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找一些关于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的范文,越详细越好,谢谢大家能够给予提供!谢谢了

章总则条为加强邮电通信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评价科技成果水平,保证科技成果的质量,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中华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执行、部、司(局、部直属公司、院)科技项目所完成的科技成果,及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鉴定的其他科技成果,都应按照本办法进行评价和鉴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的范围包括:

科技成果鉴定所需材料和文件明细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有效期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有效期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有效期


一、工业应用科技成果鉴定材料 (一)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项目合同书(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无需提供上述文件) 3、资料目录

4、研究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是对成果研究过程的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研究任务来源、立项或选题背景、研制工作的组织过程,成果的主要创新性和先进性以及成果推广应用前景。) 5、技术研究报告 (编写要求见附件2) 6、标准及质量检测报告 7、设计、工艺及质量检测文件 8、查新报告 9、应用单位证明材料

10、经济效益、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11、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六)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经济和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12、行业特殊要求的有关文件 1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电子版

二、农业科技成果鉴定资料要求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项目合同书(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无需提供上述文件) 3、资料目录

3、研究(推广)总结报告。包括研究方法、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及结果分析等,采用技术路线有何突破性进展和创新,推广应用的范围、措施,取得的经济和效益等进行系统论述。 4、栽培技术规范(要点)

5、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方法对比情况 6、经济效益和效益分析报告

7、测产验收意见或权威部门出具的实打实收报告 8、应用证明 9、查新报告

10、附件:论文、专利、评价证明等 1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电子版

三、医疗卫生科研成果鉴定资料要求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立项文件、项目合同书; 3、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4、经济及效益分析报告(侧重效益); 5、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6、临床资料及推广应用证明(推广应用证明需两份以上); 7、项目组成员以作者身份发表的论著、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年以三、科技成果鉴定的程序上;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 8、其它证明材料

中方怎么取得科研成果鉴定?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这里有个关于中医成果鉴定的通知,发布单位是科技处。

d.推广应用、临床应用:临床应用汇总情况包括:应用单位名称、时间、病种、例数、效果、随访。发表论文被引用的汇总情况;

所以,应该是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或者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的,你可以咨询一下科技部门。

(一)检测鉴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按照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技术指标进行检验、测试和评价,并作出结论;

关于鉴定和登记中科技成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中管理局关于加强中科技成果鉴定和登记的通知》(陕中函〔2014〕214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我校中科技成果鉴定及奖励工作的管理,正确评价科技成果水平,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及奖励的质量,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及条件

进行鉴定的成果应是列入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有关部门科技(以下简称科技)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进行鉴定的科技成果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并已结题;

(二)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

(三)性能指标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五)经实践证明能实际运用。如医疗临床成果须经三家医疗卫生单位(必须有三甲医院)应用;

二、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己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四)取得新证书科技成果;

(五)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六)知识产权不明晰的成果。

(一)鉴定的申请

1.成果完填写《陕西中医学院科技成果鉴定登记表》,上交至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后,成果完填写《科学成果鉴定申请表》、《科学成果鉴定证书》(草稿),和技术资料等,交科技处审核,统一向陕西省中管理局提出鉴定申请。

初审通过后,成果完需准备以下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一式五份)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草稿一份)

3.技术资料(三份)

技术资料包括:

(1)项目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内容指研究工作已做的全部内容,包括未发表的内容,但要求有具体办法、步骤、数据。具体内容应包括:

a.项目:完成单位、项目来源(编号)、项目起止时间、研究方向、目的和需特殊说明的情况;

b.国内外研究动态:与国内外同类研究技术进行比较。

c.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包括研究方案、步骤、技术特点、结论。主要介绍其先进性,需注明使用的主要仪器名称、试剂产地、实验动物;

e.创新性(点);

f.对、经济发展贡献的意义以及推广应用前景和推动科技进步的哲学意义。

(2)查新报告(由陕西省科技厅批准的查新单位出具);

(3)发表论文目录(包括论文名称、作者、刊物名称、卷期号及页码,刊物的影响因子),论文发表刊物复印件及其它附件(如出版物目录,请用红线注明);

发表论文请说明发表刊物影响因子的情况,影响因子的论文,影响因子的总和。被SCI、EI及重要检索刊物收录情况。

(4)推广应用情况:

a.应用情况汇总:应用证明目录及汇总材料。应用证明包括以下内容:应用单位、时间、例数、病种、疗效、随访,并加盖公章;

b.论著被引用情况:被引用论文目录(包括论文名称、作者、刊物名称、卷期号及页码),要有参考文献及原文复印件。

(5)实验动物合格证;

(6)经济效益证明;

四、申报截止时间和

1.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

2.申报人将《陕西中医学院科技成果鉴定登记表》纸质版送学院科技处,鉴定材料电子版请发到科技处邮箱:

附件:

1.陕西中医学院科技成果鉴定登记表.docx

2.科学成果鉴定申请表.doc

3.科学成果鉴定证书.doc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童丽萍的科研成果

(7)2个单位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完成的项目,需有各单位同意联合申报的证明。

1、《高校课堂教学(四)会议鉴定:对重大的国防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负责邀请五至十三名同行和使用单位的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按规定的程序,对成果进行审查、评价、并作出结论。活动中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估》1998年通过河南省教3.: 赵 仝 电 话:029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鉴定,教学成果鉴定证书号为:1998豫教学鉴字[001]号,项目主持人,名;

科研成果鉴定指的是什么

(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目的

(二)鉴定资料的准备

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它可以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从而推动科技成果的进步、推广和转化。

方式

会议鉴定:根据金融行业的特点全部采用的是会议鉴定。对鉴定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测试,经过讨论答辩后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会议鉴定的鉴定委员会由七至十五名同行专家组成了。聘请专家的要求是:专家必须学风严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家不能是成果完。各行申请鉴定项目必须有鉴定委员会人员名单一份与鉴定材料同时报科技司。

函审鉴定(依照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项目已正式使用半年以上;

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经科技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列入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有关部门科技(以下简称科技)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 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科委另行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消。

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科技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四)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

(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内1.成果的科学价值:包括对成果的目的和意义的评价;成果的论点、论据是否明确;数据是否准确等。容

(一)是否完成合同或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

(三)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四)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鉴定结论不写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应退回重新鉴定, 予以补正。

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鉴定结论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及 时指出,并责成鉴定委员会或者检测机构、函审组改正。

邮电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作者:科技处

(一)理论研究成果:

指发现和阐明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及其内在联系,在学术上具有新见解,对科学技术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基础研究成果和应用研究的理论成果。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指为推动邮电通信的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对促进科技、经济与的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而进行的有关战略、政策、评价、规划、预测、科技立法及有关管理科学的研究成果。

指适应经济发展、满足邮电通信需要,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以及科技情报、标准、计量等应用技术研究成果。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由各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

部科学技术司归口管理全国邮电系统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负责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部重大科技成果的鉴(二)资料齐全,并符合科技档案管理部门调要求。定。

鉴定报告经审核、批准后,组织鉴定单位应就鉴定合格的科技成果颁发鉴定证书。第三章鉴定形式第七条科技成果鉴定可采用三种鉴定形式:

(一)检测鉴定:

由根据有关法规设立或有关部(委)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按照标准、行业标准或有关规定技术指标进行检测、评价,作出结论并出具证明,根据检测结构由组织鉴定单位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颁发鉴定证书。

(二)验收鉴定:

由验收单位按照任务书(合同书)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测试、评价,由组织验收鉴定单位颁发鉴定证书。

(三)专家评审:

1.函审鉴定:专家通过审阅文件、资料即可评价成果水平和技术成熟程度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将所要鉴定的有关文件、资料以书面形式送往指派的专家(5 ̄7人)审查和评议,由指定的主审专家汇总各专家的评审意见并做结论,连同各专家的函审意见书一并送交组织鉴定单位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组织鉴定单位颁发鉴定证书;

2.会议鉴定:组织鉴定单位聘请有关专家召开鉴定会对成果进行审查、评价;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鉴定证书。第八条科技成果鉴定可采用的三种视同鉴定形式:

(一)已经在生产(或使用)实践中证明技术上成熟已取得经济、效益,并由实施单位出具证明的,组织鉴定单位负责审查并颁发视同鉴定证书;

(二)经技术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的技术项目,已经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在生产实践中应用后取得、经济效益,并由当事人出具证明的,组织鉴定单位负责审查并颁发视同鉴定证书;

(三)经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实施后取得经济效益,并由实施单位出具证明的;组织鉴定单位负责审查并颁发视同鉴定证书。经和行业归口部门正式颁发的标准、行业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以批准文件为准,不再办理视同鉴定证书。第九条科技成果鉴定的形式,由组织鉴定单位根据成果的不同性质进行选定,三种鉴定形式和三种视同鉴定形式均具有同等效力。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条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正确评价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的水平,健全科技成果鉴定制度,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包括:

(一)阐明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在学术上具有新见解,交对科学技术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包括基础研究理论成果和部分应用研究理论成果。

(三)推动奖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对促进科技、经济与的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科学理论成果的评价,应当实行百家争鸣的学术方针;技术成果的评价,应当依据其实放后的经济、效益,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鉴别、评价和得到的公认,一般可以不组织鉴定。第(二)验收鉴定:由验收单位按任务书或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并作出结论。三条执行科技项目所完成的科技成果;申报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及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鉴定的其它科技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和,鉴定报告供有关部门参考。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可以采用以下形式:

(二(一)市直各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由各部门向市科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鉴定审批表,经市科委预审同意后,报省科委或科委批准并组织鉴定。)验收鉴定:由验收单位按照任务书或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并作出结论;

(三)专家评议:由同行专家对科技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以书面形式进行审查、评价,并由组织鉴定单位汇总后作出结论。对属于和省、部重大项目的科技成果,必要时可以召开专家鉴定会议,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评价,并作出结论。第五条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需要进行鉴定的科技成果,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视同已通过鉴定:

(一)已经生产实践证明技术上成熟,取得经济、效益,并由实施单位出具证明的;

(二)经技术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的技术项目,已经按合同的约定验收合格,在生产实践中应用后取得、经济效益,并由当事人出具证明的;

(三)经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实施后取得经济效益,并由实施单位出具证明的。第六条科学技术委员会成果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全国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负责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各级地方科学技术委员会成果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地区的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本地区的科技成果的鉴定。

各有关部门成果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本系统的科技成果的鉴定。第七条对科技成果权属等产生争议时,应当在争议解决以后进行鉴定。第八条对于需要进行鉴定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单位应当聘请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并根据科技成果的不同性质决定适当的鉴定形式。

鉴定委员会的成员应有一定的代表性,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该行业或者领域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成果的权属已不存在争议。第二章鉴定的形式第六条国防科技成果鉴定,可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鉴定委员会的成员不得是参加课题研究的人员;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参加鉴定委员会的人员不得超过鉴定委员会成员总数的四分之一。第九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精简节约的原则。鉴定委员会应当对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水平、学术水平、技术成熟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和评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鉴定评价结论,记入鉴定报告。

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对所鉴定的科技成果承担保密的义务,并对鉴定报告负。对鉴定评价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在鉴定报告中注明。第十条组织鉴定单位应对鉴定委员会提交的鉴定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鉴定报告中有重大的缺陷的,应当责成原鉴定委员会补充进行鉴定和评价;发现鉴定报告弄虚作或者在鉴定工作中搞的,有权驳回鉴定报告,另行组织鉴定委员会重新进行鉴定。

鉴定报告经审核、批准后,组织鉴定单位应就鉴定合格的科技成果颁发鉴定证书。第十一条军用科技成果的鉴定办法,由有关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

吉林市科技成果鉴定办法

(三)应用技术成果:

条为搞好科技成果鉴定,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根据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包括:

范围

(一)基础研究理论成果和应用研究理论成果。

各司(局、部直属公司、院)的科技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管理,并负责向部科学技术司重大科技成果鉴定项目或接受科学技术司的委托主持专业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第五条鉴定证书由组织鉴定单位统一编号颁发,科学技术司委托各局(局、部直属公司、院)主持的鉴定,组织单位是科学技术司,鉴定证书由科学技术司编号颁发。第六条组织鉴定单位应对鉴定委员会提交的鉴定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鉴定报告中有重大缺陷的,应当责成原鉴定委员会补充进行鉴定和评价,发现鉴定报告弄虚作或者在鉴定工作中搞的,有权驳回鉴定报告,另行组织鉴定委员会重新进行鉴定。

(二)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消化、吸收、推广国内外新技术等应用技术成果。

(三)在决策和管理中,对科技、经济与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第三条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统管全市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负责指导、审查、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编制科技成果鉴定专家名册;审批、公布科技成果。

市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科技成果鉴定预审和主持鉴定工作。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本县(市、区)的科技成果鉴定预审工作。

各国、省营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科技成果鉴定预审工作。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科技成果鉴定:

(一)课题任务全部完成,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二)基础研究理论成果在省、、的专业、学术刊物或会议上公开发表并得到学术界公认。

(三)应用研究理论成果除在省、、的专业、学术刊物或会议上公开发表并得到学术界公认外,还应有经实践检验的效果和分析报告。

(五)软科学成果经过实践证明能促进经济、发展。第五条申报市级科技成果鉴定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市直各部门向市科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鉴定审批表,经市科委审查同意后,由市科委组织鉴定。

(二)市属企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填写申请鉴定审批表,经市科委同意后,由市科委委托有关部门主持鉴定。

(三)各县(市、区)直各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向县(市、区)科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鉴定审批表,经审查同意后,由县(市、区)科委鉴定预审,市科委委托有关部门主持鉴定。

(四)国、省营企事业单位,向市科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鉴定审批表,经审查同意后,由市科委组织鉴定。第六条申报省、科技成果鉴定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二)各县(市、区)直部门及所属单位,由县(市、区)科委向市科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鉴定审批表,经市科委预审同意后,报省科委或科委批准并组织鉴定。

(三)国、省营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科技成果鉴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科技成果的主持鉴定单位,必须组成科技成果鉴定委员会,具体负责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鉴定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五人至十三人。其中成员须有三分之二是《科技成果鉴定专家名册》内的专家,成果完成单位的人数不得超过鉴定总人数的四分之一,参加成果研究的人员不得参加成果的鉴定。第八条科技成果鉴定实行鉴定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的审议制度。成果鉴定后,科技成果鉴定委员会委员必须在鉴定证书上签字。第九条基础研究理论成果、应用研究理论成果鉴定以下内容:

(一)成果的目的意义,发表后被引用的情况。

(二)成果的论点、论据、有关数据。

(三)成果的学术价值,与国内外同学科比较其创新点以及达到的实际水平。

(四)应用研究理论成果还要鉴定其应用后的效益情况。第十条应用技术成果鉴定以下内容:

(一)任务(合同)规定指标完成情况。

(二)成果所达到的实际水平和应用价值。

(三)实践的效果、范围和推广方案的可行性。

(四)、经济效益分析的可靠性。第十一条软科学成果鉴定以下内容:

(一)成果的数据和模型。

(二)课题的标准、目的和实际完成的情况。

(三)成果的应用价值和实际水平。

(四)应用情况和实际检验的效果。第十二条应用科技成果采用检测鉴定形式进行鉴定。由、省、市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按国爱标准、行业标准(没有检测标准的,按检测机构和被检测单位研究制定、并经主管部门审定的标准)进行检测,并形成检测报告。科技成果鉴定委员会根据检测报告作出评价,形成鉴定证书。

交通建设微创新成果证书评审职称能用吗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能(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交通建设微创新成果证经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书若与专业相关,那么这些证书在评职称时,有加分作用,但不能起决定性作用。

成果证书全称是《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是由科技管理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证明文件。

科研成果鉴定指的是什么

(三)通信鉴定:由同行专家,对科技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以书面形式进行审查评价,并由组织鉴定单位汇总做出结论;

目的

(七)技术咨询报酬:申请鉴定单位可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发给咨询评议专家或鉴定委员会委员技术咨询费。

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它可以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从而推动科技成果的进步、推广和转化。

方式

会议鉴定:根据金融行业的特点全部采用的是会议鉴定。对鉴定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测试,经过讨论答辩后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会议鉴定的鉴定委员会由七至十五名同行专家组成了。聘请专家的要求是:专家必须学风严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家不能是成果完。各行申请鉴定项目必须有鉴定委员会人员名单一份与鉴定材料同时报科技司。

函审鉴定(依照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项目已正式使用半年以上;

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经科技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列入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有关部门科技(以下简称科技)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 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科委另行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消。

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科技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四)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

(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四)在SCI、EI等四大检索及核心期刊发表与成果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 并提供论文被引用情况;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内容

(一)是否完成合同或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

(三)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四)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鉴定结论不写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应退回重新鉴定, 予以补正。

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鉴定结论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及 时指出,并责成鉴定委员会或者检测机构、函审组改正。

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试行)

(二)解决生产建设中科学技术问题的,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

条科技成果鉴定的目的:

为了促进品、医疗器械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好的满足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生育的需要,正确评价科技成果的水平,健全科技成果鉴定制度,加强科技成果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根据科委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科技成果的分类:

(一)科学理论成果:指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应用理论研究成果。

(二)应用研究成果:指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等方面的科技成果。

(三)软科学研究成果:指推动行业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第三条必须进行鉴定的科技成果:

(一)计委、科委、4.咨询、评议专家和鉴定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义务:应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精简节约的原则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专家和委员有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有要求成果完成者答辩的权利;有要求重复试验的权利。经充分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通过鉴定评价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有异议时有权在鉴定书中注明。专家和委员应对鉴定成果承担保密义务。管理局下达的科技攻关项目,科技年度项目。

(二)申请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即申请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管理局科技进步奖的项目。

(三)各省(区、市)、单列市科委,管理局(总公司)下达的科技项目及申请省区市级科技奖励的项目。

(四)根据有关规定应进行鉴定的其他科技项目。第四条科技成果的鉴定形式:

(一)检测鉴定:凡经过化验、检验、测试即能确定成果的技术水平和成熟程度的项目,可由专业检测机构按标准,行业标准或有关技术指标进行检验、测试和评价并做出书面结论;

(二)验收鉴定:由验收单位按任务或合同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评价并做出书面结论;

(四)会议鉴定:对涉及面宽,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对本行业技术水平有较大推动作用的科技成果,可召集专家进行会议鉴定,由专家对成果进行审查评价,作出结论。第五条视同鉴定:

(一)已经在生产实践中应用,证明技术成熟,取得经济、效益的成果,并由实践单位出具证明的。

(二)按合同规定完成任务,并验收合格,实施后取得经济、效益,并由实施单位出具证明的。

(三)已取得专利局发明专利的生产方法,实施后取得经济和效益,并由实施单位出具证明的。第六条科技成果鉴定的管理:

(一)管理局科教司负责管理本部门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

省、(区、市)管理局(总公司)科技处负责管理本省(区、市)(四)应用技术成果经过实践(包括中间试验和工业性实验),证明其成熟,并具备推广、应用条件。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

(二)鉴定的分级管理:

凡科委、计委、管理局的项目由管理局科教司组织鉴定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鉴定。

省(区、市)级项目由省(区、市)管理局(总公司)负责组织鉴定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鉴定。

其他不属于和省(区、市)级的项目,由列的基层单位,根据本办法自行组织鉴定,如果这类项目中有的取得突破性进展,对对行业有重要意义,这类成果亦可提请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第七条科技成果的权属问题:

成果完成单位和主要研究人员的排列顺序,应根据在该项科技成果上所作创造性贡献的大小依次排列。权属问题发生争论时,应在争论解决后进行鉴定。第八条科技成果鉴定的程序:

(一)鉴定资料的准备:

1.技术合同、任务书、专题论证报告及完成情况。

2.研究报告、实验报告、临床报告(使用报告)、学术论文、有关设计技术图表。

3.技术指标测试报告、质量标准。

4.国内外研究情况对照资料,专利状况调研资料。

5.经济效益、效益分析或证明,理论研究成果应提供论文发表后被引用情况。

6.其他。

(二)鉴定的申请:

填写鉴定申请书,附有关鉴定资料,至少在鉴定前2个月,按鉴定分级管理向组织鉴定单位提出申请。

(三)鉴定的审查批准:

组织鉴定单位在收到鉴定申请后,对所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于1个月内就是否同意鉴定,鉴定形式,鉴定委员会名单(或咨询、评议专家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答复申请鉴定单位。

(四)咨询、评议专家和鉴定委员会:

1.检测鉴定、验收鉴定可聘请少量专家进行咨询评议。

2.会议鉴定可组织5—13人的鉴定委员会,被鉴定成果的科研人员不得参加鉴定委员会,成果完成单位参加鉴定委员会的人员不得超过四分之一,与鉴定内容无关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议。

3.咨询、评议专家和鉴定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应具有本行业或领域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鉴定内容:

2.成果的学术水平和技术水平:包括与国内外专利和非专利文献对照对本成果创新性评价;本成果的学术意义及达到的技术水平等。

3.技术成熟性:包括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原完成任务;本成果的优越性以及存在的缺点和改进意见等。

4.经济合理性:包括本成果推广方案是否可行,效益、经济效益是否可靠;是否有实施单位的财务证明;是否污染环境,三废处理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等。

5.成果的密级:根据“管理局科技保密管理办法”由申请单位自报密级,由鉴定委员会讨论后报组织鉴定部门。

(六)鉴定证书的颁发:

填写科委统一颁发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视同鉴定证书),由组织鉴定部门发给统一编写,并根据保密的有关规定核定成果的密级。

组织鉴定单位对鉴定报告及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对合格者予以批准发给鉴定证书;对有重大缺陷者可责成鉴定委员会或咨询评议专家补充,对不合格者有权驳回。

医疗器械的鉴定办法按照另行制定的医疗器械新产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三)应用技术成果经过实践,证明其成熟,并具备应用推广的条件。预研成果应经过实验证明其成熟性及潜在的效益和经济效益。

章总则条为了加强国防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国防科技(三)主持鉴定单位根据批准的鉴定申请报告进行鉴定。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评价国防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促进国防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参照《中华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防科技成果是指以国防为目的或者为主要目的的科学研究和开发活动中产生的下列科学技术成果:

(一)对国防科技发展有指导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

(二)解决国防建设中科学技术问题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

(三)对国防科学技术决策管理有推动作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第三条执行科学技术项目所完成的国防科技成果、申报科学技术奖励的国防科技成果以及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鉴定的其它国防科技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第四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成果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国防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有关法规,统一颁发《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和《国防科学技术成果视同鉴定证书》。

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地区的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所属系统的国防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第五条国防科技成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进行鉴定:

(一)完成项目任务,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科学理论成果的学术资料主要包括:学术论文、在国内保密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发表情况的说明、国内外学术情况对照材料、论文发表后被引用情况报告等。

应用技术成果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技术合同或任务书、研究报告、技术指标测试报告、实验报告、有关设计技术图表、质量标准、国内外技术情况对照材料、经济效益与效益分析等。

软科学成果的学术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技术合同或任务书、总体研究报告、专题论证报告、调研报告及有关背景材料、模型运行报告、国内外研究情况对照材料等。

(四)软科学成果应出具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使用或采纳意见。

(一)检测鉴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按标准、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对国防科技成果进行技术指标的检测、测试和评价,并作出结论。

(三)通信鉴定:由组织鉴定单位将被鉴定的国防科技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以书面形式送请同行专家审查,提出评价意见。由组织鉴定单位将专家意见汇总作出结论。

以上四种形式具有同等效力,应尽可能采用前三种鉴定方式。第七条用于国防科技成果鉴定的计量器具,必须经国防计量技术机构或其认可的其他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对于鉴定结论中所涉及到的数据,必须经相应的国防计量机构进行计量审查,在确认测量方确、数据准确可靠并签署意见后,其结论方为有效。第八条国防科技成果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同已通过鉴定:

(一)按、军委发布的《战略武器定型工作条例》和《军工产品定型工作条例》定型的;

(二)已在生产、使用中证明技术上成熟,并取得效益和经济效益,由应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写出评价意见并出具证明的;

(三)术语国防科技成果转让的项目,已经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在应用后取得了效益因经济效益,并由受让方出具证明的;

(四)已授予国防专利的发明,实施后取得效益和经济效益,并由实施单位出具证明的。第三章鉴定的程序第九条通信鉴定和会议鉴定的程序

(一)申请鉴定单位或个人应提前一个月向组织鉴定单位提出申请报告。报告须对鉴定形式和主持鉴定单位及同行专家或鉴定委员会候选人提出建议。

组织鉴定单位应为申请鉴定单位的直接上级主管部门或上一级的主管部门。

(二)组织鉴定单位接到申请鉴定的报告后,应认真进行研究,就下列内容在一个月内作出答复,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

1.是否同意进行鉴定。若不同意,应说明理由。

2.主持鉴定单位及鉴定形式。

3.同行专家或鉴定委员会委员名单。

4.其它有关事项。

(四)同行专家或鉴定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鉴定结论,方能通过,记入鉴定报告。对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在鉴定报告中注明。

(五)同行专家或鉴定委员会委员应在哪些科技成果不能参加组织鉴定鉴定证书上签字。

(六)鉴定报告由主持鉴定单位送组织鉴定单位审核,《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经组织鉴定单位批准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