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清算报告怎么弄?事业单位清算怎么处置?
注销公司清算报告怎么弄
法律主观:
注销公司清算报告怎么弄?事业单位清算怎么处置?
注销公司清算报告怎么弄?事业单位清算怎么处置?
注销公司清算报告怎么弄?事业单位清算怎么处置?
清算报告是指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后提出的对申请注销登记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计算后提出的书面报告。清算报告经有关机构确认后生效,是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的重要文件之一。
法律客观:
《中华公司法》百八十七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中华公司法》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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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一、 清算的要求:
1、应当接受门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事业单位清算,涉及国有资产的处置、预算指标的划转、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事业单位清算工作必须始终在门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有组织、有、有步骤地开展。需要说明的是,与原《规则》相比,新《规则》删除了“(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的表述。
2、加强清算期间财产与债权债务的管理。在事业单位清算期间,除保障单位人员薪酬支出和与清查工作相关的评估、处置、公告、诉讼、仲裁等必要开支外,单位的财产应当冻结,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事业单位不得擅自处置财产,防止财产的损失和流失,全面清理单位的财产、债权和债务。
3、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管理状况。事业单位清算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如实反映单位财务与资产管理状况,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对清算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行为,清算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
二、清算的一般程序:
1、成立清算机构。事业单位清算时,一般要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资产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在门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清算机构主要负责事业单位清算期章的财务资产监督管理,制定清算方案和,组织清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等。
2、制定清算方案。包括实施步骤、进度安排、资产清查立项方案、资产处置及后续管理方案、涉及的保障和劳动人事关系处理原则、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解决方案等。
3、组织开展财产清查。以事业单位清算前的会计资料为依据,盘点各项财产、债权、债务的账目,核实各项存货和固定资产的实物存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资产负债表、资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债权债务处理办法等。资产清查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等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4、清理债权、债务。对事业单位的债权权积极催收、追索,如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清算报告中加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债务要及时足额偿还,如有不能偿还的债务,也应当在清算报告中作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5、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事业单位应当妥善处理单位的各项遗留问题并提出相关善后工作方案,如有关伤、残、离退休和富余人员的安置等都应当予以妥善处理和解决。
6、核算单位清算损益。全面核算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损失、收益等,并及时入账。
7、撰写清算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包括:清算的基本情况、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关清算的说明及清算损益等。清算机构如果发现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当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告门和主管部门。
事业单位财务清算的事业单位财务清算的步骤
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清算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和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一般由划转撤并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务、审计、监察、物资、后勤、人事、工会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并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主管部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清算组对清算期间的事业单位财务运行状况负责。清算组应首先制定清算方案;然后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作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受、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流程
法律分析: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机构编制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以下统称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核准登记。
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注销流程
事业单位法人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二条事业单位法人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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