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废止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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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废止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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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废止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管理办法
1、— 1 —《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经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2、原《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电网基建[2007]30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的通知》(电网基建[2007]1059号)同时废止。
3、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电网公司基建部反馈。
4、电网公司文件电网基建〔2010〕173 号关于印发《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电网公司直流建设分公司、电网公司交流建设分公司、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 2 —附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二○一○年二月三日主题词: 城乡建设输变电工程结算通知电网公司办公厅2010 年2 月4 日印发— 3 —附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章总则条为全面落实公司“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依据和原《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电网公司基本建设技经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5、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35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工程)结算(以下简称“工程结算”)工作。
6、受电力客户委托建设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7、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结算,是指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投运等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技术服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管理等建设费用结算的活动,是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以及其它费用在内的工程费用全口径结算。
8、第四条建立公司系统工程结算“两级、三全、四统一”的集中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公司总部、网省公司两级结算监督管理平台,实行工程结算全电压等级、全方位、全过程的集中监— 4 —督管理,实现工程结算管理规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编制标准统一、内容深度统一。
9、第五条实施全方位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理。
10、全面加强施工、物资及其它费用结算管理,落实各方面结算管理职责,各级基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加强协作,实现全口径工程结算。
11、招标、合同签订、现场工程量管理(含设计变更管理)、进度款支付与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集中监督管理等工程结算全过程管理,加强工程造价现场过程控制,积极推行分部工程结算,切实做到签证手续齐全,合理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设备价款,有效控制结算工作进度,不断提高结算质量,提高基建投资效益。
12、第七条实施工程结算的标准化集中监督管理,统一工程结算管理规范、统一工程结算工作流程、统一工程结算编制标准、统一工程结算内容深度。
13、(一)统一工程结算管理规范,规范工程结算管理行为,落实各单位、各部门结算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加强协作,保障结算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如约履行;(二)统一工程结算工作流程,规范工程结算执行过程,全面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结算文件编制效率,保障结算文件编制时间进度,确保全过程集中监督管理有效实施;— 5 —(三)统一工程结算编制标准,切实做到工程结算编制依据齐全、工程量清晰、费用准确、格式规范,杜绝高估冒算,严禁计列不合理费用;(四)统一工程结算内容深度,全面实施《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通用格式》,不断提高结算文件编制质量,及时准确反映工程项目建设成本和投资效果。
14、第八条工程结算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15、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电网公司基建部(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部”)是公司系统工程结算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公司系统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和工作标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管理体系,规范工程结算工作;(二)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公司系统工程结算管理工作;(三)负责组织开展220 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理工作;(四)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110(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工作;(五)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工程结算中的重大争议;— 6 —作;(七)负责督促、监督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6、第十条各项目法人单位基建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基建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工程结算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所辖范围内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审核确认所辖范围内工程结算,组织开展所辖220 千伏规模以下输变电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理工作;(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及业主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三)配合总部开展的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理工作;(四)负责组织开展110(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的申报备案工作;(五)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年度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六)负责督促、监督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7、第十一条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受项目法人单位委托,负责工程结算具体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工程结算有关规定;(二)负责起草工程结算相应的合同条款;(三)具体组织工程结算的日常工作;负责竣工验收输变电工程本体工程量、建设场地及通道清理费用等确认工作;— 7 —(四)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承包人递交的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价;(五)组织收集工程结算相关基础资料,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文件,根据授权范围提交项目法人单位审核;(六)根据工程合同及正式确认的工程结算文件支付;(七)配合做好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理工作;(八)配合做好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18、第十二条各级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工程可研阶段相关费用明细及合同文件;(二)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物资费用结算,并编制提供规范的设备台账、材料明细等结算资料;(三)财务管理部门参与工程结算管理,审核结算资料是否完整,内控程序是否履行,入账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准确,为工程竣工决算做好准备。
19、(四)审计部门负责工程结算活动的审计监督工作。
20、第十三条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设计单位按业主要求提供施工图、竣工图、工程量对比分析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变更及其变更费用文件的编制,配合工程结算工作;(二)监理单位负责核实工程量、审查设计变更及其变更— 8 —费用,配合工程结算工作;(三)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规范的施工结算书,配合工程结算工作。
21、第十四条电网公司技术经济研究实验室受公司基建部委托开展以下工作:(一)参加220 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结算集中监督实施。
22、(二)参加公司系统110(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承担备案文件、数据管理与结算月报编制。
23、(三)参加工程结算年度工作总结工作,具体承担公司系统年度总结报告编制工作。
24、(四)参加公司系统年度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具体组织各网省公司年度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报告评审,参加公司系统年度造价分析报告编制工作。
25、第十五条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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