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现实生活中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基本用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不是?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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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个体工商户适用的是《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小企业是会计定义,小微企业是税收政策的定义。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过小微企业一定是小企业,而小企业不一定算小微企业。 如果是查账征税,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1997年5月发布了什么会计准则

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这个主要是为了规范当时比较兴盛的个体户的管理,当年为了发展经济,鼓励大家自主创业,形成了很多个体产业的工商户,这些人没有注册公司,也不适用企业的会计管理制度。

这样就造成了财税管理的漏洞,为了补上漏洞,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这个规定,

拓展资料:

(一)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会计法》、《关于批转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境内所有按规定需要建帐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规模较小或业务比较简单的个体户,可按照《个体工商户简易会计制度》执行。

(三)个体户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专职或会计人员,办理个体户的财务会计工作。没有条件配备会计人员的,应聘请有关中介机构记帐。

(四)个体户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按年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个体户会计记帐应采用记帐法。

(六)个体户应设置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三种主要帐簿以及必要的辅助性帐簿。

各种帐簿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进行登记。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

(七)个体户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八)个体户应按本制度的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应税所得表(执行《个体工商户简易会计制度》的个体户,可只编制应税所得表),并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留存利润表由个体户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自行编制。各地财税机关要求按季或按月报送会计报表的,可从其规定。

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0天内报出。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个体户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外体户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业主和会计主管人员(或记帐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九)本制度由中华、税务局制定;需要变更时,由会同修订。

(十)本制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个体户要报财务报表吗

个体户需要报送财务报表。

个体户作为自然人承担生产经营风险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报账,及时做好财务管理和财务报表工作。根据《中华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个体户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展示个体户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重要工具,也是税务机关对个体户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管的重要依据。

具体来说,个体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及时报送给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此外,个体户还应当依法进行会计档案管理,保留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个体户的财务报表编制和报送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同时,个体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选择合适的会计核算方式和报表编制方法,以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

个体户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具体条件如下:

1、获得经营所得:个体户应当是从事营业、服务、生产、经营等活动中获得经营所得,并且该经营所得应当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2、月度纳税申报:个体户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月度纳税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的税款;

3、年度汇算清缴:个体户应当在每年度结束后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对其全年的经营所得进行汇算清缴,结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个体户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行业、税种等因素而异,具体以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此外,个体户在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遵守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纳税规定,确保自身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 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具体比例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五条

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个纳税期至后一个纳税期。

个体户如何做账?

问题一:个体户如何做账? 规模很小,不具备建账能力的,可以不建账 如果没有账,税务机关会对你实行核定征收方式,一般为定额征收,也就是每月交纳固定数额的税款。 由于你是需要领,也可能按照你的开票金额实行定率征收。 具体怎么征,由税务机关决定

问题二:个体户怎么做账? 个体工商户一般是不需要做账的,就做个流水账就可以了,除非你规模比较大。

如果要做的话就参照小企业会计制度做,建总账、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库存商品明细账、明细分类账(含固搐资产账、费用账、往来账)就可以了。

如果税务部门没特别要求就可以不用做了。

问题三:请教个体工商户 怎么做账 个体一般用不着做账,记好业务流水就可以了。如果实在要记账可以这样写:

借:银行存款 -----XX银行

贷:

借:

贷:其他应付款 ----XXX

问题四:个体户需要做账吗 如果你是定额税的,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做或不做内帐;如果是查账征收的,则需要做帐。但是大多数个体户都是核的定额税,所以不需要。

问题五:个体户是否要做账? 规模很小,不具备建账能力的,可以不建账

如果没有账,税务机关会对你实行核定征收方式,一般为定额征收,也就是每月交纳固定数额的税款。

由于你是需要领,也可能按照你的开票金额实行定率征收。

具体怎么征,由税务机关决定

问题六:请问个体户怎么做账报税? 先让之前的会计把交接单给你一份,包括国、地税报表;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表、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税务的专管员电话及主管税务所电话。你看下之前的记录心里就会有数了,再不行就问下专管员。

问题七:请问个体工商户的财务帐怎么做?是和企业一样的吗?

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7]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单列市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通知略)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加强经济核算,使个体经济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根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关于批转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建立、使用、保管账簿和凭证,但依法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

(一)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的;

(二)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

(三)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

(四)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建立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及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

(一)请帮工在2人以上5人以下的;

(二)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

(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建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建立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第五条 依法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不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商品进销存登记簿等。

第六条 复式账簿中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必须使用订本式,其他账簿可根据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选用活页账簿。简易账簿均应采用订本式。

第七条 建立复式账和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购领统一格式的账簿、凭证;设立账户、启用账簿时应事先送主管税务机关审验盖章。

第八条 建账户必须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账务,不得涂改、撕毁、挖补。

第九条 账簿和凭证(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要按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装订或粘贴。

第十条 建账户对各种账簿、凭证、表格必须保存10年以上,销毁时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验,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建立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按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月度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可委托经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等中介机构及其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代办有关建账事宜。聘请财会人员建账应填报《个体工商户聘请财会人员代为建账申请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实施。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建账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培训考试,合格者准予建账记账;对在建账记账过程中弄虚作的,或者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账记账资格,不准代办账务。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经税务机关批准并按照税务机关......>>

问题八:个体户如何做账,和做企业帐一样吗 个体户一般都是定额征收,而企业都是查账征收,因此个体户的账务处理跟企业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个体户一般做流水账就可以,而企业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问题九:个体户怎么做账 个体工商户一般是不需要做账的,就做个流水账就可以了,除非你规模比较大。 如果要做的话就参照小企业会计制度做,建总账、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库存商品明细账、明细分类账(含固定资产账、费用账、往来账)就可以了。 如果税务部门没特别要求就可以不用做了。

问题十:个体工商户应该如何做账 个体不需要做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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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怎么记账标准格式

作为会计重要的核算 方法 ,可以说没有记账法就没有会计核算,但对记账法的记账符号借和贷的含义却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那么个体户要怎么记账呢?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个体户记账的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个体户的记账方法

个体工商户一般是不需要做账的,就做个流水账就可以了,除非你规模比较大。如果要做的话就参照小企业会计制度做,建总账、 日记 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库存商品明细账、明细分类账(含固定资产账、费用账、往来账)就可以了。如果税务部门没特别要求就可以不用做了。

个体户的法律特征

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

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记账的规范

1.登记账簿时,应按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记入账内。应做到登记准确、及时、书写清楚。2.为了使账簿记录保持清晰、耐久,便于会计账簿的保管,便于长期查考使用,禁止涂改。记账时,应使用钢笔和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球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

3.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应紧靠行格的底线书写,约占全行格的2/3或1/2,数字排列要均匀,大小数要对正。这样,不仅可使数字得到清晰的反映,也便于改正记账错误。

4.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已登记的符号“√”(表示已经登记入账),以便检查记账有无遗漏或错误。

5.总账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日期、凭证号都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填写,摘要栏除写“上年结算”及“承前页”外,应填写凭证汇总的起止号。

明细账应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日期填写月日,如果同一月份有多笔业务,除、二笔外,以下各笔可用点点代替,但换页的、二笔必须填写。凭证号栏与摘要栏按记账凭证号与摘要填写。

日记账应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根据支票存根或其他银行结算票据逐笔登记,“种类”项按银行结算种类填写,“号数”只填写支票的后四位数字。

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隔页跳行登记。如果发生隔页、跳行时,不得随意涂改,应在空行空页的金额栏由右上角向左下角划红线注销,同时在摘要栏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压线盖章。订本式账簿,不得任意撕毁。

6.下列情况可用红色墨水。登记账簿须用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球笔或铅笔,但下列情况可用红色墨水:

(l)按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记账以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或金额发生错误,并己登记入账,引起账簿记录错误,可先用红字填制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冲销原错误记录,然后用蓝、黑字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重新登记入账。记账以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金额有错误,并且所记的错误金额大于应记的正确金额,但原记账凭证和账簿所记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并无错误,则用红字冲销它的多记部分金额。

(2)在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在多栏式账页中,只设借方(或贷方)栏目登记增加数,若需要登记减少数时,则用红字在表示增加栏目中登记。

(3)划更正线、结账线和注销线。

(4)冲销银行存款日记账时,用红字登记支票号码,进行冲销。

(5)存货按成本计价,在调整发出材料成本异节约额时,用红字冲减成本异。

(6)采购材料或商品时,货物已到达企业,而结算凭证尚未到达,则在月末时,先按暂估价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回暂估价,以便结算凭证到来时正常入账。如表3-2所示。

(7)当销售货物发生退回时,则用红字冲减己入账的该笔货物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8)会计制度中规定用红字登记的其他记录。

7.结出账户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金额栏内元位上用“0”表示。

8.账簿中账页下端后横线以下,一律空置不填。

9.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在下页行摘要栏注明“承前页”字样。

所有账户一律不做“过次页”。

办理“承前页”时,次页行的日期均以前一页后一笔记录的日期作为“承前页”的日期。日记账承本日发生额连续累计数及余额,损益账户承本月发生额连续累计数及余额。

如果账簿后一行为日结、月结、季结或年结的,办理承前页时应承借、贷、余日结、月结、季度或年结数。对于不需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办理承前页时,只承前页的日结、月结、季结的余额;对于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办理承前页时,承借、贷、余三栏目结、月结、季结数,记在行。

在办理承前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科目有:、应付工资、应交税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每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利润分配等。

10.对于固定资产账簿和低值易耗品账簿,可以跨年度连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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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一、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所确定的申报纳税期限,按时申报纳税税款,并报送有关纳税资料。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经税务部门批准,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委托银行化角等方式申报纳税。

三、定期定额户依照税务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视为已申报。

四、具有一定情形的定期定额户,可以申请将纳税期限合并为继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法条依据: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加强经济核算,根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批转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