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法(食品卫生安全法实施条例)
为什么要将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
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人还看过: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2014年12月25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转基因食品标识等方面内容。二审稿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2015年3月,食品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新的《食品安全法》最快上半年出台。
食品卫生安全法(食品卫生安全法实施条例)
食品卫生安全法(食品卫生安全法实施条例)
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相比有哪些重大变化
《中华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扩大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原来的食品卫生法仅在第十一条对于食品添加剂提出了卫生要求,现实中由于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多发,尤其是引发的“三鹿奶粉”,使得人们对于食品添加剂更加警惕,从而在立法上对于食品添加剂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要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也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例如遵守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等。
第二,食品安全法扩大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作出与食品相关产品的概念,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依据附则里的进一步说明,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卫生要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食品安全法增加了与《中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衔接的规定,避免了法律之间由于适用范围的交叉重复可能出现的打架现象,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在食品安全法中具体适用问题,即: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供参考。
新修订的中华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六、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第1条指出了该法的立法目的:“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这里包括两个要点:》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中华境内从事什么活动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
3、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在中华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
司法经济法考点二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6、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一、在中华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
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6、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2、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4、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
6、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中华食品安全法》 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安全法的意义
法律依据: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在是否将《食品卫生法》修改为《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上,还有不同意见。
5、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司法经济法考点之食品安全法立法与适用范围?
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新增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华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法律,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下面由我为你介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5、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司法经济法考点一
食品安全法立法背景及其目的
食品安全法,是指调整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行为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于1982年11月19日通过《中华食品卫生法试行》,该法于1995年10月30日修订,形成比较成熟的《中华食品卫生法》。施行于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虽然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食品安全日益成为全球性问题,我国也逐渐暴露出食品标准不统一、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食品检验机构不规范等制度上的瑕疵,再加上食品安全不断发生如2004年的阜阳“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以及此后的“”、福寿螺等,我国在食品领域的立法重心从“食品卫生”提升到“食品安全”,于2009年2月28日颁布《中华食品安全法》。从一定的意义上讲,新的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催生出来的,并且也是部冠以“食品安全”字样的法律。
一是保证食品安全,即保证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是该法的直接目的。
二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条文从公众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等基本人权的高度揭示食品安全的意义,表明了我国法律“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
2013年12月9日,通过《关于审理食品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因食品、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侵权案件和合同案件审理中的若干问题作出了规定。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部调整与食品安全有关行为的专门法律,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根据该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受该法约束:
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2食品新增剂的生产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装置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5对食品、食品新增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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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三、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四、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五、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七、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八、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
九、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 依据.
十、不购买和食用三无产品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主观:
食品安全 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增强群众体质,制定本法。、使用范围、用量、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内容。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因此,哪些事项应当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规定。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残留、兽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微生物在医学上按照对人类和动物有无致病性,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非致病性微生物。致病性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等。 农残留问题是随着农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而产生的。目前使用的农,有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大部分农难以降解,残留性强。农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兽残留是指使用兽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中的原型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有关的杂质的残留。 重金属指比重大于5的金属,一般都是属于过渡元素。如铜、铅、锌、铁、钴、镍、锰、镉、汞、钨、钼、金、银,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如果河流、湖泊、海洋和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鱼类或贝类积累重金属而为人类所食,或者重金属被稻谷、小麦等农作物所吸收被人类食用,重金属就会进入人体导致重金属中毒。 广义的污染物质包括不是有意加入食品,而是在食品生产、制造、加工、调制、处理、填充、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过程中,或是由于环境污染带入食品中的任何物质。 上述物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但是由于生产过程、环境污染等原因会或多或少进入食品中,法律客观:最终进入人体。人体摄入的危害物质超过一定含量,就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基因修饰的微生物、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等种类。 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婴幼儿是人一生中健康成长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如果能够得到合理的膳食营养,必将为其以后一生的身体和智力发育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婴幼儿主辅食品的各种营养成分必须搭配科学,某种营养成分既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婴幼儿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规定营养成分的量、量等要求,使婴幼儿在满足营养需求的同时又保证食用安全。同样,其他一些特定人群对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也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中的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如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这些内容的标示都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规定统一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例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用水应当符合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这些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涉及食品安全的,也属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包括检测或试验的原理、类别、抽样、取样、作、精度要求、仪器、设备、检测或试验条件、方法、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合格标准及复验规则等方面的统一规定。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他内容包括其他没有明确列举,但是涉及食品安全,需要制定标准的内容。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 在线律师 的的帮助。
《中华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残留、兽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式实施于哪一年?
1、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截止到2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018年7月,新修订后的《中华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中华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法的意义
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增强群众体质,制定本法。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在是否将《食品卫生法》修改为《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上,还有不同意见。
二、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 836084111@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