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招生办电话_常州市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江苏省招生办电话
江苏省招生办联系电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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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招生办联系电话为025-83235998、025-83235898,联系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西路15-2号,邮编为210024。
江苏省各市自考办地址及
01.南京市自考办,咨询电话:025-52310661,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网址:
02、无锡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10-85012126,地址:无锡市扬名新村720号。
03、徐州市自考办,咨询电话:0516-83737568,地址:徐州宣武市场南原第九中学A楼,网址:
04、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86634920,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新市路9号,网址:
05、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1268661134,地址:苏州市劳动路359号,网址:
江苏理工学院招生办电话
江苏理工学院招生办电话是:0519-86999551。
江苏理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被誉为“千载读书地,现代创新城”的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江苏省常州市。
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专任教师近120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近700人、博士学位教师500余人,博硕研究生导师200余人,聘请院士、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等知名专家学者150余人担任客座、特聘和产业。
现有院士2人(双聘)、享受特殊津贴6人、全国教师1人、高校教指委委员2人、教师奖7人,江苏省突贡、“双创人才”、“333工程”“外专百人”、“特聘”、教学名师、“青蓝工程”、优青等近200人次;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江苏省教学团队和科技创新团队11个。
以上内容参考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年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章 总则
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美术)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14,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
第四条 学校: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先后获得“全国 毕业生 就业 典型 经验 高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2019年亚太影响力50强”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 浙江 、 山东 、 安徽 、 山西 、 内蒙古 、 黑龙江 、 江西 、 河南 、 湖南 、 四川 、 贵州 、 甘肃 、 云南 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机构是招生工作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联络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联络处主任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报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与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 考试 院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学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 理工 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原则排序确定专业。
1.面向江苏、湖南等“3+1+2”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物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若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给予赋分比较: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5分。 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8分,地市级获奖加5分。 ④参加 社团 和实践与志愿服务,加5分。 ⑤获得研究性 学习 代表成果,组长加5分,组员加2分。同一项目获奖以等级记分。
2.面向浙江、山东等“3+3”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分。
3.面向其他省份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艺术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统考成绩。若仍相同,比较考生其他科目分。
第二十二条 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0〕165号,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种:)
文科类专业 4700 元
工科类专业 5300 元
艺术类专业 6800 元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 1500元(4人间)、1200元(6人间)。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补、减,免资助体系,执行、省级、校级、(企业)等多层面奖(助)制度。常年稳定提供3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 大学生 提供了健全的保障体系。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1666
招生传真: 0519-86331277
电子信箱: 招生监督电话: 0519-86331161
招生监督邮箱: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招生网向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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