(3)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必须相邻建造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4)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防空地下室。间不应小于4m。

(5)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1 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不燃烧体,当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6)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8条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建造。

(7)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6.5.2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8)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

(9)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11)当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其防火间距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设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保护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

两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有什么办法解决

1 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屋面15m范围内的 外墙为防火墙且不开设门窗洞口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 相邻的两座建筑物,当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顶不设置天窗、屋顶承重构件及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 3 相邻的两座建筑物,当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设置符合现行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规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本规范第7.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 4 相邻两座建筑物,当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且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未设置防火保护措施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25%; 5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建筑物,其耐火3.4.2 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等级可按四级确定;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6 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具体建议可查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城市建设过程中,合理规划与节约用地本身存在矛盾。如何在保证防火安全的同时做到节约用地,是对设计人员的考验。计防火规范 》。

地下建筑的防火间距有何规定?

前室内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但是对住宅有特殊的规定:对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侮层开向同一隧到的户门不应大于3撞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建筑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平方米。

拓展资料:

1、防火分区。

2、汽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中规定。

3、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汽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以上规定的2.0倍;

4、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其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应按以上规定减少35%。汽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规定的2.0倍。

扩展资料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其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宜采用实体墙,其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当采用防火玻璃墙(包括门、窗)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当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包括门、窗)时,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相邻商铺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

高层建筑物之间(都是11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小间距是多少?出自什么规范?谢谢。

不知你所在建筑的耐火等级、多层还是高层,也不清楚你所在【】:A建筑与拟建高层建筑的外墙是否存在4.2.3和4.2.4条所列的特例,因此无法回答你具体应该是多少米的间距。《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2.1条,对高层建筑与高层建筑及其它半地下汽、设在建筑首层的汽,其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0㎡;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如下:

高层建筑 其他民用建筑

高层建筑 13 9 11 14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19

下表电力厂的冷却塔距离要求供您参考。

1、消防车道、登高救援场地的设置

在城市规划时消防车道常被忽略规范对此有明确规定:应考虑消防车道,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对大的城市综合体建筑还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不是所有的建筑都要设置消防车道只有规模大(占地面积3000m2以上)、火灾危险性大(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才考虑消防车道。

在进行消防车道的设计时需要考虑消防车道与建筑、取水点的距离,同时消防车道本身也有硬度、宽度、转弯半径、坡度等规定和要求。特别是转弯半径和硬度的要求,在设计时容易忽略,给火灾扑救时带来许多不便。

2、中庭的防火设计

中庭这种建筑形式被广泛运用,为了防比中庭烟囱效应的影响,中庭的防火处理措施十分必要。中庭由建筑物围合而成,它从属于建筑内部空间,并且是有顶的,通过顶部或侧面采光,一般面积较大。

当中庭连通的上下层建筑面积超过防火分Ix要求时,在侮层安装防火卷帘不是的防火分隔措施。可采取防火隔墙、防火玻璃进行分隔,也是将与中庭连通的门、窗设置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剪刀楼梯间的前室应设置,确有困难时可以共用对楼梯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即“三合一前室”,前室面积不应小于12m2,且短边不小于2.4m。

在计算安全疏散距离时,可计算到防烟楼梯间前室,而不需要计算到楼梯入口处。

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前室采用开敞的阳台、凹廊或是前室设有满足开窗面积、不同朝向的可开启窗时,防烟楼梯间可以不设置防烟系统。

相邻建筑相邻一侧各点、面之间的间距应该满足《规范》中防火间距的要求;对相邻近的点、面采取了相应的防火措施满足要求,其他相邻的点、而不能满足防火间距要求的仍然应采取防火措施。

扩展资料

一般建筑起火后约10~15分钟开始蔓延,可通过电话等人工报警和使用消火栓灭火。在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以及起火危险性大的厂房、库房内,还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

前者的探测器有感温、感烟和感光等多种类型;后者主要为自动喷水设备,不宜用水灭火的部位可采用二氧化碳、干粉或卤化烷等自动灭火设备。设有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建筑应设消防控制中心,对报警、疏散一、二级 四级、灭火、排烟及防火门窗、消防电梯、紧急照明等进行控制和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