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
加计扣除10%政策
3、使用加抵减的税额,找到申报表附表,看最下面表二,就是填写加计扣除的地方;一、加计扣除10%政策
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
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举例:某企业2019年4月销项税额100万,可抵扣进项税额60万。
①不考虑加计抵减
应纳额=100万-60万=40万
②加计抵减=60×10%=6万
③实际应纳额=40-6=34万
二、哪些行业可享受10%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10%与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不同:
加计10%加计抵减范围包括:邮政服务业、电信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而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范围仅限于生活服务业。
三、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加计扣除10%的条件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法律依据
条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第二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加计扣除怎么算
法律客观:法律主观:
的附加税应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当期进项税额。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进项普通可以抵扣吗
法律第九十五条主、、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观:
一、哪些普通也能抵扣进项税(一)通行费电子普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上注明的额抵扣进项税额。申报表填写栏次: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信息。在纳税申报时填入《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专用”相关栏次中。(二)通行费纸质(不含财政票据)1、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可凭取得的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5%)×5%2、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5%)×5%申报表填写栏次:在纳税申报时填入《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8b栏“其他”中。农产品收购是指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买自产农产品时,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普通,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农产品销售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政策而开具的普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或收购的,按以下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农产品买价10%。申报表填写栏次:在纳税申报时填入《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6栏“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中。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除填写第6栏“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外,加计扣除部分还需填入《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中。自2013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准予按注明的额进行抵扣。申报表填写栏次: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30栏“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且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5栏"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的,可以凭解缴税款取得的完税凭证抵扣注明的进项税额。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资料不全的不得抵扣。申报表填写栏次:《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7栏"代扣收缴款凭证"。二、待抵扣进项税额怎么处理1、理论上业务处理时,应该是取得进项入账,并且在入账当月认证所以待抵扣进项,应该是当月销项不够时才会发生,而不应该出现没有认证待抵扣的进项税额。这样,进项税入账时的分录应该是:借:原材料(或直接进费用的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应交-进项贷:应付账款2、月末,当应交借方余额大于贷方余额时,如果是因为进项大于销项,则不予结转,也不用交,自动延期到次月抵扣如果借方大于贷方是因为预缴了,也就是已交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则应该结转进未交科目,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贷:应交税费-应交-转出多交3、如果因各种原因,当进项税额多需待抵扣,又如果是辅导期,月末把已认证的进项税额,需要下月比对后抵扣的部分,结转到待抵扣进项税额。
《中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额。
生活服务业加计扣除如何做账务处理
而这次的四项服务的加计扣除政策抵减税额完全不同于农产品的进项加计扣除,其属于应纳税额的抵减额,按政策规定需要分计提和抵减两个环节,在《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15号附件申报表附表四中分别填列.生活服务业加计扣除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以前类似的政策是农产品的进项加计扣除,纳税申报时,农产品加计扣除按增加的额扣除额计算后得出进项税额填列在申报表附表二第8a栏,其性质属于进项增加额.
生活服务业加计扣除进项会计分录
因为这是新的税务规定,在营改增后发布的《关于印发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中并无相应规范性规定,那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比较合适呢?遵从其税收原理及申报环节,我们认为会计处理也需要分两个环节处理,建议增设"应交税金--应交--进项加计抵减额"及"应交税金--应交--待抵减进项加计额"两个明细科目用于10%进项加计扣除的核算,建议分录如下.
1、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抵减额
(1)发生当期依据可抵扣进项计提可加计抵减额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借: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金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2、当期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 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项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3、优惠到期如还有进项加计额抵减额结余的
贷:应交税金-应交-待递减进项加计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进项加计扣除如何申报
贷:银行存款①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加计抵减的话:
加计抵减额只填写附表四第二部分,主表不单独体现(主表19栏在计法律客观:算税款时自动减去加计抵减额,也就是附表四第5列)~
其中,附表四第2列为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即附表二12行税额10%或15%,无论本期是否抵减均需填写);5列填写本期实际抵减额(本表第6行第4列与主表11-18行中的较小值,抵减不完会结转到下期本表的列“期初余额”)。
如您本期有进项税额转出,且转出对应的进项已计提过加计抵减额,则对应的加计抵减调减额也要填写在3列的""本期调减额;
②农产品加计扣除:符合农产品加计扣除的业务需要将加计扣除部分手工填写到附表二8a“税额”栏次,2019年4月1日后开具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9%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9%×(10%-9%)(即:当期生产领用金额×1%)注:上述公式核定征收扣除率的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怎样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当期发生不可抵减进项税额期末转出进项加计扣除填写申报表方法如下: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1、首先按平时申报步骤,填写申报表,把申报表依次填写完成;
2、回到主表,根据系统自动计算,看一下当期应交金额;
4、税局系统有自动计算功能,加计扣除金额是根据附表二填写的进项税额,在进入表四时会自动跳出提示框,显示本期加计抵减扣除发生额。只要在本期发生额中填入对应的抵减金额,然后再填写本期实际想用的抵减额保存;
5、回到申报主表,就能看到表中自动计算抵减了应纳税额,非常的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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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起征点的,免征;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第二十条 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由海关代征。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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