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耕地上,可以建牛羊养殖厂吗?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覆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覆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 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当然可以建,因为是自己的耕地所以有权利支配土地的使用方式,但是要保证不影响到其他村民耕地和不能造成空气污染。

家庭养殖厂区管理规定细则 养殖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家庭养殖厂区管理规定细则 养殖家庭农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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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正确存放

可以的,但是见牛羊养殖场需要到当地的生产部门报备才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家的耕地上,建牛羊的养殖场是需要提前报备的。

养殖厂需要办理那些证件,需要哪些手续?距离住宅多少距离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开办养殖场要办理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登记证、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经营许可证,同时还需办理土地手续、环评手续及备案手续。饲养场要距离居民区500米以上,同时还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一、养殖厂需要办理那些证件

1、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登记证:无论是个人还是经营主体,开办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等,都要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2、排污许可证: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需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养殖时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到畜牧局办理,只有此证审批下来后,养殖户才能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才能开始养殖。

4、经营许可证:如果是种畜禽养殖,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此证要先去得到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核定后,再到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二、养殖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土地手续:开办养殖场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在签订用地协议并且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同时养殖场的选址还需得到规划局的审批。

2、环评手续:提交相应的手续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环评,之后带着这些手续,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做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出环评报告表或书,之后经专家评审后,交给环保部门进行报批。

3、备案手续:养殖户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其中丁规定:三、养殖厂距离住宅多少距离

动物饲养场要距离居民区500米以上。同时养殖厂还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想在家开一家小型的饲料加工厂,这边搞养殖的很多,可是我对四来哦不怎么懂,哪位仁兄能指点我一下啊?

2.2 选用优质原料

预混合饲料的生产技术要点及使用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预混合饲料是同一类的多种添加剂或不同类型的多种添加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匀质混合物。虽然预混合饲料在全价饲料中所占比例很小,但其对全价饲料的饲养效果却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科学的预混合饲料配方是预混料生产的关键。要生产出优质的预混料,不仅需要科学的配方,还需要优质的原料、精细的设备工艺及一套完善的管理措施。预混料不是单纯的商品,而是一项技术含量极高的技术,是原料质量检测、营养配方设计、畜禽饲养管理等技术的综合体现。为了进一步推广和普及预混合饲料技术,本文对预混合饲料的生产技术及其使用作一简述。

1 预混合饲料的生产目的、特点及作用

预混料的生产目的是使微量组分添加剂经过稀释扩大后,其中的有效成分均匀分散在配合饲料中。预混料可以由专门制作这类产品的厂家生产,也可以在配合饲料厂附设专门生产车间生产。预混料具有以下特点:①组成复杂。质量优良的预混料一般包括6、7种微量元素,15种以上的维生素,2种氨基酸,1~2种物及其他添加剂(抗氧化剂和防霉剂等),且各种饲料添加剂的性质和作用各不相同,配伍关系复杂;②用量少、作用大。一般预混料占配合饲料的比例为0.5%~5%,用量虽少,但对动物生产性能的提高、饲料转化率的改善以及饲料的保存都有很大的作用;③不能直接饲喂。预混料中添加剂的活性成分浓度很高,一般为动物需要量的几十至几百倍,如果直接饲喂很容易造成动物中毒[1]。

预混料的作用主要有4点:①可使添加剂的微量成分在配合饲料中分布均匀;②通过预混合工艺处理,补偿和改善微量成分的不理想特性,如不稳定性、吸水性、静电吸附现象等;③使添加剂的添加水平标准化;④简化一般饲料加工厂的生产工序并减少投资[1,2]。

2 预混合饲料的生产技术要点

2.1 采用先进配方

预混合饲料配方是生产技术的核心,是由专一预混料生产厂家的动物营养专家根据动物生长及生产各阶段的营养需要特点,依照国内饲料原料的基本营养含量,以缺什么补什么、经济合理、低值高效为原则,同时考虑外界环境及加工工艺等诸多影响因素,精心设计而成[3]。一方面结合营养需要、用户饲养水平与条件来选择恰当、适量的添加剂原料;另一方面要考虑加工的需要,对于大部分不影响安全的组分,如营养性添加剂等,掌握适量是配方技术的关键。物性饲料添加剂及某些敏感成分(如硒、铜等)的用量和用法,必须要有足够的科学根据和必要的实践经验,否则,极易出现错且后果。原料的配比是影响预混料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预混料中有效成分与稀释剂的比例、各种微量元素间的比例、相关活性成分间的比例等均应恰到好处[4,5]。配方不应是一成不变的,应当不断地根据市场反馈、当地条件、季节变化、技术和产品信息,有把握地调整配方,做到严谨而不失灵活,永远使预混料产品贴近国情和生产实际。

原料的品质对预混料的实际效用影响很大,优质原料的最基本要求是纯度高、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其中最重要的是活性成分含量,尤其是易被破坏的维生素A和维生素C等添加剂,应经过实际测定再决定其配合量。微量元素化合物原料必须具备生物学效价高、物理性质稳定和有毒有害物质少等特点。另外有些添加剂,它本身的品质和剂型对其他添加剂容易造成影响,也应特别注意[1,4]。如七水硫酸亚铁的吸湿性很强,对维生素A的破坏性也很大,而一水硫酸亚铁对维生素A的影响则较小,若加了保护剂,则影响更小,且本身活性很好[5]。生产预混料的厂家应选用优质原料,对原料的品质、效价等都要进行测定。在选用维生素时,应注意以下两点:①选生物学价值高的;②按气候特点选择不同的维生素,如湿热夏季选择单硫胺比盐酸硫胺效果好。在选择微量元素原料时,应考虑其成份的含量、粒度、结晶水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等诸多因素。物饲料添加剂,还要注意安全性问题,使用时一定要根据说明书和厂家提供的试验材料等,对其使用期、停期及注意事项等进行充分的了解。

2.3 使用载体和稀释剂

载体是承载或吸附微量活性成份的微粒,它是预混料中的非活性物质。对载体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化学稳定性强,不损害吸附物;粒度适中,与全价饲料有良好的混合性;价格低廉。载体的粒度应在0.177~0.59mm之间;密度要与其所承载的微量组分密度相近,复合预混料中载体密度应为各微量组分密度的平均值;在混合载体和添加剂时,加入1.5%的植物油,可提高载体的粘着性;载体的含水量应控制在8%~10%,载体不能损害所承载活性成分的活性;载体的酸碱度接近中性为好。常用的载体有:贝壳粉、小麦麸、玉米、糠粉、脱脂米糠、石粉、沸石粉、食盐等。稀释剂是将预混料中的活性物质浓度降低,并将微量颗粒彼此分开的成份,它和载体一样属非活性物质,起着减少活性成分之间的反应、有利于活性成分稳定的作用[2,3]。对稀释剂的要求是:稀释剂的含水量应低于10%,不吸潮、不结块;粒度要求在0.05~0.6mm之间;表面要光滑,具有较好的流动性;pH值要求在5.5~7.5之间,不带静电荷;必须是动物可食的,无害且稳定性好[1,4]。

2.4 原料预处理

维生素易受氧、潮湿、热、光照、金属离子等因素的影响而降低其活性。为了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所有维生素添加剂都须经过特殊的预处理,以保持其稳定性和活性。可采用乳化技术,使之形成微粒,均匀地分散于基质中,再采用包被技术,形成被明胶包被的微粒,制成胶囊[1,6]。这样处理过的微粒,能够抗机械作、抗氧化性能好、混合性能好。微量元素添加剂主要指铜、铁、锰、锌等的矿物质盐与氧化物。这些化合物中有的水溶性,有的易吸湿返潮等,在应用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预处理,以改变它们的某些物理特性,使之既符合加工工艺要求又能确保产品质量。采用的预处理技术主要有干燥处理、添加防结块剂、涂层包被、细粒化、预粉碎等。

2.5 使用高精度生产设备

科学的配方要靠的计量配料来实现,要保证严格按照配方要求准确配料,就要有先进的计量设备和合理的工艺,预混料生产对各类计量配料设备的准确度、稳定性均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对有关设备要加强管理、定期校准。对于添加量小又会影响安全的物,如硒、高铜等添加物,在计量和稀释上要特别小心[1]。混合机是制作预混料最重要的设备,不同的预混料品种需要选择不同的混合机设备,如无重力粒子机、锥形混合机、双螺旋环带式混合机、双轴浆叶式混合机和快速无残留混合机等[3,7]。一般情况下,对混合机的要求是:①混合效率高,搅拌时间短;②混合均匀度高;③结构合理,机内残留低且易被清除;④装出料方便;⑤密闭性能好、漏料少;⑥防静电。

2.6 混合均匀

饲料混合虽然仅是物理过程,但由于原料密度等特性异明显,必须科学地选定设备、混合时间和合适的载体或稀释剂,工艺流程尽量简洁,力求混合均匀。优质的预混料,其所有组分应是均匀分布的,任意采取一份样品化验,它的多个组分间的比例应是与配方一致。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同取样间、不同批次间也会存在异。预混料的均匀性就意味着动物的实际摄入量与配方规定的供给量不符合,从而直接影响到添加效果和配合饲料的饲喂效果,特别是对于一些安全剂量与中毒剂量相不大的微量成分来说,均匀性可能造成使用不安全的后果,所以均匀性是预混料的一项重要质量指标。衡量均匀性的指标为混合均匀度,以变异系数表示,我国部颁标准规定变异系数应小于7%[4]。

2.7 引入HA管理系统

在肉食品安全性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预混料生产中引入HA管理系统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应分析饲料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因素,据此确定关键控制点,并制订控制标准,然后施行切实可行有效的控制措施,建立检测方法和程序,及时发现控制措施与所定的标准是否有偏,采取得力的纠正措施,及时地调整生产加工和控制方法,并要对HA系统进行全面验证[8]。实施HA,可以提高预混料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意识和质量控制水平,必将推动预混料生产水平的全面提升。

3 生产中注意的问题

3.1 以饲养标准为主要依据

饲养标准是不同饲养目的下动物的营养需要量,可作为制作预混料配方的依据,在具体应用时,还有赖于动物营养学的广泛知识。①饲养标准上的营养需要量,应是各种组分提供的同种营养素的总和,而不是要添加的量;②使用直接测定成分后的预混料原料,同时应考虑各种营养物质之间存在的协同和颉抗作用;③饲养标准中的营养需要量只是满足动物所需的需要量,在制作配方时应根据实际条件再加上适当的量,以保证动物在不同条件下对某营养物质的真正需要[2,4]。

3.2 考虑工艺及加工损耗

在预混料加工过程中,首先应保证严格按照配方要求准确投料;其次,要根据各种组分的特性,采用不同的添加方法;要保证混合均匀(CV小于7%)。在饲料加工过程中(如粉碎、制粒等),一些维生素等营养成份会受到损害,因此在研制配方时,要考虑这类因素[1,3]。

3.3 注意基础饲料中的抗营养因子

在许多能量饲料和蛋白质饲料原料中含有一些抗营养因子,其对饲料中的营养因子有一定的破坏作用。如亚麻饼中含抗B6因子;大豆中脂肪氧化物对维生素A有破坏作用等。在做配方时,应注意添加这些营养成份[3]。

3.4 注重稳定性因素

大多数的维生素稳定性较,若遇金属离子更甚。如饲料中Cu、Fe、Mn等存在的情况下贮存3个月,维生素A损失80%,维生素B6损失20%[9]。所以生产中存放时间不能过长,并注意密封、避光等措施。

3.5 微量组分的粒度及配伍问题

微量组分的粒度要求决定于它们的性质以及在全价配合饲料中所占的比例,对于添加比例小而又难以分散的物料则要求粉碎得细一些,否则将影响混合的均匀度。微量活性组分对动物的生长有很大的影响,但自身相互间容易产生化学反应而影响其活性。解决配伍问题的方法主要有:将维生素、矿物质及其他成分分别包装,直到生产全价配合饲料时才将各种预混合饲料同时加入;提高活性组分的稳定性,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在易被破坏的组分外包保护层,另一种是将易于影响其他组分活性物质的组分进行衍生物处理[1,10]。

3.6 安全性与高效率

微量元素大多是化学品,添加时不仅要考虑其有效量,同时还要考虑中毒量。如铜是一种有效的微量元素,高剂量对动物有促生长作用,但在做配方时,应更多地考虑其普通用途,因特殊功效的量与中毒量很接近。再如硒,饲料中含量极微,并且有效量与中毒量又十分接近。复合预混料含有各种微量元素和维生素,许多种微分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如维生素E和微量元素硒在机体内具有相互协同作用;钙和磷只有比例合适时才能发挥高效率;铁、锌的量可影响铜的吸收效果等等[2,11]。

3.7 胆碱问题

氯化胆碱是低分子有机化合物,是幼畜生长发育阶段的必需品,以玉米为主的饲料中,必须添加足量的胆碱以保证畜禽健康生长。一般用50%氯化胆碱粉剂作为饲料添加剂,它具有较强的吸湿性,它本身虽很稳定,但对其它添加剂活性成份的破坏性很大,对维生素A、D3、K3等都有破坏作用,故在使用时应先用麸皮、脱脂米糠、稻壳等吸附干燥处理,控制载体水分,以防胆碱吸潮[2,3]。

3.8 兼顾天气因素

不同气候条件下,动物对营养的需要有异,应随气候适当调节营养元素的比重,使配方更为合理。

4 预混合饲料的使用

4.1 正确认识预混料的功效

在集约化规模饲养条件下,必须提供给动物全价配合饲料。要配制一种全价配合饲料,预混料必不可少,应首先考虑日粮中粗蛋白质、必需氨基酸、能量、钙、磷、钠、氯等营养指标,再配合科学、合理的预混料,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其提高动物生产水平、降低饲料消耗及保健等作用。要分清各种营养成分在动物营养中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不能过分强调预混料的营养和生理作用,只有在日粮中主要营养指标合理的前提下,预混料的作用才能表现出来[2,4]。

4.2 合理选择预混料

市场上销售的预混料良莠不齐,有些存在质量不合格、配方不合理等问题,在选购时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自己拥有的饲料原料状况,因地制宜的选择使用预混料。若只拥有能量饲料原料,就应选择全营养浓缩料;若既有能量饲料原料,又有蛋白质原料,可选用添加量在4%~5%的复合预混料;若为饲料厂,可选用专业预混料厂生产的1%~3%的复合预混料或0.1%~0.5%的高技术分类预混料。要选用那些技术力量强、产品规格全、质量稳定、售后服务周到的厂家生产的预混料产品;根据当地农副产品种类,选择适合自己拥有的基础料种类和特性的配方类型[2,4]。

4.3 严格识别质量

在购买预混料时,应正规大厂家的产品,并仔细验看其包装是否规范、标签内容是否完整[9]。标签上应注明如下项目:产品名称、适用阶段、主要成分、物添加剂的种类及含量、添加比例、使用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等。还要对产品质量作感官判定,合格的预混料应粒度大小基本一致,色泽均一,无异味、霉变、吸湿及结块等现象。

4.4 明确使用对象

在使用预混料时,应针对畜禽种类,不同生长阶段来选择专用的预混料[11],应仔细验看标签上注明的畜种和适用阶段。

4.5 用量准确

应按照说明与其它饲料充分混合饲喂,一般预混料用量占配合饲料总量的0.5%~6%,使用时应准确称量。因为用量过少达不到理想效果,用量过大不仅浪费,而且易引起中毒。

4.6 与基础饲料充分混合

预混料一定要与其它饲料充分混合均匀才能饲喂。并且随配随喂,配合好的饲料应一次用完。

注意掌握预混料的贮藏时间和条件,保持其新鲜。未开袋的预混料要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处,并且要分类保管;开袋后应尽快用完,切勿长时存放。使用期间应注意密封,避免潮湿,否则会导致有效成份含量降低。

5 总结

预混料是以动物生长发育及营养需要为理论依据,考虑多种相关因素的影响,采用先进的设备工艺,把多种维生素、微量元素、氨基酸及促生长因子等通过载体和稀释剂进行合理搭配、均匀混合而成的高科技产品。它包含了大部分的营养需要,与蛋白质、能量饲料混合后,可平衡高效地发挥营养作用,充分满足动物生长及生产的营养需要。但应该看到,我国的预混料生产与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同一种微量元素预混料到处使用的问题,复合性预混料各组分混合包装的问题,高铜、高锌及砷制剂的使用问题等[10,12]。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的进步,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畜牧生产者只有正确选购及合理使用预混料,才能充分发挥其高效的营养功能。

养殖手续有哪些?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养殖需要哪些证件

1、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养殖场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令(2010年 第7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符合以下条件:

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

一、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二、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三、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备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相对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四、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五、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检疫申报、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六、 种畜禽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三)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

(四)有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搞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搞养殖需建设用地,要通梗基层组织上报乡镇土地环保部门审批,再就是免疫登记,这得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目前大搞养殖业,和土地流转,审批不成问题,应该很好办。

农村养殖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

其中有规定: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 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办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建设养殖场用地需要到当地土管所申请,圈舍盖好后引进品种再到畜牧局办理一个检疫合格证就可以了,其他没有。我这里有很多养殖肉牛和肉羊的,需要良种的话你可以过来选购。

搞养殖需要办理些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什么证件?

搞养殖首先要办理的证件就是《动物防疫合格证》,然后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是种畜,还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办养殖场的手续都需要什么

办理养殖证的条件和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二、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二、申请人的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 批准,颁发养殖证。

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 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5、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公告。

四、养殖证:

养殖证是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1、兴办动物养殖场需要办理的主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的依据为《中华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你可以向当地农委(农业局、畜牧局或畜牧水产局)进行咨询,不收费。一般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表);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人员情况等”3、《工商营业执攻》办理可以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乡镇工商所。4、基本农田不可以用作养殖场,所以,建场之初选址时应当符合当地的土地规划要求。

去工商局办理养殖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手续 ?

养殖办理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此许可目前在多数地区为后置手续,也就是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许可证。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 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人证明》及委托人复印件。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复印件,对其姓名及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农民、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四、办理期限

五、收费

免收费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中华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 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 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 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供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3、《湖北省实施〈中华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动物饲养场、屠宰厂、......

办理养殖场需要哪些手续,知道的请详细说一下。

搞养殖、建家庭农场发展养殖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了?

首先是选址和土地手续。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保险起见大规模的还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好发展用地,避免后期扩建时变成“违规建筑”;好消息是国土资源部力挺养殖户,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把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

也就是说现在办理养殖场,饲养栏舍和绿化隔离带属于农用地,不用再去办理繁琐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了。要注意的是用来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属于性建筑物,还是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禁养区之内就别想再搞成规模的养殖了,现在建成的手续齐全的都要搬迁,还是去偏远地区发展吧,四川、贵州、云南,、东北三省、内蒙古是不错的选择。

除了土地手续之外还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今后还会需要养殖场内有具备执业兽医资格证等认定的畜牧类技术职称的人员才可以,可以是老板,也可以外聘,有就行。

环评手续很重要,要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环评通不过以后会很麻烦,可能会被禁养,养殖场被拆除的情况都会发生。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当然还要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近年对三农问题非常关注,不少地区还可以立项备案,立项成功是有补贴的。

在农村办个养殖场需要申请什么手续吗?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 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养殖场要离居民房多远,有法律规定吗

(五)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 、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可根据《中华畜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距离、公路、城镇和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1000米以上;。。。。。。(四)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五)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六)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要注意的是:这个规定适用于有一定规模或以上(规模化)的养殖场,并不适合农村家庭养殖的情况。至于这个“家庭养殖”、“一定规模”是一个什么样的定量概念,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用一个角度去判断,就是家庭养殖一般都能够在自家院落中进行,需要另行包租场地房屋和雇用工人进行养殖的,都可以认为是有了一定规模或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现在农村还有家庭承殖的情况,这就介于家庭养殖和一定规模养殖之间了。如果现场难以判断,实际又存在污染的情况,可以请防疫站对环境进行评估,然后由裁定。

仅供参考。

可以到环保局去告,可能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