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农村养殖没地用 漯河农村养殖没地用地怎么办
农村养殖业。能占用集体的土地吗?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种情况应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漯河农村养殖没地用 漯河农村养殖没地用地怎么办
漯河农村养殖没地用 漯河农村养殖没地用地怎么办
漯河农村养殖没地用 漯河农村养殖没地用地怎么办
发展规模化、标准化 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 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 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 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 、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 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 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 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 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扩展资料:
第二十二条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 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冷冻、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符合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数量和质量要求;
(三)体外授精取得的胚胎、使用的来源明确,供体畜符合规定的种畜健康标准和质量要求;
2022年养殖用地新政策
(一)符合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实验室、保存和运输条件;2022年养殖用地新政策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我认为不可以拿来免费种植,因为土地属于财产,如果想种植的话,必须找相关人员租土地或者是买土地,所以我认为不可以拿来免费种植。第四条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农村哪些土地可以申请搞养殖用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第二,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 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 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1不得破坏耕地的种植条件和耕作层。这是为了保护土地的性质。我们不仅要注重眼前几年的培养,而且要破坏未来的长期培养。土地承包人在使用土地时,应当充分尊重自己的生产经营自。只要耕地的耕作层没有受到破坏,耕作和种植条件没有受到破坏,土地承包人可以决定将耕地用于水产养殖。
农村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仅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审批。在不破坏耕地也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前提条件下,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 经营自,今后土地承包人可以自 主决定将耕地养殖用。
可以使用一些荒山,可以使用一些荒坡,也可以选择一些农田,还可以选择一些空闲的地方,也可以选择一些荒地。这些地方要没有人种植不会造成任何的环境破坏,不会造成空气质量被破坏,而且不会影响周围的生态(四)符合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环境,也不会影响周围的植物。
农村养殖用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把这个问题搞定了再考虑其它的吧。估计在这点上就难以解决的。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审批。法律依据:《中华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现在农村好多田地都荒废了,是否可以拿来免费种植?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当然不可以免费种植,因为这些土地在种植的时候必须要相应的手续,还要有相应的许可证以及执照才可以。
虽然这些农田已经荒废,但是2不能在耕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在未保护耕地上建设。这是基本农田红线,因为它关系到的口粮用地,任何人都不能随意触摸。同时,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土地分类法》和《关于如何处理养殖占用土地的请示》两个文件,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用地,在其上建造养殖场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批准占用养殖基本农业用地以外的耕地。使用权依然归属承包户,如果要种植荒田,必须征得承包户的许可。
请教一下,我是城市户口,打算去搞养殖,但是没有地,打算去农村租一块地,应该怎么办
(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中华土地管理法》一般可以租到
农村土地可以搞养殖吗?
你只能承猪场进行养殖。因为养猪场需要进行基本建设,而农田是不允许进行这样的建设的。且非农田地块一般也不允许你搞房屋建筑结构,只能搭个地下水泥地的简易棚之类。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场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中华畜牧法1.如果是耕地是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我国有相关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农村土地不可以搞养殖业
农村土地办养殖场 这种情况应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 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 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 、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 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 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 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 而不能用于养殖业。第二,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 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 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支持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 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 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 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 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 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 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 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 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农村养殖用地属于什么性质用地
不能,因为这些田的产权归村里或者个人,如果种植需要经过对方的允许,所以不能免费种植。农村用地、生产用地、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农村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仅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审批。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前提条件下,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今后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养殖用。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农业用地
想回农村养牛,但到处都没有草了,该怎么办呢?
2.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另外,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现在由于养殖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投入了农村的养殖业当中,或者养猪或者养牛,但是现在各个地方都没有了草,应该怎么办呢?很多用户都选择了自己租,租田种植饲料草 ,也有一些用户选择与农户合作回收一些农作物的秸秆
可以自己撒草籽,种一片草坪,如果条件不允许的话,也可以自己购买草料,用来喂养牛,但是这样成本会高一些。
如今很多人都想回乡从事养殖业,但是养牛发生农村没有草,这个时候可以用饲料来替代草,可能会增加养殖成本养殖小区用地使 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 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 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 836084111@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