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指标趋紧 工业用地指标控制规定
建设规划中,工业用地的绿地率一般规定为多少?
一般绿地率在20%左右,三类工业用地绿地率,在30%左右,对部分污染很重的企业也有要求一定宽度的隔离带的规定。
工业用地指标趋紧 工业用地指标控制规定
工业用地指标趋紧 工业用地指标控制规定
工业用地指标趋紧 工业用地指标控制规定
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扩展资料
一般园林式居住小区,居住区内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平方米,中心城区不低于相应指标的50%。居住小区内种植的乔木、灌木、竹类密度要合理,留有适当的生长距离或空间,绿地内植物覆盖率80%以上,草坪面积控制在40%以内。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城市中工业用地指标比重占多少?
工业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一般以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5%~25%为宜;但拥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中小工矿城市,其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25%,但不宜超过30%。 规划人均工业用地面积指标一般在10~25㎡之间,但拥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大于30㎡。特大城市由于总用地紧凑,工业用地面积大致在18㎡以下。
工业用地容积率标准 一般不低于多少?
工业用地容积率标准为1以下,工业用地容积率是指在城市规划区的某一宗地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分为实际容积率和规划容积率两种。通常所说的容积率是指规划容积率,即宗地内规划允许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 正常不高于 1,个别能1.2,常见就是0.7。一般按实际设定,在容积率为1以下(包括1)一般不调整,当地基准地价调整体系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也反映了地价水平的异。因此,容积率是城市区划管理中所采用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从微观上影响地价重要的因素。
因为有很多工业项目因为工艺流程的限制,只能做单层的车间,而且由于建筑密度的限制,计算下来的容积率很低。国土部门有投资强度,有容积率下限要求,而规划上,只是控制容积率的上限。
法律依据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新的控制指标将容积率控制指标总体上调。30个行业大类中,27个行业大类容积率上调0.2,2个行业大类容积率上调0.1(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和医制造业),1个行业大类容积率保持不变(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工业用地控制指标有哪些适用性和分类?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追究的重要尺度。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1、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2、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4、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
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工业用地指标有缺口
1 存在缺口。
2 工业用地具有非常高的物流、能源、配套设施、环保等硬性要求,而目前很多地区的工业用地指标缺口较大,很难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3 可以考虑通过发挥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加快土地审批和供应、纳入可持续发展考虑等措施来缩小工业用地指标缺口,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小城镇总规中工业用地问题
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15—25%
大城市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取下限;设有大中型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25%,但不宜超过30%
工业人均用地10-25m2/人
大城市的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宜取下限;有大中型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大于30m2/人
2020年工业用地新政策
根据对各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优先发展产业是指各省(区、市)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订的本地产业发展规划中优先发展的产业。
根据2020年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第十五条
(1)根据对各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优先发展产业是指各省(区、市)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订的本地产业发展规划中优先发展的产业。用地集约是指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所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
(2)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工业项目是指在产地对农、林、牧、渔业产品直接进行初次加工的项目,具体由各省(区、市)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第13、14、15、17、18、19、20大类范围内按小类认定。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 836084111@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