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标识
地井盖上怎么粘贴受限空间警示牌
法律分析:安全警示标识遵循中华标准GB-2894中关于警示类标志的规定,安全警示类标识包含当心车辆、当心烫伤、当心爆炸等多种图形标志,该标准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发生。适用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厂内运输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达到方向指示,提醒员工以预防危险等等的目的。适用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厂内运输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达到方向指示,提醒员工以预防危险等等的目的。警示类标识包含当心车辆、当心烫伤、当心爆炸等多种图形标志,用于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法律依据:《中华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五)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地井盖上是不能直接粘贴受限空间警示牌的,因为地井为了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我公司召开相关作业中层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安监总局《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安监总局令第69号)的文件精神,严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作业规范,杜绝安全的发生。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规范作规程,切实推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盖需要随时打开以便于检查和维修管道,警示牌会妨碍到这一过程。根据查询相关息显示,可以在地井盖的四周设置类似“危险。受限空间”的标志,可以提醒人们注意到附近存在受限空间,从而避免发生意外。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标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标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有哪些注意事项?
(八)玻璃窑炉、玻璃锡槽等设备的水冷、风冷保护系统失效,或者玻璃窑炉、玻璃锡槽等设备未设置水冷、风冷保护系统的监测报警装置的。1、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 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3、安全风险告知牌应设置在有限空间本体或附近墙壁的醒目处,不应设置在可能被其他物体遮挡的地方,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避免告知牌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且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2、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 工、检修、清理作业的,企业应当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 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必须加强个人防护,在没有充分安全保障的情况下 不准许进入。先对现场的环境空气进行检测,并采取通风、佩戴防毒面具 等措施。
4、在进入井、坑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佩戴氧气呼吸器面具,使用信 号联系,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12. 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员、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 作业。严禁在发生后盲目施救。
工贸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五、下一步工作法律 一、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分析:行业类重大隐患:
(一)冶金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法律依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 条 专项类重大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4.除尘系统采用(一)食品制造企业烘制、油炸设备未设置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或者燃气油炸锅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燃气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有易燃气体的空间需要哪些安全标识
有限空间作业前,有关人员应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内容、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经考核合格;
3. 有限空间作业前,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检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请》,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否则有权拒绝作业;
4. 有限空间作业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5.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检测人员作业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发生;
6.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7.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现场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七)使用可燃性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和地面时,未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周边密闭或半密闭空间内积聚或燃爆措施的;于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监护人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8.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10.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监护人,掌握急救方法,熟练掌握救护器具的使用,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对现场的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11. 有限空间作业还应符根据市安监局转发《关于开展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文件及工作安排,我公司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专题会议,根据本公司存在的有限作业空间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并制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规范性管理方案,排查有限空间作业隐患,及时整改排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有效地防范了有限空间作业中安全生产的发生。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第三条 工贸行业重大隐患分为通用类重大隐患、行业类重大隐患。通用类重大隐患包括3个领域∶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使用液氨制冷的,存在、等中毒风险有限空间作业的,适用于所有相关工贸企业;行业类重大隐患分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7 个行业,仅适用于对应工贸企业。
(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有限空间的认定标准
(四)进入筒型储库、预热器旋风筒、分解炉、竖炉、磨机、、篦冷机和各种焙烧窑前,未对可能意外启动的设备以及涌入的物料、高温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控制和隔离措施的;法律分析:定义为有限空间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3. 不是设计为长时间占用空间。2. 进出口有限或者受到限制;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组织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进行了修订,拟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施行。现将修订后的判定标准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8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部政法司法规处,回函请注明和。法律依据: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第二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警示标识标准
(五)熔融金属冶炼、熔炼、保温、铸造环节,未按强制性标准要求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或者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三)铸造熔炼炉、精炼炉未设置应急第四条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领域”重大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储存设施的;施未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的;工贸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2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及电话∶李延_,010-83933811 传真010-83933809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
2022年8月11日
条 为了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根据《中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重大隐患判定,工贸行业业涉及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燃气、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
(二)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或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
(三)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
(四)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
(六)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
(七)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八)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未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或者木制品加工企业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砂光工艺未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的;
(九)铝镁等遇湿自燃金属粉尘的收集、储存场所未采取通风、防水、防潮、氢气浓度监测报警等防火防爆措施的;
(十)未制定和落实粉尘清理制度或者作业现场积尘的。
第五条 “使用液氨制冷的领域”重大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包装、分割、产品整理等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
(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或者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的。
第六条 “存在、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领域"重大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未制定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无专人负责监护的;
第七条 冶金行业重大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或者高炉铸铁和铁合金生产吊运铁水、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的;
(二)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钢(铁)水罐冷热修工位设置在铁水、钢水和液渣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三)盛装铁水、钢水和液渣的罐(包、盆)的耳轴未进行年度探伤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
(四)冶炼、精炼和铸造生产区域的坑、炉下渣坑和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的;
(五)炼钢连铸流程未设置钢水罐、中间罐漏钢坑(槽)、中间罐溢流坑(槽)和漏钢回转溜槽,或者模铸流程未设置钢水罐,或者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未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的;
(六)高炉炉顶工作压力设定值超过系统工作压力设计值,或者炉顶工作压力未与炉顶放散阀联锁,或者炉顶放散阀的压力设定值超过设备设计压力值的;
(七)转炉、电弧炉、AOD炉、LF钢包精炼炉等炉体的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等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副)枪自动提升等联锁,或者水冷氧枪未单独设置供水管路的;
(八)煤气柜与建(构)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十)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加压机、烘烤器等煤气设施以及进入车间前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装置的;
(十一)使用煤气(天然气)并采用强制送风的燃烧装置,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连锁的;
(十二)正压煤气输配管线湿式冷凝水排水器的水封有效高度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或者煤气排水器违规共用的;
(十三)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
第八条 有色行业重大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二)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三)盛装熔融金属的罐(包、盆)的耳轴未进行年度探伤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
(四)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坑、炉下渣坑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的;
(六)采用水冷方式冷却的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水源的;(一)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七)采用深井铸造工艺的固定式浇铸炉铝液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或者铝液出口与流槽接口处、流槽与模盘入口连接处未设置液位监测报警装置的;
(九)冶炼炉窑和铸造机的闭路循环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关于征求《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开路水冷元件未设置进水流量、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未监测出水温度的;
(十)采用深井铸造工艺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和进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联锁,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倾动式浇铸炉控制系统联锁的;
(十一)未定期检查和更换深井铸造机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的;
(十二)熔炼、铸造等作业场所未采取控制非作业人员进入措施的;
(十三)可能发生、、、等有毒气体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未设置固定式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未采取同等效果的检测措施的;
(十四)使用煤气(天然气)并采用强制送风的燃烧装置,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连锁的;
(十五)正压煤气输配管线湿式冷凝水排水器的水封有效高度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或者煤气排水器违规共用的;
(十六)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
第九条 建材行业重大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水泥企业煤磨袋式收尘器和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固定式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的;
(二)筒型储库人工清库作业未制定包含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窒息等措施的清库方案,或者清理库壁料作业人员未取得高处作业资格的;
(三)水泥企业电石渣原料筒型储库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通风装置联锁的;
(五)燃气窑炉(热发生炉煤气窑炉除外)的燃烧装置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连锁的;
(六)制氢站、保护气体配气间等易燃易爆气体积聚场所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的;
(七)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的水冷设备失效的;
第十条 机械行业重大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熔炼、精炼、吊运和浇注作业影响范围内的;
(二)吊运铁水、钢水和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或者吊运浇注包的可分式龙门钩横梁焊缝和销轴未按年度进行探伤检测或者探伤检测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
(四)铸造熔炼炉、精炼炉的炉底和炉坑,以及地坑造型作业坑内存在积水或者熔融金属吊运及浇注作业区域存在积水的;
(五)铸造熔炼炉、精炼炉、压铸机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和进出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热、输送控制系统联锁的;
(六)使用煤气(天然气)并采用强制送风的燃烧装置,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连锁的;
(八)涂装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和通风设施或者电气设备设施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九)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
第十一条 轻工行业重大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三)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蒸气或者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的;
(四)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热发生炉煤气窑炉除外)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连锁,或者燃气窑炉、退火炉、热收缩包装机可能发生燃气泄漏、积聚的区域未设置燃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的;
(五)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玻璃窑炉的冷却保护系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的;
(六)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通风装置或者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七)锂离子电池储存仓库未设置火灾探测报警装置、自动灭火系统、通风设施或者故障电池隔离装置的。
第十二条 纺织行业重大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未与生产加工等人员聚集场所单独设置的;
(二)、双氧水、次、、雕()与物料混合储存或者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第十三条 烟草行业重大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熏蒸杀虫作业前,未确认无关人员全部撤离仓库或熏蒸作业区或者熏蒸作业场所未设置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和未配备防毒面具的;
(二)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二氧化碳或燃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通风装置联锁的。
第十四条 本标准自 2022年 月 日起施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同时废止。
重大风险的判定标准
(二)白酒勾兑、灌装场所和酒库未设置乙醇蒸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通风设施联锁的;法律分9.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析: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 四、改善提高,效果显著:1、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特定行业的重大隐患判定,粉尘爆炸场所距离员工宿舍、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不足。2、使用液氨制冷行业的快速冻结装置没有设置在单独的作业场所,作业场所内的员工超过限定人数九人。3、对于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区分。
法律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隐患和行业类重大隐患,专项类重大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造纸有限空间作业条件安全工作总结
(八)采用深井铸造工艺的铝液流槽未设置紧急排放阀,或者流槽与模盘入口连接处未设置快速切断阀,或者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未与液位监测报警装置联锁,或者液位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倾动式浇铸炉控制系统联锁的;造纸有限空间作业条件安全工作总结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现将2015年有限作业空间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如下:
二、有限作业空间安全培训
公司按照市安监局部署,组织相关岗位负责人、员工统一学习《工贸企业有限作业安全指导》视频片,通过学习全面掌握安全作规程,进入有限作业空间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由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审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且监护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需要拟定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开始作业后,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规范。由于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相关部门能够在安全措施完善的条件下施工作业,避免伤害的`发生。
三、结合各单位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安全科根据各单位工作环境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作业安全指导》视频片要求,对各单位进行了排查和整治,加大了有限作业空间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此次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规范出有限作业空间作规范,根据各单位不同环境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了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在排查的过程中,又对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安全梯、防毒面具、消防设备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各项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思想汇报专题员工的安全意识也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有限空间作业这一方面,巩固了之前的薄弱环节。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标识不足、个别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等问题已及时整改,予以解决。
为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的稳定态势,巩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所取得的成果,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持之以恒地加强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减少和杜绝违规作现象,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的发生。
六、宣传《工贸企业有限作业安全指导》视频片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观看视频部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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