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的出处是什么

如果能使获益,不必效法古代的规定,如果能把事作得完美,就不必遵循旧的法则。

包含不必法古出自谁的名言的词条包含不必法古出自谁的名言的词条


包含不必法古出自谁的名言的词条


因和自然在变化和发展着,因而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智慧不断地“去其所害,就其所利”,以变化发展的自我来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和自然。

通过对远古以来礼乐变化发展的考察,强调了时变的重要性。

“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而近代的处事方法是好的,就加以继承和发扬。”

治理虽然有常规,但要以的利益为根本,教化也要切实有效。

所以法度要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礼节随习俗的不同而变化,这才能有效地治理。

出自《淮南子·汜论训》,《淮南子·汜论训》为西汉初年淮南王刘安创作的一篇散文。

【原文节选】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这句话出自于汉朝刘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当然,原文是说“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大意是说,人们应该基于当下现实,如果能够获益,不必效法古代规定;如果能把事做得体,也不必遵循俗法。

出处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是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写的一部哲学著作,属于杂家作品。

《淮南子》相传是由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主持撰写,故而得名。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班固《汉书·艺文志》将其归入“杂家”,《四库全书总目》亦归入"杂家",属于子部。

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糅合了阴阳、墨、法和一部分儒家思想,但主要的宗旨属于道家。“鸿”是广大的意思,“烈”是光明的意思(东汉高诱《淮南鸿烈解序》)。作者认为此书如道一样包括了广大而光明的通理。

该句的意义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语句虽然简短,但在,却有着极其重大的和文化意义。

原因很简单,自古就是一个特别注重传统的。这首先是由以农立国的性质决定的。人们年复一年地春种夏播、秋收冬藏,很容易在人们心中造成“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印象。对传统的尊重,也与统治者统治权力的合法性有着重要的关联。是一个宗法制的,统治权力合法性的来源就是他的血脉,“慎终追远”,对前代的尊重,就是非常必然的情形。对传统的尊重,还与旧有礼法、制度的有效性有关。一切规章制度,究其实质,其实就是对以往有效经验的总结和积淀。在以往的历史中,它们已经被证明为有效的,所以在打破这些旧有制度之时,人们的疑虑也就格外。

正是在这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人对传统就格外尊重,不仅是人们的智慧之源,也是解决问题的思考方向,甚至有时就是现成。不效法前代的经验,就意味着肆意妄为,祸乱四伏。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哪里?

如果能使获益,不必效法古代的规定,如果能把事作得完美,就不必遵循旧的法则。

因和自然在变化和发展着,因而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智慧不断地“去其所害,就其所利”,以变化发展的自我来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和自然。

通过对远古以来礼乐变化发展的考察,强调了时变的重要性。

“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而近代的处事方法是好的,就加以继承和发扬。”

治理虽然有常规,但要以的利益为根本,教化也要切实有效。

所以法度要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礼节随习俗的不同而变化,这才能有效地治理。

出自《淮南子·汜论训》,《淮南子·汜论训》为西汉初年淮南王刘安创作的一篇散文。

【原文节选】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这句话出自于汉朝刘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当然,原文是说“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大意是说,人们应该基于当下现实,如果能够获益,不必效法古代规定;如果能把事做得体,也不必遵循俗法。

出处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是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写的一部哲学著作,属于杂家作品。

《淮南子》相传是由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主持撰写,故而得名。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班固《汉书·艺文志》将其归入“杂家”,《四库全书总目》亦归入"杂家",属于子部。

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糅合了阴阳、墨、法和一部分儒家思想,但主要的宗旨属于道家。“鸿”是广大的意思,“烈”是光明的意思(东汉高诱《淮南鸿烈解序》)。作者认为此书如道一样包括了广大而光明的通理。

该句的意义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语句虽然简短,但在,却有着极其重大的和文化意义。

原因很简单,自古就是一个特别注重传统的。这首先是由以农立国的性质决定的。人们年复一年地春种夏播、秋收冬藏,很容易在人们心中造成“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印象。对传统的尊重,也与统治者统治权力的合法性有着重要的关联。是一个宗法制的,统治权力合法性的来源就是他的血脉,“慎终追远”,对前代的尊重,就是非常必然的情形。对传统的尊重,还与旧有礼法、制度的有效性有关。一切规章制度,究其实质,其实就是对以往有效经验的总结和积淀。在以往的历史中,它们已经被证明为有效的,所以在打破这些旧有制度之时,人们的疑虑也就格外。

正是在这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人对传统就格外尊重,不仅是人们的智慧之源,也是解决问题的思考方向,甚至有时就是现成。不效法前代的经验,就意味着肆意妄为,祸乱四伏。

出自于汉朝刘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原文是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淮南子》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是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写的一部哲学著作,属于杂家作品,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班固《汉书·艺文志》将其归入“杂家”,《四库全书总目》亦归入“杂家”,属于子部。

《淮南子·汜论训》原文节选

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为之练冠,故有慈母之服。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末世之事,善则著之。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 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译文

鲁昭公对抚养自己的慈母十分敬爱,她以后,为她服丧一年,所以就有了为慈母守孝的规定。阳侯看中了蓼侯夫人的美貌,在宴飨时杀了蓼侯,抢走了他的夫人,因此就有了大飨时废除夫人执豆的礼仪。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末世出色的政绩,也要让它显明。可见礼乐的规定是没有常规的。因此圣人制定礼乐,而不被礼乐所制约。治国有常则,而以利于为根本;刑赏教化有法规,而政令通行才是的要求。只要有利于,就不必遵循古制;只要符合大事,就不必依循旧章。夏、商的衰微,是因为不变法而灭亡的;禹、汤、武王三代的兴起,是不相互因袭而称王的。因此圣人执政法律和时代一起变动,礼制与习俗一起变化。衣服器械,各自方便他们的使用;法令制度,各自依照他们的适宜情况而制定。因此改变古制无可非议,而依循旧俗不值得赞美。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出自于(淮南子•氾论训)

寓意为,只要对于的生活有好处,就不一定要像古人一样做事,可以有自己的方案;只要可以帮助事情成功的几率,就可以不用古时候的规矩,用自己的方案。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

如果能使获益,不必效法古代的规定,如果能把事作得完美,就不必遵循旧的法则。

因和自然在变化和发展着,因而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智慧不断地“去其所害,就其所利”,以变化发展的自我来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和自然。

通过对远古以来礼乐变化发展的考察,强调了时变的重要性。

“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而近代的处事方法是好的,就加以继承和发扬。”

治理虽然有常规,但要以的利益为根本,教化也要切实有效。

所以法度要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礼节随习俗的不同而变化,这才能有效地治理。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哪里

如果能使获益,不必效法古代的规定,如果能把事作得完美,就不必遵循旧的法则。

因和自然在变化和发展着,因而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智慧不断地“去其所害,就其所利”,以变化发展的自我来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和自然。

通过对远古以来礼乐变化发展的考察,强调了时变的重要性。

“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而近代的处事方法是好的,就加以继承和发扬。”

治理虽然有常规,但要以的利益为根本,教化也要切实有效。

所以法度要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礼节随习俗的不同而变化,这才能有效地治理。

出自《淮南子·汜论训》,《淮南子·汜论训》为西汉初年淮南王刘安创作的一篇散文。

【原文节选】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苟利于民 不必法古出自哪里

如果能使获益,不必效法古代的规定,如果能把事作得完美,就不必遵循旧的法则。

因和自然在变化和发展着,因而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智慧不断地“去其所害,就其所利”,以变化发展的自我来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和自然。

通过对远古以来礼乐变化发展的考察,强调了时变的重要性。

“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而近代的处事方法是好的,就加以继承和发扬。”

治理虽然有常规,但要以的利益为根本,教化也要切实有效。

所以法度要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礼节随习俗的不同而变化,这才能有效地治理。

出自《淮南子·汜论训》,《淮南子·汜论训》为西汉初年淮南王刘安创作的一篇散文。

【原文节选】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这句话出自于汉朝刘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当然,原文是说“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大意是说,人们应该基于当下现实,如果能够获益,不必效法古代规定;如果能把事做得体,也不必遵循俗法。

出处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是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写的一部哲学著作,属于杂家作品。

《淮南子》相传是由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主持撰写,故而得名。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班固《汉书·艺文志》将其归入“杂家”,《四库全书总目》亦归入"杂家",属于子部。

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糅合了阴阳、墨、法和一部分儒家思想,但主要的宗旨属于道家。“鸿”是广大的意思,“烈”是光明的意思(东汉高诱《淮南鸿烈解序》)。作者认为此书如道一样包括了广大而光明的通理。

该句的意义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语句虽然简短,但在,却有着极其重大的和文化意义。

原因很简单,自古就是一个特别注重传统的。这首先是由以农立国的性质决定的。人们年复一年地春种夏播、秋收冬藏,很容易在人们心中造成“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印象。对传统的尊重,也与统治者统治权力的合法性有着重要的关联。是一个宗法制的,统治权力合法性的来源就是他的血脉,“慎终追远”,对前代的尊重,就是非常必然的情形。对传统的尊重,还与旧有礼法、制度的有效性有关。一切规章制度,究其实质,其实就是对以往有效经验的总结和积淀。在以往的历史中,它们已经被证明为有效的,所以在打破这些旧有制度之时,人们的疑虑也就格外。

正是在这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人对传统就格外尊重,不仅是人们的智慧之源,也是解决问题的思考方向,甚至有时就是现成。不效法前代的经验,就意味着肆意妄为,祸乱四伏。

出自于汉朝刘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原文是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淮南子》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是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写的一部哲学著作,属于杂家作品,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班固《汉书·艺文志》将其归入“杂家”,《四库全书总目》亦归入“杂家”,属于子部。

《淮南子·汜论训》原文节选

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为之练冠,故有慈母之服。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末世之事,善则著之。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 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译文

鲁昭公对抚养自己的慈母十分敬爱,她以后,为她服丧一年,所以就有了为慈母守孝的规定。阳侯看中了蓼侯夫人的美貌,在宴飨时杀了蓼侯,抢走了他的夫人,因此就有了大飨时废除夫人执豆的礼仪。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末世出色的政绩,也要让它显明。可见礼乐的规定是没有常规的。因此圣人制定礼乐,而不被礼乐所制约。治国有常则,而以利于为根本;刑赏教化有法规,而政令通行才是的要求。只要有利于,就不必遵循古制;只要符合大事,就不必依循旧章。夏、商的衰微,是因为不变法而灭亡的;禹、汤、武王三代的兴起,是不相互因袭而称王的。因此圣人执政法律和时代一起变动,礼制与习俗一起变化。衣服器械,各自方便他们的使用;法令制度,各自依照他们的适宜情况而制定。因此改变古制无可非议,而依循旧俗不值得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