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广东省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和发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近日通过了《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标题:保障女职工权益,广东省出台劳动保护条例标题:保障女职工权益,广东省出台劳动保护条例


标题:保障女职工权益,广东省出台劳动保护条例


《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产和哺乳保障

《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其中产前15天,产后83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期间或哺乳不满1周岁的婴儿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不利于其身体健康的劳动。

二、保护特殊女职工权益

《条例》对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以及女农民工、家政等特殊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用人单位在妇女经期不得安排其从事重体力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

三、促进女职工就业和职业发展

《条例》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女职工,并促进女职工就业和职业发展。鼓励用人单位为女职工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帮助其提升就业能力和职业发展空间。

四、健全监督和保障机制

《条例》明确了劳动、卫健、人社等部门在监督检查和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监督机制。同时,赋予工会组织监督和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职责,鼓励职工参与监督。

意义:

《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广东省对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的高度重视,为女职工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对促进妇女就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