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家庭农场养殖业管理办法 安徽省家庭农场政策
家庭农场经营范围
3、家庭农场从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事项的,应经相关审批机关依法审批后,凭许可文件、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2013年一号文件中,“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出现,并在全国各地迅速升温。今年5月16日,山东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工商局)出台了《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昨日进行了公开解读。其中人们关心的从业者资格得到了详细界定,首先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应在五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门规定要求。《办法》中没有对家庭农场概念、标准、投资主体做明确规定,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公司等,经营范围也十分宽泛,家庭农场可以在从事农、林、牧、渔种植、养殖业的基础上,兼营相关研发、加工、销售或服务,还可以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直接核定为“家庭农场经营”,而外省市对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都有具体要求,这是《办法》的创新之处。
安徽省家庭农场养殖业管理办法 安徽省家庭农场政策
安徽省家庭农场养殖业管理办法 安徽省家庭农场政策
安徽省家庭农场养殖业管理办法 安徽省家庭农场政策
林果、谷物、蔬菜种植、销售;果蔬采摘。(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需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i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果树、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及批发兼零售;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产品养殖;农业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禽类养殖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提供农业观光休闲、采摘、垂钓服务;苗木、草坪种植、销售;农业设施工程;农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谷物、蔬菜、园艺作物、水果的种植及销售,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内陆养殖(法律法规禁止的养殖区域除外)及销售,农产品初加工及销售,电子产品(⑥、有比较完善的为合作社成员提供相关服务的场所和设施。合作社要有为社员提供技术培训、产品交易、生产资料供应等服务的场所和设施。不含电管制器材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建材(不含硅酮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庭农场可以搞养殖吗,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回答
家庭农场可以搞养殖。据调查,在全部家庭农场中,从事养殖业的有39.93万个,占45.5%;从事种植业的有40.95万个,占46.7%;从事种养结合的有5.26万个,占6%;从事其他行业的有1.56万个,占1.8%。从事畜禽养殖的家庭农场需提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且不包括法律法规禁止养殖的动物,以及法律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家庭农场可以搞养殖,从事畜禽养殖的家庭农场需提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据调查,在全部家庭农场中,从事养殖业的有39.93万个,占45.5%;从事种植业的有40.95万个,占46.7%;从事种养结合的有5.26万个,占6%;从事其他行业的有1.56万个,占1.8%。而从事养殖的家庭农场里,家庭农场养猪数量最多,而且最为活跃。
2、家庭农场是一个起源于的舶来名词,在我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 4、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且相对稳定。二、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1、家庭农场以种养业为主,主营农、林、牧、渔种植、养殖业,兼营相关研发、加工、销售或服务,还可以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直接核定为“家庭农场经营”。注意:不包括法律法规禁止养殖的动物,以及法律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以谷物、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以及水产养殖为主要经营项目,可以种养结合或兼营相应的农场休闲观光服务,包括:果树、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及批发兼零售;水产品养殖;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技术开发、咨询、转让;禽类养殖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提供农业观光休闲、采摘、垂钓服务;苗木、草坪的种植、5、在县级及以上农业(农经)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销售;农业设施工程;农副产品销售。
注册家庭农场需要什么资料
农民合作社法律分析:申请家庭农场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农场申请书》;2、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养殖业需提供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的检疫证明;3、家庭农场从业人员明(复印件);4、相关财务资料;5、家庭农场全貌照;6、有产品注册商标、产品和基地认证的提交相关复印件。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应具备一定的土地经营规模。从事稻谷、小麦、玉米等谷物种植的,土地经营规模应为100亩以上;从事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的,土地经营规模应为30亩以上;从事水产养殖的,土地经营规模应为50亩以上;从事种养相结合的,其土地经营规模应当达到上述标准下限的70%以上。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其实需要农场管理方面的资料以及牲畜的食物物卫生,还有就是牲畜的种类,生长习性等等。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小型家庭农场申请条件是什么
①有3个以上的成员社;②建立有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及管理制度;③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并有会议记录及成员签名;④开展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生产质量标准、统一技术指导和培训、统一注册品牌、统一销售产品服务。⑤成员社向联合社入股,形成两级法人,两级核算,两级分配。联合社以及成员社实行核算的财务管理和规定的会计核算制度,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记帐机构记帐、核算。⑥联合社年销售额要达到500万元以上,加合社的农户每年的收入要高于同行业非成员农户20%以上。法律分析:1、经营者应具备农村户籍。2、家庭农场主要的劳动力以本家庭为主,无长期雇佣工人,或者长期雇佣工数量不超过本家庭务工人员数量。3、申请者的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并且净占比要超过80%以上。4、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关农业技能培训。5、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过流转过来的,应在合法的基础上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6、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应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集中、稳定。从事粮食、经济作物等种植业的农场流转土地的租赁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亩以上。或者从事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农场,1、《农场申请书》;土地流转面积应在10亩以上或相关产业投入在50万元以上。法律依据:《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 条 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他人承包的土地、林地、山地、水域等,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的,可以依法登记为家庭农场。 依法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 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3、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 4、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应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
农场经营范围 可以经营养殖业吗
一、家庭农场可以搞养殖吗2、家庭农场主营农、林、牧、渔种植、养殖业,并可兼营相关研发、加工、销售或服务。
①、有专用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办公设备。合作社要有一间以上的专用固定办公场所,并配有桌椅、电话、档案橱柜等必需的办公设备。4、从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外事项的,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其中涉及工商登记后置许可事项的,在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想要办理一个家庭农场,需要哪些资料呢?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规范:一申请人必须是农业的身份(申请人或其他农业户口证明)。二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三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应在五年以上需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林权证》当经营土地林地的证明。四选择经济组织模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其他组织形式。五有产品注册商标产品和基地认证的提交相关复印件。材料准备齐全就可以去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登记。
6、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1、专业农场申报人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3、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包括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
4、专业农场成员出资清单;
5、专业农场发展规划或章程;
2、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养殖业需提供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的检疫证明;
3、家庭农场从业人员明(复印件);
4、相关财务资料;
如何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
1、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家庭农场经营,也可依申请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核定具体项目。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为主 ,在近日召开的首届“清华三农”上,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大学农村研究院副韩俊强调,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为农民服务为基本原则,不可脱离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这关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家庭农场5、家庭农场全貌照;
1、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
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常年雇工指家庭农场受雇期限年均9个月或按年计酬的雇工。
种植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50亩以上(设施蔬菜集中成片30亩以上,食用菌栽培年规模达到5万袋以上)。
畜牧养殖型:蛋鸡年存栏2000—1万只,生猪年出栏500—5000头,肉鸡年出栏5000—2万只,肉羊年出栏50—500只,肉牛年出栏50—500头,奶牛存栏500头以上。
种养综合型:种养结合的综合性农场,标准达到种植业、养殖业家庭农场的下限标准。 水产养殖型:流转或承包集体养殖水面5年以上,建成池塘养殖面积60亩以上,或温棚、工厂化车间等养殖设施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名特优养殖品种率70%以上。 林果经营型:林场经营权为村组承包山或自留山,用材林经营面积500亩以上,经济林、花卉苗木基地经营面积200亩以上,林养结合的林地经营面积120亩以上、林下散养家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
(1)、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达到“六个有”标准:
②、有清晰醒目的合作社标牌。办公场所门口必须悬挂规范的合作社全称标牌。
③、有法定机构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作社要有符合《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由质监、税务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④、有规范健全的上墙制度。办公场所内必须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理事(监事)会组成成员、社员(或出资成员)名单,以及合作社章程、会议制度、财务制度、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等相关制度上墙。
⑤、有规范齐全的档案、公章和专门的银行帐号。合作社要将设立批准的各种材料、证照和规范运行的社员登记或出资手续、会议记录、财务帐目及每次为成员提供服务的情况分门别类建立档案。要公章和财务章“两章”齐全,并有专门的银行帐号。
(2)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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