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_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有哪些
《中华专利法》、《中华商标法》、《中华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
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_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_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及其实施条例、《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审查指南、《专利法》及其实施条例审查指南、《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刑法和行政里面也有
知识产权法里有很多 ,《刑法》中的第213条至第220条的规定都是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
我国颁布实施的知识产权保有哪些?
分类: 教育/科学 >> 学习帮助
问题描述:
我国颁布实施的知识产权保除了
《中华专利法》
《中华商标法》
还有哪些?
解析:
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中华专利法
中华专利法实施细则
国防专利条例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中华商标法
中华商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著作权法
中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中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中华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合同法(节选)
中华担保法
中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中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分)
中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中华反不正当竞争法
china/chinese/zhuanti/zhshchq/758953
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国内立法渊源和公约两部分。⒈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⒉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⒊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⒋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⒌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专利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依照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打击,具体表现为阻止和打击冒伪劣产品,阻止和打击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保护知识产权需要强化监管与执法,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同时,也需要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政策和体制。
随着知识产权在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面对上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和在开放条件下面临的知识产权形势,必须加紧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的技术安全,促进国内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限制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
法律依据:《中华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
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商标法》、《中华专利法》、《中华著作权法》、《中华 反不正当竞争法 》以及相关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条例。此外,我国加入的一系列有关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公约,如《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录音制品公约》、《专利合作条约》、《世界版权公约》等,也都构成我国保护 知识产权法 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法律客观:
《中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有哪些
法律主观:
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着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着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着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着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行政诉讼法》向;侵权人期满不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民事诉讼法》向。
我国制定了哪些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包括《中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刑法》、《中华商标法》、《中华专利法》、《中华著作权法》、《中华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基础法律制度。
《中华著作权法》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中华专利法》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中华商标法》为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的,处三年以下,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情节的,处三年以下,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的,处三年以下,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一)以、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有哪些
法律主观:
自《 知识产权 战略纲要的通知》颁布之后,我国陆续出台了《 商标法 》、《 专利法 》、《 技术合同 法》、《 著作权法 》和《 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法律 法规 文件。从宏观层面上讲,已经在法律制度层面为企业知识产权权益的保护提供了较强的法律依据,为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具体实施方法指明了方向,但是目前还缺乏侵权案件的单独法律法规详细文件。为保护企业商业机密,制定《企业商业机密保》、《 知识产权侵权 法》等文件,详细制定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商业机密文件的保护和侵权条例。
法律客观:
《中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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