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给大家谈谈钢结构钢筋送检取样规范,以及2021年钢筋送检取样规范应用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所遇到的问题有所帮助。

1、取样规范标准依据以下条款:1,《中华建筑法》第59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令第141号)第2条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取样内容:(一)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二)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三)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四)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五)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七)防水材料;(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九)沥青、沥青混合料;(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十一)建筑外窗;(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承载力试验;(十四)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2版)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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