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0533-2016护栏标准 护栏的标准和规范
应急池栏杆高度要求
——修改了应设置护笼梯段的高度的要求;危险部位安全护栏的高度要求:当距离基准面高度小于2米时,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900mm。当距离基准面高度大于2米小于20米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50毫米。
gb40533-2016护栏标准 护栏的标准和规范
gb40533-2016护栏标准 护栏的标准和规范
3.4
当距离基准面高度不小于20米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00mm。
防护栏杆的高度应为1050毫米。离地高度小于20m的平台、
安全检查表中的? GB4053.13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d.与外部应有联系信号。编号为GB4053-2009的标准为《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该标准为三部分,包括: GB 4053.1 第1部分 钢直梯; GB 4053.2 第2部分 钢斜梯 ;GB 4053.3 第3部分 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安全你老表中的这个型号就是规定,就是在这三年之内击毙服053才可以用可以使用的符号。
安全检查表中这个规定是材质方面的安全质量的规定
安全检查表中的这个应该是规定的是一个他们承担的表。
GB是简体字幕,BIG5是繁体字幕,蓝光动漫后面都标的BIG5_GB意思是支持双字幕,可以在简体和繁体之间
安全检查表中的这个规格是它的制定模式。
安全表中的这个的话,他就是一个安全的识别的型号
应该是一串代码,或者一个规格什么的,如果你真的需要知道的话,你还是去愿意问专业人士,这样的问题,一般人是不知道的
这个就是型号,一些数5、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字型号。
这个是国标的意思,指的是符合国标里边的哪一条?
栏杆规范高度标准
10.10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容许接受剂量为00.5SV每年。受照射范围接近年容许剂量当量水平者,每年体检一次,低于3/10者,每二三年体检一次,因特殊情况,一次外照射超过年容许剂量当量或一次进入体内的放射性核素超过一年容许摄入量的一半者,应及时进行体检并作必要的处理。栏杆规范高度标准具体如下:
1、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
2、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
3、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等。
栏杆种类有哪些
栏杆种类如下:
1、楼梯栏杆,最常见的栏杆应该是楼梯上配置的栏杆,称为楼梯栏杆,主要是用在楼梯的围挡上,有分割、防护、装饰等作用,种类和形式的表现也比较多,特别是材质上表现各异,有金属类、玻璃类、木质类、塑料类、石材类等;
3、特殊场合栏杆,除了在楼梯、平台等场合上要设置栏杆外,也有不少场合需要需要设置栏杆的,一般称之为特殊场合栏杆,譬如说室内宽楼梯中间部分的分割栏杆、护窗栏杆等。
法律依据:《中华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8.5的处罚。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 这四句话的意思?
以下文字为引用:
这是安全措施上的言语啦。
凡是有坑洞的必须要有盖子,
有台沿的台沿边上必须要做栏杆,
有旋转飞轮的,旋转轮必须要有安全护罩遮挡,
有旋转轴的,旋转轴也必须有轴套保护
以上措施都是现场安全措施必须实行的,避免因高和旋转部件造身伤亡。
就是对称,或者两者之间不可或缺的意思!
f.油罐内油位不得低于加热器顶面的高度;总结的归一句:有因必有果!
有人知道这4句话对应的标准么?
先来几个3.7
1、GB4053.3-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2、GB8196-2003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标准
3、GB15760-2004《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6.4.10有外来安装施工的单位应指定专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气瓶使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分析如下:
为使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和减少,保障设备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全保养管理制度:
⑴预防重于修理、重于后的补救,为防患于未然,设备作人员及维护人员须认真执行设备保养管理制度。
⑵设备保养时须执行以下规定。
①定点:规定保养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②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③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④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的油类质量。
⑤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⑶每台设备设立设备保养记录卡,执行设备保养后,须做好运 行记录。
⑷设备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二、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⑴设备的所有图纸、说明书等数据由生产部建文件保存。
⑵生产部依据每台设备的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部位、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⑶设备作人员负责在开动机器前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人员要负责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⑷生产岗位作人员检查设备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主管,由当班主管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
⑸专职维修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设备异常、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维修。巡检中发现的设备异常,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主管即刻组织处理;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生产部主管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三、设备安全作管理制度:
⑴特种设备作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⑵一般设备作人员上岗前须指定专人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⑶开机前要口头警示,并注意周围人群,确保已无人在设备上作业后方可开机。
⑷设备作人员在作设备时须严格执行安全作规程。
⑸设备作人员须调整设备内部零件或取出设备内部物品,须停止设备运行,并关闭设备电源。
⑹ 设备作人员在作设备前须穿戴要求的防护用品。
⑺设备作人员在作设备时发现设备有异常时须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立即通知主管。
⑻设备作人员在下班前须关闭设备电源,检查设备安全停止后方能离开。
四、设备异常的处理:
⑴设备发现异常,岗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设备保养记录卡中详细记录。
⑵设备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异常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作,加强观察,注意异常发展。
⑶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异常,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⑷在安排处理每项异常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五、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⑵设备维修人员根据的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⑶维修工作完毕,应在“烘干室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检修记录”中填写有关内容。
(4)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时须切断设备电源,并按安全作规程执行维修作业。
拓展资料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
2、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依据以下步骤制定:
——考虑存在什么风险,需要从哪些方面控制风险。
——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流程。
——考虑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也就是5w1h的应用。
——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法律法规的条款转化为制度的内容。
——考虑制度中需要被追溯的内容,设置记录。
参考资料:
设备安全作管理制度:
⑴特种设备作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⑵一般设备作人员上岗前须指定专人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⑶开机前要口头警示,并注意周围人群,确保已无人在设备上作业后方可开机。
⑷设备作人员在作设备时须严格执行安全作规程。
⑸设备作人员须调整设备内部零件或取出设备内部物品,须停止设备运行,并关闭设备电源。
⑹ 设备作人员在作设备前须穿戴要求的防护用品。
⑺设备作人员在作设备时发现设备有异常时须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立即通知主管。
⑻设备作人员在下班前须关闭设备电源,检查设备安全停止后方能离开。
扩展资料:
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依据以下步骤制定:
——考虑存在什么风险,需要从哪些方面控制风险;
——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流程;
——考虑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也就是5w1h的应用;
——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法律法规的条款转化为制度的内容;
——考虑制度中需要被追溯的内容,设置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
设备安全作管理制度:
⑴特种设备作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⑵一般设备作人员上岗前须指定专人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⑶开机前要口头警示,并注意周围人群,确保已无人在设备上作业后方可开机。
⑷设备作人员在作设备时须严格执行安全作规程。
⑸设备作人员须调整设备内部零件或取出设备内部物品,须停止设备运行,并关闭设备电源。
⑹ 设备作人员在作设备前须穿戴要求的防护用品。
⑺设备作人员在作设备时发现设备有异常时须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立即通知主管。
⑻设备作人员在下班前须关闭设备电源,检查设备安全停止后方能离开。
设备安全保养管理制度:
⑴预防重于修理、重于后的补救,为防患于未然,设备作人员及维护人员须认真执行设备保养管理制度。
⑵设备保养时须执行以下规定。
①定点:规定保养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②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③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④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的油类质量。
⑤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⑶每台设备设立设备保养记录卡,执行设备保养后,须做好运 行记录。
⑷设备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扩展资料:
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⑴设备的所有图纸、说明书等数据由生产部建文件保存。
⑵生产部依据每台设备的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部位、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⑶设备作人员负责在开动机器前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人员要负责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⑷生产岗位作人员检查设备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主管,由当班主管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
⑸专职维修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设备异常、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维修。巡检中发现的设备异常,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主管即刻组织处理;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生产部主管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参考资料:
设备管理制度(plant mament s)企业为了保证生产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持其技术状况完好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而编制的一些规定和章程。一般应包括:设备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的规定,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备前期管理制度,设备改造、更新管理制度,进口设备、重点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设备检修技术管理制度,设备管理与维修的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统计、考核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的使用、作、维护和检修规程,润滑管理规范,备件管理办法等。
拓展资料:
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1、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2、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的 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3、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4、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6、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7、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参考资料: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方针
保证设备正常完好为企业的生产提供的技术装备,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在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以获得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率。
2.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2.1设备管理由分管生产副厂长全面负责。
2.2.1负责考核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
2.2.2负责审核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并监督实施;
2.2.3负责审核设备更新和增置;
2.2.4负责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制度;
2.2.5负责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2.3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由设备科或专、设备负责。
2.4设备科或设备的职责是:
2.4.1掌握设备市场信息和本厂设备技术状态,根据本厂生产需要,提出并编制设备更新和增置,经分管副厂长同意实施设备的购置。新置设备确保性能先进、质量优良,并且有较高的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
2.4.2对新购置的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严把质量关。负责做好设备运行初期的使用和保养,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2.4.3编制设备作规程和维护规范,监督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2.4.4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设备常年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状态;
2.4.5编制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并负责实施。
2.4.6会同财务科编制设备台帐,加强设备台帐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盘点、核实,确保帐面清晰、帐物相符;
2.4.7建立主要设备档案,一机一档;
2.4.8监督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
2.4.9完成厂长交办的设备管理的其它日常工作。
3.设备分类与编号
3.1凡本厂购置的价值1000元以上的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和设备、辅助性生产工具均列入设备管理范筹。
3.2本厂设备共分五类:
3.2.1型材切削加工设备;
3.2.2辅助设备;
3.2.3焊接设备;
3.2.4检测仪器和设备;
3.2.5辅助性生产工具;
3.3设备编号方法;
3.3.1本厂设备编号采用两节编号方法。节号码用三位数字代表设备分类,第二节号码代表设备顺序号。
3.3.2设备编号的标记如下:
A B C————D
其中:A————设备大类,切削加工设备为1,焊接设备为2,辅助设备为3,检测仪器和设备为4,辅助性生产工具为5;
B————设备中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C————设备小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D————顺序号。
4.设备的购置与入帐
4.1根据本厂生产需要,由车间或设备提出设备更新和添置要求。
4.2设备科或设备员根据车间的要求进行考察,综合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提出购置,报分管副厂长审核。
4.3审核后的设备增置报厂长批准。
4.4由厂长主持与设备供应商签定设备购买合同。
4.5设备进厂后,由设备科或设备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的外观,检查备附件是否齐全,随机技术文件是否完整。
4.6设备科或设备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备科或设备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按规定分类编号入帐。
5.1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5.1.1了解设备的重量,体积(高度、宽度、长度),吊卸就位的条件,并确定其运输路线;
5.1.2了解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选用符合规定的安装场地,对于有恒温、恒湿等特殊环境要求的设备,应严格按设备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进行;
5.1.3准备安装时所需的物资器材、工具、测量仪器、润滑材料等;
5.2设备的安装
5.2.1设备平面布置图由车间、技术科和设备科共同提出,报分管副厂长审批。
5.2.2设备安装必须按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
5.2.3安装设备的基础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规定的要求建造。
5.2.4设备装牢在基础上之后,应将所有污物、水迹、铁屑、防锈油清除干净,所有在安装时进行装配(或组装)的零部件,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规定的油脂,特别应注意接合面和滑动面的清洁度,但设备上的密封、铅封和技术文件中规定不得拆卸件,不准拆卸清洗。
5.2.5设备零部件以清洗装配好之后,应将所有的润滑部位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然后用手转动各运动的零部件,要求轻松灵活,没有阻碍、震动和运动方向错误等反常现象。对于某些大型设备,人力无法搬动时,可使用适当的工具,但应缓慢及谨慎地进行。
5.2.6电气部分的安装,要求安全、准确、可靠。
5.3试车
试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注意以下几点:
5.3.1在设备机械部分试运转前,其电气部分(包括电机、及信号装置),应先行试运转。电机试运转前,先不要挂上皮带,待接上电源确定电机旋转方向正确后,再挂上皮带,并适当张紧。
5.3.2设备在试车前应装好防护装置,清理设备上不必要的物件,确保安全。
5.3.3在设备润滑面上要多次涂油,各润滑点应保持足够的润滑油。
5.35.7.6护笼底部距梯段下端基准面应不小于2100mm,不大于3000mm。护笼的底部宜呈喇叭形,此时其底部水平笼箍和上一级笼箍间在圆周上的距离不小于100mm。.4试车时空转1小时,注意温升变化。试车应从部件开始到整机逐级运转。
5.3.5开始启动按钮时,应先点动数次,观察各部位动作无误后,方得正式运转,并由低速成逐渐增至高速。
5.3.6试运转中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和检查修理。
5.3.7试车中润滑、液压系统和冷却或加热系统各管道畅通无阻,阀件和机构的动作正确、灵活、可靠、无漏油现象。
5.3.8试车结束后,断开动力源,消除压力和负荷,复查主要部分的配全和安装精度,检查紧固部分,清理现场,整理试运转记录。
5.3.9对照设备出厂检验证书的项目,逐项认真检查。如发现不合格,立即向制造厂反映,要求原制造厂派员协助排除不合格现象,并追究,赔偿损失。试车检验证书和记录应归入设备档案。
5.4验收和交用投产
5.4.1移交生产的设备,由设备科在试车合格的基础上组织车间和技术科作安装质量、几何精度检查、负荷试车等工作。
5.4.2符合要求后,填写设备交用验收单,经设备科和车间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3交接时,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要同时移交给作人员。
5.4.4随机文件交接中产生的文件统一归入设备档案。
5.4.5新设备交付使用后3~6个月内,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作精度复查和调整。
6.设备的使用管理
6.1每台设备必须建立作规程和保养规程。
6.2每台设备应建立岗位制,定人定机或定人管理。
6.3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当班运转记录。
7.设备的维修与定期检验
7.1设备维修分日常维修和维修二级。
7.1.1日常维修的内容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和防腐,简称“十字”作业。
7.1.3日常维修由作者进行;维修由专业人员或委托外单位进行。
7.2维修应经过专人检验填写维修申请书,经分管副厂长批准进行。
7.3维修后的设备应由专业人员与作者进行试车检验合格方能开车。
7.4维修卡连同试车单一并存入该机档案。
8.设备的管理
8.1凡由于不正当使用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的均称为设备。
8.2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性设备损坏不属于设备。
8.3设备分三个等级
8.3.1一般: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300元及以下者;
8.3.2大: 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300-1000元者;
8.3.3重大: 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1000元以上者;
8.4的处理
8.4.1一般由班组处理并报车间备案;
8.4.2大由车间处理并报厂备案;
8.4.3重大由企业处理。
对肇事者处以损失价值的10-30%罚款,并责令写出检查。
9.设备的处理与报废
9.1设备的处理与报废权限在厂长。
9.2需要处理的设备应由设备科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并估计价值经由厂长批准进行。
9.3需要报废的设备要提足折旧费,估计好残值,由厂长批准并在财务进行资产销帐。
9.4报废设备残骸应交物质回收部门处理。
10.设备档案管理
10.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均列入立档范围。
10.2双角锯、角缝清理机,V型锯、四角焊机、双轴仿形铣、玻璃压条锯、计算机管理系统等重要设备,要一机一档分别存放,其它设备分类存档。
10.3档案内容
10.3.1设备装箱单。
10.3.2使用说明书。
10.3.3有关技术文件(如简图、零件表、附件表)。
10.3.4开箱验收单。
10.3.6试运转记录。
10.3.7维修保养记录。
10.3.8运转记录和年度汇总表。
10.3.9改造记录。
报废处理申批文件。
10.4档案由专人存放,借阅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10.5设立设备档案目录表,以备查。
设备运转记录表
年 月
日期 设备名称 运转时间 故障时间 故 障 原 因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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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安全科负责本文件的制定和解释,各相关部门负责本文件的实施。
4. 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4.1 各单位定期(一般6个月)对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4.2 设备安全教育
4.2.1 新工人或转为其他工种的工人,由所在单位进行设备安全培训与教育,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压力容器作、电工、制冷工、起重作业、金属焊接和厂矿企业机辆驾驶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和发证按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4.2.2 从事高速运转设备、压力管道、高温或低温设备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所在单位需对作人员和检修人员进行该设备安全培训与教育,经考试合格后,设备方可正式启用。
4.3电气设备安全
4.3.1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执行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无电工安全作业证者,不得进行任何电气工作。 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装置,应符合防爆要求。
4.3.2 除因施工检修和特殊情况,禁止电气设备任意架设电源临时线。如需架设电源临时线应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执行。
4.4 机械设备安全
4.4.1 机械设备的外露传动部分,需用防护罩遮盖全部运动零件。运转设备在未完全停止之前,严禁拆卸各部分零件。
4.4.2在用压力容器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压力容器需定期检验,作压力容器的压力与温度不得超过设计压力和温度,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等安全附件应齐全完好并定期校验;严禁带压拆卸与紧固承压零部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4.4.3垂直运输设备(电梯、电葫芦、液压提升设备)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完好,严禁超载运行。电梯与电葫芦的安全管理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4.4.4 进入施工现场的燃油机辆须配备灭火器, 安全管理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4.4.5 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及各种危险性介质,同时悬挂上"禁止合闸"、"禁止开放"的标牌,容器压力降到0表压方可检修;水上作业必须办理《水上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禁止无证电工动电修电改电,严格把关交叉作业的作规范。
4.5 料架
4.5.1 料架放置遵循定置管理的原则。 防爆区原则上不使用金属料架。必须使用时,必须进行定置管理并采取防止火花产生的措施。
4.5.1.2 定置位置应该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释放源。
4.5.1.3 定置区域应采取防止碰撞、倾倒的措施。 定置区域的料架不得与料包或其他物品混合叠放。 定置区域必须划定限高线。放置高度不得超过8个金属料架倒放时的高度。
4.5.2 料架摆放必须整齐、平稳,严禁料架竖立放置、倾斜放置等情况出现。
4.5.3 料架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禁止野蛮作。 取、放料架时,必须双人作。 取、放料架时,要防止料架倾倒砸伤人员。
4.5.3.1 不得使用抛、掷、拖、拉等易产生碰撞、火花的方式移动料架。
4.5.4 使用液压叉车运送料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料架叠放高度不得超过其定置摆放时的高度,即8个金属料架倒放时的高度。 人力运送料架必须双人作。
4.5.4.3 运送料架时要注意道路情况,防止料架倾倒。 运送料架时要平稳,禁止急转、急停等作。
4.6 气瓶
4.6.1 气瓶的采购
4.6.1.1 公共支持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气瓶采购,新投入使用的气瓶产权应为气瓶充装单位所有。已投入使用地气瓶产权如不属于气瓶充装单位,公共支持部应将气瓶产权转为气瓶充装单位,或由气瓶产权单位与气瓶充装单位办理托管手续。
4.6.1.2 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采购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和未超期检验地气瓶。 气瓶的运输和装卸、 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4.6.2.2 气瓶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配戴好瓶帽、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4.6.2.3 装车运输时,应将气瓶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三分之二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防晒设施,防止曝晒。
4.6.2.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运输工具上应配备灭火器材和防毒面具。
4.6.2.5 充气气瓶的运输应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条例的规定。负责运输方应制定应急处理措施,驾驶员和押运员应会正确处理。
气瓶的储存: 气瓶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4.6.3.3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不同类型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储存地应配备防毒面具和灭火器材。 气瓶应放置整齐,配备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4.6.3.4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温度、规定存贮期限,并应避免放射线源。
4.6.4 气瓶的使用
4.6.4.1 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地气瓶严禁接收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并避开放射源,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4.6.4.2 严禁敲击、碰撞气瓶。 夏季应防止曝晒。 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弧引焊。
4.6.4.3严禁用温度超过40摄氏度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4.6.4.4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4.6.4.5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 的装置。
4.6.4.6 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渣、残液。
4.6.4.7 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4.6.4.8 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4.6.4.9 气瓶的具体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气瓶使用按上述规定进行管理。
4.6.11气瓶发生时,发生单位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处理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4.6.12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应急处理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4.7 各部门应对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安全连锁装置、运转部位的防护罩、作平台、栏杆、等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经常组织维护保养和检查,检查应做好记录。
4.8 电气安全保护设施,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静电接地系统、安全连锁装置、起重设备的各种行程与负荷限制装置和制动器的电气部分、照明、开停车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由电气仪表车间负责定期组织检查。
4.9 消防设施和器材、固定灭火装置由使用部门负责维护保养,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检修和更新。
4.10防护栏杆
工业防护栏杆的设置应符合GB4053.3的标准。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防护栏杆。未经设备动力部、安全管理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活动栏杆。
4.10.1 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m。
4.10.2 防护栏杆的全部构件应采用钢制材料,扶手、立柱、横杆、挡板等连接和加固构件齐全。
4.10.3 栏杆的端部必须与建筑物牢固连接,所有结构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4.10.4 防护栏杆由各单位设备员和安全员负责管理,使用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4.10.5 检修、吊装等工作需要切断防护栏杆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同时提出恢复方案,经安全管理部、公共支持部或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4.10.6 活动栏杆必须牢固,使用后应加锁锁好。
4.10.7 防护栏杆在安装完毕后,应按要求涂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环。因腐蚀、切割、改装等原因更换栏杆时,必须同时涂刷安全色环。
4.11 安全设施由设备动力部和电气仪表车间组织检查校验,并建立检修、运行情况台帐和档案。
4.12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
4.13 经过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设施,由主管部门组织,质安科参加,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14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5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与校验
4.15.1 各单位的安全设施要由专人负责,实施有效管理,并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和检查,检查应做好记录。
4.15.2 安全设施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保障手段,各单位应精心维护、使用。
4.15.2.1 为加强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成立安全检测系统检查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安全管理部主管 副组长:电气仪表车间主管
小组成员:质安科安全员、工程科安全员、设备管理科安全员
4.15.2.2 安全管理部负责甲醇系统监测装置(包括火灾报警装置)、液面超限报警装置、易燃易爆场所可燃气体监测装置、有毒有害气体自动监测装置的监督管理,组织电气仪表车间和各制造部作好检测、检查的记录,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4.15.2.2 安全监测系统的监督检查要做好记录。
4.15.2.3 制造部负责可燃气体报警器及手机屏蔽系统的校验,电气仪表车间负责音叉的校验,具体校验周期由电气仪表车间负责制定。
4.15.3 安全监测系统验证方法:
4.15.3.1 :在手安装位置半径20米内(无障碍,有障碍时减少半径),所有手机应该无信号。
甲醇系统报警:
检查方法:依次到每个音叉安装位置,将原设定高低报警的拨码开关调到相反位置,使音叉常开点闭合,产生报警,同时检查报警指示。
公司报警包括11套音叉报警,分布在三部一区、二区,所有音叉动作时产生报警,同时办公楼调度大厅声光报警动作。
可燃气体(包括氧气含量)检查方法:将装在容器中的甲醇液体放在探头附近,同时查看该探头的指示值应该迅速增长,并能够达到报警上限值,表明该可燃气体探测器工作基本正常。、液化气、沼气、氧气探测器采用模拟输出的判断方法,在该探头输出端输入标准的可调信号,当信号达到报警值时,应有对应的报警输出。
以上所有仪表安装、调试、维修检查作业均应符合相关防火防爆要求。
负责定期组织对电气安全保护设施,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静电接地系统、安全连锁装置、起重设备的各种行程与负荷限制装置和制动器的电气部分、照明、开停车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4.15 消防设施和器材、固定灭火装置由使用部门负责维护保养,治安科负责监督检查、检修和更新。
公司消防系统是紧急情况下的安全保障,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动用。特殊情况需使用时,必须报治安科批准。 自动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试运行,由后勤科和治安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治安科确定并通知有关单位。非火警禁止使用自动消防系统。
4.15.奖惩
人为损坏安全监测系统设备、设施的行为,参照《安全奖惩制度》执行。安全监测系统发生(公司级)报警(仪表系统故障除外),视为重大未遂,给予300元/次的经济处罚;若重复出现此类报警现象,加倍处罚。
安全设施的拆除、报废、更新、转移等参照《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制度》,但必须保证生产始终处于受到安全设施的状态,不得出现无运行的状况。
拓展资料工程设备安全管理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地更新和改造。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
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参考资料: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方针
保证设备正常完好为企业的生产提供的技术装备,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在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以获得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率。
2.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2.1设备管理由分管生产副厂长全面负责。
2.2分管副厂长的职责是:
2.2.1负责考核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
2.2.2负责审核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并监督实施;
2.2.3负责审核设备更新和增置;
2.2.4负责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制度;
2.2.5负责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2.3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由设备科或专、设备负责。
2.4设备科或设备的职责是:
2.4.1掌握设备市场信息和本厂设备技术状态,根据本厂生产需要,提出并编制设备更新和增置,经分管副厂长同意实施设备的购置。新置设备确保性能先进、质量优良,并且有较高的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
2.4.2对新购置的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严把质量关。负责做好设备运行初期的使用和保养,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2.4.3编制设备作规程和维护规范,监督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2.4.4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设备常年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状态;
2.4.5编制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并负责实施。
2.4.6会同财务科编制设备台帐,加强设备台帐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盘点、核实,确保帐面清晰、帐物相符;
2.4.7建立主要设备档案,一机一档;
2.4.8监督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
2.4.9完成厂长交办的设备管理的其它日常工作。
3.设备分类与编号
3.1凡本厂购置的价值1000元以上的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和设备、辅助性生产工具均列入设备管理范筹。
3.2本厂设备共分五类:
3.2.1型材切削加工设备;
3.2.2辅助设备;
3.2.3焊接设备;
3.2.4检测仪器和设备;
3.2.5辅助性生产工具;
3.3设备编号方法;
3.3.1本厂设备编号采用两节编号方法。节号码用三位数字代表设备分类,第二节号码代表设备顺序号。
3.3.2设备编号的标记如下:
A B C————D
其中:A————设备大类,切削加工设备为1,焊接设备为2,辅助设备为3,检测仪器和设备为4,辅助性生产工具为5;
B————设备中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C————设备小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D————顺序号。
4.设备的购置与入帐
4.1根据本厂生产需要,由车间或设备提出设备更新和添置要求。
4.2设备科或设备员根据车间的要求进行考察,综合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提出购置,报分管副厂长审核。
4.3审核后的设备增置报厂长批准。
4.4由厂长主持与设备供应商签定设备购买合同。
4.5设备进厂后,由设备科或设备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的外观,检查备附件是否齐全,随机技术文件是否完整。
4.6设备科或设备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备科或设备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按规定分类编号入帐。
5.1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5.1.1了解设备的重量,体积(高度、宽度、长度),吊卸就位的条件,并确定其运输路线;
5.1.2了解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选用符合规定的安装场地,对于有恒温、恒湿等特殊环境要求的设备,应严格按设备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进行;
5.1.3准备安装时所需的物资器材、工具、测量仪器、润滑材料等;
5.2设备的安装
5.2.1设备平面布置图由车间、技术科和设备科共同提出,报分管副厂长审批。
5.2.2设备安装必须按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
5.2.3安装设备的基础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规定的要求建造。
5.2.4设备装牢在基础上之后,应将所有污物、水迹、铁屑、防锈油清除干净,所有在安装时进行装配(或组装)的零部件,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规定的油脂,特别应注意接合面和滑动面的清洁度,但设备上的密封、铅封和技术文件中规定不得拆卸件,不准拆卸清洗。
5.2.5设备零部件以清洗装配好之后,应将所有的润滑部位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然后用手转动各运动的零部件,要求轻松灵活,没有阻碍、震动和运动方向错误等反常现象。对于某些大型设备,人力无法搬动时,可使用适当的工具,但应缓慢及谨慎地进行。
5.2.6电气部分的安装,要求安全、准确、可靠。
5.3试车
试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注意以下几点:
5.3.1在设备机械部分试运转前,其电气部分(包括电机、及信号装置),应先行试运转。电机试运转前,先不要挂上皮带,待接上电源确定电机旋转方向正确后,再挂上皮带,并适当张紧。
5.3.2设备在试车前应装好防护装置,清理设备上不必要的物件,确保安全。
5.3.3在设备润滑面上要多次涂油,各润滑点应保持足够的润滑油。
5.3.4试车时空转1小时,注意温升变化。试车应从部件开始到整机逐级运转。
5.3.5开始启动按钮时,应先点动数次,观察各部位动作无误后,方得正式运转,并由低速成逐渐增至高速。
5.3.6试运转中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和检查修理。
5.3.7试车中润滑、液压系统和冷却或加热系统各管道畅通无阻,阀件和机构的动作正确、灵活、可靠、无漏油现象。
5.3.8试车结束后,断开动力源,消除压力和负荷,复查主要部分的配全和安装精度,检查紧固部分,清理现场,整理试运转记录。
5.3.9对照设备出厂检验证书的项目,逐项认真检查。如发现不合格,立即向制造厂反映,要求原制造厂派员协助排除不合格现象,并追究,赔偿损失。试车检验证书和记录应归入设备档案。
5.4验收和交用投产
5.4.1移交生产的设备,由设备科在试车合格的基础上组织车间和技术科作安装质量、几何精度检查、负荷试车等工作。
5.4.2符合要求后,填写设备交用验收单,经设备科和车间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3交接时,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要同时移交给作人员。
5.4.4随机文件交接中产生的文件统一归入设备档案。
5.4.5新设备交付使用后3~6个月内,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作精度复查和调整。
6.设备的使用管理
6.1每台设备必须建立作规程和保养规程。
6.2每台设备应建立岗位制,定人定机或定人管理。
6.3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当班运转记录。
7.设备的维修与定期检验
7.1设备维修分日常维修和维修二级。
7.1.1日常维修的内容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和防腐,简称“十字”作业。
7.1.3日常维修由作者进行;维修由专业人员或委托外单位进行。
7.2维修应经过专人检验填写维修申请书,经分管副厂长批准进行。
7.3维修后的设备应由专业人员与作者进行试车检验合格方能开车。
7.4维修卡连同试车单一并存入该机档案。
8.设备的管理
8.1凡由于不正当使用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的均称为设备。
8.2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性设备损坏不属于设备。
8.3设备分三个等级
8.3.1一般: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300元及以下者;
8.3.2大: 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300-1000元者;
8.3.3重大: 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1000元以上者;
8.4的处理
8.4.1一般由班组处理并报车间备案;
8.4.2大由车间处理并报厂备案;
8.4.3重大由企业处理。
对肇事者处以损失价值的10-30%罚款,并责令写出检查。
9.设备的处理与报废
9.1设备的处理与报废权限在厂长。
9.2需要处理的设备应由设备科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并估计价值经由厂长批准进行。
9.3需要报废的设备要提足折旧费,估计好残值,由厂长批准并在财务进行资产销帐。
9.4报废设备残骸应交物质回收部门处理。
10.设备档案管理
10.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均列入立档范围。
10.2双角锯、角缝清理机,V型锯、四角焊机、双轴仿形铣、玻璃压条锯、计算机管理系统等重要设备,要一机一档分别存放,其它设备分类存档。
10.3档案内容
10.3.1设备装箱单。
10.3.2使用说明书。
10.3.3有关技术文件(如简图、零件表、附件表)。
10.3.4开箱验收单。
10.3.6试运转记录。
10.3.7维修保养记录。
10.3.8运转记录和年度汇总表。
10.3.9改造记录。
报废处理申批文件。
10.4档案由专人存放,借阅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10.5设立设备档案目录表,以备查。
设备运转记录表
年 月
日期 设备名称 运转时间 故障时间 故 障 原 因 作者。
1、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_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调度室同意。
2、各种安全设备、设施都只能在额定的负荷下作。
3、需要检验的安全设备、设施或附件,与机电动力部联系检验。
4、安全设备、设施已无法使用的按制度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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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
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依据以下步骤制定:
——考虑存在什么风险,需要从哪些方面控制风险;
——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流程;
——考虑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也就是5w1h的应用;
——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法律法规的条款转化为制度的内容;
——考虑制度中需要被追溯的内容,设置记录。
参考资料:/">安全管理制度-百度百科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防护栏高度标准
5.设备的安装、试车和投产法律分析:我们6.6在台车运转过程中,严禁进入弯道和机架内检查。检查时应索取作牌,停机、切断电源,挂上“严禁启动”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在实际作中,当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距基准面高度小于2米时,工业围栏高度应不低于0.9m。在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米,小于20米时工业防护围栏的高度应1.05m。在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0米时,工业围栏的高度应不低于1.2m。
法律依据:《中华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和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车间安全防护栏标准是什么?
7.1.2维修指出现故障进行。当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距基准面高度小于2米时,工业围栏高度应不低于0.9m。在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米,小于20米时工业防护围栏的高度应1.05m。在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05.5.2圆形踏棍直径应不小于20mm,若采用其它截面形状的踏棍,其水平方向深度应不小于20mm。踏棍截面直径或外接圆直径应不大于35mm,以便于抓握。在同一攀登高度上踏棍的截面形状及尺寸应一致。米时,工业围栏的高度应不低于1.2m。
依据Gb4053.3-2009《钢直梯、钢斜梯、工业护栏》5.2围栏高度:
1、当距离基准面高度小于2米时,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900mm;
2、当距离基准面高度大于2米小于20米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50mm;
3、当距离基准面高度不小于20米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00mm。
注:有些围栏是全封闭式的,比如机器人作业场所,机械手围栏等等。这些围栏高度要根据机器人或者机械手的高度和作业范围来定制尺寸。
护栏高度标准
20 中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4年5月1日Gb40532、平台栏杆,平台栏杆一般是在平台边缘部位,主要是防护作用,譬如说早悬空平台、临边洞口等等场合上,肯定是要栏杆作为围挡措施保护安全的,此外在一些重要的夹层空间也会设置这种栏杆,而且还会对临边栏板做一些刻画,有更好的装饰性;.3-2009《钢制直梯、钢制斜梯和工业护栏》规定:
工业防护栏杆的高度应为1050毫米。离地高度小于20m的平台、通道和工作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小于1000mm,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0m的平台、通道和工作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小于1200mm。
在我们的实际作中,当平台、通道和工作场所的高度距基准面小于2m时,工业围栏的高度应不小于0.9m。当距基准面的高度大于等于2m且小于等于20m时,工业防护围栏的高度应为1.05m。当距基准面的高度大于或等于20米时,工业围栏的高度不得低于1.2米
有些围栏是全封闭的,比如机器人工作场所,机器人围栏等等。这些围栏的高度应该根据机器人或机械手的高度和工作范围来定制。
新建一个化工厂都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2.2分管副厂长的职责是:不一定全都是,但可以作为参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1993
3、《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2801-
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
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2000年版)
7、《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
8、《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14784-93
9、《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16-2000
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
1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92
1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 97版
1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1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1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83-85
1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GB8198-1987
18、《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5-1999
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2002
2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例如编号012—1是指型材切削加工设备下料锯中的台双头锯。1-2002
2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1-93
2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93
2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93
24、《安全标志》 GB2894-1994
2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2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30、《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5-92
G504 30/100 350×600的钢格板怎么报价?
住宅类建筑围墙护栏标准规范要求,如小区、别墅等,一般高度不低于1.8米,不含底部混泥土砖墙,常建住宅类建筑围墙护栏高度有1.8米,2.2米,2.5米等几种。公共建筑围墙护栏标准规范要求,如学校、医院、机场、公园等。这个没有特别规定,一般常用的围墙护栏高度在1.8米以上。工业类建筑围墙护栏标准规范要求,如厂区等,一般含底部混泥土砖墙不低于2.2米,重工业、高安防场所,一般不低于2.5米。G504/30/100钢格栅板报价
不锈钢钢格板就是材质的不锈钢的钢格板,其生产工艺同普通钢格板比较大同小异,只不过它不用采用喷漆或者热镀锌等防腐处理,而是需要采用表面抛光处理以除掉焊接过程中留下的焊渣或者瘢痕等。不锈钢钢格板在国内外的各类工厂和工程项目中得以广泛应用。不锈钢钢格板具有重量轻、强度高、承载能力大、省材经济、通风透光、现代气派、外形美观、防滑安全、易于清扫、安装简便、经久耐用的特点。省人工,省工期,免清洁和维护。安装时间短,可以大大节省工期:产品无需现场加工,安装62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5-1999非常迅速。经久耐用:出厂前经热浸锌防腐处理,耐腐蚀,是花纹板数倍的使用时间。网格结构防积污物:不积雨水,冰雪和灰尘。通风,采光,散热,防爆,防滑性能好。钢格板吊顶是一种采用钢格板为材料作为仓库、大型车间的室内吊顶产品。美观,高强度可行人,安装简便表面热浸锌,防腐耐用且免油漆维护的特点。的吊顶。钢格板吊顶是一种采用钢格板设计制造室内吊顶产品。它具有钢格栅板的结构轻便,美观,行人的特点,并且安装简便,在钢格板的表面经过热浸锌,具有30年防腐耐用且免油漆维护的特眯。可以广泛适用于烟草制造、工业厂房、大型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大型商业、车站、码头、机场等工业及民用建筑的吊顶。
主要用于电厂、化工厂、炼油厂、钢铁厂、机械制造厂、造船厂、造纸厂、水泥厂食品加工厂及桥梁工程、市政工程项目等。一、热镀锌钢格板:1.热镀锌钢格板是由负载扁钢和横杆按一定间距经纬排列,在高压电阻焊机上焊接而成原板,经切割、切口、开孔、包边等工序深加工而成客户要求的成品。结构轻,且易于吊装。防积污物不积雨水,冰雪和灰尘。减少风阻因通风好,遇大风风阻小,减少风力破坏。设计简便无需小支梁,结构简单,设计简化。也称网片式围栏。它是用钢格板与钢结构组合制作的围栏,它具有结构简洁、坚固耐用、气势宏伟、便于安装、经济实用等特点。钢格围栏是一种新型球栏杆结构,有经济美观、安装简便、牢固耐用的优点,产品符合GB4053.3-88及通用建筑标准设计规范87J432,同时满足英国BS6399,BS6180的标准要求,表面采用热浸镀锌处理,可以免于维护和保养。这种新颖独特的结构,适用于任何需要的地方,如锅炉、电厂、造船、冶金、石油化工、市政建设等行业,在工业平台、楼梯、工作走道、消防通道、桥梁、给水排水处理系统、学校体育设施、码头等场所具有广泛的用途。
烧结作规程
3. 职责烧结球团安全规程
1.1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烧结球团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烧结球团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烧结球团厂(车间、下同)的设计、施工安装、生产、维修和管理。
1.3新建、改扩建或技术改造工程,其安全防护装置劳动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4现有企业的所有设施,不符合本规程要求者,应在技术改造或大、中修时予以解决。在问题解决以前,应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
1.5厂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制,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制。
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和班组长,分别对本厂、本车间、本工段和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
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技术。
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和业务部门对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和劳动卫生负责。
1.6厂必须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及时解决。1.7对新入厂的职工的代培实习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特殊工种的人员应进行专业技术基础知识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上岗作。
1.8对违反本规程而造成的有关人员,应视其情节的程度,分别予批评教育、经济、行政直至追究法律。
2厂区布置与厂房建筑
2.1厂址选择,必须防止洪水、海潮、飓风等危害;避开断层、流砂层、淤泥滑、天然溶洞等不良地质地段,主要厂房及烟囱,应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否则,应采取措施,达到要求后方可建厂。
2.2新建的烧结球团厂,应位于居民区及工业场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侧,厂区边缘至居民区的距离应大于100m。
2.3烧结室和球团焙烧室的主厂房的配置,应与季节盛行风向相垂直。厂区办公、生活设施应设在烧结机或球团焙烧机(窑)季节盛行风向侧100m以外。
2.4烧结机、单辊、热筛和球团焙烧的尾部位设有起重设施和检修用的运输通道。
2.5采用热振筛的机尾返矿站和环冷机、带冷机的尾部均应设在+/-0.0平面以上。
2.6皮带运输机通廊净空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2m,热返矿通廊净空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6m;通廊倾斜度为8~12度时,检修道及人行道均应设防滑条,超过12度时,应设踏步。
3基本规定
3.1一般安全要求
GB4053.1—83《固定式钢直梯》车间主要危险源或危险场所,应设有“禁止接近”、“禁止通行”或其他安全标志。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3《安全标志》的规定。
3.1.2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平台,应分别符合GB4053.1—83《固定式钢直梯》、GB4053.2—83《固定式钢斜梯》、GB4053.3—8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和GB4053.4—3.1.3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得位于吊车运行频繁的地段或靠近铁道。否则,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3.1.4皮带机、链板机需要跨越的部位应设置过桥,烧结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烧结机应设置中间过桥。
3.1.5水封槽上和水沟上应设安全篦条或盖板。
3.1.6设备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3.1.7吊装孔必须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并应设标志。
3.1.8行车及布料小车等在轨道上行走的设备,两端应设有缓冲器和清轨器,轨道两端应设置电气限位器和机械安全挡。
3.1.9厂房内、转运站、皮带运输机通廊,均应设有洒水清扫或冲洗地坪和汗水处理等设施。排水沟、池应设有盖板,砂泵坑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
3.1.10应建立作牌、工作票制度,以及停送电和安全作确认制度。
3.1.11应建立严格的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
3.2通讯、信号、仪表
3.2.1厂、车间、主要作室和岗位之间,应设有上下相互联系的电话或对讲机。高处作业和噪声超过85dB(A)的作业环境,应采用对讲机。
3.2.2生产中应采用下列信号及安全防护设施:
a.煤气、空气压降报警和指示信号(音响及色灯),煤气管道压力自动调节和煤气紧急自动切断装置;
b.空气冷却器和水冷装置的水压降信号,油冷却器油压降信号,稀油润滑系统的油压降信号;
c.抽风机轴承、电机的温升信号,球磨机、捧磨机轴承温升信号;
d.信号(音响及色灯);
e.单机远动的设备和联锁锁系统的设备,应设置预告和启 动信号。
3.2.3主抽风机室应设有监测烟气泄漏、等有害气体及其浓度的信号报警装置。煤气加压站和煤气区域的岗位,应设置监测煤气泄漏的显示和报警装置。
3.2.4在有粉尘、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下工作的仪表,应选用密闭式或防护型的,并安装在仪表柜(箱)内。
3.2.5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必须选用防爆或隔离火花的保安型仪表。
3.2.6测量潮湿气体的导压管、蝶阀以及低温易凝介质的管路,应采取保温或伴热措施。
3.2.7对粘稠性介质、含固体物介质、腐蚀性介质或在环境温度下可能汽化、冷凝、结晶、沉淀的介质,应采用隔离式的测量仪表。
3.2.8仪表系统的接地(包括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屏蔽接地以及保安仪表接地等)应符合合有关规定。
3.3防火、防爆
3.3.1应设有完整的消防水管路系统,确保消防供水。
3.3.3厂房建筑的防火要求,必须符合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见表
3.3.4各类建构筑物所配置小型灭火装置的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各类建构筑物配置小型灭火装置的数量
见表
注:建筑的面积,乘以表中的系数,结果如为小数,则四舍五入取整数。
3.3.5配电室、电缆室(电缆垂直通道),油库和磨煤室,应设有烟火灾自动报警器、监视装置及灭火装置,火灾报警系统宜与强制通风系统联锁;应采取防火墙、防火门间隔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电缆穿线孔等建筑措施。新建、改扩建的大型烧结球团厂的主控室,应设有集中监视和显示火警的装置。
3.3.6机头电除尘器应设有防火防爆装置。
3.3.7煤气加压站、油泵室、油罐区、磨煤室及煤粉罐区周围10m以内,严禁明火。在上述地点动火,必须征得安全保卫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折防护措施。
3.4动力设施
3.4.1厂内各种气体管道应架空敷设。易挥发介质的管道及绝缘电缆,不得架设在热力管道之上。
3.4.2各燃气管道在厂入口处,应设总管切断阀。燃气管道禁止与电缆同沟敷设,并应进行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
3.4.3应有蒸汽或氮气吹扫燃气的设施,各吹扫管道上,必须设防止气体串通的装置。
3.4.4厂内使用表压超过100000Pa10的油、水、煤气、蒸汽、空气和其它气体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应安装压力、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并应采用不同颜色的标志,以区别各种阀门处于开或闭的状态。
3.4.5管道的涂色,应符合GB1—87《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的规定。
3.4.6使用煤气,应根据生产工艺和安全要求,制定高、低压煤气报警标准。
3.4.7煤气管道应设有大于煤气压力的水封和闸阀;蒸汽、氮气闸阀前应设放散阀,防止煤气反窜。
3.4.8煤气设备的修和动火、煤气点火和停火、煤气处理和新工程投产验收,必须执行GB62222—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3.4.9厂内供水应有的供水设施。
3.4.10水冷系统应按规定要求试压合格,方可使用。水冷系统应设流量和水压装置,使用水压不得低于100000Pa,出口水温应低于50℃。
3.4.11气温在0℃以下场所,对间断供水的部件必须采取保温措施。
4原料
4.1原料场应有下列设施:
a.工作照明和照明;
b.防扬尘设施;
c.停机或遇大风紧急情况时使用的夹轨装置;
d.车辆运行的标志;
e.升降、回转、行走的限位装置和清轨器;
f.行走机械的主电源,采用电缆供电时应设电缆卷筒;采用滑线供电时,应设接地良好的线防护网,并悬挂明显的牌或信号灯。
4.2原料场卸车设施的中和混匀设施的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a.检修作业区域应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
b.检修作业区上空有高压线路时,必须架设防护网;
c.检修期间,相关的铁道应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有关道岔应锁闭并设置路挡。
4.3堆取料机和抓斗吊车的走行轨道,两端必须设有极限开关和安全装置时,其下沿距的高度不应小于5m。
4.4原料仓库应符合下列要求:
a.堆料高度应保证抓斗吊车有足够的安全运行空间,抓斗处于上限位置时,其下沿距的高度不应小于0.5m;
b.应设置挡矿墙和隔墙;
c.容易触及和移动式卸料漏矿车的电源线或滑线,应设防护网,上下漏矿车处必须悬挂牌或信号灯。
4.5运转中的破碎、筛分设备,禁止打开检查门和孔;检查和处理故障,必须停机关并切断电源和开关。
4.5运转中的破碎、筛分设备,禁止打开检查门和孔;检查和处理故障,必须停机并切断电源和开关。
4.6气力输送系统中的贮气包、吹灰机或罐车,均应设有安全阀、减压阀和压力表,其设计、制造和使用应符合合现行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
4.7气力输送或罐车送达的终点矿槽应予密闭,其上部应设置余压消降装置和除尘设施。
4.8检修吹灰机和罐车的罐体,以及打开罐体装料孔,必须预先打卸压阀。
5 配料、混合
5.1配料矿槽上部移动式漏矿车的走行区域,严禁人员行走,其篦板应保持完整。
5.2粉料、湿料矿槽倾角不应小于65度,块矿矿槽不应小于50度。采用抓斗上料的矿槽,上部应设篦板。
5.3矿槽出现棚料时,在采取护措施之前,严禁进入矿槽处理。
5.4配料圆盘应与配料皮带输送机联锁。
5.5严禁潮料和生料进入热返矿槽。
5.6进入圆筒混合机检修和清理,应事先切断电源,采取防止筒体转动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6烧结
6.1新建、改扩建烧结机和圆辊人料机和反射板,应设有机械清理装置。
6.2点火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设置备用的冷却水源;
b.应设置空气、煤气比例调节装置和煤气低压自动切断装置;
c.烧咀的空气支管应采取防爆措施。
6.3点火器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a.事先切断煤气,打开放散阀,用蒸汽或氮气吹扫残余煤气。
b.取空气试样作和挥发物分析,容许浓度与容许作业时间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3.1.12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施工时,应建立现场指挥机构,协调作业。
见表
注:反复作业时,两次作业之间须间隔两小时以上。
c.检修人员不应少于两人,并设专人监护。
6.4烧结机点火之前,应进行煤气引爆试验;在烧结机燃烧器的烧咀前面,应安装煤气紧急切断阀。
6.5烧结平台上严禁乱堆乱放杂物和备品备件,每个烧结厂房烧结平台上存放的备用台车,不得超过5台,载入电梯不得用作检修起重工具。
6.7更换台车必须采用专用吊具,并有专人指挥,更换栏板,添补炉篦条作业,必须停机进行。
6.8应设有自动清理台车篦条粘矿的机械装置。
6.9主抽风机室高压带电体的周围应设围栏,地面敷设绝缘垫板。
6.10主抽风机作室应与风机房隔离,并采取隔音和调温措施;风机及管道接头处应保持严密,防止漏气。
6.11进入大烟道之前,应切断点火器的煤气,关闭各风箱调节阀,断开抽风机的电源。进入大烟道检查或检修时,应在人孔处设专人监护,确认无人后,方可封闭各部入孔。
6.12进入单辊、热筛,带冷机和环冷机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7球团
7.1进入磨机检修时,必须与上下岗位联系好,停电并挂上“禁止启动”的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7.2重油的贮存与输送就符合下列要求:
a.油罐周围应设防火围墙或铁丝网,并应定期检查和维修;
b.油泵室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c.油管建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
d.管内油速不得超过4m/s,油管应采取伴热和保护措施;
e.吹洗油管路时,必须关闭各计示仪表通路及油泵两端的阀门;
g.加热用的蒸汽应使用饱和蒸汽,不得使用过热蒸汽。
7.3煤粉制备与输送应遵守下列规定:
a.所有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的;
b.磨煤室周围应留有消防车通道;
c.煤粉罐及输送煤粉的管道,应有供应压缩空气的旁路设施,并应有泄爆孔,泄爆孔的朝向,应考虑泄爆时不致危及人员和设备;
d.贮煤罐停止吹煤时,煤在罐内贮存的时间:烟煤不得超过5h,其它煤种不得超8h,罐体结构就能保证煤粉从罐内完全自动流出;
e.当控制喷吹煤偻的阀门或仪表失灵时,应能自动停止向球团焙烧炉内喷吹煤粉并报警;
f.煤粉燃烧器和煤粉输送管道之间,应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停止喷吹烟煤时,应用氮气吹扫;
g.煤粉管道停止喷吹煤粉时,应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停止喷吹烟煤时,应用氮气吹扫;
h.磨煤机出口的煤粉温度低于80℃贮煤罐、布袋降尘器中的煤尘,温度应低于70℃,并应应有温度记录和超温、超压警报装置;
i.检查煤粉喷吹设备时,应使用铜质工具。
7.4竖炉点火时,炉料应在喷火口下缘,严禁突然送入高压煤气。
7.5在竖炉炉口捅料或更换炉篦,必须停炉作。
7.6竖炉应设有双安全通道,通道倾斜度不得超过45度。新建、改扩建的竖炉应设升降机。7.7进入干燥炉作业,必须预先切断煤气,并赶净炉膛内残存的煤气。
7.8回转一窑一旦出现裂缝、红窑,应立即停火。在回转窑全部冷却之前,应继续保持慢转,停炉时,应将结圈和窑皮烧掉。
7.9拆除回转窑内的耐火砖和清除窑皮时,应采取防窑倒转的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8电气安全与照明
8.1应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全的规定,并参照水电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所在地区安全用电的规定执行。
8.2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8.3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是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
8.4烧结机厂房、烟囱、竖炉等,应设有避雷装置,双烟道囱底部应设隔墙,防止窜烟。
8.5重油、煤粉等的金属罐区,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8.6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不能停电作业时,应按有关带电作业的安全规定执行。
8.7厂房自然采光和照明,应能确保作业人员工作和行走的安全。
8.8设置一般照明的工作场所,应符合表4的规定。
8.9车间工作场所照明器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有腐蚀性气体、蒸汽或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灯具或防水灯具;
b.在易受机械损伤和振动较大的场所,灯具应加保护网和采取振措施;
c.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灯具。
8.10需要使用行灯照的场所,行灯电压一般不得超过36V,在潮湿的地点和金属容器内,不得超过12V。
9起重与运输
9.1起重机械的使用、维修和管理,应遵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03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9.2起重机械应标明起重吨位,必须装设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和启动、、超载的信号装置。
9.3严禁吊物从人员或重要设备上空通过,运行中的吊物距障碍物应在0.5m以上。
9.4起重用钢丝绳 的安全系数,应符合表5的规定。
9.5拆装吊运备件时,严禁在屋面开洞或利用桁架、横梁悬挂起重设施。严禁用煤气、蒸汽、水管等管道作起设备的支架。
9.6厂内运输应遵守GB4387──84《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9.7铁道运输车辆进入卸料作业区域和厂房时,应有灯光信号及标志,车速不得超过5Km/h。
9.8皮带运输机应设有皮带转运漏斗防堵装置和安全绳等皮带停车装置。
9.9严禁人员乘、钻和跨越皮带。
10工业卫生
10.1所有产尘设备和尘源点,必须严格密闭,并设除尘系统。作业场所粉尘和有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TJ8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10.2除尘设施的开停,宜与工艺设备联锁;收集的粉尘应采用密闭运输方式,避免二次扬尘。
10.3对散发有害物质的设备,应严加密闭。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表6的规定。
10.4生产氯化球团产生的烟气,应良好密闭,集中处理。
10.5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噪声,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规定。
10.6对风机等噪音较大的设备,应从声源加以根治,并设备消音装置。
10.7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应遵守标准《辐射防护规定》。
10.8使用放射性装置的部位或处所,周围必须划定禁区,并设置放射性危险标志。
10.9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必须建和健全放射性同位素保管,领用和消耗登记制度。放射性同位素应存放在专用的安全贮藏处所。
11.1各烧结球团厂应根据本规程制定本厂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技术作规程。
11.2本规程如有与有关法令、条例相抵触之处应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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