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劳动局(辽宁省劳动局关于工龄计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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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主观:安监局(应急管理局):特种作业作证:作业种类:电工(俗称作证、上岗证)。
2、分类:高压作、低压作。
3、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初举办单位为原辽宁省劳动局,经辽宁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批准文件号:辽编发〔1977〕25号)。
4、1993年8月,经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批准文件号:辽科发〔1993〕第148号)更名为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5、2000年5月,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将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成建制由辽宁省劳动与保障厅划归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文件号:辽编办发〔2000〕30号)。
6、2005年10月,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将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建筑机械城市车辆检测中心整合,整合后的机构名称为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保留辽宁省建筑机械城市车辆检测中心牌子)(批准机构整合的文件号:辽质监组字〔2005〕1号)。
7、劳动局:职业资格证书:从事职业:凡是属于或者从事电工的工种(也称电工等级证),分类: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二级)、高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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