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二中张志超案班主任_山东临沭二中张志超
因被控同学,16岁蒙冤被判无期却不敢上诉,为何五年后才敢喊冤呢?
之前一直不敢上诉,因为他的有罪供述来自于刑讯逼供,让母亲为他伸冤。
2016年和2017年,三次通过远程接访系统接受视频接访,了解案情。而最终,2017年5月2日,正式立案审查张志超案,2017年11月16日,作出再审决定。
称当年没有作案,认罪是因为“遭受了刑讯逼供”,于是便有了这场时间跨度达8年之久的申诉。 2005年2月12日凌晨1点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后,张志超先是在刑警队待了两天两夜,然后送到了看守所,到开庭前,一共被提讯了13次。“没有哪次不被打的。完全是被打怕了,案件移送到后,检察官来提审他,他抱着一点希望告诉检察官,自己要翻供,之前的供述是因为遭受了刑讯逼供,但是当晚刑警队就又把他提走了,一整晚都在提讯,第二天一早,那位检察官又来重录了一次,这次他什么也没说。在12月5日庭审结束后,李逊律师调取到了这两份时间间隔一天、由同一位检察官所做的讯问笔录。
因为他那个时候年纪还小,不懂法律,也不知道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所以他才会在5年之后才为自己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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