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

经济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分别是经济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全球经济合作与发展原则,这些原则互有不同但又相互联系,共同构成经济法基本原则体系。所谓经济原则,指的是每个对本国的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全部经济活动,都享有并且可以自由行使完整的、的,其中包括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经济法应遵循资源优化配置原则、适度干预原则、社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强调的是要素投入和要素收入相对称,它是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由等价交换来实现的。完整意义上的经济法,应当包括对经济法的必然性(即经济法的产生、发展、消亡)、实然性(即经济法的本质)及应然性(即经济法的价值)的研究。会本位原则、经济原则、经济公平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效调制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效调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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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对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经济放益是投入与所获得的产出比较。提高经济效益就是以尽量少的投入,获得最多的产出。提高经济效益是我们一切经济工作的中心,是我国建立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实现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每个经济主体都必须从提高经济放益出发,行使各项经济权利,履行各项经济义务。经济效益是否提高,是衡量我国经济法制建设是否健全和完善的主要标准,是检验我国经济法制建设是否成功的关键条件。

责、权、非'1相结合的原则是经济法的J项最基本原则,也是经济生活中必须贯彻和体现的一项原则,是处理同各级管理组织、企业相互间关系的原则O责是各级管理组织和企业必须对或承担的经济;权与责相对,是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应当享有的权利;利即是物质利益口只有对对尽责,才能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获得一定的物质利益。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什么呢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经济法律应有的基本精神、基本理念,是对经济立法、经济司法以及经济法学研究具有指导作用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思想。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规所体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原理,是经济规律与法律科学结合的具体体现.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制度过程中,确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健全经济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必将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仅要反映市场经济法的本质特征,还要体现我国信守对世贸组织的承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也应随之注入新的内容.在,经济法学在1979年我国工作重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和改革开放的实行而产生的。在20年来的学说争论和法治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法学已经成为一门的学科,而且理论界相当普遍地承认了经济法是一个而且重要的法的部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体系渊源、地位作用等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正在日益深入。本文正是基于这个基础来讨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一、经济法基本原则提出的理论依据和背景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已经一致承认经济法是一个的法的部门,整个法学界绝大多数人也承认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是确立的。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关系的不 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总和”。①法律所调整的对象无非是以各种形态为表现形式的关系,包括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宗教关系等等。法律部门就是以法律所调整的关系的内容作为依据来划分一部法律属于哪个部门的。那么,一个法律部门地位的确立,必须有其特有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调节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简称经济调节关系,或经济调节管理关系”。②具体分为:宏观调控关系,微观规制关系,国有参与关系,对外管制关系,市场监督关系五个方面。③而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与此同时,我国经济法的立法工作紧密结合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对一些重要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制定了一大批经济法律和法规。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已初具规模,为经济法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基础。法的分类(divisions of the law)是指“在任何一个已有合理的,成熟的理论和已形成内容丰富的原则和规则的法律体系中,法学家为了评注和研究的方便,总是把所有规则分成一定数量的部门和次部门,并不断寻求合适的方法对它们进行归类和分组”。④由此可见,法的部门的确立和法的分类必须具备另一个条件――“形成内容丰富的原则”。民法作为一个完善和重要的法的部门,有以《民法通则》为核心的规范性文件体系,有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等基本原则。相对应的,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的部门,也应该有其基本原则和核心基本法。二、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学说明确经济法原则的含义是评判学说的前提和基础。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原理或出发点”。⑤基于这个论述,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能够全面反映它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寓存于整个经济法体系中的指导思想。首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律作为其工具性的一面,是为统治阶级的需要而服务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者有不同的利益追求,那么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调节关系也会有不同的变化,其指导性原则也就随之变动;第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带有国别色彩的,英美为主的西方的经济法往往着重于干预,而我国需要的是开放自由的市场,防止行政垄断的干预;第三,原则必须是高度概括性的,若确立得过于具体化,就是属于法律规则的范畴了。当前学术界提出的一些基本原则主要有⑥: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原则;坚持发展公有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和、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经济和经济法制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经济效益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等等。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上述学者提出的观点,有其可取的部分,如经济效益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我国经济法学界一般认为,传统民法强调“私法优先”,传统行政法强调“公法优先”,而经济法则是将私法和公法放在“互为优先”的地位。这个“互为优先”反映的即是一种本位思想,即个人利益和利益的兼顾;然而像坚持发展公有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不应该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因为这个思想不仅仅是经济法要贯彻的,同时也是商法、行政法等部门法都应坚持的,故应该将其视为宪法原则。笔者认为,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主要是以下四方面的内容。、协调经济原则。市场管理法,如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等等都是对经济的调整管理,“之手”在经济关系中的作用是协调本国经济,完善产业结构。在调整过程中应该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注意客观经济条件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主动灵活地发挥经济法的调节作用。第二、效率公平原则。“效率是能从其稀缺资源中得到最多东西的特性;公平是经济成果在成员中公平分配的特性。”⑦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效率和公平往往是不能兼顾的,一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要么重效率轻公平,要么重公平轻效率。经济法的作用就在于用法律的形式保护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和公平。在某一个阶段可以促进其中的一面,但就整体而言必须兼顾二者。第三、利益兼顾原则。要贯彻利益兼顾原则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四个关系:正确处理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企业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2、实战练习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⑧经济法的任务就在于坚持整体经济利益,兼顾地方、企业、个人等各种利益,实现整体利益化。第四、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考虑的重大课题。经济的发展涉及到资源的开发利用,废弃物的排放,环境保护和治理等一系列性问题。因此,经济法必须强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能为眼前的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四、经济法基本原则确立的意义上述四个原则是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联系着各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分配,贯穿了调控经济的全部过程,使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得到结合,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基本原则的确立,巩固了经济法作为一个法的部门的地位,完善了经济法学理论体系,有利于“大民法观念”和“经济法学说”,有力驳斥“经济法没有理论”的观点。其次,在实务上,原则的确立为经济法规则提供了基础和出发点,对新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经济法律具体条文亦有指导意义。经济法原则可以作为未被法条规定的疑难经济案件的断案依据和审判依据,并且为制定《经济法纲要》指出立法方向。经济法学界、整个法学界,乃至国民经济发展都会因基本原则的确立而受益。]

随着历史和时代的演进,成员即的数量和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各类之间的力量对比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相应地,能够获得广大成员即众多共同认可和普遍赞同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也必然会有重大的变化、更新和发展。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本(2)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位原则

论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对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都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经济法主体 进行的一切经济活动必须遵循经济法基本原则。 经济法基本原则,多数经济法学者认为应当包括:(1)遵循和综合运用客观经济规律的原则;(2)巩固、发展主体公有制和保护多种经济形式合法发展的原则;(3)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4)统一和组织自主经营相结合的原则;(5)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

将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作为经济法原则,如史际春、邓峰先生所主张的“平衡协调原则”。从其表述中,不难看出平衡协调原则主要强调的是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所使用(3)、集体、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的方法或手段,史先生等将其纳入经济法基本原则,有所不妥。因而,平衡协调各种关系和利益,不仅经济法使然,其他部门法亦同样如此。民法对民事主体相互利益关系之衡平,行政法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利益之调整均概莫能外;其(1)提高经济效益原则二,平衡协调就其本质而言,作为一项调整方法更为恰切,纳入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范畴未免有方圆木凿之嫌。

经济法作为的部门法采取什么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作为的部门法采取的是本位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构成如下:

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资源优化配置原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把经济要素和生产关系等的搭配放在首要位置,以期创造出经济效益的经济法原则。

本位原则又称为公共利益至上的原则。它是对经济法干预经济生活范围的定位,或者说是对经济法基本出发点的规定。每一个法律部门在确定自己调整范围时,都以维护哪方面利益作为自己的基本出发点,也就是以什么为本位。

3、经济原则

经济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经济是干预经济的首要目标,也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经济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合作与发展原则、经济原则是经济法中最首要的,是贯穿于调整整个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中最核心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的精神。础。没有经济,就没有竞争。

4、经济公平原则

学习经济法的方法和构成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要素:(1)普遍性,(2)法律性,(3)经济法特性。其两大基本原则是适当干预原则和合理竞争原则。它们反映了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体现了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本质要求;同时科学地概括了经济法具体规则的内在连结和精神,较好地实现了经济法中价值与具体规则的汇合和融通。并且二原则已为大量经济法规所昭示,凸显了公权和私权的有机统一,准确地揭示了经济法基本原则之特质。技巧如下:

1、细读课本

课本与教材是所有题目的基础,对于课本上的知识和内容一定要仔细研读,考生可以配合视频课程,将教材认真地过一遍,掌握核心内容,对于不懂的问题就记录下来,不必纠结于此,可以在第二次快速看课程的时候再解决,也许会找到新的解题思路。

经济法有哪三个基本原则

、集体、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是指在经济法的制定、贯彻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兼顾、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为了一定的经济目的,实现自己的物质利益。由于我国现在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情况,每个经济法的主体都有自己相对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我国是对于知识点的掌握与否需要通过做题来验证,因此在一个章节学习后要及时完成课后习题测试,并且可以通过在系统做题的方式查漏补缺。到了复习后期,可以在老师的指导下通过往年试题模拟来巩固对于知识点的掌握。主义,每个经济法主体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兼顾、组织、个人利益,就是要正确处理好这三者的关系。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正确处理与企业的利益关系。通过制定有关的经济法,使企业有经营自,增强了活力,提高了效益。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可以使增加财政收入,保证的利益,也使投资人通过自己的投资获得一定的收益。而在企业内部,正确处理企业与个人的关系,就是要求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把个人的劳动所得与劳动成果联系起来,充分调动员工个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