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外观定义是什么_外观的定义
外观设计是指什么,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一、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物品外观定义是什么_外观的定义
物品外观定义是什么_外观的定义
物品外观定义是什么_外观的定义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二、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或者照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或者照片。
1、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就平面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2、必要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以及变化状态图。此外,申请人可以提交参考图,参考图通常用于表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场所等。
3、色彩包括黑白灰系列和彩色系列。对于简要说明中声明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颜色应当着色牢固、不易褪色。
4、六面正投影视图的视图名称,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其中主视图所对应的面应当是使用时通常朝向消费者的面或者程度反映产品的整体设计的面。例如,带杯把的杯子的主视图应是杯把在侧边的视图。
5、视图的排列:
同一图纸上,可以安排多幅视图,各视图的布置方向应保持一致,各视图间应彼此明显地分开,可采用竖列排版,或者横列排版方式。
视图排列方
向应如图所示:
6、
①对于成套产品,应当在其中每件产品的视图名称前以数字顺序编号标注,并在编号前加以“套件”字。例如,对于成套产品中的第4套件的主视图,其视图名称为:套件4主视图。
②对于同一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应当在每个设计的视图名称前以数字顺序编号标注,并在编号前加以“设计”字。例如:设计1主视图。
③组件产品,是指由多个构件相结合构成的一件产品。分为无组装关系、组装关系或者组装关系不的组件产品。对于组装关系的组件产品,应当提交组合状态的产品视图;对于无组装关系或者组装关系不的组件产品,应当提交各构件的视图,并在每个构件的视图名称前以数字顺序编号标注,并在编号前加以“组件”字。例如,对于组件产品中的第3组件的左视图,其视图名称为:组件3左视图。
④对于有多种变化状态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应当在其显示变化状态的视图名称后,以数字顺序编号标注。
7、正投影视图的投影关系应当对应、比例应当一致。
8、绘制要求:
①应当参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
②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图面上可以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
③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④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
9、对照片的要求:
①照片应当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导致产品的外观设计无法清楚地显示。
②照片背景应当单一,避免出现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其他内容。产品和背景应有适当的明度,以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
③照片的拍摄通常应当遵循正投影规则,避免因产生的变形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④照片应当避免因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⑤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但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外观设计什么外观设计
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中,外观设计较为特殊。作为一种发明创造,它可以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作为某种美学思想的表述,它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当它在市场上获得显著性或第二含义后,又可以作为商标得到商标法的保护,或作为商品外观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外观设计问题涉及专利权、版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当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属于一项新的发明创造时,毫无疑问应当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许多,包括和美国,都赋予了外观设计以专利权的保护。《中华专利法》第2 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美国专利法第16章也专门规定了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与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相并立。根据中华专利法第2条第4款,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观所做出的设计。所谓产品,就是人工制造出来的一切物品。但是,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来说,其要求外观设计“适于工业上应用”,这意味着采用了其外观设计方案的产品应当能在产业上并形成批量生产。如果不能批量生产,不具有工业实用性,则不能申请专利。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中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中要包括哪些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或者照片。指定的或者照片用于出版 专利 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如果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 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如果 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二、 外观专利 设计包括哪些? 通常,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1、工业产品形状 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 2、工业产品外观图案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产品的外观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 3、工业产品色彩 工业产品的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产品的色彩不能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案。 总之,说明书当中都是对外观设计产品的详细介绍,同时因为外观设计说明书对于申请外观专利也是非常重要的,是属于基础性的文书,如果写不好的话也非常的麻烦。既然是简要说明书就要精简的说清楚关于外观设计的很多重要问题,因此,可以考虑对于外观专利设计的申请委托给代办机构。
外观设计专利的定义是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外观设计是用于保护物品外表上可见的形状,款式,装饰或外貌等特征。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在提交申请前,必须保持秘密和未曾公开。否则,注册可能会被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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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观为A级面、B级面、C级面应如何区分
A级面:在最终使用状态下,客户经常能够看到的表面;例如机箱的前面和顶面。
B级面:在不移动产品的情况下,客户偶尔能够看到的表面;例如机箱侧面和后面。
C级面:客户在移动或打开产品后,才可以看到的面;例如机箱的底面。
扩展资料:
表面等级的划分是针对产品的外观表面:
1、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定义。
2、单独发货的可插拔模块类物料,以装配到整机中在客户使用时处于整机相应外观等级面的标准允收,装配到整机中以后,模块上客户看不到的表面,全部以C级面允收。
3、对于IP PHONE等终端电话设备,等级面的划分如下:
A级面包括:产品上面、产品侧面、手柄全部表面、支架外表面;B级面包括:产品底面;C级面包括:支架内表面。
参考资料:
一般ABC是指外观的主面辅面。比较重要的像组装后外漏的面,标签面一般都称为A面也就是主要面,A面外观要求都比较严格。B面跟C面一般指辅面的区分很模糊一般不细分,要求稍微比A面低一点!一般也就分为A级面和B级面。以组装完成后是否外露及客户能否肉眼看到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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