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1.担保合同从属于主合同,是对主合同的补充。在主合同的债务无法履行时,担保人的义务才开始履行。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

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

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担保合同生效条件


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担保合同生效条件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抵押担保的范围;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担保合同有效吗?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或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担保合同5、生效的时间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

根据《 民法典 》第429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抵押权和抵押合同的区别

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法律主观:

担保合同是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性质不同: 抵押 是指 债务人 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 时, 债权人 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 抵押权 人。 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五条《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概况;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 抵押担保 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 抵押合同 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人的姓名、等;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2.担保合同具有相对性。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担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担保的主合同而单独发生效力。被担保的合同债权不成立、无效或者失效,对已经成立的担保合同没有影响。; (八)抵押人、抵押权人认为其他应当登记的抵押权信息。

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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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4、质押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合同内容展资料:

什么是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自己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出现的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1、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

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2、保证合同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银行 抵押担保合同 包括内容: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 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为抵押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 2、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合计总额(具体金额的大小写)。 债务履行期限 (具体截止日期)。债权本金的实际金额和债务履行期限以主合同及其相关债权凭据所记载的为准。 二、抵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和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主物、从物、利、从权利、附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3、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不受抵押权人持有债务人及抵押人以外其他第三人任何方式的担保的影响,即无论抵押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保证金、履约保险等),抵押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抵押物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且承担担保不分先后顺序。 三、抵押物 保证的期间;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抵押合同内容

参考资料:

担保合同,是为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者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得以实现,甲方自愿以其有权的房地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条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房地产坐落区小区街(路)号(附号)栋单元楼号房地产名称房屋结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预售合同备案号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用地总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建筑总楼层抵押楼层使用性质房地产状况四至东:南:西:北:以下栏目仅供在建工程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已投入已完成工作量和工程量第二条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______________数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三条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为(大写)_______________。第四条抵押房地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地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地产,或在_____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第五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_______________万元,占主债权____%,及由此产生的附属债权。第六条本合同抵押期限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约定:1、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2、不作约定。第七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三十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第八条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1、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变更抵押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2、甲方以受偿价款偿乙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的主债权及附属债权。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转让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抵偿第三方债务、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2、甲方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转让价款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第十条抵押房地产的再抵押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再进行抵押;2、甲方将抵押房地产余额部分再次抵押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新抵押权人抵押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但所担保债权不得超出余额部分的____%。第十一条抵押房地产的出租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对外出租;2、甲方出租抵押房地产时,应当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第十二条本合同其他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债务人和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3、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第十四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签订;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登记机关存___份。即担保人)之间订立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特定方式实现债权的合同。担保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担保合同的特征

从属性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相对性

担保合同的相对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银行抵押担保合同具体应该怎么写

补法律分析:所谓担保一、内容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