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王朝》推行的“火耗归公”,为什么年羹尧反对,怎样呢?

所谓“耗羡”,就是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后,朝廷减少实物税增加了白银税,官府需要把从民间征集来的散碎白银重铸为银锭,在这个过程中散碎白银会出现一定损耗,这就是所谓的“火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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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代在运输漕粮时也会出现一定的粮食损耗,比如进水、被老鼠吃了等等,也会在定额漕粮基础上多征收一部分,这就是“粮耗”。

为什么明清很长一段时间们都容忍官员通过征收“耗羡”来获取额外收入?

原因有三个:

,朱元璋给官员设定的工资太低,官员不够生活,清随明制,明清官员依靠正式收入根本活不下去。

第三,古代地方衙门主要职责是收税,基本不负责当地公共事务;说句大白话,县官就只负责收税,修桥铺路这和县衙、朝廷没关系;但事实上地方衙门又不可能真的一点儿也不负责公共服务,那么这些提供公共服务的经费从哪里来?还是“耗羡”出。

二、康熙帝与雍正帝对“耗羡归公”态度截然不同前面说了,年羹尧在康熙六十年就提出过用“耗羡归公”方式来弥补地方衙门的亏空,康熙六十一年,陕西巡抚噶什图也提出用“耗羡归公”方式弥补亏空,结果还是被康熙帝痛批。

康熙帝是年老昏聩吗?不是的。康熙帝深深知道“耗羡”本来就是地方官员的额外收入,如果采取“耗羡归公”方式弥补朝廷亏空,那么地方官自然不会乖乖坐视自己额外收入受损,会在“耗羡”之外,增加“耗羡”。

事实上明朝张居正实施一条鞭法没多久,许多地方就开始在“一条鞭法”以外一、什么是“耗羡”额外加征了。

但是雍正帝继位后,他为了弥补朝廷亏空,完全不管“耗羡归公”是否会给老带来额外负担,强行实施“耗羡归公”。

这一点,雍正帝的近臣吏部右侍郎沈近思就反对“耗羡归公”;他当时就预言“耗羡归公”一旦实行,“他日必至耗羡之外,更添耗羡”。

比如四川在规定的一钱五分火耗之外,又在每百两白银上额外提取六两白银作为“余平”。也就是说雍正帝“耗羡归公”政策规定了四川每百两白银的钱粮加征一钱五分火耗银后,四川当地衙门又擅自加征了六两“余平”银。

雍正帝实行“耗羡归公”的弊病还有很多,这里我就简单说说“耗羡归公”是如何增加老负担的。

雍正帝实行“耗羡归公”的真正目的不是要减轻老负担,而是要迅速弥补各地衙门的财政亏空以及通过“耗羡归公”方式加强对地方衙门财政的控制;至于减轻民众负担,那只第二,明清地方衙门可以领取薪水的很少,除了县官、县丞等少数几个朝廷命官外,其余的工资朝廷也是不负责的,但一个县少则几万人,多则十几万人,怎么可能是几个朝廷命官可以管理的过来的?所以需要师爷、吏员、衙役,但是这些人朝廷是不给开工资的,他们的工资就是从“耗羡”出。是宣传。

雍正即位后为何要大力推行火耗归公?

也就是雍正帝实行“耗羡归公”以前,四川火耗是每百两白银征收四两火耗银;雍正帝“耗羡归公”后,看似四川火耗银从四两降低为一钱五分,负担减轻了不少,但是四川又额外加征了六两“余平”银,反而使得四川实际火耗从以前的四两上涨到了六两一钱五分,四川老负担反而是加重了。

因为当时官员在征收赋税的时候会压榨,多收钱会有些在过程中消耗.但是镕铸的人会拿出一些放入自己的荷包,火耗归公是为了抑制官员敛财,加强收入,减轻的压力。

主要还是因为雍正即位的时候民间火耗占的比例太大,纳税人的压力很大,所以要大力推行火耗归公。

火耗归公,摊町入亩

事实上乾隆帝继位后,他和朝廷大臣不得不承认,雍正帝实行了“耗羡归公”后,各地都出现了“耗羡之外,更添耗羡”的情况。

雍正实行的改革之三 (三) 火耗归公 火耗归公又称为耗羡归公。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以有耗损为原因,额外征收一些钱银,这些钱银称为「火耗」或「耗羡」,火耗无一定的限额,由官员的喜好收取。因此而加重了的负担。 雍正二年七月,即在全国实行火耗归公制度,即将「火耗」归 ,用收得的火耗银,发给官员养廉银。此种养廉银为上司养下级的钱银 (在下篇将作较详细的介绍 )。 火耗归公的目的实际上是将附加税变成为正税,不再以官员的喜好定立火耗的多少,而新制亦比原来的火耗银为低,因此的负担亦大大减轻,亦同有增加国库收入及澄清吏治的作用。 摊町入亩 「摊丁入亩」是赋税制度上的重大改革,于康熙年间辩论,雍正年间普遍推行,到乾隆年间全国实施,经历了半个世纪。「摊丁入亩」的税法是将当地「丁银」总数,平均摊分入「田地亩数」的税银中,田多的摊入「丁银」多,「田」、「丁」税银统一由土地拥有者缴纳。 劫富济贫 「摊丁入亩」的制度,改变了原来丁、地分征带来的贫富不均状况,把贫农负担的税款,转到富户地主身上,这种损富益贫政策,使赋税负担合理化、平均化。雍正帝实行「摊丁入亩」制度,是有意识地压抑富户,扶助贫民,结束了混乱税制,调整了、地主、耕农三者的利益分配,同时保证了 的税收。康熙南征北讨,使国库空虚,驾崩时国库只有七百万两,「摊丁入亩」推行后,乾隆时已增至五千万两。 「摊丁入亩」现代版 英国殖民地时代,用高地价政策,为港府带来财政收益,养活了经济,累积了巨额的外汇储备。金融管理局于2005年公布外汇储备资产约为1

雍正帝虽然没有采纳沈近思的建议,但是他作为处理过实际事务的皇子,其实也默认沈近思的观点有道理的。

220亿美元,全球排行第七,仅次于印度1

406亿、1

446亿、韩国2

057亿、2

536亿、 7

110亿、日本8

397亿;比新加坡1

152亿、德国952亿、美国766亿为高。成功的特质,是以简单税制吸引海外投资者,鼓励自由贸易、自由市场。利得税的特点,是对源自的利润才征税;资本增值、股息、利息不征税;公司利得税为17.5%,税制简单清晰,是资金的好去处。财经杂志《福布斯》指2005年全球56个税率,本港排名55,属于第二低税地区。薪俸税标准税率16%,有337万人口就业,但只有122万人(少于40%)须缴纳入息税,2005至2006财政年度薪俸税评税总额为390亿元,利得税评税总额为669亿元,现时大部分的税款是从富者、能者收取,应用简单税入的精神,是现代的「摊丁入亩」制度。

参考: yahoo

摊町入亩 在全国推行摊丁入亩制度,将丁银并入田赋中征收。摊丁入亩制度是一种并税式改革,作为由人丁税向土地税的转变也有上千年的历史,就政策本身而言它起源于明后期“量地计丁并为一条”的一条鞭法,因此史家又有把摊丁入亩称为“清代一条鞭法”者。而雍正时期摊丁入亩只是继康熙时在广东、四川等地的试行而逐渐推广,其普行于全国已在干、嘉乃至道光初,甚至到了清末民初,人丁负担问题也并未完全解决,像陕西关中的一些县就仍然是“地丁属地,徭属人”。更不用说“并税式改革”本身就有一个“鞭(编)外有编”、简而复繁的循环律,雍正的实践并未打破这一循环。 火耗归公 在零碎的银两镕铸成银块或是银锭时

就以此理由称为"火耗"。 雍正就是他们拿出来交公,火耗并非单指金银的消耗收取时:1.需要成色鉴定的手续费 以支付鉴定人员工资/鉴定工具成本熔铸的过程中;2.需要手续费 以支付金银匠工资/燃料费/本位铸模成本;3.会有无法顺利收集的残余微量 使产出小于总投入;4.以上的费用可以用收取铸费来支付,在古称为<火耗> 。<火耗归公> 是指溢收的额该归于 。

参考: .msnusers/qingdynasty/page11.msnw

雍正即位后为什么要大力推行火耗归公?

一、什么是“耗羡”

因为当时国库空虚,为了保证正常的运行,他需要想方设法的充盈国库。

因为当时国库空虚,朝中大臣贪腐风盛行,雍正大力推行火耗归公,不止可以充盈国库,还可以提出到朝中的蛀虫,可谓是一举多得。

因为这是他所以,康熙帝才会驳斥年羹尧和噶什图“耗羡归公”建议。毕生的梦想,这样做可以省很多钱,也可以做很多事情,同时也会为人们带来了好处。

《雍正王朝》推行的“火耗归公”,为什么年羹尧反对,怎样呢?

所谓“耗羡”,就是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后,朝廷减少实物税增加了白银税,官府需要把从民间征集来的散碎白银重铸为银锭,在这个过程中散碎白银会出现一定损耗,这就是所谓的“火耗”了。

而明代在运输漕粮时也会出现一定的粮食损耗,比如进水、被老鼠吃了等等,也会在定额漕粮基础上多征收一部分,这就是“粮耗”。

为什么明清很长一段时间们都容忍官员通过征收“耗羡”来获取额外收入?

原因有三个:

,朱元璋给官员设定的工资太低,官员不够生活,清随明制,明清官员依靠正式收入根本活不下去。

第三,古代地方衙门主要职责是收税,基本不负责当地公共事务;说句大白话,县官就只负责收税,修桥铺路这和县衙、朝廷没关系;但事实上地方衙门又不可能真的一点儿也不负责公共服务,那么这些提供公共服务的经费从哪里来?还是“耗羡”出。

二、康熙帝与雍正帝对“耗羡归公”态度截然不同前面说了,年羹尧在康熙六十年就提出过用“耗羡归公”方式来弥补地方衙门的亏空,康熙六十一年,陕西巡抚噶什图也提出用“耗羡归公”方式弥补亏空,结果还是被康熙帝痛批。

康熙帝是年老昏聩吗?不是的。康熙帝深深知道“耗羡”本来就是地方官员的额外收入,如果采取“耗羡归公”方式弥补朝廷亏空,那么地方官自然不会乖乖坐视自己额外收入受损,会在“耗羡”之外,增加“耗羡”。

事实上明朝张居因为雍正觉得这样可以更好地促进当时的发展,所以会大力推行火耗归公正实施一条鞭法没多久,许多地方就开始在“一条鞭法”以外额外加征了。

但是雍正帝继位后,他为了弥补朝廷亏空,完全不管“耗羡归公”是否会给老带来额外负担,强行实施“耗羡归公”。

这一点,雍正帝的近臣吏部右侍郎沈近思就反对“耗羡归公”;他当时就预言“耗羡归公”一旦实行,“他日必至耗羡之外,更添耗羡”。

比如四川在规定的一钱五分火耗之外,又在每百两白银上额外提取六两白银而且这不是四川个别现象,而是全国普遍现象,比如在山西,山西在征收地丁银时,就在规定的每两加征一钱三分外,额外征收四分、五分乃至到二钱,这都是加重了老拿负担。作为“余平”。也就是说雍正帝“耗羡归公”政策规定了四川每百两白银的钱粮加征一钱五分火耗银后,四川当地衙门又擅自加征了六两“余平”银。

雍正帝实行“耗羡归公”的弊病还有很多,这里我就简单说说“耗羡归公”是如何增加老负担的。

雍正帝实行“耗羡归公”的真正目的不是要减轻老负担,而是要迅速弥补各地衙门的财政亏空以及通过“耗羡归公”方式加强对地方衙门财政的控制;至于减轻民众负担,那只是宣传。

清代雍正年时的滩丁入亩,火耗归公的火耗是啥意思

时间一长,这些所谓的“耗羡”就变成了官员的额外收入。

火耗又称“耗羡”,是正税之外无定例可循的附加税,也是默许州县官在收税时加征银两。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称为火耗或耗羡。但耗羡的范围大于火耗,耗羡还包含历史上正是年羹尧在康熙六十年上奏折给康熙提议“耗羡归公”的。雀鼠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