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详解
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家属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详解
1. 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
急救和一般的医疗费用 伤病鉴定所需的医疗费用 康复、假肢矫形器等费用 因工伤引起残疾需进行专业性治疗等费用
2. 工伤津贴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养期间,享受工伤津贴待遇。工伤津贴标准为劳动者受伤前工资的75%。其中,因工伤致残的职工,工伤津贴发放至评定伤残等级后。
3. 生活护理费
因工伤致残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需要妻子、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或雇工护理的,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护理费标准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因工伤致残达到一定等级的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伤残补助金标准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具体标准参照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颁布的《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表》。
5.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职工,其家属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倍,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6. 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伤死亡的职工,其供养亲属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抚恤金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30%-60%,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7. 安葬费
因工伤死亡的职工,其家属可以享受安葬费待遇。安葬费标准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制定。
8. 离退休人员工伤医疗待遇
符合离退休人员工伤认定条件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享受工伤津贴待遇。
9. 其他待遇
此外,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还包括以下内容:
工伤认定和鉴定费用 工伤康复及职业培训费用 工伤法律援助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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