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中使用中消毒液的合格标准是什么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使用中消毒液的合格标准是什么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使用中消毒液的合格标准是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中使用中消毒液的合格标准是什么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中使用中消毒液的合格标准是什么
A.
无菌,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B.
细菌菌落总数≤1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C.
细菌菌落总数≤2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D.
细菌菌落总数≤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E.
细菌菌落总数≤2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D
消毒产品备案流程步骤
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每年有超过1亿人进入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单位,承担着重要的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等医疗卫生任务。对消毒产品生产实行严格的许可管理制度,规定消毒产品备案时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消毒产品备案登记。
根据《消毒产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消毒产品是指用于预防、保健和治疗疾病的产品,包括卫生用品和卫生材料等。企业进行消毒产品备案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去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审批。申请备案可以提交《消毒产品备案申请审批表》、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标签、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申报。
一、《消毒产品备案申请审批表》
产品名称:由产品名称和净含量组成,可不填。产品名称:是指使用中,能够体现该产品主要功能、产品特征和适用范围的文字词。产品成分:是指以一定化学、物理或生物方法提取、配制或者制备产品中所需的各种物质或成分,具有一定功能成分的产品占一定比例,主要是指用一定的化学或生物方法提取原料所制成的成分。净含量:是指产品所含消毒产品成分符合标准要求的净含量,按规定可以不填或少填。批准文号由卫生与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
二、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
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即是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主要由企业所在地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核核发,具体审核内容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并公布实施。企业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网站上及时向所在地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备案或直接向当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取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后的一段时间内,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网站上公开申报企业相关信息,并在省级质监部门组织的产品质量检验中连续提供合格证明或结果证明材料,接受监督。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内生产符合卫生技术监督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
三、消毒产品标签
《医疗器械产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消毒产品标签应当以中文、外文和数字标注,外文名称应符合惯例、监部门有关规定。外文名称不应包括中文名称、外文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内容。其他应当标注内容应当符合《消毒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消毒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消毒产品标签》应当采用标准字体或者清晰的字体印刷标识。消毒产品应当在外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注明适宜人群或适用产品说明、使用时注意事项等。使用有要求的特殊人群可以不在产品标签上标注特殊人群信息。企业在销售前需要提交相应产品证明文件(如品说明书等)以供备案检验机构检查。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如下:
一、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蹉努人员及消毒、灭菌的培训;
二、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2、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三、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
四、医疗机构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遇污染应及时进行有效的消毒,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应定期进行消毒;
五、医疗机构应结合单位消毒灭菌工作实际,为从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与灭菌的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六、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与监测,及时总结分析与反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征;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与灭菌的基本知识和职业防护技能;
八、医疗机构从事清洁、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消毒灭菌知识,熟悉消毒产品性能,具备熟练的检验技能,按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和评价,消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应遵照相关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条 卫生主管全国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谁有医院消毒产品采购验收入库制度?谢谢!
医院品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品采购、入库、领取、盘库、报损等管理环节,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
1、加强品采购管理。每月20日前总院及各分院上报下月拟购品,经医院材科整理,经物采会批准后交品供应商按调配品。
2、紧俏品保证1个月用量,普通品保证1.5个月用量,合理拟订品采购。
二、入库验收
1、加强品的入库管理。仓库必须有规范的入库验收制度,品入库要进行双复核验收。入库验收内容包括:品名、剂量、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品外观、质量情况、价格等。凡不符合规定的拒绝入库。
2、品供应商要做到和一式五联销售清单随同行。保管员验收签字后,及时入库并保留四联清单。入库单和销售清单必须相符,保管员保留一份备查,分院财务保留一份,另两份和每月3日前报医院材科汇总,杜绝跨月入账。总院入库日期截止至月末一个工作日,分院统一截止至每月25日(遇节日顺延)。
三、仓库管理
1、完善品出入库制度,各医院必须制定规范的品出入库管理相关制度和品账务管理相关制度并悬挂上墙,无上墙制度的单位,年终不能参加先进科室评比。
2、完善库存管理制度,医院各库房、房,必须每月盘库。总院在月末一个工作日,分院统一在25日。各单位库房和房同时盘库,房人员、仓库保管员、材科主任、库房监管人员共同盘点后,盘库人员在盘存表上签字并存档,盘实金额作为下月初始余额。
3、严格出库制度。品出库必须完善逐销制度,出库单据必须要有第三人复核并签字。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杜绝“练习本”记录后补开出库单。保管员与开票员必须及时对账,做到账物相符。严禁品流失,确保品购入与销售账物相符。
4、要建立规范的手工台账,做到帐物相符、电子帐与手工帐相符。杜绝“练习本”式台账。
5、加强库存品的管理,要及时清查库存品的有效期并及时反馈品积压情况,近效期品和长期不用品要及时预警处理,将损耗降至限度。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者,由人赔偿。
6、每月报损品必须要有实物、报损清单(含品名、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合计),人必需填写报损原因。经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准予各医院自行报损。
四、该办法解释权属于医院材科。
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医院品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品库房管理工作。
二、把好品入库和出库关,严格品出入库手续,认真执行品入库复核验收制度。入库验收内容包括:品名、剂量、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品外观、质量情况、价格等。凡不符合规定的拒绝入库。坚持品出库第三人复核、签字制度。
三、加强库内品管理,做到品分类存放,陈列整齐有序,标记明显、无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品、、特殊品和贵重品管理。
四、定期整理品,防止品过期失效或发生虫蛀、霉变。中材和中饮片要定期翻晒,注意防潮、灭鼠。随时保持库房通风、干燥和卫生整洁。经常检查防火、防盗设施,确保库房安全。
五、坚持定期清点品,了解掌握品销存情况,注意临床用动态,按紧俏品保持1个月库存,普通品保持1.5个月库存。
六、建立健全库帐目,库、房应妥善保管品帐册、处方、单据等有关资料。品入库、出库要及时登记,做到帐物相符。有电子数据的要及时备份,出入库单据、帐册等有关资料必须保存5年以上。
七、搞好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加强安全防范,禁止非库房人员擅自出入库房。
附件2
医院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减少库存和资金占用,控制支出,堵塞漏洞,做到购物有,使用有保障,根据医院审计报告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报与采购
1、常用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由使用科室和分院根据需要,按保证一个月用量制定物采,需经科室负责人和分院签字,于每月20日前报采供中心,由采供中心汇总后于每月24日前报医院物采委员会研究审批。
2、非常用医疗器械和耗材,高值医疗器械(植入器械)。由分院书面申请,经医院分管审批后,交采供中心具体实施,不得自行采购或擅自使用其它医疗器械和耗材。
3、遇突发应急抢救物品,不列入管理范畴,事后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4、采购员每月25日前将当月所有票据进行整理(高值耗材需附病人缴费单),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审核,交财务科入账。
二、物品申领
1、领用医疗器械、耗材,需填写统一的物品申领表,注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由科室负责人、分院、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为减少库存,领用单位结合上报的,领用物品应控制在一个月的用量。
3、填写申领表并经审批后,送采供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到仓库办理领发手续。
三、出入库管理规定
1、采购员、仓库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把好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入库验收和出库发放关。
2、采购员、保管员共同对每次购置的物品进行质量验收,查验采购、领货单据,查验每箱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并逐一登记造册。
3、对入库的医用耗材、器械,要认真检验三证是否齐全。不全的产品不得入库,不见实物严禁填写入库单,签批手续不全不得办理发放。
4、加强在库物品的管理。保管员及时清查库存物品的有效期,对过期失效物品,按规定申请报废。
5、要求仓库物品必须上架保存,摆放整齐,严防因保管不善造成物品霉烂、虫蛀。经常检查防火、防盗设施,确保库房安全。
6、每月25日保管员、械主任、开票人员、分管院共同进行仓库盘点,并在盘存表上签字存档,做到帐卡物相符,帐帐相符,盘实金额作为下月初始余额。
7、该办法解释权属于医院采供中心。
附件3
品、器械、耗材等存货财务管理办法
根据《医院财务管理有关补充规定》(医财〔2009〕39号),品、器械、耗材等存货要做到医院财务科与各分院、材科、采供中心等科室每月核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为便于对各分院和总院各科室核算管理,各分院的品、器械、耗材等出入库截止日期定为每月25日;材科、采供中心出入库截止日期为每月月末一个工作日,收支存报表及明细在次月5日前送交医院财务科。
出库成本核算管理。品原则上以房窗口发出时计入成本,价值较高的医疗器械、耗材等存货出库计入成本,价值较小的医疗器械、耗材以实际出库并用到临床或各科室已领取,计入临床或各科室当期成本。
财产物资清查管理。每月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各分院及总院各科室行政为财务管理的人。
该办法解释权属于医院财务科。
附件4
关于违反医院品、器械、耗材管理的处罚规定
1、各分院、总院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品、器械、耗材管理的人,各单位根据各自岗位设置明确管理人(分管、经办人)。
2、凡不按规定日期执行申报、消耗汇总、报送财务的,每超一天,扣罚人、管理人,每人各100元,罚金累加计算。
3、凡不按规定日期执行每月盘库(含房),并认真做到日清月结,检查发现库存及消耗数额不实的,扣罚人200元,管理人每人100元。
4、凡不按规定办理入库、出库及发放管理的,人为造成损失,经办人承担损失金额的50%,分管连带承担损失金额的30%,人连带承担损失金额的20%。
5、不按规定建立健全库帐目,库、房没有妥善保管帐册、处方、单据等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扣罚人、管理人每人100元,并责成及时补齐相关资料。
6、品、器械、耗材供应商不按要求于每月25日提供当月销售,使用单位反映,经有关部门核实确认是供应商原因的,每超一天,扣罚1000元,罚金累加计算,直接从供应商结算款中扣除。
经营消毒剂需要哪些证件?
经营消毒剂需要的证件
对于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而言,经营者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者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但是,仅仅做到索证是不够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还需要对所经营的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不得经营。
扩展资料:
【消费提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 消毒产品不等同于品,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需要注意的是,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个别厂家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往往在消毒产品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对疾病的治疗效果以误导消费者。对于这样的消毒产品,消费者切勿轻信宣传效果,拿消毒产品当品可能会贻误治疗良机。如有疑惑,可以致电当地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进行咨询。
【延伸阅读】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卫生的有关规定。
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 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二条 卫生用品包装(最小销售包装除外)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 产品名称;
(二)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三)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四) 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五) 符合产品特性的储存条件;
(六)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七) 消毒级的卫生用品应标注“消毒级”字样、消毒方法、消毒批号/消毒日期、有效期/限定使用日期。
中华令 第 27 号
《消毒管理办法》的修订已于2001年12月29日部务会通过,现予以发布。
第二十二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第二十八条 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颁发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对批准的产品,发给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批准文号格式为:卫消字(年份)第XXXX号。
第三十二条 经营者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下列有效证件: (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二)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
作为经营者你办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了,在经营范围内有消毒剂就可以了。
你要向厂家索取他的生产资质(卫生许可证),产品资质(卫生许可批件),如果是抗抑菌产品和其他不需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产品,需要索取该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以备卫生监督所和医院客户检查索取,证件要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医院用紫外线灯管都须要那些证件备案
你好,非常开心为你解答,如果想要在医院安装紫外线灯,必须得遵循一定的标准,首先在安装之前,必须得对房间进行评估,只有审核通过了之后,才能够安装,已经安装紫外线灯的科室与房间,也是必须要经过备案的。其次安装紫外线灯的时候,必须得以悬挂的方式进行安装,距离地面不能超过2.5米。所有紫外线灯的开关都必须设置在门外,灯管的照射强度要大于等于每立方1.5瓦。【摘要】
医院用紫外线灯管都须要那些证件备案【提问】
你好,非常开心为你解答,如果想要在医院安装紫外线灯,必须得遵循一定的标准,首先在安装之前,必须得对房间进行评估,只有审核通过了之后,才能够安装,已经安装紫外线灯的科室与房间,也是必须要经过备案的。其次安装紫外线灯的时候,必须得以悬挂的方式进行安装,距离地面不能超过2.5米。所有紫外线灯的开关都必须设置在门外,灯管的照射强度要大于等于每立方1.5瓦。【回答】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符合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可将消毒分为疫源地消毒和预防性消毒两大类:
1、疫源地消毒是指对有传染源存在或曾经有过传染源的地方进行的消毒。如对传染病病人的发病地点传染病人住过的传染病院;
2、预防性消毒是指未发现传染源而对可能受到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环境、物品和人体所进行的消毒。如饮水消毒、餐具消毒、手术室消毒及医护人员手消毒等。
消毒的概念和目的,消毒的概念是指消毒就是用化学物或物理方法消除或杀灭由传染源排到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如细菌、、寄生虫等。消毒的目的是指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播散,防止交叉感染消毒的种类根据有无明显的传染源存在。防治传染病,不仅是医学问题,更是问题,需要全动员。需要人类自身主动地降低传染病流行的机会,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中华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二)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三)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四)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五)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六)人畜共患传染病:指人与脊椎动物共同罹患的传染病,如鼠疫、狂犬病、血吸虫病等。
(七)自然疫源地:指某些可引起人类传染病的病原体在自然界的野生动物中长期存在和循环的地区。
(八)病媒生物: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如蚊、蝇、蚤类等。
(九)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十)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十一)实验室感染:指从事实验室工作时,因接触病原体所致的感染。
(十二)菌种、毒种:指可能引起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发生的细菌菌种、毒种。
(十三)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十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十五)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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