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路实验学校报名时间(金寨产业园区实验学校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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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徐州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 #小升初# 导语】 从徐州市了解到,2021年江苏徐州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淮海路实验学校报名时间(金寨产业园区实验学校报名时间)
淮海路实验学校报名时间(金寨产业园区实验学校报名时间)
淮海路实验学校报名时间(金寨产业园区实验学校报名时间)
一、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1.面向特定区域电脑派位招生报名。①符合条件并选报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电脑派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6月22日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报名。②符合条件并选报撷秀初中面向新城区电脑派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6月22日到撷秀初中现场报名。
2.阶段报名。①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6月27日至29日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及确认,7月2日前完成上报。②市区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6月27日至28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或相关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3.第二阶段报名。7月7日至8日,未被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①选择 民办初中的,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报名。②选择公办初中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报名。
(二)报名材料
1.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②家庭户口簿;③学生小学;④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初中的,还须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初中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④学生小学书;⑤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初中的,还须父母在市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在不同阶段只能选报1所民办初中或1所公办初中,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不能兼报。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招生录取
(一)面向特定区域电脑派位
1.部分公办初中电脑派位。6月24日下午3点,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初中部电脑派位招生,公布录取名单。
2.撷秀初中面向新城区电脑派位。6月24日下午3点,撷秀初中面向新城区电脑派位招生,公布录取名单。
(二)阶段录取
1.民办初中录取。7月6日下午,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①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③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2.公办初中录取。7月3日至4日,公办初中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资格审核。7月5日至6日,线下资格审查。7月6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
(三)第二阶段录取
1.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初中补录。7月7日至8日,相关民办初中按招生在本校进行现场补录。7月9日,公布录取名单。
2.公办初中补录。7月7日至8日,公办初中对返回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补录,学额已满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7月9日,公布录取名单。
(四)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7月12日至13日,属于市直属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到市老城区办公点(原九中)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学生到相应区指定地点办理。
(五)录取说明。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三、市区户籍学生公办初中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2.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3.学生监护人有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4.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安置协议,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5.学生监护人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可以选择在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入学,但必须接受户籍或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6.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房产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货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凭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三)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含)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公办初中初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公办初中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 民办初中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初中。施教区公办初中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市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入选市“双创”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意向在市区初中入学的,按照市委、市《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徐委发〔2021〕15号)相关规定执行。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策。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必须于6月25日前分别向市人才办、徐州军分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局、市卫健委等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交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学校招生说明
(一)从2021级初一新生起,根据个人志愿且按照规范程序录取后主动放弃的和在初始注册学籍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中考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二)徐州市欣欣中学(徐州高级中学北校区)和科技中学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到徐州市第八中学报名。三校之间不得兼报。
(三)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招收中石油管道二公司职工的学龄儿童。另外,在东到解放南路、北路,南到泉山区区界,西到金山南路,北到金山东路的范围内,通过自主报名、电脑派位方式招收200名新生。
(四)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招收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和江苏师大职工的学龄儿童。另外,在东到迎宾大道,南到欣欣路,西到路,北到三环南路的范围内和居住在铜山新区、持有市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中通过自主报名、电脑派位方式招收100名新生。
(五)在新元中学施教区范围以外,其他在昆仑大道以北有住房,且有房产证、新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家庭适龄学生,2021年到新元中学申请入学。
(六)在潇湘路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施教区范围以外,其他在昆仑大道以南有住房(除潘塘中学和新城实验学校施教区外),且有房产证、新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家庭适龄学生,2021年到潇湘路九年一贯制学校申请入学。
(七)各民办初中要严格遵守及省市有关规定,在审批地教育机关或市批准的范围内进行招生,落实招生宣传备案制。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邮箱为xzsywjyza@163。
七、工作要求
(一)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必须全面落实省厅“九个严禁”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招生和程序招生,坚决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各校要严格实行均衡分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二)各学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不得违规宣传,更不得违规炒作。严格落实招生宣传备案制,重要招生信息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发布。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橱窗、APP等向及学生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咨询电话和招生范围,主动接受监督。要积极做好新生报名工作,对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释,不推诿、不扯皮,切实维护教育形象。要做好舆情与风险防控,编制招生工作预案,扎实做好维护稳定、舆情等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如实公示,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在学生录取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要全面通过市“阳光招生平台”实施网上招生,主动接受省招生平台监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要求,所有学校要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全面禁止借读,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
(五)市将建立招生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对违规招生行为从严查处。市招生报名工作咨询、电话:83635(基教处)、83724931(督导处)、83007(监审处)、83715579(高宣处)。各区教育(教体)局也要相应设立咨询、电话,加强对所属初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初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1.市直属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2.2021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
市直属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1.徐州市欣欣中学(徐州高级中学北校区):东到故黄河,南到淮海东路、溢洪道,西到中山北路、彭城路、步行街、云东二道街,北到故黄河。
2.徐州市第八中学:东到彭城路、步行街、云东二道街,南到溢洪道,西到中山南路、湖东路,北到淮海东路。
3.徐州市第十中学(徐州市第三中学实验学校):东到津浦、坝子街,南到陇海、闸口东街,西到煤港路、中山北路,北到二环北路、煤港路。
4.徐州市第十三中学:东到中山路、湖东路、金山南路,南到泉山区界,西到苏堤北路、矿山东路、煤建路、纺织东路、湖中路,北到故黄河、天山绿洲南墙、淮海西路、明珠路。
5.徐州市王杰中学:东到云龙区区界、东三环路、山南北路,南到故黄河、东丰路、黄山小区A、B区和城建家园南墙、黄山大道延长段,西到津浦,北到响山路、云龙区区界。
6.徐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徐州市中学实验学校):东到马场湖西路、中山北路,南到故黄河、天山绿洲南墙、淮海西路,西到三环西路、二环西路,北到九里山。
7.徐州市科技中学:东到故黄河,南到泉山区区界,西到湖东路、金山南路,北到溢洪道;居住在铜山新区持市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8.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东到二环西路、苏堤北路、煤建路、纺织东路、湖中路,南到明珠路、湖北路、珠山西路、泉山区区界,西到三环西路、泉山区区界,北到矿山路、徐萧公路。
9.徐州市西苑中学:东到二环西路,南到矿山路,西到三环西路,北到故黄河。
10.徐州市第三十二中学:东到大庆路、下淀南路、下淀北路、29宿舍东墙,南到下淀路、白云路、津浦东路,西到津浦西线路,北到29宿舍北墙。
11.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东到津浦,南到建国东路、故黄河,西到坝子街、故黄河、中山北路,北到闸口东街、陇海。
12.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学:东到津浦,南到故黄河,西到故黄河,北到建国东路。
13.徐州市东苑中学:东到庆丰路,南到陇海,西到三环东路,北到和平大道。
14.徐州市新元中学:东到云龙区界,南到太行路,西到汉源大道,北到故黄河。
2021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关于江苏淮安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 #小升初# 导语】 从徐州市了解到,2021年江苏徐州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1.面向特定区域电脑派位招生报名。①符合条件并选报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电脑派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6月22日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报名。②符合条件并选报撷秀初中面向新城区电脑派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6月22日到撷秀初中现场报名。
2.阶段报名。①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6月27日至29日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及确认,7月2日前完成上报。②市区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6月27日至28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或相关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3.第二阶段报名。7月7日至8日,未被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①选择 民办初中的,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报名。②选择公办初中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报名。
(二)报名材料
1.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②家庭户口簿;③学生小学;④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初中的,还须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初中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④学生小学书;⑤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初中的,还须父母在市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在不同阶段只能选报1所民办初中或1所公办初中,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不能兼报。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招生录取
(一)面向特定区域电脑派位
1.部分公办初中电脑派位。6月24日下午3点,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初中部电脑派位招生,公布录取名单。
2.撷秀初中面向新城区电脑派位。6月24日下午3点,撷秀初中面向新城区电脑派位招生,公布录取名单。
(二)阶段录取
1.民办初中录取。7月6日下午,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①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③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2.公办初中录取。7月3日至4日,公办初中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资格审核。7月5日至6日,线下资格审查。7月6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
(三)第二阶段录取
1.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初中补录。7月7日至8日,相关民办初中按招生在本校进行现场补录。7月9日,公布录取名单。
2.公办初中补录。7月7日至8日,公办初中对返回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补录,学额已满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7月9日,公布录取名单。
(四)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7月12日至13日,属于市直属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到市老城区办公点(原九中)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学生到相应区指定地点办理。
(五)录取说明。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三、市区户籍学生公办初中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2.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3.学生监护人有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4.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安置协议,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5.学生监护人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可以选择在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入学,但必须接受户籍或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6.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房产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货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凭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三)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含)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公办初中初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公办初中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 民办初中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初中。施教区公办初中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市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入选市“双创”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意向在市区初中入学的,按照市委、市《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徐委发〔2021〕15号)相关规定执行。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策。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必须于6月25日前分别向市人才办、徐州军分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局、市卫健委等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交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学校招生说明
(一)从2021级初一新生起,根据个人志愿且按照规范程序录取后主动放弃的和在初始注册学籍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中考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二)徐州市欣欣中学(徐州高级中学北校区)和科技中学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到徐州市第八中学报名。三校之间不得兼报。
(三)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招收中石油管道二公司职工的学龄儿童。另外,在东到解放南路、北路,南到泉山区区界,西到金山南路,北到金山东路的范围内,通过自主报名、电脑派位方式招收200名新生。
(四)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招收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和江苏师大职工的学龄儿童。另外,在东到迎宾大道,南到欣欣路,西到路,北到三环南路的范围内和居住在铜山新区、持有市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中通过自主报名、电脑派位方式招收100名新生。
(五)在新元中学施教区范围以外,其他在昆仑大道以北有住房,且有房产证、新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家庭适龄学生,2021年到新元中学申请入学。
(六)在潇湘路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施教区范围以外,其他在昆仑大道以南有住房(除潘塘中学和新城实验学校施教区外),且有房产证、新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家庭适龄学生,2021年到潇湘路九年一贯制学校申请入学。
(七)各民办初中要严格遵守及省市有关规定,在审批地教育机关或市批准的范围内进行招生,落实招生宣传备案制。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邮箱为xzsywjyza@163。
七、工作要求
(一)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必须全面落实省厅“九个严禁”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招生和程序招生,坚决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各校要严格实行均衡分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二)各学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不得违规宣传,更不得违规炒作。严格落实招生宣传备案制,重要招生信息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发布。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橱窗、APP等向及学生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咨询电话和招生范围,主动接受监督。要积极做好新生报名工作,对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释,不推诿、不扯皮,切实维护教育形象。要做好舆情与风险防控,编制招生工作预案,扎实做好维护稳定、舆情等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如实公示,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在学生录取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要全面通过市“阳光招生平台”实施网上招生,主动接受省招生平台监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要求,所有学校要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全面禁止借读,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
(五)市将建立招生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对违规招生行为从严查处。市招生报名工作咨询、电话:83635(基教处)、83724931(督导处)、83007(监审处)、83715579(高宣处)。各区教育(教体)局也要相应设立咨询、电话,加强对所属初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初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1.市直属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2.2021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
市直属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1.徐州市欣欣中学(徐州高级中学北校区):东到故黄河,南到淮海东路、溢洪道,西到中山北路、彭城路、步行街、云东二道街,北到故黄河。
2.徐州市第八中学:东到彭城路、步行街、云东二道街,南到溢洪道,西到中山南路、湖东路,北到淮海东路。
3.徐州市第十中学(徐州市第三中学实验学校):东到津浦、坝子街,南到陇海、闸口东街,西到煤港路、中山北路,北到二环北路、煤港路。
4.徐州市第十三中学:东到中山路、湖东路、金山南路,南到泉山区界,西到苏堤北路、矿山东路、煤建路、纺织东路、湖中路,北到故黄河、天山绿洲南墙、淮海西路、明珠路。
5.徐州市王杰中学:东到云龙区区界、东三环路、山南北路,南到故黄河、东丰路、黄山小区A、B区和城建家园南墙、黄山大道延长段,西到津浦,北到响山路、云龙区区界。
6.徐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徐州市中学实验学校):东到马场湖西路、中山北路,南到故黄河、天山绿洲南墙、淮海西路,西到三环西路、二环西路,北到九里山。
7.徐州市科技中学:东到故黄河,南到泉山区区界,西到湖东路、金山南路,北到溢洪道;居住在铜山新区持市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8.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东到二环西路、苏堤北路、煤建路、纺织东路、湖中路,南到明珠路、湖北路、珠山西路、泉山区区界,西到三环西路、泉山区区界,北到矿山路、徐萧公路。
9.徐州市西苑中学:东到二环西路,南到矿山路,西到三环西路,北到故黄河。
10.徐州市第三十二中学:东到大庆路、下淀南路、下淀北路、29宿舍东墙,南到下淀路、白云路、津浦东路,西到津浦西线路,北到29宿舍北墙。
11.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东到津浦,南到建国东路、故黄河,西到坝子街、故黄河、中山北路,北到闸口东街、陇海。
12.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学:东到津浦,南到故黄河,西到故黄河,北到建国东路。
13.徐州市东苑中学:东到庆丰路,南到陇海,西到三环东路,北到和平大道。
14.徐州市新元中学:东到云龙区界,南到太行路,西到汉源大道,北到故黄河。
2021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相山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划分
一、小学学区划分
1.市实验小学学区:淮海路以北、相山以南、孟山路-环孟东路以西、凤凰山隧道以东。
2.市二实小学区:淮海路以北、相山以南、孟山路-环孟东路以东、长山路-康复巷、长山公园以西。
3.淮海路小学学区:①淮海路以南片区:淮海路以南、以北、相山路以东、东到立交桥;②淮海路以北片区:淮海路以北、长山路-康复巷-长山公园以东、东山路以西。
4.市三实小学区:①以北片区:淮海路以南、以北、相山路以西、建安路-古城路-洪山路以东;②以南片区:以南、惠苑路以北、相山路以西、孟山路以东。
5.古城路小学学区:淮海路以南、以北、建安路-古城路-洪山路以西、西到电厂。
6.长山南路小学学区:线以南、相山路以东、惠苑路以北、泉山路以西。
7.黎苑小学学区:惠苑路以南、路以北、相山路以东、泉山路以西。
8.翠峰路小学学区:线以南、路以北、濉溪路以东、孟山路-惠苑路-相山路以西。
9.梅苑学校小学部学区:①路以南、桂苑路以北、符夹线以东、南湖路以西;②孟山路以西、符夹以东、桂苑路以南、老濉河以北的相山片区。
10.首府实验小学学区:桂苑路以南、瑞骑路以北、南湖路以西、孟山路以东。
11.濉溪路小学教育学区:路以南、符夹以西、老濉河以北、新濉河以东(不含濉河花园小区);董庄、刘庄、朱庄社区。
12.路学校(小学部)学区:路以南、南湖路以东、龙山路以西的相山片区以及温哥华城小区。
13.濉河花园学校学区:路以北、濉溪路以西、线以南、新濉河以东(不含董庄、刘庄、朱庄社区);濉河花园小区、滨河花园小区。
14.淮纺路小学学区:濉刘以北、老濉河以南、新濉河以东、符夹线以西。
15.九一〇厂学校(小学部)学区:二机厂家属区、相山区祥和社区。
16.市十一中(小学部)学区:东山路以东、线以北的建国社区、新村社区、东山社区、博山社区。
17.朝阳小学学区:相山区方顶社区、周庄社区。
18.桓谭小学学区:路以北、泉山路以东、龙山路以西、以南。
19.相山路学校(小学部)学区:孟山路以东、长山路以西、瑞骑路以南的相山区片区。
二、初中学区划分
1.西园初中学区:①淮海路以北、孟山路-环孟东路以西,凤凰山隧道以东;②淮海路以南、惠黎路以北、洪山路以西、西到濉溪路。
2.市二中学区:①淮海路以南、以北、洪山路(垂直向南至线)以东、孟山路以西;②孟山路-环孟东路以东、线以北、长山路-康复巷-长山公园以西。③以南,孟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惠苑路以北。
3.海宫学校学区:①惠黎路以南、线以北、洪山路以西、西到电厂;②以南、路以北、符夹线以东、孟山路以西。
4.市四中(初中部)学区:长山路-康复巷-长山公园以东、东山路以西、线以北以及方顶社区、周庄社区。
5.市五中(初中部)学区:①电厂以南、符夹线以西、老濉河以北、新濉河以东;②滨河花园小区。
6.梅苑学校初中部学区:①路以南、孟山路以东、桂苑路以北、南湖路以西;②桂苑路以南、长山路以东、南黎路以北、南湖路以西;③路以北、惠苑路以南、孟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④以南、路以北、相山路以东、泉山路以西。
7.淮北市实验学校(西园中学南校区)学区:①路以南,孟山路以西,符夹线-老濉河以东的相山片区②桂苑路以南、瑞骑路以北、长山路以西、孟山路以东。
8.路学校初中部学区:温哥华城小区,路以南、南湖路以东、龙山路以西的相山片区。
9.相山路学校(初中部)学区:孟山路以东、长山路以西、瑞骑路以南的相山区片区。
10.市十一中学区(初中部):东山路以东、线以北的建国社区、新村社区、东山社区、博山社区。
11.淮纺路中学学区:老濉河以南、刘桥矿专用线以北、新濉河以东、符夹线以西的相山片区。
12.桓谭中学学区:路以北、泉山路以东、龙山路以西、线以南。
13.九一〇厂学校(初中部)学区:二机厂家属区、相山区祥和社区。
三、无固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安排
1.以北、东山路以东片区,小学属相山区为朝阳小学,初中属市十一中。
2.以北、孟山路以东、东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淮海路小学,初中属市四中。
3.以北、孟山路以西、西到电厂,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海宫学校。
4.电厂以南、路以北、新濉河以东、濉溪路以西片区,小学属濉河花园小学,初中属市五中。
5.电厂以南、濉溪路以东、路以北、符夹以西片区,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市五中。
6.路以南、老濉河以北、新濉河以东、符夹以西片区,小学属濉溪路小学,初中属市五中。
7.以南、路以北、符夹以东、孟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海宫学校。
8.以南、惠苑路以北、孟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海宫学校。
9.惠苑路以北、以南、泉山路以西、相山路以东片区小学属长山南路小学,初中属桓谭初中。
10.惠苑路以南、路以北、相山路以东、泉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黎苑小学,初中属桓谭初中。
11.惠苑路以南、路以北、孟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实验学校。
12.路以南、瑞骑路以北、孟山路以西、符夹线以东片区,小学属濉溪路小学,初中属实验学校。
13.路以南、桂苑路以北、孟山路以东、南湖路以西片区,小学属首府小学,初中属路学校。
14.桂苑路以南、瑞骑路以北、长山路以西、孟山路以东片区,小学属首府小学,初中属实验学校。
15.泉山路以东、线以南、路以北、东到龙山路片区,小学属桓谭小学,初中属桓谭初中。
16.路以南、南黎路以北、南湖路以东、龙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初中均属路学校。
17.瑞骑路以南、老濉河以东、长山路以西的相山区片区初中、小学属于相山路学校。
18.刘桥矿专线以北、老濉河以南、新濉河以东、符夹线以西片区小学属淮纺路小学,初中属淮纺路中学。
注:凡本意见未涉及到的区域,由各县、区划定。
报名办法
1.小学招生
(1)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7月6日-10日。报名时需提交、房产证、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有效材料。7月11日-25日,市小学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市直各小学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并把复核确认的学生名单在淮北网上公示。
(2)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为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确保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3)各小学应将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入学的报名程序,认真依法落实该项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
(4)市直各小学于8月25日前持经市复查小组签字的《登记表》到市基教科登录学籍。县区所属学校登录学籍时间是8月25日-31日。
(5)8月26日-27日,各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0日-31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1日正式上课。
2.初中招生
(1)初中七年级招生报名时间:7月15日-19日。
(2)小学毕业升入初中的学生其户籍为相山城区城镇户口的,根据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在规定的学区内就近入学,符合“两个一致”条件。
(3)各小学要据实填写《淮北市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简明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两份,小学存一份,另一份于7月8日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小学直接送市基础教育科,区属学校由区审核后送市基础教育科)。
(4)小学毕业生于7月15日-19日持《学籍表》、《小学生素质报告册》、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学区初中报名登记;各初中于7月5日前到市基教科领取《简明登记表》,并成立本校的招生小组,认真审核学生入学资格,认真填写《简明登记表》。8月1日-14日,市初中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市直各初中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并把复核确认的学生名单在淮北网上公示。
(5)市直各初中于8月20日前持经市复查小组签字的《简明登记表》到市基教科登录学籍。县区所属学校登录学籍时间是8月20日-25日。
(6)8月25日前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0日-31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1日正式上课。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的入学
(1)凡在本市购买住房且已入住的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市民待遇,适龄随迁子女按照住房所在学区入学。
(2)在本市没有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的、居住证、户口簿以及儿童、少年明和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有效材料。按照《相山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划分》第三项中规定,向相关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学校应予以妥善安排。
(3)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入学,需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提供有效的低保证明、房管部门提供无房产证明,报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审核。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入学。
4.民办学校招生
(1)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否则不得招生。
(2)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指导下进行,各民办学校应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其招生办法、招生、招生简章及广告宣传材料等必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宣传发布。
(3)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时,学校可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公证部门、家长代表以及人士的监督下,实行电脑摇号等公平方式,确定录取新生名单。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学校公示入学学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并上报学籍。
;
各县区招生委员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省教育厅有关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深化初中教育改革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教育,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现对我市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学生和高中阶段在籍学生;
2.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3.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传染病患者。
二、招生
(一)普通高中、本市中专由市下达到县区和市直学校。市教育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将市下达的与省相关部门下达到我市的招生一并向公布。
(二)继续执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全市分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和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四个招生区域。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180人、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90人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在学校招生总中单列,未完成的招生不转入该校其他类的招生;两校其他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继续执行热点高中(即四高中,下同)的70%定向分配政策。各县区热点高中的70%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初中学校,并报市备案。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含新校区)、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含淮安高级实验中学)招生的70%定向分配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的初中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江苏省郑梁梅高级中学新校区(原华东师范大学涟水实验学校)招生的70%定向分配到涟水县招生区域内的初中学校。
(四)继续执行热点高中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超过30人的须报经市审批同意。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今后将逐步向部分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扩大自主招生权限。
(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
(六)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外省和外市中专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
(七)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普通高中招收班需要按规定取得办班资格。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各学校拟定的《招生章程》内容须符合《中华教育法》《中华职业教育法》等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各学校拟在各类媒体宣传的招生简章、程序应符合《中华广告法》和淮安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淮安市学校招生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报市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
四、报名工作
(一)时间: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和2023届学生生物、地理报名工作已分别于1月中旬和3月上旬结束。
(二)地点: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
(三)费用:根据淮安市、原淮安市物价局、淮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高中阶段招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淮教财〔2006〕7号、淮价费〔2006〕52号、淮财综〔2006〕9号),参加中等学校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须缴报名费12元,七门学科每科费9元。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艺术科目不收费。命题、制卷(答题卡)、阅卷等费用由市承担,组织等费用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
五、填报志愿
(一)时间:2022年5月29日至5月31日。
(二)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设立单独志愿。除单独志愿外,考生只能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内普通高中志愿,所填报的四普通高中志愿个数不得超过三个。除普通高中以外的其他学校,考生可单报或兼报市教育院所公布中的任何一类。
(三)志愿填报工作在网上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上网自主填报和修改志愿。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由各县区招打印考生志愿核对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确认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全面了解和把握招生政策,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充分协商。考生所填志愿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四)为完成各类学校招生,规范招生行为,在各类学校现场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院统一公布未完成招生的学校和数及填报征求志愿的分数要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于7月18日至19日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并到县(区)招指定地点确认,由市统一组织录取,没有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不予办理补录取手续。
六、、阅卷
(一)科目及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英语150分中含听力口语测试3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各为50分。信息技术、生物、地理卷面满分各为100分,音乐、美术卷面满分各为50分,均按得分的10%(进一法)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为780分。理化生实验作考查按教育厅要求由县(区)组织,考查成绩折算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今后,将根据、省统一部署继续深化中等学校招生改革工作。
(二)时长及形式: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化学两学科合场分时分卷140分钟(物理80分钟,化学6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两学科合场分时分卷开卷100分钟(各50分钟)。生物、地理两学科合场分卷90分钟,艺术与信息技术合场上机60分钟,英语听力口语实行上机,体育实行电子化。
(三)组织及: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和初二生物、地理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下,按照《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细则》要求,由市教育院及相关处室具体实施。全市统一文化日期为6月15、16、17日三天,初二生物、地理日期为5月18日下午。艺术与信息技术、英语听力口语已完成,理化生实验作考查、体育于5月中旬完成。
(四)实行升学与毕业合并进行,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五)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六)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入考生档案,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市统一组织命题和网上评卷。成绩由考生通过市教育院网站、“淮安招考”微信公众服务号、江苏政务服务APP、16889502、10086电话专号等自行查询。
七、录取工作
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下,由市教育院会同有关处室具体实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志愿择优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未参加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的考生没有被录取资格;任何学校不得在中考录取前通过组织或变相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杜绝二次录取。
2.各类学校的录取按考生志愿,依据中考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理化生实验作考查等级择优录取。
3.学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于不同志愿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对于同一志愿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4.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定、理化生实验作须为合格以上等级。
5.四普通高中可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执行自主招生政策。由学校制定方案,于6月23日前向全校及公示合格人选,6月27日前将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报市审定。自主招生录取分数多可在该校统招30%的录取线下降50分,具体降分标准由各学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淮安市淮海中学作为授予的“全国青少年校园特色学校”,招收特长生40名(男女各20名),淮安市楚州中学作为“女子”试点学校,招收女子特长生18名,两校所招特长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6.热点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分五步进行。步,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单列在全市范围内按单独志愿择优录取。第二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按志愿择优录取统招的30%(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统招的30%须减去单列)。第三步,在热点高中学校统招30%的录取线下降20分,按志愿择优录取定向分配。第四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择优录取自主招生。第五步,对于热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和定向分配,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按志愿择优录取。非在籍生、借读生(借入、借出)、公办初中不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及2021年7月1日后转入的学生都不享受该初中学校定向降分录取政策。
7.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在学业水平成绩中减10分后参加录取。
8.中考成绩公布后,市将公布四个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控制线以及全市其他各类学校录取控制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招生区域控制线下的考生。
9.卫生类专业、师范类专业五年制高职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0%,其他统招类五年制高职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55%。
(二)录取时间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3日。
2.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7月7日。
3.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0日。
八、照顾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如考生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时,只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不得累加),由学校择优录取。
(一)归侨子女、归侨青年以及华侨子女和港澳、省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二)烈士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三)驻淮部队现役随军子女照顾政策按淮办发〔2013〕43号文件执行。
(四)非驻淮部队现役子女照顾政策
1.驻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2.作战部队,驻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5%投档;被战区(原)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因公致残(五级和六级)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4%投档。
(五)因公牺牲的子女,录取时加3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的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九、组织管理
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县区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精心组织,确保招生的各项工作平稳、顺利。
(一)加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统一,落实属地,建立完善的应对突发应急处置机制,防止重大和错发生,确保改革平稳落地。严格执行制和追究制,对报名、志愿填报工作组织不规范,考点考场纪律松懈,招生混乱和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及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不安全不稳定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既要保证各类学校招生完成,又要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
(二)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抓好招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考卷安全,确保不泄密。各县区招和考点要加强硬件建设,严格制度和管理制度,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确保万无一失。二是安全,确保考风正。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教育考生自觉遵守纪律,有效遏制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三是考生安全,确保无。市、县(区)要认真做好治安、卫生、防疫、交通、应急机制等安全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期间的考生安全。四是信息安全,确保专人管。各县区招和初中学校要做好信息安全工作,未经审批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信息。同时,要严格规范做好招生过程中的防控工作。
(三)做好服务,实施“阳光招生”。招生部门与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作,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录取结果等不涉及保密的招生信息。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过程中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高中阶段招生文件规定。
1.未经市批准、未取得力量办学许可证和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学校,以及不具备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基本条件的学校不得招生,未取得班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以班名义招生。民办高中必须实行办学,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不得相互代招,不得将民办高中学生与公办高中学生混合编班,否则所招学生一律不能取得学籍,遗留问题由学校自行负责解决,并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2.根据苏教职〔2016〕10号文件要求,各学校不得为培训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代报招生和籍。中职(技工)学校录取的应届生须严格按照市教育院打印的录取名册办理学籍。
3.各县区、各初中学校必须在填报志愿前把学生所订的由市教育院编制的《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完整发到每一位考生手中。任何学校不得以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做贬低其他学校的宣传。不得与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培训机构组织的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采用考前与考生签订协议、与初中学校作出等任何形式诱导学生填报志愿。
4.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的审核,以及对学籍变更的审核,凡有反映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作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和办理虚学籍参加定向分配录取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5.各学校不得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考生填报志愿;不得误导、欺考生填报志愿,特别是不得封堵省、市有关部门统一下达的招生,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指定学校;任何学校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对收送“介绍费”、“费”的学校及个人,一经查实,按照苏教办〔2017〕14号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6.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录取手续,不得提前招生、无招生、超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拟定人选须报市审核。严禁任何学校暗箱作,擅自录取。各学校须凭市教育院审批的录取名册到有关部门办理新生学籍。各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统一印制。
7.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状元”和升学率。
以上意见,请各县区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传达到所有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
本招生办法终解释权在市高校招生委员会。
淮安市高校招生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
淮北中学学区划分划片分布图,2019年淮北学区划分划片公布
【 #小升初# 导语】 从徐州市了解到,2021年江苏徐州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1.面向特定区域电脑派位招生报名。①符合条件并选报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电脑派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6月22日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报名。②符合条件并选报撷秀初中面向新城区电脑派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6月22日到撷秀初中现场报名。
2.阶段报名。①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6月27日至29日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及确认,7月2日前完成上报。②市区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6月27日至28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或相关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3.第二阶段报名。7月7日至8日,未被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①选择 民办初中的,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报名。②选择公办初中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报名。
(二)报名材料
1.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②家庭户口簿;③学生小学;④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初中的,还须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初中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④学生小学书;⑤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初中的,还须父母在市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在不同阶段只能选报1所民办初中或1所公办初中,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不能兼报。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招生录取
(一)面向特定区域电脑派位
1.部分公办初中电脑派位。6月24日下午3点,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初中部电脑派位招生,公布录取名单。
2.撷秀初中面向新城区电脑派位。6月24日下午3点,撷秀初中面向新城区电脑派位招生,公布录取名单。
(二)阶段录取
1.民办初中录取。7月6日下午,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①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③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2.公办初中录取。7月3日至4日,公办初中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资格审核。7月5日至6日,线下资格审查。7月6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
(三)第二阶段录取
1.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初中补录。7月7日至8日,相关民办初中按招生在本校进行现场补录。7月9日,公布录取名单。
2.公办初中补录。7月7日至8日,公办初中对返回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补录,学额已满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7月9日,公布录取名单。
(四)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7月12日至13日,属于市直属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到市老城区办公点(原九中)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学生到相应区指定地点办理。
(五)录取说明。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三、市区户籍学生公办初中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2.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3.学生监护人有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4.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安置协议,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5.学生监护人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可以选择在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入学,但必须接受户籍或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6.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房产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货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凭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三)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含)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公办初中初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公办初中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 民办初中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初中。施教区公办初中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市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入选市“双创”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意向在市区初中入学的,按照市委、市《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徐委发〔2021〕15号)相关规定执行。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策。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必须于6月25日前分别向市人才办、徐州军分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局、市卫健委等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交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学校招生说明
(一)从2021级初一新生起,根据个人志愿且按照规范程序录取后主动放弃的和在初始注册学籍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中考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二)徐州市欣欣中学(徐州高级中学北校区)和科技中学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到徐州市第八中学报名。三校之间不得兼报。
(三)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招收中石油管道二公司职工的学龄儿童。另外,在东到解放南路、北路,南到泉山区区界,西到金山南路,北到金山东路的范围内,通过自主报名、电脑派位方式招收200名新生。
(四)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招收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和江苏师大职工的学龄儿童。另外,在东到迎宾大道,南到欣欣路,西到路,北到三环南路的范围内和居住在铜山新区、持有市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中通过自主报名、电脑派位方式招收100名新生。
(五)在新元中学施教区范围以外,其他在昆仑大道以北有住房,且有房产证、新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家庭适龄学生,2021年到新元中学申请入学。
(六)在潇湘路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施教区范围以外,其他在昆仑大道以南有住房(除潘塘中学和新城实验学校施教区外),且有房产证、新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家庭适龄学生,2021年到潇湘路九年一贯制学校申请入学。
(七)各民办初中要严格遵守及省市有关规定,在审批地教育机关或市批准的范围内进行招生,落实招生宣传备案制。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邮箱为xzsywjyza@163。
七、工作要求
(一)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必须全面落实省厅“九个严禁”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招生和程序招生,坚决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各校要严格实行均衡分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二)各学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不得违规宣传,更不得违规炒作。严格落实招生宣传备案制,重要招生信息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发布。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橱窗、APP等向及学生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咨询电话和招生范围,主动接受监督。要积极做好新生报名工作,对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释,不推诿、不扯皮,切实维护教育形象。要做好舆情与风险防控,编制招生工作预案,扎实做好维护稳定、舆情等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如实公示,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在学生录取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要全面通过市“阳光招生平台”实施网上招生,主动接受省招生平台监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要求,所有学校要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全面禁止借读,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
(五)市将建立招生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对违规招生行为从严查处。市招生报名工作咨询、电话:83635(基教处)、83724931(督导处)、83007(监审处)、83715579(高宣处)。各区教育(教体)局也要相应设立咨询、电话,加强对所属初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初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1.市直属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2.2021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
市直属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1.徐州市欣欣中学(徐州高级中学北校区):东到故黄河,南到淮海东路、溢洪道,西到中山北路、彭城路、步行街、云东二道街,北到故黄河。
2.徐州市第八中学:东到彭城路、步行街、云东二道街,南到溢洪道,西到中山南路、湖东路,北到淮海东路。
3.徐州市第十中学(徐州市第三中学实验学校):东到津浦、坝子街,南到陇海、闸口东街,西到煤港路、中山北路,北到二环北路、煤港路。
4.徐州市第十三中学:东到中山路、湖东路、金山南路,南到泉山区界,西到苏堤北路、矿山东路、煤建路、纺织东路、湖中路,北到故黄河、天山绿洲南墙、淮海西路、明珠路。
5.徐州市王杰中学:东到云龙区区界、东三环路、山南北路,南到故黄河、东丰路、黄山小区A、B区和城建家园南墙、黄山大道延长段,西到津浦,北到响山路、云龙区区界。
6.徐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徐州市中学实验学校):东到马场湖西路、中山北路,南到故黄河、天山绿洲南墙、淮海西路,西到三环西路、二环西路,北到九里山。
7.徐州市科技中学:东到故黄河,南到泉山区区界,西到湖东路、金山南路,北到溢洪道;居住在铜山新区持市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8.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东到二环西路、苏堤北路、煤建路、纺织东路、湖中路,南到明珠路、湖北路、珠山西路、泉山区区界,西到三环西路、泉山区区界,北到矿山路、徐萧公路。
9.徐州市西苑中学:东到二环西路,南到矿山路,西到三环西路,北到故黄河。
10.徐州市第三十二中学:东到大庆路、下淀南路、下淀北路、29宿舍东墙,南到下淀路、白云路、津浦东路,西到津浦西线路,北到29宿舍北墙。
11.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东到津浦,南到建国东路、故黄河,西到坝子街、故黄河、中山北路,北到闸口东街、陇海。
12.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学:东到津浦,南到故黄河,西到故黄河,北到建国东路。
13.徐州市东苑中学:东到庆丰路,南到陇海,西到三环东路,北到和平大道。
14.徐州市新元中学:东到云龙区界,南到太行路,西到汉源大道,北到故黄河。
2021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相山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划分
一、小学学区划分
1.市实验小学学区:淮海路以北、相山以南、孟山路-环孟东路以西、凤凰山隧道以东。
2.市二实小学区:淮海路以北、相山以南、孟山路-环孟东路以东、长山路-康复巷、长山公园以西。
3.淮海路小学学区:①淮海路以南片区:淮海路以南、以北、相山路以东、东到立交桥;②淮海路以北片区:淮海路以北、长山路-康复巷-长山公园以东、东山路以西。
4.市三实小学区:①以北片区:淮海路以南、以北、相山路以西、建安路-古城路-洪山路以东;②以南片区:以南、惠苑路以北、相山路以西、孟山路以东。
5.古城路小学学区:淮海路以南、以北、建安路-古城路-洪山路以西、西到电厂。
6.长山南路小学学区:线以南、相山路以东、惠苑路以北、泉山路以西。
7.黎苑小学学区:惠苑路以南、路以北、相山路以东、泉山路以西。
8.翠峰路小学学区:线以南、路以北、濉溪路以东、孟山路-惠苑路-相山路以西。
9.梅苑学校小学部学区:①路以南、桂苑路以北、符夹线以东、南湖路以西;②孟山路以西、符夹以东、桂苑路以南、老濉河以北的相山片区。
10.首府实验小学学区:桂苑路以南、瑞骑路以北、南湖路以西、孟山路以东。
11.濉溪路小学教育学区:路以南、符夹以西、老濉河以北、新濉河以东(不含濉河花园小区);董庄、刘庄、朱庄社区。
12.路学校(小学部)学区:路以南、南湖路以东、龙山路以西的相山片区以及温哥华城小区。
13.濉河花园学校学区:路以北、濉溪路以西、线以南、新濉河以东(不含董庄、刘庄、朱庄社区);濉河花园小区、滨河花园小区。
14.淮纺路小学学区:濉刘以北、老濉河以南、新濉河以东、符夹线以西。
15.九一〇厂学校(小学部)学区:二机厂家属区、相山区祥和社区。
16.市十一中(小学部)学区:东山路以东、线以北的建国社区、新村社区、东山社区、博山社区。
17.朝阳小学学区:相山区方顶社区、周庄社区。
18.桓谭小学学区:路以北、泉山路以东、龙山路以西、以南。
19.相山路学校(小学部)学区:孟山路以东、长山路以西、瑞骑路以南的相山区片区。
二、初中学区划分
1.西园初中学区:①淮海路以北、孟山路-环孟东路以西,凤凰山隧道以东;②淮海路以南、惠黎路以北、洪山路以西、西到濉溪路。
2.市二中学区:①淮海路以南、以北、洪山路(垂直向南至线)以东、孟山路以西;②孟山路-环孟东路以东、线以北、长山路-康复巷-长山公园以西。③以南,孟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惠苑路以北。
3.海宫学校学区:①惠黎路以南、线以北、洪山路以西、西到电厂;②以南、路以北、符夹线以东、孟山路以西。
4.市四中(初中部)学区:长山路-康复巷-长山公园以东、东山路以西、线以北以及方顶社区、周庄社区。
5.市五中(初中部)学区:①电厂以南、符夹线以西、老濉河以北、新濉河以东;②滨河花园小区。
6.梅苑学校初中部学区:①路以南、孟山路以东、桂苑路以北、南湖路以西;②桂苑路以南、长山路以东、南黎路以北、南湖路以西;③路以北、惠苑路以南、孟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④以南、路以北、相山路以东、泉山路以西。
7.淮北市实验学校(西园中学南校区)学区:①路以南,孟山路以西,符夹线-老濉河以东的相山片区②桂苑路以南、瑞骑路以北、长山路以西、孟山路以东。
8.路学校初中部学区:温哥华城小区,路以南、南湖路以东、龙山路以西的相山片区。
9.相山路学校(初中部)学区:孟山路以东、长山路以西、瑞骑路以南的相山区片区。
10.市十一中学区(初中部):东山路以东、线以北的建国社区、新村社区、东山社区、博山社区。
11.淮纺路中学学区:老濉河以南、刘桥矿专用线以北、新濉河以东、符夹线以西的相山片区。
12.桓谭中学学区:路以北、泉山路以东、龙山路以西、线以南。
13.九一〇厂学校(初中部)学区:二机厂家属区、相山区祥和社区。
三、无固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安排
1.以北、东山路以东片区,小学属相山区为朝阳小学,初中属市十一中。
2.以北、孟山路以东、东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淮海路小学,初中属市四中。
3.以北、孟山路以西、西到电厂,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海宫学校。
4.电厂以南、路以北、新濉河以东、濉溪路以西片区,小学属濉河花园小学,初中属市五中。
5.电厂以南、濉溪路以东、路以北、符夹以西片区,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市五中。
6.路以南、老濉河以北、新濉河以东、符夹以西片区,小学属濉溪路小学,初中属市五中。
7.以南、路以北、符夹以东、孟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海宫学校。
8.以南、惠苑路以北、孟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海宫学校。
9.惠苑路以北、以南、泉山路以西、相山路以东片区小学属长山南路小学,初中属桓谭初中。
10.惠苑路以南、路以北、相山路以东、泉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黎苑小学,初中属桓谭初中。
11.惠苑路以南、路以北、孟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实验学校。
12.路以南、瑞骑路以北、孟山路以西、符夹线以东片区,小学属濉溪路小学,初中属实验学校。
13.路以南、桂苑路以北、孟山路以东、南湖路以西片区,小学属首府小学,初中属路学校。
14.桂苑路以南、瑞骑路以北、长山路以西、孟山路以东片区,小学属首府小学,初中属实验学校。
15.泉山路以东、线以南、路以北、东到龙山路片区,小学属桓谭小学,初中属桓谭初中。
16.路以南、南黎路以北、南湖路以东、龙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初中均属路学校。
17.瑞骑路以南、老濉河以东、长山路以西的相山区片区初中、小学属于相山路学校。
18.刘桥矿专线以北、老濉河以南、新濉河以东、符夹线以西片区小学属淮纺路小学,初中属淮纺路中学。
注:凡本意见未涉及到的区域,由各县、区划定。
报名办法
1.小学招生
(1)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7月6日-10日。报名时需提交、房产证、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有效材料。7月11日-25日,市小学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市直各小学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并把复核确认的学生名单在淮北网上公示。
(2)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为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确保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3)各小学应将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入学的报名程序,认真依法落实该项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
(4)市直各小学于8月25日前持经市复查小组签字的《登记表》到市基教科登录学籍。县区所属学校登录学籍时间是8月25日-31日。
(5)8月26日-27日,各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0日-31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1日正式上课。
2.初中招生
(1)初中七年级招生报名时间:7月15日-19日。
(2)小学毕业升入初中的学生其户籍为相山城区城镇户口的,根据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在规定的学区内就近入学,符合“两个一致”条件。
(3)各小学要据实填写《淮北市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简明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两份,小学存一份,另一份于7月8日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小学直接送市基础教育科,区属学校由区审核后送市基础教育科)。
(4)小学毕业生于7月15日-19日持《学籍表》、《小学生素质报告册》、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学区初中报名登记;各初中于7月5日前到市基教科领取《简明登记表》,并成立本校的招生小组,认真审核学生入学资格,认真填写《简明登记表》。8月1日-14日,市初中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市直各初中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并把复核确认的学生名单在淮北网上公示。
(5)市直各初中于8月20日前持经市复查小组签字的《简明登记表》到市基教科登录学籍。县区所属学校登录学籍时间是8月20日-25日。
(6)8月25日前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0日-31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1日正式上课。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的入学
(1)凡在本市购买住房且已入住的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市民待遇,适龄随迁子女按照住房所在学区入学。
(2)在本市没有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的、居住证、户口簿以及儿童、少年明和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有效材料。按照《相山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划分》第三项中规定,向相关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学校应予以妥善安排。
(3)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入学,需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提供有效的低保证明、房管部门提供无房产证明,报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审核。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入学。
4.民办学校招生
(1)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否则不得招生。
(2)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指导下进行,各民办学校应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其招生办法、招生、招生简章及广告宣传材料等必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宣传发布。
(3)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时,学校可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公证部门、家长代表以及人士的监督下,实行电脑摇号等公平方式,确定录取新生名单。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学校公示入学学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并上报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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