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金怎么申请领取

一、补助金怎么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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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淄博市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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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领取补助金方法如下:

(1)用人单位向社保局申报该离职员工的备案登记;

(2)离职员工携带离职证明和明等材料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

(3)离职人员携带失业登记证明和明去社保局填写申请表,领取失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明,到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1、领取失业保险期届满但依旧没有就业的失业人群;

2、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不满一年因非个人原因失业的人员;

3、在特殊时期参保人即使是主动辞职也能领取失业。

淄博市失业补助金新政策

2022年4月29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高新区人社中心、市社保中心:

按照《人力资源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现就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对2022年1-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其提出的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要按规定审核并发放待遇。涉及适用对象、待遇标准、领取期限等政策,仍按《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函〔2020〕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202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其在2022年4月后提出的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请,可按2021年的规定审核并发放待遇。

二、加快工作落实。各区县对2022年4月后提出的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要在规定工作时限内完成审核;对2022年1-4月期间提出的申请,要尽快组织重新复核,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的待遇发放到位。

三、提升经办水平。各区县要进一步畅通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经办能力,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将《通知》精神快速传达到各级经办机构和;参保失业人员在申请过程中有异议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出现负面舆情。经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时间报告市保险事业中心。

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流程

1、对通过互联网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居住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确认的“个人承诺”与个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应向户籍地(居住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退回全部申领的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记入社保征信黑名单,并承担相应后果。

3、市级失业保险待遇经办信息系统接收来自不同渠道的申请后,利用失业保险部级比对查询系统,与全国参保信息联网核验,再汇集本市人力社保信息进行自动比对审核。审核通过的,市社保中心按规定通过代发银行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发放至失业人员的存折(卡)中;审核不通过的,市级失业保险待遇经办信息系统将比对失败原因以短信的形式告知个人。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期间,出现停形的,应在系统中办理停发。市级失业保险待遇经办信息系统应加强信息比对力度,停发经系统比对不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的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