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贯彻《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关于贯彻《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河北省财政局公告 河北省财政厅2021河北省财政局公告 河北省财政厅2021


河北省财政局公告 河北省财政厅2021


冀财会[2006]59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直驻冀各单位: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26号令),省财政厅冀财会[2005]20号文件对会计从业资格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持证人员管理等作出了规定。结合两年来的执行情况,现对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原规定中与此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一、考试科目

考生须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三个科目的考试。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科目。

二、报名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两次报名,即每年的4月份和11月份,考生须同时报考三个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每年进行两次考试,即本年度4月份报名8月份第二个星期六上午考试,本年度的11月份报名下年度3月份的第四个星期六上午考试。

初级科目考试,在报名结束至其他两个科目考试之前进行。

考生须一次通过三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级科目合格成绩可连续保留一期,即考生次报考三个科目的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没有通过,而初级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则初级考试的合格成绩可延续至下期,第二次只报考其他两个科目,成绩合格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第三次须重新报名参加三个科目的考试。

初级考试由各设区市财政局会计考理机构和河北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组织,不得委托其他任何单位组织考试;考试成绩由河北省财政厅和各设区市财政局会计考理机构确认。各市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初级考试和合格人员成绩库的管理工作。

本补充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河北省初级会计通知公布,2023年6月底前截止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发布的《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的通知》,2022年河北省初级会计在2023年6月底前截止,参加河北省的人员需要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

河北省会计对象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文件可知,会计对象有两种,分别为:

1、河北省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河北省会计内容和学分

1、内容:河北省会计内容为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2、学分:河北省会计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河北省会计形式

河北省会计形式包括面授教育、网络教育和其他形式,具体解释如下:

1、面授教育,结束后10日内,各部门、单位会将参加人员、现场情况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由所属门办理事项登记。

2、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可参加网络教育,按需选择课程,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

,选择网络施教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不同机构学习获得的学分可以累计,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

3、其他形式,除面授教育、网络教育外,其他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考试、会议、比赛、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形式。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的,应当在学分所属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人员信息所属门申请办理事项登记。

以上三种形式中,河北省财政局鼓励会计人员参加网络教育

河北保定初级会计成绩复核时间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的公告》,2022年河北保定初级会计成绩复核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之前。

有需要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可以拨打电话0312-5176535咨询,并于2022年9月9日前登记相关信息,复核结果会在9月16日前发送到考生邮箱。

初级会计成绩复核一般需要的材料

参加成绩复核一般需要的材料为本人准考证、有效原件,前往人事考试部门或者财政局申请登记复核成绩。

初级会计成绩复核的作用

成绩复核主要是对考生的试卷进行复检,看成绩是否登记正确,评分是否有错漏,分数是否加错。当考生的预估分数与真实分数距较大,或者两科成绩都是58、59等临界分数时,建议可以尝试复核自己的成绩。能让考生清楚的了解自己各题目的详细分数,而且对于接近合格边缘线的考生来说,还是有成功的可能的。

注:上述内容仅供考生参考,具体请以当地考理机构发布的考试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