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民事答辩状

2、有关证明材料___件。

导语:进入了二审,如果是答辩人,应当对一审进行总结,做好答辩状。下面是我收集的二审民事答辩状范文精选,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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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民事答辩状范文精选(一)

答辩人:甲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王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联系电话:

关于被答辩人不服(xxx)民初字第003号裁定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现依法答辩如下:

一、一审驳回一方的裁定,体现了节约资源,减轻负担的司法理念。

众所周知,相比民事诉讼的二审终审程序,劳动案又多了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这样一来劳动在审理中实际是要经过仲裁、一审、二审三次审理才能终审,因此程序繁琐,负担沉重。

在本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双方都是针对仲裁裁决提出诉讼请求,其实质是围绕着仲裁请求进行对抗。因此从本质上来说,一审只需要针对仲裁请求进行判决即可解决当事人双方的。

故此,在既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负担的情形下,细心体察一审裁定深层理念,入情入理,与民方便。

二、被答辩人“特提出由贵院依法审理或者由原审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7条“第二审查明审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审立案受理;查明审作出的驳回的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审进行审理”之规定,若审作出的驳回的裁定确有错误,也应是指令审进行审理。况且一审裁定只是程序性的法律文书,并未涉及实体审理内容,不具备发回重审的条件,更谈不上原合议庭回避等事宜,因此,被答辩人提出的由二审或者由原审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综上所述,一审驳回一方的裁定,体现了节约资源,减轻负担的司法理念。被答辩人“特提出由贵院依法审理或者由原审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答辩人:

年 月 日

二审民事答辩状范文精选(二)

答辩人张XX,

因一审被告XX有限公司不服(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答辩人对上诉人的上诉事实和理由作如下答辩:

一、一审作出一审判决依据的事实客观真实。(一)正是因为高空踩踏石棉瓦具有危险性,XX公司不管是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应在答辩人作业前提示存在的危险,事实上森光公司不仅没有提示,反而明确表示人在其上踩踏没有问题。另答辩人坠落处的石棉瓦因被下方的腐蚀性液体存放池挥发的腐蚀气体腐蚀后变脆,这一特殊情况XX公司并没有告知答辩人,因此XX公司对答辩人坠落并受重伤的后果存在过失,理应承担赔偿;(二)一审判决已对本案另一被上诉人张X1应承担的作出判决,一审判决张X1与XX公司承担的依据不同,因此XX公司以被上诉人张X1应承担来推卸自身的理由不成立;(三)上诉人提出从螺栓分布来确定C型钢的位置,并提出其所认为的正确作方法系事后推定,并不能认定答辩人是作失误。上诉人提出答辩人常年从事通风器的加工、安装业务,应当具备知悉安装的基本作规程,答辩人之前从未出现此类坠落情况,而此次答辩人作业过程中坠落,这恰恰说明XX公司需要安装通风器的场所具有特殊的危险,更加要求XX公司尽到危险提示义务;(四)答辩人在XX区居住一年以上有多种证明方式,上诉人提出的证明方式仅是其中一种,答辩人在XX区居住一年以上是事实,并且有其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房地产权证予以证实。

二、一审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一)上诉人系基于对事实的否认来认定一审适用法律错误,根据XX公司应尽危险提示义务而没有尽到的事实,一审适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但书的规定完全正确;(二)关于举证的分配,本案系对没有履行提示义务进行证明。XX公司没有履行提示义务,就不会留下痕迹,如要答辩人提供证据来证明XX公司未履行提示义务实为强人所难,而XX公司证明尽到了提示义务,是对积极的作为进行证明,就应提供证据证明,并未违反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三)“一事不再理”中一事,必须是当事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一致,一审(xxxX)民初字第XXX号案件与(xxxX)民初字第XXX号案件当事人、诉讼请求、理由均不同,不属于同一诉,因而也就没有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三、从本案的效果来看,一审判决公平合理,符合道德的要求。本案发生后,XX公司对伤者不闻不问,在伤者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没有垫付一分医疗费用,也未到医院看望过伤者,而从一审的情况和上诉情况可以看出XX公司在一味的推卸,这与传统道德和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要求不相符合。道德虽不是判决的依据,但可以是衡量判决是否公平合理的一个标准。

综上,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请求二审依法驳回XX公司的经云南XX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的伤情为重伤,伤残等级为八级,后期医疗费用评估为8000.00元,休息期评定为150天,营养期评定为90天,护理期评定为60天。产生了鉴定费2400元。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XX市中级

申诉书范文民事

您好!申诉书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或则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此外,再审申请书是专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用法律。

民事申诉书格式:需写明申诉人基本情况 ,被申诉人基本情况,申诉请求,事实于理由。范文如下:

民事申诉书:

申诉人: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 电话:xxx

被申诉人:xx请求事项:(写明提出上诉所要达到的目的)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 电话:xxx

申诉人诉被申诉人xxx一案,已有xxx审理并作出()xxx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诉人不服该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如下:

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如下::

1、xxxx

2、xxxx

事实与理由:

1、xxxx

2、xxxx

3、xxxx

综上所述,xxxx

此致

xx

申诉人:xxx

x 年 x 月 x 日

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的上诉书怎么写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XXX基本情况

6. 判令被上诉人停止收取1元/月的话费余额提醒功能;双倍返还已收取的“话费余额提醒功能”38元及利息。被上诉人XXX基本情况

上诉请求:

上诉事实与理由:上诉人不服XXXX民事判决民初字第XX号判决书,写上你对判决不服的理由及依据。综上所述,被上诉人在明知上诉人不拖欠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既没有授权,也没有经过委托人的同意,为了自己的非法目的,盲目交纳所谓的“欠费”,该损失与上诉人无关,应该自己负责损失。

署名和曰期

人身伤害民事状

(4)附项。

导语:民事书是依法维护民事原告合法权益的重要诉讼文书。下面是我收集的人身伤害民事状范文,欢迎阅读。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的规定,原审法庭应该对我们提供的以上书证予以确认。

人身伤害民事状范文(一)

原 告:林XX,男,彝族,1997年07月26日生,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人,住南涧县南涧镇XX路XXX号,系昆明市XX职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公民号5329261978XXXXXX。

被 告:李XX,女,汉族,1996年07月19日生,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户籍地为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XX乡XX村委会长XX村19号,号5301251996XXXXX,因故意伤害罪被大理市判处五年零六个月。

法定人:李XX,男,汉族,1974年06月22日生,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户籍地为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XX乡XX村委会XX村19号,号5301251996XXXXX,系李XX之父。

被 告:高XX,男,汉族,1997年08月20日生,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户籍地为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XX乡XX村委会XX村54号,号53012519XXXXXXXX,因故意伤害罪被大理市判处五年,现在云南省XX收监执行。

被 告:张XX,男,汉族,1997年04月28日生,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户籍地为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XX乡XX村XX号附2号,号5301251997XXXXXXX,因故意伤害罪被大理市判处二年,缓刑三年。

被 告:刘XX,男,汉族,1997年07月13日生,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户籍地为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XX乡XX村121号,号5301251997XXXXX,因故意伤害罪被大理市判处一年,缓刑二年。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2082.46元,护理费6031.65,营养费79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00元,交通费5000.00元,鉴定费2400.00元,残疾赔偿金139416.00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合计194630.11元。

2、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4年07月18日17时40分左右,被告李XX邀约被告高XX、张XX、刘XX等人在大理市XX中学门口进行聚众斗殴,原告受他人邀约,打算到门口观望,刚刚到达现场,就被高XX用刀捅伤右侧腰腹部,致使原告肝破裂,右肾切除。2014年XX月XX日,经云南省大理市(2014)大少刑初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XX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被告高XX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五年;被告张XX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年,缓刑三年;被告刘XX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一年,缓刑二年。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四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受伤,按照《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四被告伤害原告身体,应对原告因此次受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194630.11元承担赔偿。

以上事实,有公诉机关的相关笔录、刑事书、医疗机构的病历总结、病情介绍证明书、司法鉴定意见书、交通费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提起民事诉讼,现具此状,请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大理市

具状人:林XX

人身伤害民事状范文(二)

原告:姓名____,民族____,出生日期________,职业____,住址____。

被告:姓名____,民族____,出生日期________,职业____,住址____。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

此致

____省____

具状人(本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诉状模版及

上诉人(原审被告):马某,女,生于19xx年4月12日,汉族,现住美国丹佛市某路某号。

上诉状是怎样的?怎样才能写出好的上诉状呢?有什么格式吗?我为大家整理了上诉状模版及范文相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市第二中级

上诉状模版格式:

上诉人:名称:_____ 住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于____年__月

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及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

上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本上诉状副本___份。

上诉状范文

范文[1]

国内住址: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某,男,生于19xx年8月12日,汉族,住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上诉人因离婚一案,不服市海淀区(2012)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一、撤销市海淀区(20xx)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查清事实重新审核和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合理分割或者将本案发回重审。

二、涉诉一二审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离婚一案,业经市海淀区做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撤销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明显故意偏袒被上诉人。

理由有三:

1、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部分认定:“20xx年8月回国后二人(指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306号房屋内居住生活,郭某于20xx年再次去美国攻读MBA,马某于20xx年再次去美国学习”。

由此可见,郭某和马某长期固定地共同居住在市海淀区某楼某号房屋,这个某号房屋,不是二人的临时居所,

最起码的生活必须的家具家用电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马某主张306号房屋内家具家用电器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官仅仅凭郭某一句“不予认可”,马上就对马某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了,

马某的所有财产全部顷刻间化为乌有,强行剥夺了马某合法的财产权利,就这样让这个为婚姻无私付出十二年美好年华且无过错的弱女子净身出户了。

一审哪怕只认可共同生活十几年只有一张床,一个沙发是夫妻共同财产也能安慰马某受伤的心啊!二次庭审中,上诉人多次强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家具家用电器、日常生活用品,并请求依法分割。

一审法官在郭某淡淡的一句“没有共同财产”后,就对上诉人所要求分割306房屋里的夫妻共同财产到底有没有连问都懒得追问郭某。

郭某绝不可能自己抢着去承认有床、沙发、电脑等等共同财产去拿过来分割。

马某与郭某在306号房屋共同生活十几年,没有共同财产连都不相信!上诉人认为:一审法官没有以事实为依据,妄下论断,人为的剥夺马某合法的财产权利,这是不公平的!

一审判决离婚的同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认定和判决,是非常明显的错误,人为的错误!

2、在认定法律事实方面,一审判决犯有有证据不认、对重要证据的质证存在疏漏的重大错误。

20xx年3月27日次庭审,被上诉人郭某对上诉人马某质问所涉及问题已经认可,证据如下:

(1)、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婚外情同居之事? 郭某略停顿后,毫不在乎大声回答:朋友之间玩玩。

(2)、法官问郭某:是否隐满生育能力问题?郭某停顿后小声回答:不生育不等于没能力。

(有能力早就生育了)

(3)、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家暴问题? 郭某承认确有此事。

(多次下狠手打马某,从打到美国)

(4)、法官问郭某:你资助过马某学费和生活费吗?

郭某回答:没有,一次也没有。

(5)、法官问郭某:婚后还买过什么? 郭某回答:一辆汽车,回国后留给马某。

(汽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郭某用过近五年的破车。)

(6)、法官问郭某:有没有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郭某回答:承认该公司。

(7)、法官问郭某工作单位,月收入等。

郭某回答:工作单位是某有限公司,月收入两万元。

法官继续问:干什么用了?郭某支支吾吾答不出。

法官说:都花了是吧?郭某回答:是,都花了(乱搞婚外情同居花了。

有意偏袒郭某,帮助其逃避认定高达16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参见判决书第三页中间自然段:“郭某对上述均不认可。

郭某对此提交上海某有限公司出具的退工证明(该证明载明郭某自2011年8月15日进入该单位工作,自2012年4月1日合同解除”)“。

20xx年8月起至20xx年4月止共计8个月工资,月收入2万,合计16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上述对话完毕后,马某的父亲对法官连说三遍:“他承认了,他承认了,他承认了。”法官不做声。

第二次开庭时(即2013年5月31日),上诉人将上述对话写成书面文字递交法庭,法官看后没有说话。

上诉人认为:上述证据是郭某在次庭审中亲口承认,这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上称为“自认”,系“证据”,该证据法律规定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

可笑的是一审判决置之不理,在庭审笔录上不予体现,导致对证据的认定没有体现出法律的公平,公正。

这是对上诉人权利的一种掠夺和藐视,的不公平、不正义!法官的言行有悖于其职业道德!

3、一审法官在整个庭审中明显偏袒被上诉人。

两次开庭,法官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案件,没有法庭调解和法庭辩论环节。

上诉人每次都是刚要张口说话,法官就说:“给你5分钟,快说!”要么就厉声呵斥:“叫你说了吗?”,让上诉人胆战心惊,吓的想说什么都忘了。

还有,在法庭上,郭某的谎话被上诉人当庭驳斥后,法官依然采信郭某的谎话,并写在判决书中。

对马某的句句真话都要证据,否则就不予采信,没有用统一的标准对待双方,让上诉人非常气愤和不满,导致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上诉人的心目当中荡然无存,上诉人不服。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以及 “实施家庭的”情形。

被上诉人婚姻存续期间与多位女性婚外情,且与他人长期非法同居,是婚姻破裂过错方,上诉人则是受害方,无过错方。

20xx年3月27日次庭审,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婚外情同居之事? 郭某略停顿后,毫不在乎大声回答:朋友之间玩玩。

这难道不是对婚外情的自认吗?郭某多次对马某实施家暴,2013年3月27日次庭审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家暴问题? 郭某承认确有此事,(多次下狠手打马某,从打到美国)这难道不是对家暴的自认吗?

(家暴证明人还有:双方父母,美国某公司的黄某夫妇,周某夫妇,陶某夫妇,肖某等人)。

每次家暴之后,郭某都跪地请求原谅,还请朋友调解夫妻和好。

马某愚蠢的一次又一次原谅他,以为爱情和亲情能够感化郭某。

然而郭某的出轨和家暴行为给马某心理上和身体上造成了的难以抚平的创伤。

经历过郭某这个阴险的丈夫之后,马某对再婚有本能的排斥和心理恐惧,需要很长的时间去重新树立三观,再重新择偶生子不知道何年何月。

郭某隐瞒不能生育的事实,直接造成马某现在37岁还未生育,错过了女人生育年龄,这种遗憾终生不能弥补。

郭某蓄谋离婚,资产转移,不承认有一点点的共同财产,对马某的这些境遇,马某只能自己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了。

马某将依法保留对郭某二次的权利。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前款规定的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

《婚姻法解释二》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现在上诉人马某正在积极寻找郭某的财产证据,时刻准备再次提讼分割财产。

婚姻十二年,女方美好青春年华无私付出,被无情的人阴谋离婚,深受其害,就因暂时无法提供法庭认可的财产证据,就被判绝净身出户。

深受其害的无过错方权益没有得到一丝丝的维护,品质恶劣的过错方消遥法外,没有受到法律一点点惩罚,太不公平!不能拿一审的错误来惩罚上诉人!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依法查明事实,为上诉人主持公道,依法纠正一审错误且极其不公正的判决,以维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还法律以公正、公平,还上诉人以公道!

范文[2]

上诉人:xxx科技发展(xx)有限公司

住所:xx市xx区xx路x号x号楼xxB(园区)

法定代表人:丁xx 职务:

委托人:胡xx,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刘xx,xx刘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xxxxxxxxxxxxxxxx

上诉人:丁xx,男,xxxx年12月4日出生,汉族,xxx科技发展(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xx省xx市xx街xx号x号楼x单元xx号

电话:xxxxxxxxxxxx

上诉人:刘xx,男,xxx年4月30日出生,汉族,xxx科技发展(xx)有限公司工程师,住xx省xx市xx街xx号x号楼19号104室

电话:xxxxxxxxxxxxxxx

原审被告:王xx,男,xxx年12月8日出生,汉族,xxx科技发展(xx)有限公司工程师,住xx省xx市xx街xx号x号楼1门101号

被上诉人:xxxx铝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xx省xx市xx滨海区方淞线xxx号

法定代表人:丁xx,职务:xxxx铝业有限公司

上诉人不服xx省xx市xxxx年作出的(xxxx)甬慈商初字第1574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决对相关证据的认定明显偏袒被上诉人

对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A4中的绝大部分认定错误。

庭审中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90份证据与本案无关的进行了分类质证 ,而判决书只是排除了其中11份证据(见判决书42页),而对另外79份证据则称:“被告方持有异议,但均示举证证明其异议成立,本院对其余的报表予以认定。

”该认定将被上诉人的虚证据当合法有效证据认定,并称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异议成立,籍以支持其不合理的诉求,该认定不尊重事实,故意偏袒被上诉人。

民事上诉状格式

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上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一般民事上诉状的范文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是民事上诉状的格式及范文。欢迎阅读。

上诉状作为维护当事人特别是败诉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文书,其内容结构一般由首部、上诉请求、上诉理由和尾部等四部分组成。

现分述如下。

1.首部

这部分应当载明以下四项内容:

(1)标题。

即文书名称,要写全称“民事上诉状”,明确表示出文书性质是不服的审判决或裁定,要求二审依法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判,不要只写“上诉状”,以免与“刑事上诉状’’和“行政上诉状”相混淆。

(2)上诉人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如系公民,则应写明其必要的个人身份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等项;如系法人或者 他组织,则应写明 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这里, 还要对上诉人在原审当中的地位予以标注,如“上诉人(原审被告)。

(3)被上诉人的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如系公民,则也需写明与上诉人相同的八项身 份要素,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基本情况的书写也是如此。

对被上诉人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也要予以标明,如“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4)案由。

案由即上诉人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要求二审重新审理的事 由,它是经济上诉状撰写由首部向正文部分的过渡,因此,要写得简明扼要,精练概括。

般应按这样规定语表述: “上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因×××(事由)一案,不服××××××) ×字第×号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后用冒号,接下去即转入主体部分的写作。

2.上诉请求

这部分是表明上诉人提起上诉的宗旨:要明确表示出系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请求 二审依法予以撤销、变更或重新审理的诉讼意向。

这里,应特别注意上诉请求的提出具有特定的对象和内容.即要对一审裁判不当提出请求,而不是对方当事人:在文字表达方面,要力求简洁凝练,例如“请求撤销原判,重新审理。”

3.上诉理由

这部分是上诉状写作的主体和核心,是对上诉请求从事实和法律上进行论证,表明为何提起上诉,上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使请求的事项有理有据、有法可依、令人信服。

因此,这部分内容至关重要-它是上诉请求能否实现的根本。

要写好上诉理由部分.使之充分有力,坚实可靠,首先必须对一审判决或裁定文书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和揣摩,“吃透”其要旨,发掘其存在的错误或不当,以便作有理有据的驳辩;其次,要分清主次.即要紧紧围绕那些具有决定意义和影响的事实情节,决不能纠缠细枝末节或那些关系不大甚至毫不相干的问题。

写完上述内容后,接着写:-据此,特向你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或裁定),予以改判(或重新审理):

在写作手法上,主要采用驳论方式。

一般是先摆不服原裁定或判决的论点,然后再进行反驳。

具体有两种:一是对原审判决或裁定文书中存在的错误或不当加以综合概括,将其归纳为几点,然后集中力量进行反驳; 是边叙述边反驳,即将概括出来的几点分别摆出,摆一个驳一个。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必须注意做到论点和论据的统一。

可以援引原审判决或裁定文书中的原话,也可以上诉人的语气转述;要注意摆事实、讲道理,有的放矢,破立结合,富于逻辑性和辩驳力,使自己的观点或主张融于辩论过程之中。

切忌强词夺理,无理诡辩,那样只能事与愿违。

尾部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致送机关名称。

即上诉状致送的法定机关的名称,应在主文部分结束后另起一行低两格的位置书写“此致”,再在下行顶格书写“××市”。

(2)上诉人具名或盖章。

在致送机关右下方由上诉人签名盖章。

上诉人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签具机关或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也要签名或盖章。

(3)日期。

日期位于上诉人具名下侧。

附项内容包括:①上诉状副本×份;②书证×份;③物证×件。

民事上诉状范文【2】

上诉人:王萍,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天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职员,住市朝阳区华腾园2号楼810。

委托人于学华,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136xxxxx177

被上诉人:顺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市XX区光华路X号汉威大厦1XX7室。

上诉人因合同一案,不服市朝阳区(2006)朝民初字第17675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1:撤消原判,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任何经济。

2:被上诉人对外私自出售房屋的行为无效。

3:被上诉人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一:被上诉人超越授权范围,未经过上诉人的同意,私自与第三人发生的行为无效。

双方签定的《房屋委托出售合同》中上诉人没有委托被上诉人代交任何费用,被上诉人交纳供暖费时没有经过上诉人的同意,是一种私自行为,其真正的用意是着急房屋的出售,暗箱作,以快速达到非法赚取价的目的。

如果当初被上诉人征求上诉人的意见,上诉人肯定会拒绝交纳该笔费用,这样必然会拖延被上诉人买卖房屋的时间,影响到被上诉人赚取价的目的,因此,被上诉人不征求上诉人的意见是有非法的目的,该行为也应当因此而无效。

二:上诉人不拖欠任何费用,被上诉人是盲目的,私自的交纳费用的行为,该损失应自己承担。

2:上诉人在该房屋居住期间,所在的单位作为给职工的待遇,取暖费一直都是单位交纳,所以不管何时的取暖费用与上诉人无关。

3:即使上诉人应该交纳其中的部分取暖费用,而上诉人在该房居住期间,供暖单位或者任何其他人从未向上诉人主张过权利,该费用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上诉人有足够的事由行使抗辩权,而由于被上诉人的交纳行为致使该权利丧失。

4:在被上诉人给上诉人交付房款前,被上诉人单位的已经调查是否欠费,在确定不欠费的情况下,双方签定了《物业交验单》,正式确认上诉人不拖欠任何费用。

所以上诉人不欠任何费用,此后的任何所谓的“欠费”,被上诉人当然的应当找上诉人调查核对,毫无理由的盲目给付,是自讨苦吃,损失自负。

三:被上诉人将该房屋卖给第三人的`行为无效。

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定的合同是《房屋委托出售合同》,被上诉人的权利只是作为中介机构,代为买卖的行为,而并无脱离房屋产权人直接出售的权利,卖给第三人理所当然的应当由上诉人作为卖方签字,也就是说,该房屋的买卖双方当事人是上诉人和第三人,而被上诉人只是中间介绍人,其与第三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无效。

2:根据、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等文件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吞吐业务;不得暗箱作,非法赚取价;经纪公司应只以中介形式出现,不允许有“收房”的业务。

所以被上诉人只能收取最多2.5%的佣金,应是纯粹的居间方,其暗箱作,非法赚取价的行为明显违法,该行为是无效的。

被上诉人在明知自己无权出卖房屋的情况下,将房屋卖给第三人,赚取非法价,该行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是无效的。

特请求中级查明事实,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并确认被上诉人的房屋买卖行为违法,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诉人:王萍

20xx年xx月xx日

扩展:民事上诉状写作注意事项【3】

及时制作和提交拟制和提交。

上诉状具有法定的时限规定,其中不服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 5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 0日。

对此,必须确切把握。

要在诉讼行为发生后, 接到判决或裁定文书,即应认真审阅,如发现确有错误,就应及时制作上诉状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

否则,时过境迁,再行上诉,就会失去其应有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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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不服上诉状范文

一审不服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一审被告)县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县镇。

法定代表人:

被上诉人:刘

被上诉人:叶

上诉人不服兴安县()兴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特提出上诉。

请求:

一、依法撤销()兴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理由如下:

一、一审判决由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运输费与事实和法律相悖。

两被上诉人均为上诉人公司的股东,同时又合伙营运一辆货车,2006年期间为公司运输货物,公司应支付运输费5.8万元。

2008年2月6日,上诉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算,被上诉人叶应得的运输费2.9万元经与其他款项一并清算后,公司应支付其3.7万余元;被上诉人刘应得运输费2.9万元,同时其对公司负有债务3万余元,清算后刘某对公司负债5.5万余元。

除刘未亲自参加清算外,公司其他上诉状基本格式如下股东均在清算书上签字确认。

2008年2月14日,两被上诉人以公司清算书为依据进行了内部清算。

由此可以表明,一方面被上诉人 刘与叶系合伙关系,叶代表自己以及刘运输费,刘虽未亲自参加公司清算,但事后二人以公司清算书为依据进行内部清算,说明刘对公司清算书予以追认;另一方面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可以抵消,行驶抵销权系单方行为,抵消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相对人同意与否。

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运输法律关系因公司清算这一法律事实的产生而变更和消灭,被上诉人无权再以运输法律关系主张运输费。

然而,一审认为“清算书对已签名的股东具有约束力,但由于原告刘未参加该次清算,事后也未对该次清算结果予以追认,故该清算书对原告刘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该判决明显违背事实和法律。

二、一审判决的违约金及其标准明显错误。

首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没有约定付款时间,不存在违约问题,就无从谈及支付违约金。

第二,一审按每日4‰计算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没有“按每日4‰计算违约金”的规定。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所主张的运输法律关系已经消灭,一审以运输法律关系做出判决与事实不符,且判决支付违约金也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据此,上诉人特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桂林市中级

上诉人:县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本案两级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

一、由被告县运输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刘 、叶运输费58287.45元,并从2006年12月29日起以58287.45元为基数按每日4‰计付逾期付款利息给原告;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

一、撤销县()兴民初字第号民事于是,原审判决书仅仅对被继承人的房产进行了分割,而我父母辛劳一生积累的上百万元的动产至今下落不明。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刘 、叶的诉讼请求。

X事上诉状

被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上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上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写明一审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事实和理由:(写明上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

XXXX

上诉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

《中华民事诉讼法》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

民事申诉状格式及

4.尾部

大家了解过申诉状书写方法吗?申诉状有民事、刑事以及行政申诉状,以下是民事申诉状格式及范文,请参考!

法定代表人:雷海荣,该公司。

民事申诉状格式及范文【1】

一、民事申诉状格式

1.首部

(1)标题。

以“民事申诉状”或以“申诉状”作为标题。

(2)民事申诉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写清民事申诉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

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及职务。

(3)案件来源。

写明申诉人不服的判决或裁定的案件来源。

如:“申诉人因(案由)一案,不服XX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裁定),现提出申诉。

2.申诉请求

申诉请求要求明确、具体。

主要写明请求重新审理。

3.申诉理由

这是申诉状中的核心部分,要求在说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围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充分阐述提出申诉的理由,实际上是对原生效的裁判提出反驳。

但必须做到事实有据可证,无可辩驳,理由有法可依、无懈可击。

通常从原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引用法律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辩驳,并写明请求再审的法律依据。

写明提交机关,如“此致XX”;申诉人署名或盖章;具状的年、月、日。

5.附项

写明“本状副本XX份、物证XX份、书证XX份。

遗嘱申诉状范文【2】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丁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业人员,住X市X区X号楼X单元X室。

被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于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路XX号。

丁X与于X遗嘱继承一案,不服X市X区(20XX)X民初字20XX号民事判决书;X市中级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X民五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和XX高级(20XX)X民申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特向贵院申诉。

申诉请求:

撤销XX市XX区(20XX)X民初字20XX号民事判决书,及X市中级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X民五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和XX高级(20XX)X民申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依法重审。

具体事实和理由:

我父亲丁X于20XX年离休前曾任XX日报副总编辑、纪委等职。

20XX年X月X日通过婚姻介绍所与被申请人于X相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20XX年X月我父亲因胃癌开始住院治疗无效于20XX年X月X日。

我父亲住院期间,被申请人于X拒绝到医院陪护,却趁我们在医院里日夜陪护父亲的机会,把我父母名下上百万元的动产非法转移占为己有后逃之夭夭,连追悼会都未露面。

继而,又要求分割我父母留下的房产,结果是,X市X区(20XX)X民初字20XX号民事判决书在使用证据时有误,造成应当属于申诉人的继承权利丧失。

在上诉、申请再审无果的情况下,现依法提起申诉,请依法受理此案,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继承权利。

再审理由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原审判决的依据是原告提供的所谓我父亲的代书遗嘱、《见证书》以及司法笔迹鉴定。

但是,这三个判决依据不具备证明力如下:

1.代书遗嘱只有一个代书人,而没有见证人,不符合《继承法》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规定。

因没有对被继承人身份进行验证,且舍近求远的事实令人怀疑,还有找律师事务所的熟人和利用替身制作代书遗嘱的嫌疑,不具备真实性。

2.《见证书》不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字属于无效见证,而且所见证的20XX年X月X日的遗嘱根本就不存在。

与本案认定的遗嘱日期没有关联性、真实性。

有拉见证人凑数的嫌疑。

针对以上两个疑点,在我们的口头和书面法庭发言中都有“我很想询问一下XX手里那份律师见证遗嘱中的那两位律师的问题是:“去做见证遗嘱的当事人是否符合我父亲的体貌特征”的要求,但是,没有被法庭许可。

再审理由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适用法律错误一:在听说房产的继承过户比赠与过户多交过户费用后,我父亲生前与我们签订了两份房产赠与合同并由XX区XX公证处的《询问笔录》为作证。

临终前还给我们留下了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

但是,原审法庭却以各种理由,甚至以不传唤见证人出庭作证等于没有见证人的办法,在判决书中写下了“对于被告提供的20XX年X月X日由XX代书的'遗嘱,因代书人XX及见证人XX均未出庭作证”的理由不予确认。

适用法律错误二:“我们的委托人XXX和X市X区(20XX)X民初字20XX号民事裁定书都能证明我大姐XX是被告,但是,原审判决书却为了其他目的而把我大姐XX说成是“原告”了。

再审理由三: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调查收集,未调查收集的。

因为银行不许任何自然人查其他私人存款的客观原因,我们向法庭提交了书面的证据保全申请,但法庭没有依法调查,致使我们无法按反诉数额缴纳反诉费用。

综上所述,一、二审和高级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在没有查清被继承人立遗嘱的事实和动产数额的情况下,仅仅对被继承人的房产进行分割,致使申诉人在无业和生活极度困苦情况下,承担着“被”的风险过着到处的生活……

现依法申诉,望贵院在查明本案全部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

此致

申诉人:丁XX

年 月 日

常用的民事裁定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格式【1】

经典的上诉状范文【篇一】 上诉人:邹执坤,男,1941年1月8日出生,汉族,冷水江市三尖镇新屋村四组村民。号码:432194101086510。电话号码:18711853286

一审对郭某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事实以及长期的实施家暴的行为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的冷漠,更是给这个弱女子的心灵造成了的伤害,马某只能仰天质问苍天不长眼了。

上诉人:邹任然,男,1949年2月19日出生,汉族,农民,冷水江市三尖镇新屋村五组村民。号码:432194902196517。联系电话:15616951315。

上诉人:周松明,男,1955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冷水江市三尖镇新屋村四组村民。号码:432195512046518

被上诉人:冷水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冷水江市新城路。

法定代表人:周建设。该局。联系电话:18973866688。 被上诉人: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中路二段251号。邮编: 4100007。

法定代表人:刘尧臣。该局。电话: 0731-89751218。 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湖南沙市芙蓉区(2012)芙行初字第1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由长沙市芙蓉区审理。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因被上诉人行政许可颁发违法,依据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中路二段251号)向长沙市芙蓉区提起行政诉讼,被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长沙市芙蓉区裁定:被上诉人异

议成立,移送雨花审理。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基本信息》的“说明:1、中华组织机构代码是组织机构在中华境内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并加盖了中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章,是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第70条 生效的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因此,按照《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基本信息》登记的地址本案应当由长沙市芙蓉区审理。即便长沙市和候家塘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是实,其证明也只能用作被上诉人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地址的证据,其办公地址在没有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前,只能按照《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基本信息》登记的地址确认的管辖权。“说明3、《中华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被上诉人称:“2009年起,租海利的办公大楼(长沙市芙蓉区中路二段251号)做办公用房,海利一直在雨花区内……”《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基本信息》登记:被上诉人2011年7月19日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2011

年7月21日通过了年检,没有对办公地址变化予以变更,是被上诉人不依法依规申请变更登记造成的,作为过错方造成的、不利自己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其承担。芙蓉区裁定被上诉人异议理由成立,上诉人如果比照被上诉人提出管辖异议申请的逻辑推理,上诉人现有赛福特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证实:被上诉人准许颁发给冷水江市连岩采石场的编号(湘)FM安许证字

[2009]8875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其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法定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允许距离,被上诉人的行政许可违反了法律、法规、行业规定,芙蓉区就可以此为由直接确认被上诉人行政许可违法,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的管辖异议申请理由不成立,应当裁定予以驳回。恳请长沙市中级依法撤销长沙市芙蓉区(2012)芙行初字第1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由长沙市芙蓉区继续进行审理。

此致

长沙市中级

2012年1月12日

经典的上诉状范文【篇二】

上诉人(一审原告):刘海林。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四川移动通讯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住攀枝花市东区江南二路139号。主要负责人:胡某,系该公司。

上诉人不服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2007)攀东民初字第1168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 撤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2007)攀东民初字第1168号民事判决书。

2. 判令被上诉人当面向上诉人道歉,并出具致歉书。 3. 判令被上诉人根据自己提供给上诉人的服务书面提供其相关内容及收费标准。

4. 判令被上诉人完整而全面的提供上诉人所有消费记录的时间,内容,收费金额的单据给上诉人。

5. 判令被上诉人返还不当得利70元及利息。

7. 判令被上诉人停止收取5元/月的彩铃业务;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彩铃业务费50元及利息。

8. 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上诉人因支付的合理费用7000

元。

9. 判令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失1元。

10. 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公正裁判;原审认定事实不清;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一, 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公正裁判。

1. 原审指定的举证期限不足三十天违反法定程序。原审于二00七年六月七日决定将本案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同时决定举证期限延长至二00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但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审判期限重新计算,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天。

2. 一审在举证质证阶段,在被上诉人的证据没有出示完毕情况下,就终止了举证质证。违反了《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7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质证的规定。同时,根据被上诉人已经提交,而没有出示的证据,完全能够查清相关事实。在上诉人请求继续出示的.情况下,也不予理采。

3. 其它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一审还有其它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但在实务中,只能向一审提交上诉状,现不便提出,上诉人将在二审中逐步提出。

二, 一审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对上诉人诉称的被上诉人多收取卡费40元的事实,被上诉人擅自开通彩铃服务,每月多收取5元的事实,均没有查明,属认定事实不清。

同时,一审在判决书中写到:“与本院根据查明的认定的事实做出的认定不一致”(见判决书第3页第1段倒数2、3行),正是如此以点概面(而且是适用法律错误的),在没有查明其它事实的情况下,认定本案是违约而不是侵权。

另外,一审在判决书中写到:“被告的行为已违约,给原告带来了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同时原告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有义务将其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消费纪录书面告知原告,但被告没尽告知义务,应承担侵权。”(见判决书第2页第1段4至7行)属断章取义,对上诉人在一审中理由的屈解。根据上诉人在一审时提交的民事状,上诉人在一审时状的意思为:被上诉人擅自开通彩铃服务,每月多收取5元的事实,即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上诉人有权选择违约或者侵权之一,因此,上诉人选择侵权之诉,要求上诉人承担侵权。被上诉人没有根据自己提供给上诉人的服务,提供相关内容及收费标准;也没有根据上诉人实际所享受的服务,出具服务单据,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构成侵权,要求承担侵权。被上诉人多收取卡费40元的事实,已构成不当得利,因此要求返还多收取的40元。这即不是违约之诉,也不是侵权之诉,而是不当得利之诉。

三, 一审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在没有引用任何法律条文,也没有任何法理说明的情况下写道:“本院认为,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与本院根据本案的事实做出的认定不一致。(根据本案的事实是指已经查明的事实,上诉人前面对此已说明。)、、、、、、原、被告于2005年9月23日签订的《移动通信服务协议》,双方建立的是电信服务法律关系。”结合整个判决书,攀枝花市东区的意思是:本案只存在违约,而不存在侵权;上诉人(原告)无权选择侵权之诉。

一审仅认定本案只构成违约是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中华合同法》第122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仿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因此,在认定违约,同时,上诉人提出的是侵权之诉的情况下,还应查明本案是否构成侵权。看是否构成侵权,最简易的方法是看本案是否可以适用侵权行为法;很显然,上诉人(原告)的诉讼请求除请求返还不当得利40元及利息外,全是依据侵权行法(如《消费者权益保》)提出来的,被上诉人明显构成侵权。

同时,上诉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40元及利息属不当得利之诉,而不是违约之诉,一审对此事实就没查清楚,更不用说对其行为性质做出正确认定。

综上,特诉之贵院,请求依法裁判。

此致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

上诉人:刘海林

二〇xx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