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属于什么法

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那么知识产权属于什么法?知识产权法具有什么样的特征?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我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知识产权属于什么法1.新颖性。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或者被使用或者以其它形式为公众所知,就导致其新颖性丧失。);也没有任何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是由《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三部法律来构成的。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二、知识产权法的特征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三、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可以得知,知识产权是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中,发明者、创造者等对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其范围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及相关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传统知识、遗传资源以及民间文艺等。以上就是知识产权属于什么法的相关内容。

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2:又叫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法律主观:

其一,立法保护,即指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 知识产权 ,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 其二,行政保护,即指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一些比较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予以 行政处罚 ,以及对一些知识产权向权利人予以授权等的行政行为。 其三,司法保护,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 其四,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即较弱小的知识产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势力通过形成一种组织,由该组织代为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事宜。 其五,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设立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或管理事务的部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确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和避免对他人侵权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与手段。 其六,舆论导向保护,通过正确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舆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法律客观:

我国《中华专利法》、《中华商标法》、中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为各个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一、专利保护专利有3种类型,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其主要内容有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专利权还包括禁止权、放弃权、标记权等。发明专利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都是10年。申请专利具有如下好处:1、取得垄断权:专利权人可以直接防止商业对手相应的竞争,可以取得更高的利润回报。2、赚取特许费:一项专利,即使市场没有即时需要,那么日后很可能人会察觉到该专利的用途,并愿意支付专利使用费,美国施乐公司发明了图形用户界面,但未申请专利,其后微软公司及苹果公司利用图形用户界面作为其个人电脑作系统的基础,初步估计,施乐公司已白白损失了近10亿美元的特许费,而在另一方面,IBM公司在2001年通过转让专利,获得17亿美元的收入。3、作为盾:如发明人未能在时间申请专利,竞争对手使会捷足先登,届时,发明人研发的一切努力将会付诸东流,且发明人本人将不可运用本身的科研成果。4、协助开发外国市场:目前世界上已有170多个和地区建立并实行了专利制度,不少外国买家,尤其美国买家会要求当地制造商或卖家证明其拥有产品的知识产权,以保障本身不至于卷入侵权诉讼,这样才会愿意进行交易。5、以小胜大,增强企业竞争力:专利对大、中、小型企业及新型企业都同等重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小型企业完全可以到得专利的新发明反胜大型企业用巨额广告树立起来的主导产品。6、增加企业的价值:如有第三人愿入股投资一公司,若该公司拥有若干有价值的专利,则公司的股价将可大幅度提高。1997年微软公司以4.25亿美元收购一家拥有不足6000用户的小公司,收购价是按用户数目计算的业内平均价格的40倍,微软公司愿意以该股价支付是因为该公司持有35项以互联网传送电视内容的重要专利。7、有利于企业科学正确的决策:通过专利分析,企业可以了解科技动态,行业动态,市场走向,新产品超势,进而预测,制定本企业的近、中、远发展规划,确定企业发展哪些产品以占据市场,保持企业的领先地位,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二、商标保护《中华商标法》规定,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在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标识可为文字、图形或者及组合。商品商标是指使用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和经销的商品上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知识产权法对的作用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而使用的商标。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用于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以便与非成员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具有控制和检测能力的行政机关、团体或其指定的机构所控制,由其他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商品原产地、主要原料、制造方法、质量、度及商品的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商标保护期为10年,在此期间没有任何费用,10年后可续展使用,商标注册有下列好处:1、在全国范围内受保护,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2、注册商标是一种可以留传后世永续存在的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继承,作为财产投资、抵押等。3、产品容易进入大商场或超市销售,越来越多的大商场或超市只允许有注册商标的商品进入。4、大多数消费者认为使用了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更可靠,容易赢得消费者的信任。5、避免费心设计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因为我国对同一商标注册申请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申请在后者非但不能获准注册该商标,而且连再使用也是不允许的,否则即构成侵权。6、避免无意侵权,支付巨额赔偿费,新的司法解释规定赔偿金额由被侵权人自己说了算。三、著作权保护目前国内、外大多采用著作权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在我国是特别从著作权中分支出"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来进行重点保护。采用软件登记这种版权保护方式有许多优点: 1、过登记的软件会将权利人、开发时间、完成时间、名称及内容进行公告,时有一个明确的依据,能够明确软件的归属,避免了因人员跳槽而引起的不必要的权属,也可以说软件登记是提出软件权利行政处理或法律诉讼的前提。 2、授权快,二个月左右就可拿到证书,版权保护的时间长,保护期50年。 3、经过登记的软件不公开软件程序,只在发生侵权时,才会作为侵权认定的依据,保密性极好。 4、保护范围较广,能有效作为侵权认定的依据。 5、费用较低,且只需一次性付费,不必缴年费。 1、过登记的软件会将权利人、开发时间、完成时间、名称及内容进行公告,时有一个明确的依据,能够明确软件的归属,避免了因人员跳槽而引起的不必要的权属,也可以说软件登记是提出软件权利行政处理或法律诉讼的前提。2、授权快,二个月左右就可拿到证书,版权保护的时间长,保护期50年。3、经过登记的软件不公开软件程序,只在发生侵权时,才会作为侵权认定的依据,保密性极好。4、保护范围较广,能有效作为侵权认定的依据。5、费用较低,且只需一次性付费,不必缴年费。

知识产权是指什么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的类型知识产权主要包含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知识产权的特点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⑵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⑶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⑷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⑸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知识产权的作用⑴为智力成果完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⑵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效益。

⑶为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⑷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资料: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最近一段时间部分互联网公司如:腾讯、阿里等,也将其简称为IP)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在处理侵权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同时,目前我国陆续出台了《商标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对相关知识产权加以保护。

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专有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它可以像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进行买卖、赠予和使用,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要远远高于有形财产。

介绍了什么是知识产权,包括了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法。

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中华专利法实施细则知识产权法的作用就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在知识产权权利人行使权利和团体管理和和 保护知识产权中,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产生的法律作用、作用和作用。

国防专利条例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中华商标法

中华商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著作财经小牛一家,为君解惑,普罗大众;宣企之品,耳熟能详;留国传承,造福于人。权法

中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中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中华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合同法(节选)

中华担保法

中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中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分)

中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中华反不正当竞争法

知识产权行政法规有哪些

(五)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法律主观: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的范围: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享有 商标专用权 ,受法律保护。 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对违反法律、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 授予专利权 。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法律客观:

《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专利法》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包括哪些方面

侵犯知识产权应承担哪些法律。

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包括:《中华宪法》、《中华商标法》、《中华民法通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知识产权法指中华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及(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执法体系。从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后,相继制定了《中华商标法》《中华专利法》《中华技术合同法》《中华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等法律法规。

从而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然而,实施监督、保障各项知识产权法制度执行方面还有许多问题。有关法律及法规仅在大陆生效。

相关法律

专利法1984年颁布,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现行有效的是2020年第四次修订的版本,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细则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审查指南有效的是2009年版本,另有1997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2007年版的实施细则。

截止2023年9月,专利法实施细则仍在修改中。著作权法1990年颁布,现行有效的是2010年修订的版本。(实施条例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另有2001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2006年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冯小青《知识产权法》(中华知识产权法全文)

“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使用在产品上时能使人产生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能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如不得擅自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作为外观设计申请专利。

1.中华知识产权法全文

按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所谓的《中华知识产权法》,所以,也没有所谓的《中华知识产权法》的全文。对于知识产权的问题,我国多部法律规定。例如《中华专利法》、《中华著作权法》、《中华商标法》等。

相关资料:

《中华专利法》

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著作权法》

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商标法》

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2.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知识产权法》作业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知识产权法》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

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

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在每小题所给出的被选中,有1个或1个以上的正确,请将正确的序号填在括号里。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对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 B )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2、产品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有( A ) A、制造专利产品 B、销售专利产品 C、为科学研究而使用专利 D、进口专利产品 3、李某申请的商标经初步审定,自公告之日起( B )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4、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 B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5、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 D )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 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A、30日 B、6个月 C、1年 D、3年 6、作者署名权的保护期限( D )。 A、为10年 B、为20年 C、为50年 D、不受限制 7、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 A )。

A、同我国机关所在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B、同外国各州省行政区划名称相同的 C、同“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相近的 D、本商品的通用名称的 8、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作为商品注册的标志有( A )。 A、带有民族性的 B、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的 C、与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无关的文字、图形 D、缺乏显著特征的 9、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有很多种,其中包括( )。

A、文字作品 B、产品设计图纸 C、地图 D、通用数表和公式 10、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包括( A )。 A、个人学习使用 B、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使用 C、使用 D、公务使用 11、我国已经参加了很多保护知识产权的公约,其中最重要的包括( C )。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 C、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D、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1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包括( B )。 A、为学校课堂教学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使用 B、将我国公民已经发表的汉语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C、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13、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有权( B )。

A、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B、禁止他人未经许可销售其外观设计产品 C、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D、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14、甲公司申请取得外观设计专利,其保护范围以( B )为准。 A、说明书 B、权利要求书的权利要求 C、表示在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D、表示在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15、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C )。

A、在商品上冒用认证标志 B、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C、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允许他人使用别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D、虚宣传行为 主观题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 1、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是什么?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简述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

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内容不同。

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

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二、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 1、试述两个或多个作者合作完成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和行使。

1.两个或多个作者合作完成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2.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3.在作品的发表、署名、修改及报酬等问题上应由全体合作者协商而定。 4.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每一个合作者对其所创作的部分享有的著作权,可以单独使用。

5.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它方行使。 2、试述商。

3.《知识产权法》 我国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有哪些

(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 发明、实用新型获得专利的实质要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称为“三性”。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 主办或承认的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有关主管部门和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这三种情况,虽然不丧失新颖性,但其效力却十分有限,它不具有排除第三人申请的效力。如果有他人在这6个月内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申请,靠这种不丧失新颖性的规定是无法与之抗衡的。

,抵触申请:(1)在先有人申请,但在专利文件公开之前撤回,这样在后申请人仍然可以获得专利权;(2)在先有人申请,但是在专利文件公开后,撤回了申请,这时在后申请人也不能获得专利权,因为前者的公开已经使技术成为现有技术,在后申请人的同样的技术丧失了新颖性。

第二,抵触申请的条件:(1)一定是他人提出的,如果是自己在专利申请日以前提出的,则会发生本国优先权的问题;(2)一定是在在后申请人申请日以前提出的;(3)必须在在后申请人申请日以后公布,如果未公布,则有可能在在后申请人的申请日以前撤回,不影响在后申请人申请,另外如果在在后申请人的申请日以前公布说明在后申请人的技术就不新颖了,可能抄袭在先申请人的。

第三,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抵触申请一说,并且只有使用公开和出版物公开,没有其他公开形式。

2.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标准低于发明。另外,《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对实用新型创造性的评价,也是在对实用新型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才可能涉及。

(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要件外观设计专利获得专利的实质要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及不与在先的权利冲突。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或者被使用或者以其它形式为公众所知,就导致其新颖性丧失。)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4.知识产权法是什么啊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智力成果归属、利用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都适用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表现形式。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可分为国内法律规范和公约两个部分。

一、内法律规范由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等组成

主要包括《民法通则》、《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细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我国加入的公约是我国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加入的知识产权公约中,最重要的是《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以保护专利、商标等权利为主要内容;《伯尔尼公约》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为主。

5.知识产权法是什么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日益加快,知识产权战略在经济竞争中的作用就日益显著,各界对知识产权的意识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强。

随着 意识的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为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无形资产。越来越被企业重视,如何合理充分的保护及使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新课题。

因此,技术人才的培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加工生产企业接收订单之前,应要求委托方提供合法的授权材料,明确授权的范围、权限与时限等。

二、进出口收发货人应核实其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确保相关货物没有侵犯知识产权。如果进出口侵权货物,可能会被海关没收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

三、报关企业在报关后,应要求委托人提供合法的知识产权授权文件,并认真审查报关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若报关企业因侵权货物而被海关处罚的,其今后报关的货物将可能被海关采取更为严厉的管理措施。

第二.按照商标使用对象分类 A.商品商标使用在商品上,借以区别不同商品的商标是商品商标。它又可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制造商标,是指表示商品制造者的商标,又称生产商标。 销售商标,是指为了表示经营者的销售商品而使用的商标,又称商业商标。

B.服务商标是指运输、建筑、金融等服务行业为把自己的服务与其他企业的服务区分开来而使用的商标。 第三.按照商标使用目的分类 A.防御商标是指拥有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在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以外的不同商品上注册的同一商标。

B.联合商标是指一个企业在相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类似的商标,或在相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C.保证商标又叫证明商标,是指表明商品的质量已经过鉴定,保证或证明其质量等级的商标。

D.等级商标等级商标是同一厂商为了区别相同品种而不同规格、质量的商品而设立的商标。 第四.特殊性质的商标 A.集体商标即是商标所有权归属于一个集体组织的商标。

B.备用商标是指已经注册,但实际上并未使用而只是贮存在企业内部的商标。 C.驰名商标又称商标,是指知名度很高,为公众所知的商标。

6.《知识产权法与我们的生活》写篇1500字的论文

当前,知识产权作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地位日益彰显。

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要前提,也是提高文化产业的竞争力的重要支撑。然而,近年来正版音像制品版权被盗的事情频有发生。

这种现象极大地挫伤了文艺工作者创新的积极性,干扰了音像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国内造成了恶劣影响。中唱音像公司作为国有企业,牢记和赋予的弘扬民族文化的重任,主动站在 盗版队伍的前列,制定了一整套的行之有效的扩大正版产品销售的方案,并实施了改造和转化盗版音像制品经营人员工程,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建设保护知识产权阵地,营造和谐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是全每一个集体组织和公民的神圣义务,需要从立法建制入手,同时又必须与市场调节、 干预均衡互动相结合。因此,必须整合资源,共同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平台。

2005年,我们在和江苏省文化厅的大力支持下,整合了江苏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投资1000万元,在南京建立8000平方米的华东地区的正版音像制品展销中心。展销中心引进全国48家大型出版、发行企业入驻,并设立了直销窗口。

2008年中心内聚集了、国内数百家知名出版、发行企业的16万余种音像产品,涵盖了音乐、影视、百科、电子软件、卡通、动漫等多个种类,实际引资1亿多元。经过几年的努力,销售面覆盖整个长三角经济区域及华东六省一市乃至中原河南和华中地区的一些省市。

正版音像制品批销基地的建立,拉动了正版产品的销售,满足了消费者对正版音像制品的需求,真正起到了 盗版的作用。当年江苏省正版音像制品销售总量首次实现1.5亿元。

从2006年到2008年,我们结合全国3·15宣传活动,与、上海、广州等地的音像城联手在全国重点地区掀起了三场大规模的 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活动,在、国内引起很大反响,极大提高了和国内版权人的积极性,增强了正版产业振兴的信心。自2007年起全国音像产业开始回暖,2008年明显活跃,仅江苏展销中心2008年平均每周新发行电影、电视剧近40部,新歌新碟30张。

展销中心建立后,江苏盗版经营人数和门店明显减少,销量直线下降,迫使当地15家经营盗版制品的批发大户纷纷弃暗投明。2005年以前,江苏地区正版音像制品销量仅占全国年销量的8%—10%,年销售额在8000万元。

2008年江苏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年总销量已占到全国的17%—20%,年销量达到3亿元,成为大正版音像制品销售市场。 二、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献计献策,为文化产业发展构建良好的秩序 1997年7月1日修订的《刑法》以及2004年由、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盗版音像制品者适用的法律条款和判刑数量及金额,并将侵犯著作权罪列为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刑法》第217条中描述“盗版数量较大或巨大”是两种不同的定罪条款。但是违法经营在什么数量上该定何罪,还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量化。

中唱公司作为专门经营文化产品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负有不可推卸的。我们在摸清盗版者的违法情况后,组织召开了5次研讨会,广泛听取专家和经营者的意见。

在这个基础上,2006年初,我们专门给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写了一份对《刑法》第二编分则及“两高《解释》”再次修改的建议,按照音像制品现在高科技知识产权法是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作为法律制度的一种,它当然会对产生一定的作用:首先是鼓励和保护智力创造活动的作用。含量标准,列出大量的理论数据,佐证犯罪程度,并提出量刑数量参考标准。该建议送达后,多项条款被采纳。

2007年4月,、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新的“两高《解释》”对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的力度明显加大,仅2007年全国就有近百名侵权犯罪人员按照新的“两高《解释》”被判刑。

据统计,2008年全国从事盗版制品经营人员比前几年减少50%,有效促进了良好和谐的文化产业发展秩序的形成。

7.知识产权法包括哪些法律

按照权利的内容

从权利的内容上看,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与智力活动成果创造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专属权,比如: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则是指享有知识产权的人基于这种智力活动成果而享有的获得报酬或其他物质利益的权利。

按照智力活动成果

按照智力活动成果的不同,知识产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等。对于上述知识产权,《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作了明确规定。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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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 1979 年,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三部法律同时开始起草。在 1979 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禁止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使商标从这时起就被赋予了"专用权",成为一种"从刑法中产生的民事权利"。顺便说一句,在我国刑法较发达而民法不发达的相当长的历史中,许多民事权利都是依刑法产生,仅仅受刑法保护的。 1982 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 (并于 1993 年 2 月与现在两次修订) ;1984 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并于 1992 年 9 月与 2000 年 8 月两次修订) ;1986 年,我国颁布了《民法通则(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0 年,我国颁布了保护版权的《著作权法》 ,19 年 6 月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 年 9 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 年 3 月,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 1997 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

知识产权应用的法律有哪些内容

著作权法律制度,

仅供参考: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

专利权法律制度;

版权法律制度;

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号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权法律制度;

产记权法律制度;

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一共两部分。

工业产权

主要类型:

1、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

2、专利权与专利保护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根据我国专利法,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厉害关系人可以向,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当然,也存在不侵权的例外,比如先使用权和科研目的的使用等。专利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本地区行政保护采取巡回执法和联合执法的专利执法形式,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扰乱专利法治环境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

3、商号权。即厂商名称权,是对自己已登记的商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种使用权。企业的商标权不能等同于个人的姓名权(人格权的一种)。

此外,如原产地名称、专有技术、反不正当竞争等也规定在巴黎公约中,但原产地名称不是智力成果,专有技术和不正当竞争只能由反不当竞争法保护,一般不列入知识产权的范围。

著作权(版权)

自然科学、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第10条)。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

著作权:

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3:有以下几条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著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资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编辑本段]特点

知识产权的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版权的的获得是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

1、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权、财产权并立而自成一类。

2、地域性,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性。

3、时间性,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 ,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 ,只有参加协定或进行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5、知识产权在好几方面受到法律的限制。知识产权虽然是私权,虽然法律也承认其具有排他的独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与文化和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不宜为任何人长期独占,所以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很多限制:

,从权利的发生说,法律为之规定了各种积极的和消极的条件以及公示的办法。例如专利权的发生须经申请、审查和批准,对授与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规定有各种条件(专利法第22条、第23条),对某些事项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25条)。著作权虽没有申请、审查、注册这些限制,但也有著作权法第3条、第5条的限制。

第二,在权利的存续期上,法律都有特别规定。这一点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大不同的。

第三,权利人负有一定的使用或实施的义务。法律规定有强制许可或强制实施许可制度。对著作权,法律并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6、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二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三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专注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兰台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的负责人表示,“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

(一)专利权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的权利。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4、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5、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二)商标权1、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2、商标权的主体: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3、商标权的客体: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4、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5、商标权人的义务: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

(三)著作权1、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权。2、著作权的主体:指著作权所有者,即著作权人。包括作者、继承著作权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3、著作权的客体:指受著作权保护的各种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它是由作者创作并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能够的智力成果。4、著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现在还出现了新的知识产权形式:域名是因特网主机的字符地址,由它可以转换成特定主机在因特网中的物理地址。Internet中的地址方案分为两套:IP地址系统和域名地址系统,两套地址系统实际上是一一对应的。域名具有作为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标识性,惟一性,排他性;但作为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形式,其有效保护手段需要不断研究完善。

中华知识产权法全文

3、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能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乃至竞争力;

目前,知识产权是一个学理概念,尚没有一部称为《中华知识产权法》的法律。

我国知识产权法是主要由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条例、 伯尔尼公约 、巴黎公约 。

所以,知识产权法不是单(七)植物新品种;个法律,而是很多法律组成的。

知识产权法有哪些作用?

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

知识产权法明确规定和保护智力成果的创造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确立智力成果的创造者的权利主体地位,对侵犯创造者权益的侵权行为人予以法律。其次是促进智力成果推广应用的作用。知识产权法确定智力成果可以有偿使用和转让,鼓励智力成果的创造者推广应用其成果,确定保护智力成果传播者的权益,规定智力成果的合理使用和强制使用。若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知识的产生和传播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可以断定的是人类现在绝不可能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4、知识产权属于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例如是对客体为直接支配的权利,可以使用、收益、以及为他种支配(但不发生占有问题);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转性(包括继承)等。知识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占有如同财产的占有,需要得到产权的确认。知识产权与物权等一样是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独占权、垄断权。知识的不可替代性、不可逆性、非磨损性、不可分性、可共享性、无限增值性等使得其保护较之物权等的保护更依赖法律制度。许多知识产权的内容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主体将一无所有。可以想见,若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无法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则这个时代的整个经济基础都无法得到保障。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知识的生产环节就已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知识经济的推动力源于知识的不断创新,知识的生产是创新的源头,而知识的创新,要承担高风险的成本,唯有激励才有创新的动力。知识产权制度就是用法律的形式确认智力成果的创造者对其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享有专有权,而且用法律保护这种专有权的实现。

知识产权保护在知识经济的作用

无论是营造维护知识创新者利益的氛围,还是有效地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利用,都离不开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上文已经讨论过知识产权对所有形态产生的一些积极的推动作用。具体到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起到相当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鼓励发明创造的作用。在知识产权出现之前,发明创造是无偿使用的。这就使得发明创造的完或持有人无法从中获益。知识产权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发明创造的完或持有人在一定时期内拥有排他性的专利权,抑制了他人的擅自实施,任何要生产、销售由知识所创造的成果的使用都必须得到有关的知识产权拥有人的许可并支付实施费。这就使得发明创造的完或持有人的劳动消耗或资金消耗能够得以收回或获利,并使专门从事发明创造工作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谋生职业,从而极大地提高了人们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定点在不同的学界都是已经取得共识的。

第二,科技成果及时而广泛应用的作用。在知识产权出现之前,由于竞争的需要,人们总是倾向于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特别是关于某种产品的制造技术严加保密。从而导致科技信息传播的迟滞,极不利于发明创造的及时推广应用和经济与的发展。在知识产权确立之后,发明创造的完或持有人要取得对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就必须将其发明创造的内容向公开,这使得科技信息得以迅速传播,任何需要采用该项发明创造的人,都可以及时以合适的代价取得实施许可。

第三,促进科研开发专业队伍形成的作用。在知识产权出现之前,没有形成发明创造成果实行有偿使用、许可或有偿转让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机制,发明创造工作只能依附于实际生产才能成为谋生手段。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之后,发明创造成果的有偿许可实施。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有偿转让的机制的形成,使得从事发明创造工作成为一种能够赖以谋生的职业。

第四,节省科技研究开发的人力、财力、物力,缩短科技进步周期的作用。知识产权出现之前,发明创造成果的完或持有人的保密倾向,导致科技信息传播迟滞和许多家传秘方、家传绝技失传的消极后果,致使许多科技成果需要人们重新研究开发,从而造成科技研究开发方面的重复劳动,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上的浪费。专利制度产生之后,人们为了取得专利权必须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这就一方面避免了他人在同样的发明创造方面的重复劳动,节省了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另一方面又使得他人可以及早地在已公开的发明创造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发明创造,从而极大地加速了科技进步的周期。

知识创新是知识经济的本质要求和知识经济发展的生命。所谓知识创新,是指通过科学研究,获得新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知识的过程,目的是追求新发现,探索新规律,创立新学说,积累新知识。

提问者,该问题非常好,简单回答如下:

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知识产权的占有、使用、以及对其管理和保护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或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主要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地理产品标志保护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合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展会知识产权保、各类运动会、大型活动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如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配套的司法解释、规章等等。

知识产权法的作用简单概括为:

1、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能够极大地激励和保护创新,能够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水平,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事业发展;

2、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能够保护市场竞争的先机和竞争优势;

4、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能够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5、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能够促进企业弘扬知识产权文化和创新文化,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乃至有利于创新、创造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风气形成;

7、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能够促进高新技术、品牌发展、作品创作人才等方面人才发展;

8、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能够推动和支持“”核心区发展;

9、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能够促进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和强国知识产权的梦。等等

一言以蔽之,知识产权强国强民,知识产权促改革铸人才!知识产权是实现伟大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的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