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最终判决:动物保护的里程碑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最终判决:动物保护的里程碑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最终判决:动物保护的里程碑


2021年12月29日,市高级对备受关注的“关塔那摩老虎”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认定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以下简称“八达岭动物园”)构成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罪,判处单位罚金10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

该案件源于2010年八达岭动物园从美国进口8只孟加拉虎,其中一只遭隔离饲养,长期被关在狭小且缺乏遮挡物和玩具的笼舍内,引发公众强烈谴责。2016年,市东城一审判决八达岭动物园构成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罪,判处关门整改。

八达岭动物园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然而,市高级经审理认为,八达岭动物园未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擅自从境外进口8只孟加拉虎,且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动物,构成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罪。对于八达岭动物园提出的动物饲养合理性、隔离措施正当性等抗辩,均不予采纳。

该判决意义重大,标志着我国动物保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这是我国首例因动物问题而判决动物园构成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罪的案件,表明正在重视动物,并愿意对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判决强调,动物园等野生动物经营单位不仅负有提供适宜动物生存环境的义务,还负有保障动物的。动物园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动物身心健康,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而忽视动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