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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二则消息貌似风牛马不相及,但仔细琢磨却能看出其中蕴涵重大的法理问题。

2、两则消息都涉及公权行使的问题,即公权应如何行使才妥当与适度。

3、依现代法理,相对于权力而言,权利是本源,权力是由权利让渡而生,因此,权利的形式--私权(公民的权利)是在范围享有行使,所以,私权的行使的原则是法不禁止即自由。

4、而对于权力来说其是让渡而生是为保障权利存在,同时人们出于对权力的深深疑惧,所以,权力的形式--公权(的权力)应在程度上限制,其行使的原则是法无规定即禁止。

5、消息一:报载,8月18日晚,陕西省延安某接到一居民家正播放“”的,几名前去调查时,不料双方发生冲突,一名手部受伤,当事者也因妨碍警方执行公务被带出所接受处理。

6、事情发生后,学者普遍认为,在家看这类事情属于法无明文禁止的行为,无权以公权干涉。

7、5、白狗斑鱼消息二:报载,我国从南到北多数省市均发现有“食人鱼”养殖、垂钓、销售和展出活动。

8、这些“食人鱼”主要作为观赏鱼从巴西、等地引进,分散在水族馆、公园和观赏鱼市场。

9、在广东、浙江、四川等地,销路看好。

10、但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由于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及专门授权,渔政、环保等部门都无从下手管理,导致“食人鱼”一时泛滥。

11、一、 问题的提出从消息一擅自对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在家看进行查处,明显违反了公权行使的原则,侵犯了公民的私权,影响了公民的家庭生活安宁与侵犯隐私权,当为禁止,这是公权越权对的危害。

12、然而,消息二恰恰相反,在法无明文规定时,有关行政机关恪守了现代法理的公权行使原则,却同样也造成了的危害,导致“食人鱼”一时泛滥。

13、这让我们产生了怀疑法无规定即禁止--这一现代公权行使的原则是否合理?在法无明文规定时基于一定的需要,公权是否可以有限扩张呢?二、权利与权力的本源--公权的有限扩张的理论基点权力是基于权利而生,在自然法学派看来,自然状态中的每一个人如果完全听从自己的感望,那么人与人之间将会发生冲突,这样每一个人生命都得不到保障。

14、因此,为了避免争斗,就必须对自己的感性冲动与要求加以限制。

15、①于是人们通过签订契约让渡部份权利而形成权力,可以说,权力的功能就是为保障权利,但在其保障过程中,为实现整体的权利不得不对少数人的权利要有所限制,当然这种限制要在人们签订的契约中体现--现代表现为立法。

16、然而契约的签订总是考虑不全面,带有滞后性,那么在符合人们的契约的精神--为实现整体的权利,公权是否应有限扩张呢?三、难以弥补的重大公共利益被侵犯--公权的有限扩张的界限我们强调的是公权的有限扩张,否则便是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权力会为所欲为侵犯私权。

17、那么,这种有限扩张的界限在那里呢?因此,笔者认为这种界限是在当发生将难以弥补的重大公共利益被侵犯时公权有限介入才合理。

18、首先危害的是公共利益,对个体的利益即使有危害,在法无明文规定时绝不允许公权介入,这对于防止特权人士滥用权力极为必要。

19、其次是危害的是重大的公共利益,一般的公共利益不是不保护,而是能在今后的立法完善中去解决,即使现在会产生一定的危害,为培育法治观念,维治的形式合理性极为必要,同时关于重大的介定范畴是危及人类的生存环境与可持续性发展。

20、再次是危害的是不及时行使公权干涉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我们对这点的强调也是基于上述第二点的考虑,如果能弥补的话那也只能以牺牲暂时的损失来维律的严肃性,再通过以后的立法来防止这种损失。

21、四、手段的节制与宪法诉讼--公权的有限扩张的限制与救济手段的节制在笔者看来,主要是公权的有限扩张时所能行使的权限,这也要涉及私权与公权行使原理的两个方面。

22、私权是本源神圣不可侵犯,在法无明文规定时公权的有限扩张绝不能剥夺公民的生命权与人身自由,同时现代公法主要部门--刑法中的最基本的原则是罪刑法定,绝不允许法无明文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23、因此,有限扩张的公权能行使的是民事与行政,通过刑事剥夺公民生命权与人身自由的权力。

24、①法理学导论>>第53页 杨心宇主编 上海出版社XX年9月第1版通联:江西省赣州市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邮编:341000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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