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届生落户新政策2021_上海应届生落户新规
2021年,上海落户条件2021年,上海落户条件是在上海工作三年以上,或在上海买房的都可以的,还有就是博士生优先考虑的
上海应届生落户新政策2021_上海应届生落户新规
上海应届生落户新政策2021_上海应届生落户新规
一、上海新城落户新政策
1.在人才引进方面
(1)对新城重点产业的用人单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优先纳 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
上海有人才引进规定;有婚姻关系落户规定(婚后五到十年)。可以在网上查找。
每年都不多
居转户,大学生落户,人才引进。。。
2021年上海户口落户政策具体如下:
1、持有居住证证明书的人申请本市常住户籍;
2、户籍以外的应届毕业生落户。毕业生可以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的《不是上海生源的今年普通高中毕业生来上海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方法》进行评分;
3、留学生的定居。根据“留学回国者申请上海常住户籍实施细则”,留学者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等待就业时间不超过2年。
《中华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上海落户条件2021新规:
1、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对于落户申请材料的要求要降低;
2、清华大学、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的毕业生直接落户;
3、对于高科技、高新技术之类的人才相关政策放宽了落户的条件;
4、关于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政策规定了取消毕业回国份工作必须在上海的规定;
5、降低了临港、张江地区的上海居转户申请条件。
应届生落户上海:
应届生落户无疑是性价比很高的落户方式。学最多的知识,只要积分满72就可以申请上海落户。对于拼不过家底的人来说,自己努努力考个好大学就能拿上海户口,实在是不二之选。但是机会只有一次,本科错过的话,就只能靠再次升学了。
留学生落户上海:
2021年上海颁发的落户新政来看,留学生落户无疑是耗时最短,要求最少的一种落户方式。只要满足境外停留天数,拿到相应文凭,回国只需要缴纳一倍社保满六个月就能申请落户。
回国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也可以办理,但是要求回国后2年内在上海参加工作,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的镇,以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委员会和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宿舍的非现役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为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与受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团体、基金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应材料(详见申请材料说明);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7月29日前由其主管部门、所在区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审核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疑似弄虚作情形的,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联席会议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量后作出决议。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用人单位2021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2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书和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录):
1.《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受影响,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批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1日(工作日);第二批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工作日)。
(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2022年7月29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及单位介绍信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四、受理审核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单。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22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后,报联席会议审定。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公布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应在6个月内完成实际落户手续。
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
五、申诉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结果后30日内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单位盖章),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60日内做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六、受理单位、及结果查询
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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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留学生直接落户条件2022
法律分析: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人员。(三)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要科技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的人选。(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或取得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得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法律依据:《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条规定:(一)高层次人才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人员。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的人选。4。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研发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第二条规定:(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第三条规定:(三)高技能人才8。获得中华技能、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9。取得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10。取得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且获得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第四条规定:(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第五条规定:(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机关;
2. 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团体、基金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 2020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应材料(详见申请材料说明);
4.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6月18日前由其主管部门、所在区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我看了下一般的要求
大部分都没变化
只是说,总的名额多了,比以前审核宽松了
详细政策,建议是到上海网去查看。
可以找到上海市部门网页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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