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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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范围
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范围
1、缓刑的适用范围如下:根据《中华刑法》 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可以使用缓刑的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且需要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且判处缓刑不会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的条件;并且如果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只要具备上述条件,应判处缓刑,体现人道。
2、法律分析1、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仍然保留了随时收监执行的权力,但同时可以发挥良好的鼓励作用,帮助犯罪分子改造自我。
3、2、根据《中华刑法》 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可以使用缓刑的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并且需要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并且判处缓刑不会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的条件,此时可以由法官决定是否适用缓刑。
4、但是,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只要具备上述条件的,一般都应当判处缓刑,体现人道,其中包括犯罪时和审判时未满十八周岁、审判时怀孕以及判决作出前年满七十五周岁的情况,应当尽量宽宥,体现人道关怀。
5、3、缓刑考验期则规定在《中华刑法》 第七十三条中。
6、法律依缓刑由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表现来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
7、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刑罚就不再执行。
8、据《中华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9、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10、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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