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吗 国债利息收入是不征税收入吗
国债转让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吗
(一)财政拨款;企业所得税虽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但并不意味着与国债有关的收入都可以免税,对于国债持有者在二级市场转让国债获得的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还是应当作为转让财产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吗 国债利息收入是不征税收入吗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吗 国债利息收入是不征税收入吗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吗
国债利注3:《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税额,是免税的。
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已执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发布的《中华国库券条例》(令第95 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问题二: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 答: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性基金以及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是否计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列举的税收优惠项目,均不包括不征税收入,其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不属税收优惠的范畴,其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相当于“小金库”一样,不跟企业的所得税事项混在一起,至于会计上混在一起了,那收入、支出在其发生就只需要剔除干净就可以了。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是否计征企业所得税
不属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第512号)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82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进行纳税调整时怎么调整?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进行纳税调整时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三)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上文讲述了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是否计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及时纳税是每一个企业的与义务.需要交的税比较多,大家需要注意,看完上文你学会了吗?实在不会作的在实际作中可以用上文的方法,如果你想了解更多会计内容,可以关注会计资讯更新!
金融债券利息收入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注2:《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在日常生活中,身边有很多人会不定期将自己的闲散资金投入在金融市场中,作为自己的投资理财项目,其实在企业中也不例外,也会有很多公司会投资一部分钱购买金融债券。那企业所得到到的利息收入需要交纳企业问题九: 补助收入都是不征税收入吗 补贴如果属于《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规定的“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所得税吗?
金融债券利息收入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投资金融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是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中,虽然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但国债利息收入是直接属于免税收入的哦。
国债利息收入不是属于免税收入吗为什么用直接法算应纳所得税额的时候不用减掉?
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免税收入-税前可抵扣支出=900万+60万-400万=560万
而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收入,因此就根本没有计算在四、因此国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内,因此不用减掉
间接算法中会计利润600万=900万+60万+40万-4不属于免税收入,只有国债利息收入才属于免税收入。00万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国债利息收入=600万-40万=560万
不征税和免征税的区别
对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又作了具体的解释:免税又叫直接减免,即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税后,在批准的免税期内就可以不再缴纳免征的了;
(二)从事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不征:根本就不在征税范围内,如运输业不征;
免征:在征税范围内,目前有优惠政策,如部分出口货物免征。
简单地说不征是本来就不收你的税,免征是本来要收你的但基于某些原因给你免掉了导致没让你交税。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税法中,不征税与免税的区别是:
不征税是指对某税目不达到征收标准或不属于应税项目或取消了该税目而不予征收;
免税是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
不征税收入是什么意思?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问题一:上面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什么意思 不征税收入是指一直不征税,免税是暂时免征,什么时候政策一变就会征税的。
问题三: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的区别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中华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华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问题四:什么叫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的费用 什么叫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下面三种: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性基金;
(三)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比如水电站要维修大坝,自己钱不够,向财政申请了拨款,财政拨的款项当然是不征税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需要扣除。
那么你维修时候肯定发生了费用,由于是维修你自己的资产,如果这部分费用是自己掏的钱,那肯定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如果是用财政拨款支付的,就是所说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的费用”,由于收入没征税,这部分费用自然也就不能税前扣除。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有区别的,用不征税收入发生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支出不能税前抵扣是有法律规定的,可免税收入形成的支出未必不能税前抵扣,起码所得税法应该是没有相关条文。所以很多时候争取税收政策时,免税比不征税更好。
问题五: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的财税处理
1.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性基金;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补助。主要形式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性资产等。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若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即 补助计入损益,而不是计入权益,因此采用新准则以后, 补助将会给企业带来利润而不是权益。
企业不征税收入的填报,填报所得税清算附表3《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9行“18、其他”第四列“调减金额”。
二、免税收入的财税处理
税法规定: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属于税收优惠项目。具体包括以下4项: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会计规定: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国债一般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会计上按照确认的利息收入,税法上按国债利息免税,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以需要纳税调整,但不产生暂时性异。
伐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即准则解释第3号不再区分是否为清算性股利,而是一律将其作为投资收益性质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问题六:不征税收入,真的不“征税”吗 “不征税收入”的税法规定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将不征税收入分为三大类: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性基金;三是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明确,免税收入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一种方式,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注5)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于不征税收入,还有一些需要企业关注的其他事项:
注1:《、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注4:《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甬财政预[2012]1488号)
问题七:什么是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结果是一样的,不用交税。
性质是不同的,不征税收入输入无需交税项目。
免征收入属于交税项目,但是予以免除(没准又会收呢?)
问题八: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分别包括哪些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中华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华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性基金;
(三)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 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问题十: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不征税收入包括: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性基金 3、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国债利息收入的账面价值是?而计税基础是?
2.会计处理国注5:《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债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其账面价值是等于计税基础的。
国债利息收入不属于资产也不属于负债,但是可以将其以负债的形式计算其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以抵扣的金额,国债利息是免税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了,所以未来期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0,所以此时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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