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会计准则的区别 新老会计准则的区别是什么
新会计准则与老会计准则有什么不同?
同时,新会计准则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债务重组方法”、“利息资本化”、“存货管理”等方面都做了很大的调整,使得信息披露更为严格和透明。
新老会计准则的区别 新老会计准则的区别是什么
新老会计准则的区别 新老会计准则的区别是什么
新老会计准则的区别 新老会计准则的区别是什么
部分新旧准则对比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原准则:规定的可作性不强
新准则:对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和预计未来流量现值等计算分别作了较为详细的作指导规定
2、减值准备
原准则:减值准备可以转回
新准则: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
3、“资产组”概念
原准则:无此概念,资产减值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
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要求对于不能产生流量的资产,应当按其所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4、“总部资产”概念
原准则:无此概念
新准则:新准则引入了“总部资产”的概念。总部资产是企业和事业部的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的流入,所以要计算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5、商誉摊销
原准则:对由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要进行摊销
新准则:对由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结合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如发现减值,要计提减值准备。
新会计准则相比旧会计准则有什么不同
2007年,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很多核算方法有所不同,体现在会计科目上,也有了很大变化。现在变化整理如下:
1.“”科目变为“库存”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一旦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有之的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
11.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3.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应付工资”和“应付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5.“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6.新准则设置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7.“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8.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9.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6.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到底有那些?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到底有那些? 一)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但由或有事项导致的符合条件的现时义务,应确认为预计负债。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引入了中间值、概率及货时间价值等因素。 (三) 首次明确变成亏损合同的待执行合同的会计处理。如果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条件的,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例如,企业原签订的合同明确,企业将向购买方按每单位100元销售一批商品,但在资产负债表日,该商品的进价已经达到110元,企业履行该合同必定亏损,企业应对履行上述合同可能产生的亏损计提预计负债。该规定与会计准则相一致。 (四) 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为预计负债,但可以为符合条件的重组确认预计负债。 十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一)收入定义变化。新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该定义引入要素定义的资产负债观,表明我国会计准则制定部分地转向了资产负债观,与会计准则逐渐趋同。 (二) 明确销售商品的合同价或协议价与公允价值额的会计处理。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这一规定实质上引入了货时间价值概念,可以有效地划分商品(或劳务)收入与利息收入。 十六、《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本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异不大,在此不予赘述。(续) 十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补助》 (一) 补助全面采用收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我国原来许多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获得的 补助应采用资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即将 补助计入资本公积。而《会计准则第20号—— 补助的会计和 援助的披露》规定, 补助均采用收益法,即将 补助均计入收益。本准则与会计准则全面趋同,要求采用收益法核算 补助。 (二) 将 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补助。与资产相关的 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 补助,直接计入当然损益。与收益相关的 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三) 已确认的 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八、《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一) 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可以达到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从而将存货纳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例如,船舶、飞机等制造时间非常长,相关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这一规定与会计准则一致。 (二) 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新准则规定,可以资本化的借款,不再仅仅局限于专门借款,还可以包括为生产、制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一般借款。会计准则第23号也允许一般性借入资金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三) 取消了借款溢折价摊销的直线法。新准则规定,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不再使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而会计准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十九、《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一) 禁止采用应付税款法,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而不是1994年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字〔1994〕第025号)规定的损益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用暂时性异取代时间性异。这是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结果,也是与会计准则第12号趋同的结果。暂时性异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异,所有的时间性异均是暂时性异,但某些暂时性异并非时间性异。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三) 暂时性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异。应纳税暂时性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税率变化时,要求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 禁止对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六) 要求在资产负债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二十、《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折算》 (一)明确了记账本位和境外经营记账本位的确定方法。记账本位的确定要考虑企业收入、支出及融资活动的所使用的主要货;境外经营记账本位的确定要考虑经营活动的自主性、企业交易占境外经营交易的比重、流量是否存在限制以及取得的流量是否足够偿还可预期的债务。 (二)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货性专案和非货性专案按采用的计量模式分别折算。外货性专案,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非货性专案,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该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期末对外账户按期末汇率进行折算的要求有所不同,与会计准则第21号规定相比,新准则没有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非货性专案的折算方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有哪些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都是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的,两者之间没有本质别,只是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比较简单,尽可能与税法的规定一致。它俩个就是财务报告不同和会计处理不同
gaap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一)存货 涉及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1号—存货成本,关于会计研究公告第43号第4章》 新修订的存货准则取消了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中的后进先出法,理由是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同时,新准则明确规定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存货成本。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1号—存货成本》则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二者的具体比较如下: 表2-1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异比较专案企业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存货成本确认方法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还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跌价转回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禁止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期末存货计量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类存货,即使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大于存货成本,也可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存货的价值 详见:waama../mpa/cms2/News_View.asp?NewsID=36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二)会计科目设定不同
(三)账务处理不同
(四)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
我只是想说,百度文库相关的文章多得是,只是打几个字又不好意思,随便一下。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看,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科目设定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如资产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负债科目少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科目少设了已归还投资;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定“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简明扼要,与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内容相符。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专案,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多余。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时需要进行较多的职业判断,而小企业会计人员少,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更少,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跌价或坏账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简化长期投资的核算。小企业投资的业务比较少,按重要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简化了的成本法或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成本法的规定,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制度中不要求严格区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但如果在投资当年取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则应冲减投资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简化核算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取得投资时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额。《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的规定,以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股利)入账,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额,不对该额进行摊销。
第二,不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权益法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小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但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具体解释中只要求在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或发生亏损时,小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或应分担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增加或减少投资收益,而没有规定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没有设科目,也无法反映是否要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笔者的理解是为了简化核算,不对其进行处理。
4.简化了专门借款费用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要求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挂钩。这简化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手续,但可能会导致资本化金额夸大,进而多计固定资产价值,少计本期利润,但长远看又会使未来时期的折旧费用予以抵销。
5. 简化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应支付的价款和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作为其入账价值,这避免了计算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流量折现等较为繁琐的计算。
6. 简化了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计算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可见,所得税的账务处理采用了本期所得税费用按照本期应税所得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付税款法,即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的所得税费用,时间性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均在本期确认所得税费用或在本期抵减所得税费用,而不作为资产负债表中的一项负债或一项资产加以反映。这简化了时间性异的核算。
7. 其他资产核算方法的简化。《小企业会计准则》还简化了一些资产的转移价值核算方法。如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要求采用一次摊销或分次摊销法,没有要求按五五摊销法;短期投资期末按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不需要分项比较计量,在短期投资转让时可不结转其已提的跌价准备。
8. 待转资产价值核算不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资产捐赠的价值。外商投资企业接受非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非资产类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年终企业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中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运用扩充套件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所有企业。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小企业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其核算内容不仅包括了小企业接受的非资产捐赠,还包括了接受资产的捐赠。其账务处理为:小企业接受货性资产捐赠时,借记“”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非资产类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期末如果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和“资本公积”,期末如果接受捐赠的非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所得额,分期进行上述转账处理。这使小企业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更全面,核算也更趋于合理。增加了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根据2003年5月15日释出的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及时地增加了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用以规范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的融资业务的会计核算。
四、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而且报表的内容比较简单。如根据小企业业务比较简单,有些业务发生的可能性很少的情况,删除了若干专案。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专案中减少了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递延税款借项等专案,负债中减少了预收账款、应付股利、专项应付款、递延税款贷项等专案,所有者权益中减少了已归还投资专案。利润表中减少了补贴收入专案等。
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根据目前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文现简析两者在会计处理方面上的10项主要异,包括:固定资产采购计价、借款费用资本化、非货 易、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商誉、研究与开发费用、开办费、资产类 补助、债务重组、所得税。
固定资产采购计价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一般以其历史成本或净值计价。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政策变更。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计价应当考虑公允价值的影响,包括资产重估和折现的影响。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设某企业2003年1月1日购房,价款1亿元,分10年等额还款,其未来流量现值为9千万元。
借款费用资本化
准则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应予资本化,直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资本化金额=借款利息+辅助费用和汇兑额。
准则规定,用于构建资产的一般性借款符合条件可以资本化。资本化金额=所有专门借款费用-暂时投资收入。
设某企业2003年1月1日借入1,000万元专门借款用于建造厂房,03年平均支出为800万,企业将借入款项余额放入专项银行户口,利息收入为5万。根据准则计算的资本化金额=80万,根据准则计算的资本化金额=95万。这样,IAS比PRC多计入资本化金额15万,同时少确认利息费用15万。
非货 易
会计准则规定,非货 易中换入的资产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相关税费入账。
会计准则区分了同类和非同类的资产互换,规定非货 易换入的同类资产按换出资产价值加相关税费入账,而不同类的资产交换按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损益=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
短期投资
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仅对跌价损失计入损益。
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对市价与成本的盈利或损失变动都计入损益。
长期投资商誉
准则规定股权投资以投资成本计价,债权投资以成本,贷项计入资本公积。
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日债务证券的投资以成本,按取得的可辨认应折旧/摊销资产的加权平均剩余年限摊销,如负商誉超过FV,超过部份立刻确认为收益。
设企业A用100万元购买企业B30%的股权,企业B净资产是200万元,但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是300万元。根据准则计算的股权投资额=40万,根据准则计算的商誉=10万,此后分享被投资者损益时,需考虑因公允价值调整而产生的影响。
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
准则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资本化,只有为依法申请取得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而发生如注册费、律师等费用才能资本化。
准则规定研究支出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开发支出符合一定条件时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开办费
准则规定开办费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准则规定开办费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资产类 补助
准则规定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记入补贴收入。
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 补助列为递延收益,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有系统并合理地确认为收益。
债务重组
会计准则规定按重组债权账面价值作为受让非资产的入账价值,重组利得不能确认为收益,而为资本公积。
会计准则规定按公允价值作为受让非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额计入损益。
所得税
准则规定所得税可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应付税款法按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纳税影响会计法需确认时间性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并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负债法。
准则规定所得税仅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即确认时间性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并采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
设某公司花费100万元开发成本,按准则规定需予以资本化,但税法规定计入损益。根据纳税影响会计法需借计递延所得税费,贷计递延税负债。例如A公司收购B公司,被收购B公司资产账面金额为1000万元,收购时按公允价1200万元调整。根据纳税影响会计法需借计商誉,贷计递延税负债。
那些企业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根据2007年12月6日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谓小型
微利企业,是指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
如果是工业企业,则界定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
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如果是其他企业,则为年度应纳
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下处理营业外收入的区别?
(1) 补助尽管最终均转入营业外收入,但核算不完全一致。
(2)盘盈收益的处理不完全相同。
①存货盘盈的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下,冲减“管理费用”。
②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下,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最终转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3)在建工程试运转收入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下冲减“在建工程”。
《企业会计准则》到底属于什么??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会计规章,由于他属于下的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发的。
过去的《企业会计准则》是由颁发的,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新会计准则与老会计准则的别
区别:
1、条例:
新企业会计准则除了对原有的16条准则进行修订之外,此次新增22条准则。
2、覆盖范围:
新企业会计准则覆盖了存货、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企业年金等项经济业务,填补了老会计准则处理规定的空白。
3、观念:
观念的转变,在新准则出台以前,我们注重的是利润表,而现在的新准则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主,就是说企业的财务状况基本就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出来。
4、所得税:
老会计准则的所得税都是在利润表中体现,所得税直接影响利润,新准则则是将所得税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扩展资料:
会计准则具有“四性”:
(1)规范性。
每个企业有着变化多端的经济业务,而不同行业的企业又有各自的特殊性。
(2)权威性。
会计准则的制定、发布和实施要通过一定的权威机构,这些权威机构可以是的立法或行政部门,也可以是由其授权的会计职业团体。
(3)发展性。
会计准则是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下,人们对会计实践进行理论上的概括而形成的。
(4)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性。
会计准则是指导会计实践的理论依据,同时会计准则又是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参考资料:
新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都是企业会计的制度标准,但是在制定的内容和会计主体等方面有所区别,分别为:
1、会计主体不同。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2、持续经营设不同。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新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不同:
1、权益变动明显性
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直接反映了主体在一定期间的总收益和总费用,新准则将所有的权益变动表由原来的附表上升为主表,有利于更全面地反映主体权益的综合变动,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详细的信息。
2、侧重性
新准则更加强调流量表的编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流量表》,单独规范流量表的编制。
正确编制和提供流量表,有利于报表使用人预测公司未来的流量,评估公司偿还债务、支付股利以及对外筹资和发展能力,分析本期净利与经营活动流量异的原因,评估报告期与有关或无关的投资及筹资活动,帮助报表使用人做出正确的经营、投资和信贷决策。
3、信息的全面性
新准则要求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新准则要求的附注更加重视信息的披露,披露的内容也更加全面。
4、取消的相关条例
新准则取消了财务情况说明书,因原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包含的部分内容在主表及附注中已体现,另外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等的内容不宜通过会计准则加以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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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与老准则的区别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观念的转变,在新准则出台以前,我们注重的是利润表,而现在的新准则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主,就是说企业的财务状况基本就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出来。以投资型房地产行业为例,原来都是以历史成本来计价,但现在则是要以体现投资性的“公允价值”来计价,公允价值更能反映企业现实的资产规模。这些企业并不是以开发房地产为自己的产品,但近几年,房地产价格虽然一直在上升,可财务报表里却反映不出这种价值上升的趋势,仍然依照历史成本计入,目前的价值和其成本背离的幅度比较大。但是企业是否是“投资型房地产企业”还是要靠管理决策层来界定,即使投资型房地产企业的计价模式也有两种选择:可以以成本法计入,也可以以公允价值法计入。
其次,新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对长期资产的减值计提将不能转回。这将对以电子为代表的新兴生产型行业影响比较大,以咸阳偏转为例,在前期也有比较大的减值计提。另外,医行业受近期调控,相对影响也较大。
所得税也将随之变化,原来的所得税都是在利润表中体现,所得税直接影响利润,新准则则是将所得税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投资准则变化引人注目。老准则分为长期和短期投资,实际作中,短期投资基本上都是股票投资。但是新准则中将原来的投资项目分拆了,例如将股票投资就归纳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资产的形式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而且对投资准则的核算也有了变化,原来是权益法核算后合并进入母公司的报表,就是以持股比例直接核算出子公司对母公司贡献的收益。
而新报表则是采用成本法核算,母公司的报表不包括对子公司投资所产生的利润,就是说子公司为母公司分多少利润,母公司才能获得多少利润,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对母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有很直接的影响。
此外,对超额亏损子公司的处理,新准则规定也有变化,由股东协议承担亏损部分,这是债务重组方式的变革,对有重组行为发生的上市公司产生了比较好的影响。新会计准则规定:“由于债权人让步,债务人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
“除关联关系公司的财务处理以及减值计提不能转回等项目之外,新会计准则已经和会计准则基本接轨,但这些没有接轨的内容也是符合我们的实际现状的。”邵芳贤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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