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的基本依据是什么 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
编制城市规划的依据有哪些?
你的回答,可以分解为几个方面。
城市规划的基本依据是什么 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
城市规划的基本依据是什么 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
城市规划的基本依据是什么 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
首先,城市规划包含2个层面,5个阶段。2个层面是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5个阶段,如果按编制规划的话可以说是:纲要、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其次,编制这5个阶段的规划的依据个不一样。当然首先都是以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城镇总体规划主要有:
《中华城乡规划法》
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准》(GBJ 137-90)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
《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2003]43号
省级实施〈中华城乡规划法〉办法》
市级“十一五”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纲要》
其他相关法规、法律编制
总体规划的依据和城镇体系不多,不同的是他要以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以上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及近期建设规划、绿地规划、道路交通、环卫、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做参考。
详细规划的话,都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也包含了上述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地方方针政策。具体就不重复啰嗦了。
编制城市规划需要依据:政策、上级批示文件、城市规模及功能定位、功能区划分、原有城市布局
首先得依照相应的标准
当地的经济发展现状 土地利用现状 未来的经济发展情况 人口增长情况 历史条件 自然环境等等
当然也有发展定位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包括什么?
主要依据:现行的《中华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9 年第 14 号令发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 1995 年 333 号文件发布)、《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 [2000]25 号 ) 、《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 [2002]13 号)、《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规 [2002]218 号)、《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 [2002]218 号)。
根据《中华城乡规划法》第五条的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
制定城市总体规划不得违背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强制性内容。
上位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城市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由省市规划局,提前规划,报批土地局,审批。
城市规划是由上到下的过程。
要考虑,各种情况,
地形,
产业优势等等因素。
主要依据:现行的《中华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9 年第 14 号令发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 1995 年 333 号文件发布)、《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 [2000]25 号 ) 、《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 [2002]13 号)、《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规 [2002]218 号)、《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 [2002]218 号)。
(1)和的有关方针政策;
(2)《中华城乡规划法》及制定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4)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5)当地经济、和自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和发展条件。
因地制宜,因材施教,要与城市总体发展目标保持一致,综合考虑经济、教育、医疗、民生、文化、交通、财政、房产、城市建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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