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作社地税是报哪几项 养殖合作社收税吗
合作社能申请哪些涉农项目?
1、农超对接模式:合作社与商家合作,合作社负责提供农副产品,商家负责农副产品的售卖。2、“支部+合作社”模式:合作社对村内低保户、残疾人口实行精准扶贫,帮助农村人口。3、“企业+合作社+户”新型帮扶模式:户依靠企业、合作社的带动与管理,参与到产业发展当中。4、合作社产业化模式:合作社涉及全部产业链,包括产品的生产、加工等。5、股权模式:合作社成员以资金等方式入股合作社经营的形式。项目是实施产业政策的载体和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2009年,《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指出,“尽快制定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2010年,、、科技部、、、、等部门颁布的《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范围、条件及方式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从而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推动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有效地促进了合作社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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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地税管理的话,苗木是减半征收。
《意见》指出,支持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主要包括:支持农业生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和农村事业发展的有关财政资金项目和预算内投资项目。凡适合合作社承担的,均应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意见》规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涉农项目管理办法(指南)中已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要继续给予支持;尚未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只要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都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申报条件。”
在组织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实施项目、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试点、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项目、苹果套袋关键技术补贴、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补贴、优势农产品新品种推广、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粮棉油高产创建、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等项目中,都逐步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合作社列入项目载体,并进行一定倾斜。
、等部委组织实施的涉农项目也积极把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实施单位范围,并进行倾斜。自2003年起组织实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项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建设和服务给予资金扶持,项目规模逐年扩大。如组织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和联合组织实施的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等项目都将合作社纳入项目载体并进行一定倾斜。
请问开办养殖公司需要办理国税还是地税登记证?两种都要办?
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中华车船税暂行条例》(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拖拉机,捕捞、养殖的渔船,可以免征车船税。《、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规定: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农用三轮车是指: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如果是养殖公司,按税法政策是可以免缴的;企业所得税是要缴纳的,正常情况是按所得税率25%交,如果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可按15%的税率交,如果公司是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
契税。《中华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你办的是养殖公司属于农牧业,因而是不缴税,不需要办国税和地税
现在是国地税合一了
农村合作社需要交税收吗?有这方面的免税政策吗?
具体如下: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在国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合一,在国税办理发证后,还需持证到地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税种,在各局办理时,会核定。基本上国税是、企业所得税,地税是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农机,免征。《中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可以免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对种子、种苗、化肥、农、农机、农膜等货物的批发和零售实行免征。《中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及饲料、化肥、农、农机、农膜可以享受13%的优惠税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的通知》(署税[1997]3l号)规定:进口用于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的科学研究的种子、种畜、鱼苗,可以暂免征收进口环节的;改良种用的马、驴、牛、猪、羊、家畜、鱼苗、大麦、燕麦、高梁等农产品,最惠国税率为零。《、关于部分货物适用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进口农业产品,可以按13%的低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按照对代表有关建议的答复(财农便[2009]20l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企业企业与合作社达成合作,其中,原料和技术由企业负责,合作社及其成员按照企业相关要求进行养殖,由合作社义务饲养和管理,养殖结束后企业回收养殖成果并支付费用,从而使合作社成员获得收入。这一模式,让人口依靠企业的带动、合作社的统一管理、的政策支持,参与·到生产活动当中,保证他们获得稳定收入,实现脱贫。所得税法关于一般企业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营业税。《中华营业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按照对代表有关建议的答复(财农便[2009]201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等关于一般企业的规定,享受营业税的减免政策。
耕地占用税。《中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规定: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第十四条规定: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的农用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合作社需要缴税.但是有这方面的减免政策,详见,政策法规,搜索农村合作社即可!
合作社税务问题
关税。《、关于2010年度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的通知》(财关税[2010]11号)规定:进口用于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的科学研究的种子、种畜、鱼苗,改良种用的马、驴、牛、猪、羊、家畜、鱼苗、大麦、燕麦、高梁等农产品可以享受零关税。交20%的烟叶税。给你个文件看下。
2006年4月28日, 《中华烟叶税暂行条例》 (中华令第464号)公布施行。在中华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烟叶税。条例所称烟叶,是指晾晒烟叶、烤烟叶。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烟叶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目前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公司,税务登记证都是国地税合并的。耕地占用税。《中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规定: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第十四条规定: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的农用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不征收耕地占用税。农产品生产免征,但你雇工的话肯定涉及个人所得税。其它情况了解的太少,没法确定你还有哪些税。不知道你所称的劳务是什么类型,没法确定交还是营业税。
养殖合作社怎么合作模式,经营范围有哪些
不管企业是否因政策而享受免税,在成立公司时,均要办、房产税理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农村合作社税收中是否缴纳地税?
具体如下: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农机,免征。《中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可以免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对种子、种苗、化肥、农、农机、农膜等货物的批发和零售实行免征。《中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及饲料、化肥、农、农机、农膜可以享受13%的优惠税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的通知》(署税[1997]3l号)规定:进口用于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的科学研究的种子、种畜、鱼苗,可以暂免征收进口环节的;改良种用的马、驴、牛、猪、羊、家畜、鱼苗、大麦、燕麦、高梁等农产品,最惠国税率为零。《、关于部分货物适用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进口农业产品,可以按13%的低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按照对代表有关建议的答复(财农便[2009]20l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一般企业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营业税。《中华营业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按照对代表有关建议的答复(财农便[2009]201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等关于一般企业的规定,享受营业税的减免政策。
应该是免税吧
农村合作社
营业税
、土地税
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还要履行
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义务。其
附加税企业所得税
须向
国如果是注册了企业的话,应该交,13%,如果是个体户的话,国税会按照你的规模大小和预计收入定额征税。税
缴纳。
合作社印花税如何申报
3、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型组织形式,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法律主观:
打字不易,采纳哦!印花税申报缴纳如下:进入地税申报系统,找到印花税申报,填写印花税申报表,选择所属期,点击确认,选择应税凭证,申报成功勾选需要缴款的税种和金额,点击缴款。
请问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销售蔬菜)要交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有什么条文?
个人所得税。《、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规定: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既缴纳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首先确定你的主营业务是营业税的还是的,即非销售的多还是销售业务多?确定不了的按工商登记业务确定。 我认为应是地税管辖的,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营一般还是农林牧渔服务业。具体由谁管,还要和国地税税收协调。
对于从事农作物,中材的种植与培育。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远洋捕捞及农业服务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销售的话征收13%
去国税申报,和企业所得税都是免的,向地税解释,我是给自己种,属于生产,不需要纲营业税,没听说过工产生产东西要产营业税的.销售是要交国税的.
听你的简单介绍 你们应该是属于混合销 售的 也就是说 你们经营的项目 既有属于国税管辖的 也有农村合作社很多项目是免税的,但不是所以的项目都可以免,否则,马上产生一个漏税的黑洞。制定税收政策的人也不是笨蛋。属于地税管辖的 这是由严格区分的
养殖合作社怎么合作模式,经营范围有哪些
印花税。《、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l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中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财税字[1988]第225号)第十三条规定: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37号)规定: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回答
一、养殖合作社怎么合作模式
1、农超对接模式
合作社与商家合作,合作社为商家提供优质的农副产品,商家负责农副产品的售卖,合作社与商家帮助合作社成员把农副产品卖出去。
2、“支部+合作社”模式
村民在合作社工作,由普通的农民转型成为产业工人。通过产业的带动,激发群众的生产,同时通过合作社的带领,获得稳步增长的收入。合作社也从传统的“帮钱帮物”的旧模式转化为帮助人口“站起来”,形成了产业脱贫的长效模式,实现精准扶贫。
3、“企业+合作社+户”新型帮扶模式
4、合作社产业化模式
合作社不仅涉及到基础的养殖和种植,它还包括全部产业链,例如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实现了产品的标准化、规模化和一体化。
5、股权模式
合作社成员以资金或者土地等作为入股合作社经营的一种形式。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中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2006年l 2月31日修改)第六条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另行规定免税的水利设施用地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规定: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经营范围有哪些
1、养殖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种植业、养殖业等业务为基础,以合作社成员为主要的服务对象,提供农产品。
2、组织采购,组织类似生产经营者的收购,销售农副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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