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的制度?

为确保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必须有一个严格的劳动纪律加以保障,根据相关规定,特对项目部劳动纪律作如下规定:1.出勤规定⑴项目部员工每月出勤必须在22天以上。⑵事、病、轮休都必须先请再休,凡不请的不管任何理由都作旷工处理。请必须以正规的请条经签字才有效,口头请无效。员工请1-2天须经班长同意和分管副签字,请2天以上必须经班长、项目部分管副同意和签字方生效,并在调度室留条备案;病先到医院开具证明,后由分管副批准签字和项目签字生效并留条备案;轮休必须先向班里请,再由分管副和项目签字生效并留条备案;否则以旷工处理。2.作息时间规定⑴项目部必须安排有24小时值班人员,有问题时能及处理。⑵机、电辅助工安排24小时值班,有问题能随时处理,无故拖延或者迟到者按规定处罚。3.上班正常时间纪律规定⑴任何岗位员工都不得擅自离开,离岗者必须经分管或调度室同意,否则以脱岗处理。⑵上小班人员必须在入井前30分钟到进班室参加进班会,接受当班任务,不准出早班。⑶上小班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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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员工规章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 加班 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制度。员工因私事请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批准;3天以上的,报批准。副和部门负责人请,一律由批准。请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 旷工 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 工资 ;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 ;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 探亲 、 婚 、产育、结育手术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 病 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或分管批准,决定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2、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综上所述,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各行各业、交通道路中等各方面都需要进行约定,形成特定的规则,才能够在有序的范围内正常的工作。工厂中也是如此,对于工厂中的员工也是必须要遵守相应的规则,严格遵守法定规定的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够保证自己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有哪些?

厂规厂纪

章总则

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请。

(二)请须写请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重病、意外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休产。

1、休产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期限长不超过二年,即续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权限(停工权限同请,请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分公司)签字批准;

3、员工请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三个月以上者,由签字批准。

(七)凡请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2、不准吃零食;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质量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条防止和排除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处罚

第二十四条“”分为轻微、一般、三种。

第二十五条“”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书面、单位、公司四种。

(一)口头:视情况给予口头,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

(二)书面:的轻微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单位:一般,相关单位后,全权由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公司:,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者,给予该双倍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有公司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开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是什么?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是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完善公司政策,规范各类期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的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经过程序制订。劳动纪律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不能套用。劳动纪律制订过程中应当将制度草案交实际作部门审核。劳动纪律起草过程中应当征求工会、员工代表意见。劳动纪律起草完成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公布。

扩展资料:

劳动纪律的主要内容

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履约纪律)。

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病,年休,探亲等(考勤纪律)。

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

4、严格遵守技术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

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

6、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纪律)。

7、遵纪奖励与惩罚规则(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