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控制的概念 法律控制论的主要观点
控制的定义?
问题一:管理学中控制的概念是什么? 管理学中?控制就是指:按既定,标准和方法对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发现偏,分析原因,进行纠正,以确保组织目标实现的过程。
法律控制的概念 法律控制论的主要观点
法律控制的概念 法律控制论的主要观点
法律控制的概念 法律控制论的主要观点
问题二:管理学原理中对控制的定义??? 控制是根据的要求,设立衡量绩效的标准,然后把实际工作结果与预定标准相比较,以确定组织活动中出现的偏及其程度;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以确保组织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组织目标的实现。
问题三:控制的定义 经济学中控制的定义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当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管理学中控制的定义对员工的活动进行监督, 判定组织是否正朝着即定的目标健康地向前发展, 并在必要的时候及时采取矫正措施.自动控制理论中控制的定义控制就是检查工作是否按既如果把输入值用x表示,输出值用y表示,客体的功能用s表示,控制系统也即反馈系统的作用用R表示,偏信息用△x表示,则有:y=S(X+△X)=S(X+Ry)=SX+SRy式中CF称反馈因子或控制参数,它反映闭环控制系统的反馈功能或控制功能。管理中所运用的反馈原理主要是负反馈原理,其反馈回路的流程如下图所示:3、
问题四:资产定义中的控制是什么意思 资产定义中的控制:是指资产控制(assets control)。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
通常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它资产。
资产控制的主要任务是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落实资产经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1、流动资产控制
包括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帐款、存货等的控制。
(1)控制
及各种存款方法和步骤包括:
①通过比较和分析确定将来一定时期的流量并确定的余额;
②加强日常工作中的收支的控制,努力做到加速收款延期付款;
③将实际余额与理想的余额相比较,如产生异,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节,如进行短期有价证券投资,归还借款和短期融资等。
日常控制的内容包括:
①建立内部牵制制度,核定库存限额,按规定的范围使用;
②做好转帐结算工作;
③做好银行存款的管理工作。
(2)短期投资控制
短期投资对企业而言主要是指企业持有的能够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
企业进行短期投资的目的主要有:
①作为的代替品;
②与筹集长期投资相配合;
③满足未来财务的需求;
④满足季节性经营对的需求。
可供企业进行短期投资的债券有:
①国库券;
②短期融资;
③可转让存单;
④银行承兑汇票;
⑤企业股票和债券。
短期投资的控制主要是规避债券投资风险。
①证券的投资报酬风险,一般情况下证券的报酬越高风险也越高,财务人员在选择券种时要作出合理的决策。
②违约风险,证券发行人无法按期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的风险。
③购买力风险,因通货膨胀而使购买力下降的风险。
(3)应收账款控制
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信用的不断推行,应收账款在企业流动资产中所占的比重也不断加大,因此,企业应将应收账款控制作为资产控制的重点。
应收帐款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具有两方面的作用:
一是可以增加销售,
二是可以减少存货。
但企业运用应收帐款也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主要有:
①机会成本,企业的资金若不占用于应收帐款,便可用于其它投资并获得收益。
②管理成本,主要包括收集各种信息调查客户使用的费用、帐簿的登记管理费用以及收账费用等。
应收账款政策的制定包括使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帐政策。在信用政策建立后,企业还应作好应收帐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在信用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对客户的信用条件,并作好帐款的催收工作。
(4)存货控制
存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商品等。
存货控制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存货的使用和周转情况进行的监督、评测和调整。
其主要方法有:
①分级分口控制,在站段长的下,财务部门对存货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资金的归口管理和分级管理。
②经济订货批量控制,经济批量是指一定时期购货成本和储存成本总和的采购批量。经济订货批量控制就是找出两者总和的采购批量。
③ABC控制法,按照ABC控制法的原理和要求,将企业的存货划分为A类、B类和C类,对A类存货进行重点管理,对B类存货进行次重点管理,对C类存货进行一般管理。
(5)长期投资控制
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以及超过一年的其它投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外长期投资是企业投资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
①可以充分利用企业闲置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②加快资产流动性,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
③分散资金投向,降低资金风险;
④......>>
问题五:电力控制的定义是什么 电力控制的定义非常广泛,电力负荷控制,电站设备的远传控制,电力用户的电能控制等等,这些事属于强电控制。还有就是弱电控制,现在叮用的GSM通信设备,直接应用手机、或是调度计算机就可以控制柱上开关。光纤传输控制,电力载波、微波、扩频通信等,都是电力控制的传输应用。
问题六:控制图的定义 控制图(Control Chart)又叫管制图,是对过程质量特性进行测定、记录、评估,从而监察过程是否处于控制状态的一种用统计方法设计的图。图上有三条平行于横轴的直线:中心线(CL,Central Line)、上控制线(UCL,Upper Control Line)和下控制线(LCL,Lower Control Line),并有按时间顺序抽取的样本统计量数值的描点序列。UCL、CL、LCL统称为控制线(Control Line),通常控制界限设定在±3标准的位置。中心线是所控制的统计量的平均值,上下控制界限与中心线相距数倍标准。若控制图中的描点落在UCL与LCL之外或描点在UCL和LCL之间的排列不随机,则表明过程异常。控制图是:1. 实时图表化反馈过程的工具。2. 设计的目的是告诉作者什么时候做什么或不做什么。3. 按时间序列展示过程的个性/表现。4. 设计用来区分信号与噪音。5. 侦测均值及/或标准的变化。6. 用于决定过程是稳定的(可预测的)或 失控的(不可预测的)。控制图不是:1. 不是能力分析的替代工具。2. 在来料检验的过程中很难用到(没有时间序列)。3. 控制图不是高效的比较分析工具。4. 不应与运行图或预控制图混淆。控制图应用“界限”区分过程是否有显著变化或存在异常。由于控制限的设定要以数据为基础,所以在收集一定量有代表性的数据之前是无法确定控制限的。如果错误使用控制限,不但会对使用者造成困扰,而且还会对那些通过图表以实现过程改进的措施起反作用。
问题七:法律控制的定义是什么? 首先,法律控制是指通过法律的规范作用和强制作用来控制利益矛盾平衡的一种行为。
第二,法律控制利益冲突有两个途径:一是立法控制,通过公平立法,建立合理的利益整合制度,分配利益,保障利益和协商利益,在宏观上防范利益冲突的发生;二是司法控制,通过公正司法,建立合法利益的救济机制,抑制非法利益,平衡合法利益,包容法外利益,在微观上解决具体的利益冲突。
问题八:什么是形成合并的控制,什么是没有形成合并的控制 一般简单的来说:形成合并就是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就是达到控制了,在50%以下就是没有达成控制的。
准确的理解是: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投资方是否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时,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上述三要素时,才能表明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问题九:纯比例控制的定义? 的输出信号c(t)能够成比例地反应其输入信号ε(t)。用数学式表达,即:c(t)=kpε(t)。式中,kp为比例系数。
金融犯罪中法律控制模式都包括哪些
的法律控制模式有:
1、立法控制,通过加强经济立法、建立严密细致的法律体系来防止。
2、司法控制,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严密法网,及时惩子,对上的一般公民起到警戒作用。
3、执法控制,执法与立法并重,建立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系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条
中华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安全,保卫的政权和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秩序、经济秩序,保障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条
为维护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机关及其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论法律要素的概念及分类
法的要素即是当法律被看作一个系统时,它与任 何系统一样,是由若干要素按一定的结构组织起来 的统一整体。
法的要素是由法律规范、概念和原则构成的,其中法律规范是最主要、最基本的要素。法律规范除具有 本身的含义、逻辑结构范式和种类外,有效性则是贯穿其始终的关键所在
法律的概念有哪些主要内容?
《法律的概念》内容精要:《法律的概念》第1章首先摆出存在于既有法律思想中的上述三个争论问题,并表明了作者的方,其后各章即主要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新见解。其中,第2至第4章指出法律命令说或法律强制理论如何的不适当。第5至第6章阐述作者是自己对法律制度的认识及规则模式的理论。第7章分析法律规则的空缺结构并批评规则怀疑主义。第8、9两章辨析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区别和联系。一章说明法可以适当地称为“法”的理由。以下略述之。
(1)对法律命令说的批评:法律命令说作为一种法律思想可以的阐述为代表。哈特细致入微地剖析了这种法律思想所包含的弊端和引人误解之处,指出它在以下方面与事实不符。首先,作为法律之定义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仅在某些方面类似于以刑罚作为威胁手段的刑事法规。然而,即使刑事法规也不完全等同于这种命令,因为它不仅仅适用于别人,也同样适用于制定它的人们。其次,法律命令说还忽视了不同于刑法的其他一些法律。这些法律并不像命令,它们不要求人们去做什么,却可能授权于人们,例如授予审判权或立法权(公权力)和创立、变更法律关系的权力(私权力)。它们并不是以威胁为后盾的。再次,尽管一个法规的颁布,在某些方面近似于一个命令的下达,但是某些法律规则起源于习惯,不能将它们的法律地位归于任何有意识的立法行为。,法律命令说将者视为这一理解无法解释构成现代法律制度特征的立法权能的连续性,而且,该者一人或数人也不等同于现代的全体选民或立法机构。
哈特认为,法律命令说如此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该理论由以建构起来的那些因素,即命令、服从、习惯和威胁的观念,没有包括也不可能由它们的结合产生出规则的观念,而缺乏这一观念,我们就没有指望去阐明哪怕是最基本形式的法律”(第82页)。
(2)法律的规则模式的建构:哈特认为,规则的观念是阐明法律的最基本观念。人类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规则,法律作为控制的一种手段,仅是规则之一。法律区别于其他规则的特点在于,它是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的结合。性规则是设置义务的规则,即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而不管他们愿意与否。第二性规则规定人们可以通过做某种事情或表达某种意思,引入新的性规则,废除或修改旧规则,或者以各种方式决定它们的作用范围或控制它们的运作。第二性规则按其作用,又可以分为承认、改变和审判规则。承认规则确定何种规则是法律,某种渊源是否为法律的渊源,并对渊源的效力地位提供一个等级标准。改变规则授权个人或群体,给群体的生活行为或群体中某一阶层的行为引入新的性规则或废除旧规则。审判规则授权某些个人在特定情况下对性规则是否已被破坏的问题作出权威性的决定。
在哈特看来,性规则与第二性规则的结合,不仅是法律制度的中心,而且是用以分析曾迷惑过法律思想家的大量问题的最有力的工具。其中,承认规则是法律制度的基础,但是承认规则是一个事实问题,它存在于法官、官员和其他人的实践中。
(3)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区别与联系:哈特反对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某种“必然”的联系作为法律中心问题的主张。他坚持一个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家的根本立场,即划分“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律”与“应当是这样的法律”,坚持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区别。一条法律规则不因不符合某种道德要求而丧失其法律资格,一条道德规则亦不因某种合理性而获得法律资格。换言之,法律准则与道德准则不能互相引申。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将法律或道德作为衡量行为的最终标准的偏向。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家并不像人们所误解的那样否认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联系,他们只是认为“法律反映或符合一定是道德要求,尽管事实往往如此,然而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第182页)。
哈特探讨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诸种联系,并进一步对某些道德原则和自然法作了适当的研究。
在这部著作中,作者把语义分析哲学的方法、学的方法以及其他研究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检讨以为代表的早期分析法学的法律概念入手,对法律的概念以及相关的其他概念,如规则、权利、义务、、法律的效力和实效,进行了全新的或具有初始意义的解析;富有启发地阐述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正义、道德与正义的关系;并比较中肯地分析和评判了自然法学、概念法学(法律)、法律现实主义等西方近代以来有代表性的法学思潮。总之,这本书对法理学做出了开创性贡献,“具有振兴英美法哲学划时代的作用”。我们可以从该书的理论学说和方法中获得多方面的有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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