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公务员职务等级体系中,中小学一级教师的级别与其他部门的职务等级相对应,属于副科级。

中小学一级教师的级别对应中小学一级教师的级别对应


对应关系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正处级 中小学高级教师:副处级 中小学一级教师:副科级 中小学二级教师:科员级

职务职责

中小学一级教师的主要职务职责包括:

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指导、培养和考核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参加学校教科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促进学校发展。

任职条件

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相应教学专业知识和技能。 担任教师工作满8年以上。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素养。

晋级途径

中小学一级教师可以晋升为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晋升途径主要有:

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厅组织的评审考试。 评选学校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承担重大教育科研项目或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

待遇保障

中小学一级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其工资待遇与副科级公务员相当。

社会地位