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47条_劳动法第47条规定内容
新劳动法 辞职~第47条中月工资中·平均工资是指什么?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经济补偿中的工资是指前十二月的应发工资,即综合工资+加班费。
劳动法第47条_劳动法第47条规定内容
劳动法第47条_劳动法第47条规定内容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新颁布之《劳动合同法》从2008/1/1生效,故2008年至你合同期满日(如10年12月31日期满)应当给付你2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2008年以前,即2002年至2007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应依照《劳动法》规定执行,而《劳动法》中规定只有解除合同才有补偿金,合同期满终止无补偿金。
实际工资.
辞职前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数。
这里的平均工资指你离职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也就是说在不扣社保、不扣个税、不扣公积金的情况下的工资。公式应为
平均工资=离职前12个月的(综合工资+加班费)总和/12
另外,如果是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经济补偿不是按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的,而是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如果是合同期未满而单位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入职起计算工作年限。
按照当地经济水平职工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怎么赔偿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经济补偿的金额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1、公司不续签,需补偿员工。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法第44条第1项”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2)若合同期满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答:根据《中华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并给予劳动者劳动报酬、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具体的赔偿方式如下:1、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劳动合同约定的规定来确定。2、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劳动合同约定的规定来确定。3、支付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规定,支付劳动者保险费,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劳动合同约定的规定来确定。4、支付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规定,支付劳动者住房公积金,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劳动合同约定的规定来确定。个人小贴士: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并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未签订新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且与原劳动合同条件存在重大变化而劳动者不同意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龄给予不低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申请,用人单位未能及时答复造成合同未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额为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二倍。
因此,用人单位在结束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计算并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或者提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标准为员工月工资×工龄,其中月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工资标准的2倍,工龄满一年不满十年按一倍,满十年的部分按1.5倍计算,并且工龄按月计算,不足一年不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工龄
其中,月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月工资标准×2 或者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资(哪个更高就按哪个来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同意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不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一定要确保达成协议是自愿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利用职权压迫员工同意。同时,如果劳动关系是因为劳动者自愿提出辞职、退休等原因终止的,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的。
需要提醒的是,在处理劳动关系的时候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以避免法律和经济损失。是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从而避免赔偿经济补偿的情况。
答:根据《中华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并给予劳动者劳动报酬、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如果劳动合同未约定经济补偿金,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并给予劳动者劳动证书。个人小贴士: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以及劳动证书。
答:根据《中华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并给予劳动者劳动报酬、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应的费用。如果劳动合同未约定经济补偿金,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应的费用。个人小贴士: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应的费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规定,依法与劳动者结算工资、结算补偿金、报酬及其他应付款项,并向劳动者执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的补偿支出。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受到一次性补偿金、报酬或者将原有的工资根据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比例进行相应支付,加上正常的工资。
当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给予赔偿。根据《中华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支付下列经济补偿:1.应付劳动报酬;2. 应付超时工作费用;3.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期间享受的年休等休待遇;4.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
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规定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2、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一工龄:按月计算,不足一年的不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入职的天计算工龄,到合同终止的时候的月份结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二)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劳动和保障部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每在该单位工作1年补偿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七条的月平均工资怎么算
是这样规定的:
一、制度工作时(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日)=天
季工作日: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天÷12月=20.83天/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规定的11天法定节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办法》(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日)=天
季工作日: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天÷12月=20.83天/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包括加班费、奖金、补贴、津贴等)加起来,再除以12(不满12个月的除以实际月数)。
加班费也属于计时工资
工作两年,年签订合同,第二年未签订合同,请问,劳动法中第八十二条和第四十七条适用的条件?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一般来说,经济补偿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一、了解劳动法应该明确以下几点:未签订合同的第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二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适用第82条的规定,依法支付双倍工资。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果未缴纳保险,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个月经济补偿金。
支付双倍工资应从应当签订合同之第二个月起。
四十七条,
按两年算。
被公司辞退,依据劳动法怎么赔偿的?
三、2000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要看用人单位辞退你的理由是什么。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被公司辞退,依照劳动法规定,应该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多少采取N+1的标准进行赔偿。
比如你的工作年限是超过五年不到六年,月工资五千元,那么应该赔偿你的金额就是5+1=6×5000=30000元。
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员工在企业里面工作了满一年,就需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赔偿。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最多也就是12个月的工资赔偿。
如果工作没满一年,但是超过了6个月就要按照一年的工资计算。
按照劳动法规定,除员工主动离职外,由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以及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2021年补偿标准,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既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被公司辞退与劳动法应该按照规章制度赔偿你的以前缴纳的保险金医疗金和风险抵押金以及各项支出的。金额后。以公司脱离没有关系了这要是解除和平和辞退合并的一种业务所以说啊公司一般不会辞退出去说你旷工完了累计刑拘这次造成不良后果会辞退你。
被公司辞退,要看辞退的人是否有过错,如果没有什么过错,公司辞退违反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应该赔偿最少两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有过错,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被公司辞退以后,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这个企业里面工作。没满一年就可以拿到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如果工作没到一年,也没到六个月的话,只需要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法第39条40条47条
二○○八年一月三日法律主观:
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以下工作和休息办法,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3、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称的月工资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计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正常出勤期间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各种奖金等货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工资。计算处理的应得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按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上海市高级
《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13年第1期)》
五、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是否需要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的问题
有的反映,一些用人单位加班已成为常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由工资和加班费组成,如在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不将加班费计算在内,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过低的问题。我们认为,、经济补偿从性质上看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为弥补劳动者损失或基于用人单位所承担的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故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第二,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第三,从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来看,也应认为经济补偿金不包含加班费。综上,我们认为在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不应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
如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项目计入加班工资,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经济补2、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偿金计算标准的,则应将该部分“加班工资”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劳动法46条47条的补偿解释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第四十六条关于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做到应当支付其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劳动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未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按额支付工资薪酬、威胁劳动者进行劳动等情况,则即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按照向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1、劳动法是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
2、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的法律部门。
二、确定和调整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生活费用;
(二)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异。
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权利
(1)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源于用人单位享有的2、《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生产指挥权,既然用人单位享有生产指挥权,所有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遵守。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劳动定额的权利。用人单位帮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就获得了一定范围劳动者的劳动使用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劳动者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对于用人单位规定的合理的劳动定额,在没有出现特殊情况时,劳动者应当予以完成。
(3)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利。
《中华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公司要求员工加班 被辞退怎么赔偿
如果说用人单位在辞退了员工后也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如果说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的支付加班费用也是可以在一年内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索要加班费用的,那么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索要加班费用时也是需要提交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一、企业辞退员工加班补偿怎么算?
可以。
劳动者辞职后,应当在一年之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如果超过一年时间,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8×加班小时数×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8×加班小时数×3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依照《中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公司方虽抗辩称,加班费包括在工资中一并发放,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据,因此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不予采信。故公司方应当向吴先生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如果说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超过规定时间的劳动时也是属于加班,那么劳动者在出现了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就算用人单位将员工辞退时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工资以及加班费用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也是可以通过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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